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来啦
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广东药科大学是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学府。学校创办于1958年,原名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7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命名广东医药学院;1994年易名广东药学院;2003年成为硕士授权单位,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东药科大学;2022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广州(大学城、宝岗、赤岗)、中山和云浮三大校区五个校园,占地近5300亩。学校设有19个学院(部)、2个研究院(中心)、2所直属附属三级甲等医院。经60余年砥砺奋进,已发展成为“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独具特色的药医学府,先后进入广东省“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建设高校行列。
立德树人彰显特色。学校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建立健全理论武装、思想教育、新闻宣传、意识形态等各项制度,将“三全育人”融入“五进”工作体系,通过“书院制”、名师名家名医大讲坛等方式,打造“党建引领、课程主导、文化浸润、先锋示范、实践锻炼”思政育人工作品牌,着力培养以维护健康、呵护生命为己任,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药医及相关领域高素质人才。现开设49个本科专业,是全国药学类专业最齐全的高校之一。拥有药学、临床医学、药物制剂、中药学、生物制药、临床药学等21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药物分析、中药分析、卫生统计学等42门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0门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21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及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近两届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5项。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2.4万人。建校以来共培养了14万名毕业生,在广东省医药企业中,由校友创办或担任高管的超过三分之一,涌现出一批以广药集团原总经理陈矛、全国抗击非典先进个人杜琳、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王烁烈士等为代表,在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抗击新冠疫情中建功立业的优秀校友。
学科建设强化优势。建有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等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以药学、中西医结合为龙头的大药学、大健康学科群优势明显。拥有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药学、预防医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药学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居并列第21位;临床医学、化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农业科学先后进入ESI全球前1%,学校ESI学科总排名居全国高校第223位;中西医结合在2018、2019软科排名中蝉联全国第三,2021年排名居全国第4。
人才引育成效显著。现有教职工1849人,其中专任教师1522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占比90.5%(其中博士学位人员占比超4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占比47.2%,共有博士硕士生导师1173人(其中校内导师415人,外聘导师245人,合作导师513人)。其中拥有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全国模范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岐黄工程首席科学家、国家优青、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南粤百杰培养工程人才、珠江学者、广东省名中医、广东省“特支计划”系列人才、广东省教学名师等163人,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16个。
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主动服务国家和广东省重大发展战略,建有“国家级健康产业产学研孵化基地”“广东药科大学——香港大学中山生物医药创新平台”、教育部糖脂代谢病重点实验室等国家和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54个,形成较为完备的化学药、生物药和中药“三大药”及医药一体的研发创新体系。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1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1项等一批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糖脂代谢病中西医结合防治研究优势突出,已形成多学科综合一体化防控糖脂代谢病诊疗新模式,制定首个糖脂代谢病中西医结合诊疗国际规范并在第5次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发布,研制了FTZ等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中药。获国家、PCT、欧美发明专利授权共538项;成功申报用于治疗缺血性脑中风的中药1.1类创新药“脑脉通颗粒”临床实验批件;制定橘核盐橘核,炒茺蔚子国家药典标准并纳入2020版中国药典。近年共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34项,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全国创新争先奖状、何梁何利奖、吴阶平奖、国家专利奖等。
社会服务凸显担当。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累计吸引320家企业入驻,注册资本超37亿元,培育出2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9家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先后被评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国家级以及省市级资质认定共20项,2020年评为广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培育单位。与香港大学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分中心,成立省内首家粤港高校合资新型研发机构,牵头组建粤港澳医药产业协同创新联盟,打造粤港澳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峰会,先试先行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先后参与研发51个上市新药,支撑环球制药等3家企业上市。附属第一医院组建的“广药-连南”医联体模式受国务院医改专家组充分肯定,获广东省委在全省推广。2所附属医院派出4批医务人员驰援湖北抗击疫情,其中附属第一医院援汉联合医疗队获“全国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先进集体”称号;6名校友获评全国抗疫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开放合作塑造品牌。学校先后与5大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招收包括俄罗斯、印度、南非等20多个国家的各类留学生。牵头成立粤港澳医药产业协同创新联盟、中国整合药学联盟。持续开展高质量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近年举办第五次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中俄医科大学联盟理事会2019年年会暨中俄国际医药科技创新与合作峰会、2021年海上丝绸之路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何梁何利”基金高峰论坛暨图片展活动、5届岭南代谢病国际论坛等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29场,其中牵头举办中俄合作新冠疫情防控学术交流会议等8场中俄合作抗疫学术活动,成果纳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中方工作汇报,登载于科技部《中俄科技创新年工作简报》2020年第5期头条,打造了中俄合作抗疫学术交流品牌,为抗疫国际合作贡献了广药大力量。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合作,推进“亚洲校园”项目,开展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及粤港澳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
展望未来,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药学中西、医道济世”校训,弘扬“励志笃行、融通日新”校风,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朝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高水平药科大学的目标坚定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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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学制与学习方式
1.培养目标
培养全面发展,能够在本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医学科研人才。
2.基本学制:3年
3.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招考方式及招生规模
1.2023年我校采用 “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2.招生规模:2023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能力、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9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4.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本科或硕士阶段或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学科背景。
5.英语水平要求
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CET-6≥425或CET-4≥500分或IELTS≥6或TOEFL≥80 或GRE≥325或TEM-4≥60或WSK(PETS 5)考试合格;②在英语国家(地区)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需提供驻外使领馆提供的官方证明);③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最重要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专业性的学术论文。
外语水平证书有效期十年、学术论文有效期五年。
6.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附推荐信。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8.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9.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毕业时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28日,所有考生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yz.chsi.com.cn/bsbm)进行登记(特别提醒:所有信息必须和证件上的一致),并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二)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10日,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或邮寄)申请材料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教学C区3楼304(邮编510006)。
注意:仅接受EMS邮寄,如用其他快递导致材料丢失,由考生自行负责。
2.研究生学院收到考生材料后,组织招生专业学位点进行审核并公示。
3.考生须提交报考材料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并在考生承诺处签字确认,必须填写:a.应届考生:学生管理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b.往届已就业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c.往届未就业考生:档案管理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下载)。
(2)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生提供原件,往届生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4)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往届考生:①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②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必须设置为6个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本科(未获得学位的不需提交)和硕士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考生:①本科阶段材料: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未获得学位的不需提交);②硕士阶段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到前补交) 。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5)考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件与原件同等大小,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6)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设想(不少于3000字)。
(9)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英语成绩证明彩色复印件(原件备查)。以第一作者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需提供具有相关资质文献信息检索中心出具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10)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
六、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学校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考核阶段。
(二)初选
招生专业学位点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等三个方面用打分的方式进行初选,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再以专业为单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3:1。初选结果在招生专业学位点网站上公布。
(三)复选
1.笔试:由招生专业学位点组织、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笔试。
2.学术报告:由招生专业学位点组织考生公开进行至少20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招生专业学位点成立专家组承担考核工作。
考核结束后学位点整理提交《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表》等考核材料。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所有考核工作在2023年5月中旬结束,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见学位点实施细则。
(四)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按各专业考生初选、笔试、学术报告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研招办审核后在招生专业学位点网站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审定通过后,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全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为十个工作日。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核、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为10000元/年;
2.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为15000元/年。
(二)学校设有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省级优秀研究生奖、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奖、校优秀博士论文奖等,提供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酬金。
八、其他说明
1.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考核、录取过程中的学科相关问题请与招生专业学位点联系咨询。
2.考生报名前应认真参阅本招生简章,核实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
3.考生网报结束后,务必保持报名系统内预留的手机畅通,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栏目通知,及时了解相关工作进度。
4.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学院提出申诉。
3.博士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0-39352093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9352060
招生专业学位点博士生招生联系电话:020-87616545
招生专业目录
注: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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