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帐号已被封,内容无法查看 此帐号的内容被自由微信解封
文章于 2017年2月14日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微信屏蔽
其他

【解惑答疑】今天穆斯林的现状还允许我们阐明事实的真相吗?

2016-02-01 艾大灯塔 艾资哈尔灯塔

有人问:尊敬的穆斯塔法博士,对此有几本书,如伊玛目考赛里所著的《无教法学派是无宗教的先锋》;布推博士著的《无教法学派是威胁伊斯兰律法最危险的异端》;穆罕默德•哈米德博士著的《遵循教法学派,制止宗教混乱》;请问:今天的现状允许说这样的话吗?

对此,摩洛哥伊斯兰学者穆斯塔法•本•哈姆兹博士答道:

学者们所发出的这样的呼吁和呐喊,首先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们根据自身的经历和学识而谈论这个问题,他们知道教法本身给人带来的是和谐,而这种脱离教法学派的主张定然会造成一系列特定的后果:要么我们面对一个全新的法学,要么或者就是你不受任何限制地直接理解经训的明文。

当我们说教法学派时,什么是教法学派呢?教法学派不是一些鸡毛蒜皮的话,也不是内部统一范式的言论,而是学派内有学派,内部永远充满活力的思想运动。每一个教法学派的内部都在互相探讨,学派与学派之间相互接纳,所以,每个学派在剖析教法判律时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原则和基础上。因此。我们要求每一位意图涉足和从事独立判断,并超越教法学派之人,首先给我们阐明一个他本人的对待经训明文的方法,什么时候采用经训的表义?如何对待经训明文所涉及的直接外延?

因此,所有的教法学家都在他们的作品中阐明了他们在剖析教法判时所采用的方式方法。马立克学派建立在十六项法学原则上,沙菲仪学派也建立在差不多的原则上。所有的教法学派都建立在最主要的立法泉源,以及其他一些剖析和演绎教法的立法源泉的基础上。这些立法源泉有可能是明显的,也有可能是隐性的,只在伊玛目们的言论中才被揭示。

那些直接采用经训明文者,他们可以这样对待经训,但是得有一个条件:他应当知道这些经训明文所拥有的地位和神圣性。因此,当他恰如其分地应用那些独立判断的立法源泉来对待经训明文时,我们或许可以期待一种结果;而当我们只是为超越教法学派而以身犯险,实践超越这些教法学派的呼吁时,这无疑就是没有多少结果的游戏。或许我们现在的生活就在好多方面受到这种游戏的一些影响;或许伊斯兰的民族现今所遭遇的诸多不顺就源自于这些分歧和纷争的影响,从而使派别的林立与人心私欲在数量成正比。------艾大灯塔

 原创不易,认可价值,动手点赞并转发,就是对艾资哈尔灯塔最好的支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