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
弘扬宪法精神
加强宪法实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在每年的12月4日设立宪法日
关于宪法的知识你到底知道多少呢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
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1982年12月颁布了四部宪法,之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共对现行宪法进行了五次修正。
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
“宪法宣传周”是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部署开展的宣传活动。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是全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设立宪法日的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2.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3.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4.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
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的作用
1.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除确立了国家治理的基本结构和基本机制等内容外,更详细地规定了我国公民拥有的诸多基本权利和义务。
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私有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住宅权: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人格权: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受教育权: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选举权:年满18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监督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言论自由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劳动权: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休息权: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获得帮助权: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应当注意什么?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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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天下之程式也
万事之仪表也
让我们一起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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