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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艾大】艾资哈尔学术精神和指导方针

2016-02-21 侯赛因 艾资哈尔灯塔

【译者按语:作为伊斯兰文化学术的灯塔,艾资哈尔有着自身特有的学术精神和指导方针。这也是艾资哈尔历经千年而依然屹立于东方的关键要素。但是在当下乱象丛生的埃及,“言论自由”却让有些人借机将矛头直指艾资哈尔。要求“改良艾资哈尔”的呼声也在媒体的报道中被不断炒作、放大。一些党派甚至试图将某一思潮渗透进艾资哈尔。

对此,艾资哈尔哈马德博士对艾资哈尔所传承和倡导的这一学术精神和思想方针加以简要归纳和总结,撰写该文强调指出,正是艾资哈尔对逊尼大众信仰体系,对伊斯兰四大教法体系,以及对伊斯兰苏菲行知的传承与教习,铸就了艾资哈尔千年的辉煌成就和她在伊斯兰民族中所享誉的中正地位。 】

埃及民众革命之后,“改良”一词无疑已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一个术语。而作为埃及最主要的机构之一的艾资哈尔,更是无疑最先接触到“改良”之风。就在埃及的国家机构开始推行“改良”之初,一些艾资哈尔人和她的支持者们便提出要“改良艾资哈尔”的呼声,但是我们却在这些要求艾资哈尔加以“改良”的呼声中发现,有的与要求“改良艾资哈尔”的呼声大相径庭,有的甚至试图将某一思潮,以“改良”之名而强加于艾资哈尔。

改良本身是相对的。它是不同的观念之间的相互碰撞与较量。如今,以“改良”之名而自诩的各种不同的观点早已登上艾资哈尔这个有着悠久历史的伊斯兰教育机构的舞台,倘若任由这些形形色色的“改良”观念继续蔓延流布,不加考量,不加甄别的话,那么,这些所谓的“改良”观念注定将对艾资哈尔造成伤害。

因此,倘若要对“改良艾资哈尔”这个词的含义加以明确定义的话,则务必将其同艾资哈尔自身所拥有的特色、外在标识,以及内部结构这三个方面联系起来加以思考。

从中我们不难发现,现如今所谓的“改良艾资哈尔”的呼声,不仅远离艾资哈尔悠久的历史文化学术传统,更与伊斯兰初期的先贤们所奉行的学术的、社会的、政治的指导方针毫无关联。这些所谓“改良艾资哈尔”的口号,不过是为私欲之徒打开一扇大门,为他们妄图消弭一千多年来艾资哈尔所一直奉行的真正的艾资哈尔精神而大开绿灯。

纵观当下那些将自身依附于艾资哈尔这个伊斯兰教育机构之人,我们几乎可以确定:光凭一个艾资哈尔人的称号,早已经不足以据此而判定其是否具备和拥有艾资哈尔的精神传承。事实上,从诸多方面,你都会发现,有些艾资哈尔人,他们早已经远离了艾资哈尔的学术方针,远离了艾资哈尔所奉行之道。

为此,我们首先当界定能够代表艾资哈尔,代表艾资哈尔精神传承和指导方针的标志,然后才能致力于真正的改良与维新。这个标志就是,拥有传承自艾资哈尔这个伊斯兰教育机构的独特个性,拥有传承自其学术文化指导方针的独特精神。艾资哈尔人的这一独特个性与精神,自萨拉丁•安尤布伊玛目将艾资哈尔改为逊尼派教育机构之后,在漫长的九个世纪的岁月中从未间断过。从那时起,艾资哈尔便成为逊尼大众派的学术文化和思想教育的堡垒;从那时起,艾资哈尔便成为伊斯兰赛莱菲先贤信仰体系的忠实传承人,而非如当代某些人试图向人们灌输的那样,艾资哈尔没有传承和遵从赛莱菲先贤的信仰之道。这些人,他们的目的不过是想以此来解构艾资哈尔;以此来消解艾资哈尔在伊斯兰历史中所占有的权威地位。

通过归纳艾资哈尔在教学与研究,以及在历时百年中为颁布法塔瓦(教法判令)而尊奉的指导方针,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艾资哈尔独特的精神建立在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逊尼大众(即赛莱福先贤)的信仰体系。

这个信仰体系纯净无染,从未受到穆尔太齐赖派、意志自由论、宿命论、物化论等错误教义学派思想的丝毫点染与影响。这个信仰体系是真正的逊尼大众派的信仰。为传承和阐扬这个信仰体系,逊尼大众派的伊玛目们,如艾布•哈桑•艾什阿里、艾布•曼苏尔•马图尔迪、艾布•贾法尔•塔哈维更是著书立说,分门别类,系统阐述这一为穆斯林大众所尊奉的信仰体系。它与异端派或受民间信仰影响的信仰体系有着天壤之别。

艾资哈尔最早从九百年前,即从萨拉丁•安尤布时代便开始教授世人逊尼大众的这一信仰体系。当时,萨拉丁命令伊斯兰学者们将真正的伊斯兰信仰编纂成书,加以传播和教学。伊斯兰学者们还以诗歌的方式将这些信仰条款编写成朗朗上口的歌诀,这些歌诀的内容讲述了逊尼大众派所奉行的认主独一的方针和逊尼大众派的信仰体系,直到今天,艾资哈尔仍然在传承并教授这一信仰体系,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

第二方面:逊尼大众派的教法体系(即伊斯兰的四大教法学派)。

逊尼大众派的教法体系指的是,在演绎教法、推演教法判令,以及教习法学时所遵循的由四大伊玛目所奠定的教法研究的指导方针。这些教法研究的指导方针自穆圣时代、圣门弟子时代、再传弟子时代开始,一直沿袭至今,没有丝毫的改变。如今,这四大教法学派(哈乃斐、马立克、沙斐伊、罕百里)的法学研究方针已然成为伊斯兰民族借以解读伊斯兰教法判律的不可或缺的途径,并通过这四大教法体系而建构起对教法判律的正确认知。艾资哈尔从根本上,即艾资哈尔从宗教原理,以及宗教细则上都尊奉和遵循逊尼大众的指导方针这个原则,认可这四大教法学派,并同时在校园中传承和教习这四大教法学派。

因此,艾资哈尔在教法的传承,以及为穆斯林大众颁布法塔瓦(教法判令)时,首先奠定了坚实的教法指导方针,也因此,在历史上,穆斯林从未像现在这样,面临过“法塔瓦”满天飞的混乱局面。这是因为,在当下存在一些所谓的“教法权威”,他们并未以法学先贤们在各教法学派所奠定的坚实的法学基础上,构建他们法学判令的基础,而是将法学判令建立在某人,或某党派思想倾向上而做出的判断。

第三个方面:行为与道德情操的精神教育(即伊斯兰苏菲行知)。

此处所说的伊斯兰苏菲行知,即建立在陶冶情操,心灵净化,灵魂升华,以接近造物主的逊奈大众的伊斯兰苏菲行知。它不是那种除了令穆斯林掌握一大堆哲学术语和神秘含义之外,便一无所获的神秘主义哲学思想;更不是充满无知、异端和奇谈怪论的假苏菲的歪理邪说。它是伊斯兰初期赛莱菲先贤们,以及伊斯兰教中那些真正的学者大家所遵循的伊斯兰苏菲行知,它的核心便是支撑起伊斯兰这座大厦的三根支柱之一——追求拜主如见主的在道德上的“至善”之境。

这三个方面是构成真正的艾资哈尔独特个性与精神的关键要素。只有拥有这些要素之人,他才是真正在思想和方法上归属于艾资哈尔之人。这样的人,他对艾资哈尔的改良观点和主张才能够彰显艾资哈尔的特色。只有这样,他才能够表达真正的伊斯兰思想。至于那些受着各种党派思想和倾向所左右之人,他们所表达的不是艾资哈尔的思想。这些人,他们虽然曾经就读于艾资哈尔,但是因为艾资哈尔在过去的滞后与衰弱,使得他们未曾真正领悟到艾资哈尔精神与思想方针。因此,他们虽然是艾资哈尔出身,但是他们的信仰和思想方针却与艾资哈尔相违背。

如今,我们呼吁艾资哈尔团结一致,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个体上,我们都呼吁艾资哈尔人有一个统一的认识。这个呼吁要求我们首先明确,作为艾资哈尔人应当具备的认识,然后才是在这个认识基础上加强统一和团结。艾资哈尔不是虚无缥缈的说教,她是一个实实际际的伊斯兰的独立的教育机构。她真正的思想,真正的指导方针都建立在逊尼大众的信仰体系、教法体系,以及伊斯兰道德行为体系之上。

(侯赛因译自艾资哈尔毕业生国际联谊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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