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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岳飞称作“民族英雄”,等于抹杀了他真正的历史价值 | 短史记

2016-11-03 谌旭彬 短史记



文 | 谌旭彬


关于岳飞“民族英雄”的称号,坊间最流行的一种争议是:其抵抗对象“女真”已经融入了“中华民族”,故为了民族团结,不宜再把岳飞称作“民族英雄”。这种思维,乃是以“时代意见”(当下的现实需要)强奸“历史意见”(历史发生时的原貌),并不可取。


不过呢,回归“历史意见”,岳飞其实也是不宜称作“民族英雄”的。


岳飞“民族英雄”的桂冠,是近代出于现实需要才戴上的



先秦历史文献中没有“民族”这个词汇。先秦时代所谓的“族”,多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部族、宗族。《左传》中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所指乃是宗族、部族。先秦之后、晚清之前的历史文献中,“民族”一词仍极少出现,即便偶有特例,也与近代“民族”概念毫无关系,如《永乐大典鬼谷分定经》里说:“贵人皆仰,民族皆欢”,仍是宗族之意。


1、梁启超等人相信“民族主义救中国”,始引进、宣传近代“民族”概念


“民族”一词被大量使用,始于20世纪初。金观涛教授利用其容量达一亿两千万字的“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专业数据库(1830-1930)”,对这段时期“民族”一词的使用频率进行了搜索统计,结果显示:“该词在19世纪文献中极少使用,……到1900年后才开始出现井喷之势”——这场“井喷”,其实是梁启超等人掀起“史界革命”的结果。


“史界革命”的目的,是要将传统中国打造成新的西方式的“民族主义中国”,正如梁启超所言:“今日吾中国最急者……民族建国问题而已”,而要“民族建国”,就必须通过新的历史教育,在国民心中植下“民族主义”意识:“呜呼,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梁氏的倡议得到了大批学者和知识分子的响应,尤以有留日背景的革命党人最为积极——这也在情理之中,梁氏的“民族”、“民族主义”概念,本就直接舶自日本学者,而日本又舶自西方


但即便舶来了具有近代意义的“民族”、“民族主义”概念,当时的知识分子也未必能够准确理解其意义。将“种族”等同于“民族”者大有人在,宋教仁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为激励国人的“民族主义自豪感”,宋教仁曾写有《汉族侵略史》一书,历数“汉族”历史上侵略“外族”获得胜利的光辉事迹,按宋氏的理解,所谓“汉族”,乃是一种以黄帝为共同祖先的“血族”,如此强调血缘和血统,实是把“种族”当成了“民族”。为振奋“民族精神”,宋氏还在书中竭力论证“汉族”是从西方迁徙而来,与当时强盛的西方国家在种族上同源,证据之一是中国的六十甲子、天干地支这些名号,都是沿用了“西方文字之音”。当时许多学者与宋氏持相似论调,如章太炎公开宣扬“汉族”来自巴比伦,梁启超、刘师培等人到处讲“世界人种之开化,皆始于帕米尔高原”,从帕米尔高原东迁的一支,形成“汉族”;西迁的一支,则是当今西方强盛民族的祖先,东西同源同种,所以中国不是“劣等民族”。这种没有学术支撑,但却有现实政治意义的宣传,在清末民初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以至于1915年袁世凯制定的国歌里,还有“华胄从来昆仑颠”的歌词。



左:宋教仁,撰《汉族侵略史》以激励国人民族自豪感;右:刘师培,宣传中西人种都起源于帕米尔高原 


2、岳飞也是直到这个时候,才因现实需要(时代意见)被冠以“民族英雄”的头衔


清末“史界革命”的直接成果,是打造出了一套自黄帝到洪秀全、传承有序的“民族英雄谱系”。岳飞自然也是这谱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当时文章,对岳飞多冠之以“中国民族主义第一伟人”、“中国民族排外第一伟人”等尊称,说他“轰轰烈烈,手刃外种、口嚼外种、足踢外种,至死不变”,实乃“宗尚民族主义之一绝大伟人”,且“为种魂、为国魂、为中国民族之天神”,在眼下“茫茫黄帝之血裔、莽莽神州之舆图”被异种之人盘踞之际,顶礼膜拜岳飞这位“嗜杀异种如命之伟人”,乃是不可须臾稍缓的当务之急;甚至说“吾宁夭折早亡,以见我廓清胡虏、志复中原的民族伟人岳飞”。其余如文天祥、史可法、郑成功等,都是当时知识分子致力宣传的重点“民族英雄”。而在此之前,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这些历史人物的标签普遍是“忠臣义士”。


“民族主义救中国”本是晚清知识分子病急乱投医的结果,带有强烈的现实功利色彩,加之梁启超、宋教仁等人自身对“民族”、“民族主义”的认知并不到位,故而所谓“中国民族主义第一伟人”,在知识分子们的描述下,更像是“中国种族主义第一伟人”。在当时沛然莫御的岳飞崇拜浪潮中,蒋智由算是比较理性的一个。他曾撰文指出,岳飞抗金成绩有限,“不过有数次战胜之功,而克复土地数处而已”,所谓直捣黄龙,恢复故土,不过是“一将来之空想”,后人对其战绩的崇拜,不过是“轰动于虚声,而非事实”。但即便如蒋智由这般理性之人,也误把“种族”等同成了“民族”,他在文章中说,国人之所以崇拜岳飞,正说明国人天然存在一种“种族之见”,只要激发出这种“种族之见”,则“我种人必有恢复神州之一日,而东亚大陆必归于我种人为之主”。上段所引资料中频繁出现的“外种”、“血裔”、“ 异种”、“ 胡虏”等字眼,无疑也很能说明这一点。


简言之:1、古代中国没有“民族”、“民族主义”概念,古人也没有“民族”意识,今人应该尊重古人的“自我认同”,不要随便给他们冠以“民族英雄”的称号。2、我们今天熟知的“民族英雄谱系”,是晚清知识分子出于现实需要新造出来的,是一种“时代意见”,而非“历史意见”。3、晚清知识分子对“民族主义”的理解更近于“种族主义”,对岳飞“民族英雄”光环的描述,也更近似“种族英雄”。4、在“民族主义”意识得到普及的近代中国,有很多的“民族英雄”,但岳飞不是。


电视剧《岳飞》剧照


“民族”存在的前提,是要有“民族认同”



以上论述,不免引致类似这样的质疑:


“假如去检索‘人类’这个词,也会是19世纪之后‘才开始出现井喷之势’,难道就能说明19世纪前的古人就不属于‘人类’了么?”“人类出现前没有“太阳”概念,难道那以前就没有太阳了?”“概念可以后起,但之前的事物只要满足概念内涵,我们就可以说它属于此概念。我们可以在现代历史学中找到大量的例子:传说中的三皇五帝是‘部落联盟首领’,但当时显然没有‘部落联盟首领’这个概念本身;古代郡县制下形成了‘官僚体制’,但‘官僚体制’也不是古代概念……可以说,历史学中学术化语言描述和分析所使用的,都不是古代就有的概念,怎么到了岳飞的‘民族英雄’这里就出了问题呢?执此论者的证据称‘(民族一词)在19世纪文献中极少使用,……到1900年后才开始出现井喷之势’,这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假如去检索‘人类’这个词,也会是19世纪之后‘才开始出现井喷之势’,难道就能说明19世纪前的古人就不属于‘人类’了么?”“人类出现前没有“太阳”概念,难道那以前就没有太阳了?”


这种质疑,看似有理,其实逻辑上存在混乱,混淆了“主观认同”和“客观存在”的区别。


1、“太阳”之概念,类似“石头”、“空气”、“水”,乃是实体的自然存在,是自然科学概念。“民族英雄”则是社会科学概念。


一个人能不能被命名为“民族英雄”,最基本的前提是此人有没有“民族意识”,换言之,即此人做某事时,是否有意识地将自己归属为某一“民族”,且意识到自己之行事能使自己所从属的“民族”获益。如果一个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民族,或者根本不知道“民族”为何物,其决定采取某种行为,当然不可能“以民族利益为重”;既无“以民族利益为重”之意识,又怎么可能是“民族英雄”呢?也就是说:“太阳”是一种“客观存在”,不管有无“太阳”的概念,它始终都在那里;“民族英雄”是一种“主观认同”,某人若不知“民族”概念为何物,也不知道自己属于某一“民族”,为尊重其自我认同,今人是不宜称其为“民族英雄”的。


2、至于“部落联盟首领”、“官僚体制”、“人类”等概念,虽与“民族”、“民族主义”俱属社会科学概念,但仍不宜直接对比。因为在社会科学概念里,也存在“主观认同”与“客观存在”的区别。


(1)古代中国自中央到地方依赖大量官僚进行统治,今人把这种统治的运作模式称作“官僚体制”。换言之,“官僚体制”是一种客观存在,而非“主观认同”。(2)三皇五帝曾先后统领过某些上古人类群体,今人据其特征,将其命名为“部落”,而称三皇五帝为“部落联盟首领”。换言之,“部落联盟首领”也是一种客观存在,而非“主观认同”。(3)“人类”这个概念要复杂很多,某些时候它被当作自然科学概念,某些时候又被当作社会科学概念。因为存在这种涵义的不确定性,“黑人不属于人类”的观念,曾长期盘踞西方,中国的晚清学者王闿运也讲:“人者万物之灵,其巧弊百出,中国以之一治一乱。彼夷狄人皆物也,通人气则诈伪兴矣”,王氏也不承认西方的“夷狄”是“人类”;甚至还有极少数人主观上坚定认为自己是吸血鬼或者狼人,而非人类。在这里,“主观认同”、“客观认同”与“客观存在”混淆不堪,全视具体的前后语境而定。


简言之,“民族”存在的前提,是要有“民族认同”。但“官僚体制”的存在,并不需要“官僚体制认同”;“部落联盟”的存在,也不需要“部落联盟认同”。


3、与“民族意识”较为相近者,是“马克思主义者”这类概念。我们讲一个人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最基本的前提是此人对“马克思主义”必须要有“主观认同”;我们讲一个人是“民族英雄”,最基本的前提也是此人对“民族主义”必须要有“主观认同”。


“华夷之辨”并不等同于“民族之别”



还有一种反对意见认为:


“民族存在于中国古代的华夷之辨,华夏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关系中。最多只能说古代没有现代意义民族国家”——岳飞主观上认同自己属于“华”,而金人属于“夷”,“华夷之辩”既然就是“民族之别”,岳飞当然是“民族英雄”。


这种看法其实也是不对的。


1、“华夷之辨”的评价标准是文明程度的高低,与“民族之别”的评价标准完全不同


“华夷之辨”(或称“夷夏之辨”)是中国古代极为重要的一套“世界观”。这套“世界观”里面有没有“民族意识”存在?


答案是:并没有。


“华夷之辨”实际上乃是“文明与野蛮之辨”。《尚书·孔氏传》里说:“冕服彩章曰华,大国曰夏”,唐代孔颖达解释道:“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装之美,谓之华”;东汉的何休讲:推行礼治,“夷狄也进至爵”,不行礼治,“中国也新夷狄”;唐代的韩愈讲:“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北宋的程颐讲:“礼一失则为夷狄,再失则为禽兽。圣人恐人之入夷狄也,故《春秋》之法极谨严,所以谨严者,华夷之辨尤切切也”;明代的何瑭讲:“中夏夷狄之名,不藉其地与其类,惟其道而已矣。故春秋之法,中国而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入中国,则中国之,无客心焉”;明末的王夫之说:“吴、楚、浙、闽,汉以前夷也,而今为文教之薮;齐、晋、燕、赵、唐、隋,以前之中夏也,而今之椎钝戾者,十九而抱禽心矣”……换言之,是否遵循“礼治”,是否接受先进文明(尤其是先进政治文明)的教化,是区分华、夷的终极标准,而“不藉其地与其类”——与其居住地和部落族群无关。


晚清与西方世界出现实质性碰撞,“华夷之辨”面临新的挑战,需要新的阐释。其中以郭嵩焘的说法最具代表性:“三代以前,独中国有教化耳,故有‘要服’、‘荒服’之名,一皆远之于中国而名曰‘夷狄’。自汉以来,中国教化日益微灭,而政教风俗,欧洲各国乃独擅其胜。其视中国,亦犹三代盛时之视夷狄也。”在郭氏看来,近代以来,欧洲各国的“政教风俗”,也就是文明程度,超越了中国,所以他们如“华”,而中国如“夷”。前引守旧派代表人物王闿运则批判郭嵩焘:“人者万物之灵,其巧弊百出,中国以之一治一乱。彼夷狄人皆物也,通人气则诈伪兴矣,使臣(指郭)以目见而面谀之,殊非事实”,拒不承认西方“夷狄”是“人”。但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里,关于“华夷之辨”的评判标准却是高度一致的,即以“政教风俗”,也就是文明程度之高低为准绳。


“民族”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虽然复杂,其定义迄今至少已有上百种,但并无任何一种定义是以文明程度的高低来划分不同的“民族”。可见“华夷之辨”与“民族之别”毫无关系。



清末名臣郭嵩焘。郭氏明白阐释:夷夏之辨的标准是文明程度的高低,晚清时西方为夏,中国为夷。 


2、包括岳飞在内的南宋人视自己为“文明共同体”,而非“民族(种族)共同体”


具体到南宋人,他们直面金人入侵,集国仇家恨于一身,其“夷夏之辨”是否可能包含“民族之别”的涵义呢?


答案仍然是否定的。南宋人自称“中国”、“中华”、“华夏”,而视金人为“夷狄”。如岳飞的奏章里常有“尽屠夷种”、“夷狄不可信”、“鞭挞四夷,尊强中国”、“廓清华夏”一类词句。金人乃女真部落之崛起,将其框入近代“民族”概念之范畴,亦无不可。但包括岳飞在内的南宋人自谓的“中国”、“中华”、“华夏”,却只是一种文明共同体,而非“民族”或“种族”共同体。


以高倡向金人“复仇”而知名的南宋学者兼官僚陈亮为例。在给宋孝宗的上书中,陈亮如此定义“中国”:“中国,天地之正气也,天命之所钟也,人心之所会也,衣冠礼乐之所萃也,百代帝王之所以相承也,岂天地之外夷狄邪气之所可奸哉!”在陈亮的语境里,中国乃是“衣冠礼乐之所萃”,即明指“中国”乃是一种文明共同体;“中国”是天地之正气,“夷狄”则是天地外之邪气。陈亮还说:“圣人于中国,夷狄混然无辨之中而致其辨,则所以立人道,扶皇极以待后世也”,如果“三纲既绝”,丧失了文明的先进性,“则人道遂为禽兽夷狄”——“中国”之人,也就成了“夷狄”之禽兽。显然,在陈亮看来,“中国”与“夷狄”的区别,不在“民族”与“种族”,而在文明程度之高低。所以他又说:北魏孝文帝定都洛阳,“以修中国之衣冠礼乐”——开始学习“中国”的文明之后,偏安一隅的江南政权就“非复天命人心之所系”——不再是“中国”了。


至于“中华”概念的涵义,不妨听听辽道宗的说法。道宗让大臣为自己讲解儒家经典,至《论语》“夷狄之有君”一句,大臣迅速读过而不讲解,道宗却说:“上世獯鬻、猃狁,荡无礼法,故谓之夷。吾修文物彬彬,不异中华,何嫌之有!”道宗以契丹之出身,而自视为“中华”,且以“礼法”、“文物”作为区分“夷”与“中华”的标准,可知“中华”在当时绝非“民族”或“种族”概念,而是文化概念。南宋学者叶适在给皇帝的奏折中也说:“中原者我之地,中华者我之名,报复仇耻者我之义”,叶适以“中华”为南宋人命名,但其涵义,同样与“民族”毫无关系——《唐律疏议》里讲:“中华者,中国也。亲被王教,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居身礼仪,故谓之中华”——换言之,包括岳飞在内的南宋人所谓的“中国”、“中华”、“华夏”,乃是一种文明共同体,而非“民族(种族)共同体”。今人不应该无视岳飞的“文明认同”,更不应该为其虚构“民族认同”。



河南汤阴岳飞庙


岳飞昔日的“文明认同”,比今人强加给他的“民族认同”,更具价值



也许有读者会问:如此不厌其烦地辨别岳飞究竟是不是“民族英雄”,有意义吗?


有的。


讲清楚这个问题,很有助于历史观的拨乱反正。自晚清“民族主义”传入,近代中国经历了从“传统国家”向“民族国家”的转型。当“民族”概念成为知识界的“常识”后,中国数千年古代史,也不可避免地被这一舶来概念及其相应理论框架所扭曲——清末民初一大群古代“民族英雄”横空出世,即是最典型的扭曲之一。殊不知:作为一种长期独立发展的文明,古代中国发展出的“华夷之辨”自成体系,是一套完全不同于近代“民族主义”的“世界观”。


“华夷之辨”的区分标准是“礼治”、“衣冠”。“衣冠”无疑承载的是“先进文明”;论语说“为国以礼”,“礼治”则是当时最先进的“政治文明”。一个人无论他出身什么部落,来自哪个种族,血缘如何,只要他皈依“礼治”,变更“衣冠”,即为“华夏”,反之,则为“夷狄”。这显然和以种族、部落、血缘、肤色等为区分标准的近代“民族主义”有天壤之别。在这种“世界观”支配下,尽管古代“中国”周边长期存在着不同种族的部落政权,且与“中国”屡屡发生冲突,但“中国之人”始终保持着其“文化共同体”的面貌,而未曾蜕化为“民族共同体”;而且这种“文化共同体”,更多地是依赖“政体认同”(礼治)来维系;所以陈亮才说:孝文帝改制,“修中国之衣冠礼乐”后,北魏亦是“中国”。


尤其值得今人思考的是:在今天,“民族主义”已越来越多地被生物学、人类学和历史学证实为只是一种“想象的共同体”。譬如,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历史学教授施罗默·桑德在其著作《虚构的犹太民族》一书中揭示:大多数犹太人的故土遍布中东和东欧,这些分散的不同群体能形成一个犹太民族,进而成为一个犹太国家,只可能在一种新编纂的历史下发生,而其背景则是整个欧洲的民族主义的崛起和发展。这种情形,与“中华民族”、“汉族”在近代受西方民族主义刺激,而在梁启超等人发动的“史界革命”中诞生,何其相似乃尔。(该书有中译版,有兴趣的读者不妨找来一读,当可加深对本文的理解)不可否认,“民族主义”在近代曾有过相当积极的作用,许多被压迫国家都曾高举过“民族独立”的旗帜。但时至今日,当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已被科学证明其基因与血缘并无多少区别,而彼此却仍在为“民族的生存”而你死我活地流血冲突时,这种“想象的共同体”的负面作用,已越来越凸显。这种时候,中国古代以“政治认同”、“文明认同”为区分标准的“华夷之辨”,便显露出了它强大的现实意义。


略言之,在当今世界,较之“民族认同”,“文明认同”其实更为重要。尊重岳飞昔日的自我认同,也是尊重今人当下在“文明认同”层面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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