守牢底线、扎紧防线,我市启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近期,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直击问题短板,给出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和路径。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以及住建部、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市建委近日印发《南京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整治我市房屋市政工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严格管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健全安全管控体系
工程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规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落实“五环节”+关键节点专家验收的管控要求,重点关注实施过程中非常规作业内容,确保重大安全风险受控。
推进信息化管理
加大推广使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微信小程序力度,全面排查梳理危大工程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推进“互联网+监管”,完善南京市建设工程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提升监督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
重点检查盾构、高支模、深基坑等施工环节,突出起重机械、支护防护的安全管理。细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内容,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的条件核查。规范参建各方安全管理行为,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突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控
重点整治施工总承包、安拆、监理、检测检验等单位在起重机械使用时存在的不合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政策文件,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核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健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针对项目特点健全安全管控体系。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建立风险数据库,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对风险实施动态管理。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制定风险、隐患、责任清单,明确隐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落实闭环管理。
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监管
工程监管部门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推行项目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运用多种手段,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全面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工程监管部门加强警示教育,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依法依规使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强化施工各环节中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和管理,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工程监管部门加大对人的不安全行为惩戒力度,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提升安全技术防范水平
完善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建设,推广应用涉及施工安全文明的技术、工艺、设备,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
增强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根据项目事故风险特点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医疗应急装备和抢险救援设备,定期组织预案演练。
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
严格落实手册要求
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要求,推动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企业和每个员工,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工程监管部门全面开展手册培训,做好手册内容和要求解读,增进主管部门和企业对手册的认识和理解。参建单位加强手册学习和培训,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落实关键人员责任
安全生产关键人员需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深入学习手册内容,发挥手册工具书或工具箱作用,将手册要求落实到每道工序、每名员工、每个岗位。重点工程项目国有企业做好示范带头
带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资金,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确保工程效益和安全生产。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除依法予以处罚外,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打造安全生产示范工程
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建设,打造一流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要做到五个带头:
带头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安全管理力量、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带头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
带头实现企业安全标准化;
带头抓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带头构筑安全诚信体系。
全方位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大力整治违反建设程序和违法承发包行为
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依法将质量检测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加大处罚力度,公开处罚信息。
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行业调查,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力度。通过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实施黑名单、加大信用惩戒,倒逼企业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工程安全监管
工程监管部门要将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工程依法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立项、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要求,依法实施闭环管理,强化工程建设过程安全监管。推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和危化品使用等整治工作
按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健全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宿舍区用电管理,严防严控火灾事故发生。
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将按照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巩固提升“三步走”,推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全市各工程监管部门将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层级督查等方式,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善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管政策措施,持续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素材来源:质安处
照片来源:市建委新闻中心,网络素材
图文版权: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请注明出处
编辑:边佳璐 审核:成诚 发布:宁建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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