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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 黄震代表民进上海市委发言

上海民进 2018-12-17

9月28日下午,中共上海市委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波就“上海加快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关情况作介绍,并与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周波指出,近年来,上海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断放大自贸试验区政策集成效应,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了一批系统性改革经验。下一步,上海将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实施好“扩大开放100条”,举全市之力筹办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着力构建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他谈到,当前上海正在谋划新一轮高标准高质量的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发挥压力测试试验田作用,为服务“一带一路”桥头堡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功能支撑,积极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优势,切实发挥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转型升级。

座谈会上,民革市委主委高小玫、民进市委主委黄震、致公党市委主委张恩迪、台盟市委主委李碧影、市工商联主席王志雄、民盟市委专职副主委沈志刚、民建市委专职副主委钱雨晴、农工党市委专职副主委陈芳源、九三学社市委副主委钱锋、无党派人士代表李林先后发言,就推动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放宽服务行业外资准入限制、依托自贸区构筑长三角优势产业群和价值链、以大健康产业作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突破口等积极建言献策。

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周波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将逐项进行梳理,吸收到有关工作当中。

中共上海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郑钢淼主持会议。

各民主党派市委主委、副主委、秘书长,市工商联主席、副主席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会议。市委统战部领导赵福禧、严军、房剑森、毛云琪、王珏、李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市口岸办、浦东新区政府(自贸区管委会)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黄震代表民进上海市委在会上作“以深化自贸区战略为抓手,加快构建上海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交流发言。节选如下:

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一直肩负着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作用,以自贸试验区为平台,加快制度创新、深化改革措施,为提升上海城市功能能级与核心竞争力助力。对此,我们提三点建议:

一、加快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开放,进一步推进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制度环境建设

积极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内容。根据2018年OECD(经合组织)最新发布的FDI(外商直接投资)限制指数显示,上海的FDI总体限制指数为0.316,远远高于巴黎(0.045)、东京(0.052)、伦敦(0.04)和纽约(0.089)。特别在服务业外资市场准入方面,上海与这些全球城市的差距更大。同时,跨国公司对外商投资管理政策的透明可预见性也极为关注。尽管自贸试验区版负面清单中所涉特别管理措施的行业目录在明显缩减,但是从负面清单列表的透明度方面,与国际高标准的负面清单列表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

我们建议,上海应以自贸试验区为平台主动加快外资准入开放进程。可以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指引(2017年版)》基础上,继续选择电信、专业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对标美式高标准FTA中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行试点。在负面清单的透明度上,建议借鉴韩美FTA附件中韩国的做法,即在负面清单中清晰的列明某条款所有可能涉及的国内法律法规的规制条文名称和文号,并在具体描述中增加基于提高透明度的明确表述。

二、在自贸试验区推进“离岸贸易”监管制度创新试点,形成适合企业“走出去”的外汇管理和税收制度

2017年,上海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为12.9亿美元,占全市比重11.6%;2017年上海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额659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9%,已成为上海贸易增长的重要力量。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对外投资,能充分利用各国在不同生产环节上的比较优势,从而产生不同国家间的大量原材料、中间品和制成品贸易。这也衍生出一个问题,由于产品进出境可能跨越多个关境区,从而产生货物流、资金流和订单流“三流不一”,这种离岸贸易的结算需求,在国内是难以顺利进行的。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现行外汇收支管理是基于是否具有真实货物交易背景,国外的货物流单据很难拿到,因此难以证明货物流的真实存在。

我们建议,根据企业信用和资质,对企业对外投资中的贸易结算及其他符合实业投资需求的外汇收付,实行企业分类监管制度试点。向国家外汇管理总局争取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实行离岸贸易外汇收支的事后核查制度,改变逐笔审核货权凭证的做法,提高外汇收支便利化程度。另一方面,探索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离岸贸易税收制度。可以借鉴新加坡的全球贸易商计划,对国际标准定义下的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即两头在外模式)按照国际惯例实行低税率。

三、以自贸试验区为载体探索扩大数字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率先试点符合国际规范的数字贸易监管制度

伦敦和纽约是公认的全球城市,其货物贸易比重近年来不断下降,而数字贸易的比重在不断上升;同时,在跨境数据传输便利度方面,伦敦和纽约在全球城市中分列第2和第5位(MGI,2016),伦敦更是提出打造“数字之都”的口号,力图在全球数字经济时代占取先机。在数字经济的浪潮下,上海也不能落后。然而电信通讯相关服务业的开放较低,以及严格的互联网监管制度成为制约上海数字贸易发展的主要瓶颈。一方面,由于我国对数字贸易的界定尚没有清晰而统一的认识,在互联网安全审查制度的监管实践中存在比较严重的部门多头监管现象;另一方面,电信、金融等与数字贸易相关的服务业开放度偏低,严格的数据管制阻止了正常商业上跨境数据传输的顺利进行,从而导致国内企业数字贸易需求未得到充分释放。

我们建议,以我国入世承诺以及与各国签署FTA中关于服务贸易(特别是跨境交付)的承诺为基础,结合2018年国务院颁布的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进行自贸试验区在线服务方面的负面清单试点,并建立以数字贸易负面清单导向的政府管理机制。在知识产权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提供商的资质和资格许可,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等方面形成一体化的数字贸易监管制度。由于数字贸易涉及的国内规则复杂,可以探索以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公司的形式为国内用户提供服务。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融开放与创新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上海要勇于在这个平台上“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让上海在服务国家开放战略、引领开放型经济发展中贡献上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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