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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考据:戴笠的艳史与恋情(超长文) | 短史记

2017-10-02 谌旭彬 短史记


文 | 谌旭彬


本文由笔者所撰写的若干篇文章整合而成,故篇幅相当之长。


一、“戴笠霸占胡蝶”考


“戴笠霸占影星胡蝶”之说流传极广,但实际上是一段伪史。


1、学术界几乎视之为定案


坊间关于“戴笠霸占影星胡蝶”的说法,其大致情形及史料源头如下:


(1)胡蝶1942年自香港返回大陆,途中行李被劫。戴借着为胡蝶找行李的机会,将参与运作胡蝶一家逃离香港的杨惠敏打入监狱,讨好并霸占了胡蝶。


如军统骨干沈醉1960年被特赦释放后,写下《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出版于1963年),声称:抗战时向困守上海四行仓库的孤军献过旗的女童子军杨惠敏,“因有人检举她偷骗胡蝶的行李,被戴关起来。”①


另一军统干部黄康永,也在回忆录中写道:“胡(蝶)告诉他(戴笠)行李丢了,戴因之怀疑为爱国女童军杨惠敏所为,就将她关禁起来,直到抗战结束才放出。杨惠敏者,就是上海抗战时,泅渡苏州河,将青天白日旗悬挂到四行仓库上,支援谢晋元团八百抗日壮士,轰动一时的爱国女性。胡蝶终于来到重庆,为戴笠‘金屋藏娇’于神仙洞公馆。”②


杨惠敏本人,1969年在台湾出版《八百壮士与我》一书,也曾痛彻心扉地忆及此事。杨写道:


“我营救胡蝶小姐和梅兰芳博士等人,以及一连数次接运吴经熊博士和林森主席的亲属,都是奉命行事。我与胡蝶既不相识,又无冤无仇,我为什么要抢她的行李?何况我并没有与她同船同车,她在路上遭遇抢劫的情形,我怎么会知道?”“可是,当胡蝶小姐从惠州辗转到达重庆以后,她向军统局长戴笠将军报告和哭诉,硬说是我抢了她的行李。人世间之无道义良心,没有比这件事更令人伤心的了!”“我永远不会忘记,当我被胡蝶小姐诬控走进监狱看守所的那一天起,我就失去了所有的一切,包括我的荣誉、前程、和希望。”③


(2)戴笠为胡蝶在重庆置办公馆,搞“金屋藏娇”,还利用权力将胡蝶的丈夫潘有声支离重庆。


此说的主要来源,是沈醉的《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沈在书中写道:


“戴笠对胡蝶可说一见倾心,格外欢喜。他自有了胡蝶以后,对于玩弄其他女性的兴趣也减少了一些,因为胡蝶很有一套笼络男人的手段。当时胡的挂名丈夫潘有声很懂得明哲保身之道,自从老婆被戴笠看中而占有之后,他在美人与金钱不可得兼的情况下,决定宁可牺牲老婆,而利用这个机会来发一笔横财。他知道不这样做,身上不知什么时候会被手枪穿几个窟窿。当戴笠答应给他一个战时货物运输局专员名义,让他放手去做投机走私生意时,他便长期住在昆明,很少到重庆去和胡蝶会面。抗战胜利后,戴笠还准备叫胡蝶正式和潘有声离婚而与他公开结婚。后来因为他从北平回上海时坐飞机摔死了,潘有声才带着胡蝶去香港当寓公。”④


“(戴笠)另外在神仙洞修建了一所华丽的公馆,是准备与胡蝶同居时用的。当我随同他和胡蝶一道去看这所房子的工程时,他对胡蝶说:‘我最喜欢这个地方,神仙洞里住神仙眷属。’为了修这所房子,要汽车可以直达门口而不爬坡,他连当时四川最有实力的军阀王陵基的地皮也占了一百多方。……但还不够,因为要绕一个小圈子才能爬上几十公尺去。我一打听,还得经过另外几个人的地皮才能修通。他又亲自写了几封信,叫我去找和成跟行吴晋航先生、大同银行萧振瀛,又向他们要了一些地皮。”“和他同居时间最长久的要算胡蝶了。从1943年以后,胡便为他所占据,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乡公馆内。他为讨胡的欢心,除了为她修了不少房子外,更在杨家山公馆前面修了一所很考究漂亮的花园,以近一万银元的代价购买了各种名贵的奇花异卉,经他自己亲手设计布置一番。”⑤


其余如文强等军统旧人,也留下了大致相似的说法。


时至今日,在很多严肃的史学著作中,戴笠与胡蝶之间的“艳史”几乎已成定案。如美国学者魏斐德关于戴笠的名作《间谍王》,即依据上述材料(主要是沈醉和黄康永的回忆文字),认定“胡蝶后来在太平洋战争中成了这个特务头子的情妇”。⑥



图:杨惠敏与张治中等人合影


2、杨惠敏案与“戴胡艳史”无关


以上种种回忆文字,构筑起了一桩看似“完整”的“戴、胡艳史”。但其实每个细节都经不起史料的推敲。


先说胡蝶的行李被劫与杨惠敏的被捕。


(1)杨惠敏带了杜月笙的电报去找胡蝶,胡蝶答应回大后方


杨惠敏当时是军统中人,在日军控制下的香港从事秘密工作。据其晚年回忆,1942年8月,她是带了“杜月笙先生从重庆打来的电报”去找胡蝶的:


“我仍然一副小鱼贩的打扮。找到了胡蝶的家以后,我小心翼翼的从后门叫卖小鱼,有个胖胖的老太太出来,她也不知道我是谁?‘我是从重庆来的’,我对老太太开门见山的说。 她表示了惊慌与怀疑。老太太不停的打量着我的身份。”“一会儿,胡蝶小姐亲自出来了 ,她招手请我进屋。胡小姐神态自若,从容的问我一些话,我道明了来意,把杜月笙先生从重庆打来的电报给她看。”“她的个性似乎很爽快,她告诉我,决定即时回到大后方去,与全国军民共赴国难。”“我告诉胡蝶小姐,因为逃难并不等于搬家,每个人最多可携带两件行李,假如行李太多,是没法搬动的。说完,我就走了,因为胡小姐寓所附近,有许多密探,我生怕招来不必要的麻烦。”⑥


杜月笙与戴笠关系密切,曾深度参与军统对在港文化人士的营救工作。早年在上海,杜与胡蝶也有交往。抗战时期,杜曾任“中央赈济委员会常委”,分管第七、第九救济区事务;其中,第七救济区主任陈志皋,是杜的门生,同时也是一位秘密的中共地下党(此人后面还会谈到),常驻曲江。杨惠敏前往香港接运难民,正是奉了陈志皋的指令。杨能够拿着“杜月笙先生从重庆打来的电报”去找胡蝶,其缘故在此。


胡蝶即时答应返回大后方,让杨惠敏“感到很开心”,因为“我来到胡小姐寓所之前,已在梅兰芳博士那里碰过钉子,梅博士是如此坚决表示不肯到重庆去,而胡蝶小姐却当机立断决定随即动程。”⑦这一细节,可与曾在香港占领军服役、负责战时香港剧艺“统战”工作的和久田幸助的回忆互相作证。据和久田幸助的说法:梅兰芳当时向他表示“想回上海”,他帮梅办理了相关手续;而胡蝶悄悄离港,则让他措手不及,“她在银行的私人保险箱里,存有很多的金子和贵重品,不用说都来不及取出,几乎是身无长物。”⑧


(2)1942年8月,胡蝶的行李在回大陆的中途遭劫;9月,杨惠敏被军统逮捕


关于逃离香港的过程,胡蝶晚年在回忆录中,是如此描述的:


“—天清晨,我们全家装作走亲戚的模样,走出了家门。由游击队化装好的人带路,避开人烟稠密的地方。当然,那时的香港也还没有今天的繁荣,香港的发展与繁荣不过是近二十年的事,那时出入过境并不需要什么通行证。两个孩子由游击队安排的人用箩筐挑着,一头一个,我们则步行,整整走了一天,这可说是我自出生以来所走的最多的路程,以致脚底全走起了泡,因为走的是荒野和崎岖的山路,中途曾在路边的小饭馆吃了一餐饭,盘碗都很粗糙,饭菜看来都不怎么样,但我们吃来仍觉非常可口,可见人的味觉也会因环境的改变而改换的。走了一天,总算到达广东省的惠阳,然后由这里坐柴油车到曲江,也叫韶关。把我们护送到惠阳,游击队的任务就算完成,有声交给游击队三千元港币,作为护送的费用,虽然游击队一再说他们很高兴能协助我这样一个有点名气的演员逃离虎口,我们还是请他们收下,作为我们对抗日事业的一点心意。”⑨


1942年8月,胡蝶及家人逃离香港抵达广东曲江(韶关),这里是当时广东省府的临时所在地;行李与人分开而行,据说在途中被土匪所劫。同年9月,杨惠敏被军统逮捕。据杨晚年回忆,军统当时对他的审讯,主要集中于两个个问题:


1、“你在罗四维家里,和王明川、赵乐天一起聚餐时,有没有谈到美国飞机击落的事情?”

2、“毎一次的审讯,审判官都问到我有没有拿胡蝶的行李”。


对第一个问题,杨的回应复:“我没有勾结罗四维和王明川,也没有供给他们情报。”


对第二个问题,杨的回复是:“我与胡蝶本不相识,又无冤无仇,我为什么要抢她的行李?何况我并没有与她同船同车,她在路上遭抢劫的情形,我怎么会知道?”


杨惠敏晚年称:自己当时“潜意识”认为,第一个问题,只是一种掩护;第二个问题,才是审讯的真实目的——“这一段时间,我已意识到胡蝶的诬控,发生了决定性的作用,对我来说,足以致我于死命。”但杨也承认,国防部对他的“判决书”,“无只字提到胡蝶女士的行李遭抢的情形”。


(3)杨惠敏在港期间,与私自离职经商走私的军统通讯员、香港日本总督顾问、日本宪兵队台湾翻译往来密切


杨惠敏的“潜意识”并不准确。


军统对他的审讯,主因并不在胡蝶。


这里有必要先介绍一下审判官审问杨惠敏时,所涉及到的几个人物——“在罗四维家里,和王明川、赵乐天一起聚餐时,有没有谈到美国飞机击落的事情?”——的背景。


赵乐天曾是军统的“通讯员”,与杨相识时,已经擅自离职。正假冒军统名义,与人经商走私(此种行径犯了戴笠的大忌)。杨或许并不知晓赵已脱离军统。但在回忆录中,杨承认自己曾帮赵托运过两批西药回内地,“至于他赚了多少錢”,杨表示并不清楚。军统在逮捕赵乐天后,查实了其“未经请准长假,乃私自离职赴曲江,与大业公司经理李桐村,联合经商”的罪证。1946年,国防部以“无故离去职役,处有期徒刑一年六月”作为对赵的惩处。


再说罗四维和王明川。据杨的说法,罗是杜月笙的门生,时任香港日本总督顾问兼九龙地区派出所副所长,“是潜伏在敌人组织中的我方情报工作人员”;王是台湾人,时任日本宪兵队翻译,杨往来粤港间时,曾被王认出身份,但王未拆穿她,并在稍后杨被捕时“偷偷跑来教我撬开窗子逃走”,故杨认为“他是一个爱国份子”。


关于罗四维,杨的描述大致准确,但有必要作一些补充:罗四维原名罗集谊,抗战前曾任驻日本北海道函馆领事。抗战爆发后,罗携全家避难香港。期间曾多次向陈布雷汇报其在香港所探知的汪、日情报,并在函电中有“政公转下巨数已收妥,迭蒙厚赐,感铭心□,今后唯有努力图报,以符期许之雅望也”等语。⑩香港沦陷后,“他掩护陶希圣安然入内地,陶叫他要和日本人虚与委蛇,将来总有用处。”(11)巨款馈赠的事实、“迭蒙厚赐”“ 以符期许之雅望”等语,以及与陈布雷、陶希圣的关系,俱显示罗四维当时的身份,虽可算做重庆的情报人员,但并不属于任何组织。这也是军统在逮捕赵乐天和杨惠敏之后,询问他们有无向罗四维和王明川泄露“美国飞机”相关情报的原因所在。至于王明川,笔者未查到任何相关资料。


(4)军统讯问杨惠敏有没有对敌伪散布过“美机误被国军飞机击落”之言,与杜立德轰炸东京一事有关


其次,有必要介绍一下审讯中所提到的“美国飞机击落的事情”。1942年4月,杜立德率美军轰炸机自航母起飞,轰炸了东京。空袭完成后,突击队按预定计划,飞往位于浙江的衢州机场。出于保密的需要,美军在具体空袭时间上并没有与中国方面沟通,以致他们飞到中国沿海时,机场没能提供导航。在中国境内跳伞的飞行员,有62人被中国军民所救,5人死亡、8人被日军俘虏。杨惠敏所提到的审判官一再讯问她“在罗四维的家里,和王明川、赵乐天一起聚餐时,有没有谈到美国飞机轰炸日本本土的回航途中,误被国军飞机击落的事情”,当即是指此次事件而言。杜立德空袭东京,对盟军而言,当时有着巨大的宣传意义,中美两国自然不希望传出“美机误被国军飞机击落”这样的消息。


那么,杨惠敏有没有说过“美机误被国军飞机击落”这样的话呢?其实是说过的。据1946年国防部判决杨惠敏无罪的判决书,“被告杨惠敏,对于住在香港总督顾问罗四维家及相识敌宪兵队翻译王明川,在罗四维家聚餐时,曾谈及美机轰炸日本后,于回航途中误被我机击落之事,虽已一一承认,惟据辩称:‘我没有勾结罗四维、王明川,也没有供给他们情报,是吴季玉讲起飞机的事情,我也接着说的。我说这话并无故意泄漏军事机密的意思。’”国防部1946年宣布杨惠敏无罪的理由是:杨虽然说过“美机误被国军飞机击落”之言,但经向空军总司令部调查,当时并未发生“美机误被国军飞机击落”之事,“其所谈既不实在,又无泄漏军事机密之具体事实与意思,此外复无其它事证足资认定”,故无罪释放。(12)


值得一提的是,“误击美机”的事情可能没有发生,但将美机当作敌机,则确有其事。据杜立特回忆录,当杜立特接近跑道时,事实上看到了一排跑道灯,地面人员以为是日本飞机来轰炸,紧急将跑道灯关掉了。以至没有任何一架飞机能够顺利降落在跑道上。当衢州机场通讯管制官再次紧急打开跑道灯时,杜立特的飞机已迫降在稻田里十五分钟了。(13)参与此次营救工作的军统游击队,必然了解这段插曲。该插曲在传播过程中发生变形,被添油加错说成“美机误被国军飞机击落”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至于其成为日本方面的宣传材料,军统追查信息源头,何以最终定位到了杨惠敏处,资料有限,尚难以还原其具体过程。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杨惠敏承认他对罗四维和王明川说过“美机误被国军飞机击落”这样的话;军统重视此事,也在情理之中。


(5)胡蝶行李案被纳入到针对杨惠敏的讯问之中,所牵涉的不是“艳史”,而是国共斗争


综上,已廓清军统当局讯问杨惠敏关于“美军飞机”之事,并非是为戴笠讨好胡蝶打掩护。那么,军统又为什么要介入胡蝶的行李失踪案,并以之讯问杨惠敏呢?


地下党人黄慕兰的回忆,为解读此事提供了重要线索。前文曾提及,杨惠敏在香港营救各界人士的行动,受第七救济区主任陈志皋的领导。陈志皋是一位老地下党员。黄慕兰则是陈的妻子。据黄回忆:“(1942年)11月的时候,胡蝶和她的丈夫潘有声已安全到达曲江。有一天,她突然前来找我们,说是她托交杨惠敏代为护运的大批‘行李’在途中不见了,……其实这些‘行李’之中,只有几件是真正的行李,绝大部分都是诸如后方紧缺昂贵的进口西药、化妆品等。”这次交涉,双方不欢而散。(14)


黄的这段回忆透露了两个很重要的信息:


1、胡蝶夫妇首次追查自己的行李的时间,是1942年11月,晚于杨惠敏被军统逮捕(9月)。


2、胡蝶的行李中,有很多“昂贵的进口西药”(一般据传言而为文史资料写回忆文章者,多声称胡蝶的行李主要是珠宝首饰之类——据负责“统战”胡蝶的日本人和久田幸助讲,胡的珠宝首饰黄金,都留在了香港。独黄慕兰提及西药,与之迥异),这是当时大后方急缺的东西,也是军统对外物资抢购的重要项目。


考虑到胡蝶的丈夫潘有声长期与军统合作,从事物资采购工作(药品是重要采购对象),其回大陆的行李中有大量购自香港的药品,是毫不奇怪的。


稍后,黄慕兰、陈志皋被军统逮捕。“说是我们包庇杨惠敏,‘私通共产党的东江游击队’,抢劫了她的‘行李’。……这真是飞来横祸,天大的冤枉,而由此又‘追查’到志皋和我,更是意外之灾。但是事后仔细分析,却也并不奇怪,想必是我和志皋在曲江以振委会的名义做了许多有利于加强国共两党团结抗日的工作,早就引起了国民党反共顽固派、特别是军统特务们的注意和忌恨。”(15)作为回击,地下党人陈子涛,曾利用桂系媒体《广西日报》,刊文宣传是“CC特务杨慧敏”骗取了胡蝶的贵重衣物。(16)局外人也多有循相似路径猜测此事者。如1943年桂林曾传言胡蝶的衣服在市场出售,曹聚仁认为,“也可能是东江游击队托言被日军搜了去,实在是军中明分了运到桂林去卖的。”(17)


至于杨惠敏、赵乐天后来被戴笠关入渣滓洞看守所,其实是在执行军统的家规,进“中学”做“修养人”。军统惯将内部监狱称作学校,轻度违纪入“小学”(看守所);重度违纪入“中学”(渣滓洞、白公馆);特别严重者入“大学”(息烽监狱),毕业时间长短不同。赵被认定私自离职走私经商、杨被认定帮助赵走私且泄露军事机密,均属较严重的违纪,故进的是“中学”。这些被关进去的军统违纪人员,统称“修养人”,以区别于“政治犯”;彼此则互称“同志”,显示其仍是军统一员。不过,军统家规严厉,即便是余乐醒这样的元老,被认定违纪后入“中学”,也被关了两年之久才放出来。(18)杨惠敏、赵乐天被关押至抗战胜利,并非戴笠对他们有什么特殊的针对。


简言之,胡蝶行李案之所以会引起军统的注意,杨惠敏之所以被讯问此事,在于其中牵涉到了国共问题;并没有戴笠针对胡蝶的个人因素在其中。杨惠敏被关押至抗战结束,也并非坊间传言的那般,是戴笠为了胡蝶而故意迫害她。



图:电影皇后”胡蝶


3、胡蝶从未被戴笠霸占


(1)1944年5、6月份之前,胡蝶与全家人在一起,一直处于奔波状态,不可能存在“被戴笠霸占”的事情


坊间传言,戴笠趁着帮胡蝶寻找行李的机会,接近胡蝶并将之霸占。前文已述,军统介入胡蝶行李案,与传言中的“戴、胡艳史”无关。梳理胡蝶夫妇的行踪,也可以很清晰地看到,自1942-1945年,胡蝶一直正常活动,从未被戴笠“金屋藏娇”。


1942年8月,胡蝶全家北上,抵达曲江(韶关)。期间,胡蝶参与了当地体育运动会的剪彩仪式等诸多活动,报纸多有报道。“住了一年多”之后,因战火逼近曲江,胡蝶全家决定取道桂林前往重庆。抵达桂林后,本拟“可以住些日子”,因陋就简盖了房子,潘有声也与朋友组织公司,“经营药品、日用品维持家庭生计”。但日军即将入侵的消息日紧,全家又决定再迁重庆。(19)


胡蝶抵达重庆的时间,最早约是1944年5-6月间(以往各种胡蝶传记均声称胡蝶于1943年底抵达重庆,不确)。笔者得出这一结论的依据,是川黔公路线区司令部总务科上校科长高岳文的回忆。当时自桂林至重庆,须取道贵州独山。高于“1944年春夏间”奉命接任独山车站司令。期间,胡蝶夫妇曾前往求助高:


“又有一天,独山铁路宾馆,又摇来电话,询问笔者在否?说虞洽卿先生即刻前来拜访,笔者答应不敢当。不久,虞洽卿先生便率同女明星胡蝶女士与其丈夫潘有声先生,前呼后拥地乘小轿车来到我处相晤。虞已是七八十岁老人,很客气地与我握手寒暄后,并取出中央某大员介绍函请派二辆车,潘有声夫妇请派一辆车运其家属及行李。我又费了若干唇舌,结果是给他们两家共派一辆车,运费自理。他们表示感谢,实际也是很不高兴。……这般人都是由铁路运到独山后,无车去筑或渝,不得不放下架子来俯求于我。他们运不走的细软行李,可能会在独山损夫一些,但比起逃难平民来,又幸运多了。”(20)


高记得很清楚,他“抵达独山之初”,正值“长沙最后一次与日军会战失败”(笔者注:1944年6月19日长沙失陷)、“方先觉的四个师在衡阳阻击日军”(笔者注:此役始于1944年6月下旬)。胡蝶在回忆录里说,其自桂林前往重庆,原因是“战火不断蔓延,日寇南侵,我们又只得放弃刚刚盖起的居所”。所谓“日寇南侵”,显然正是指日寇南下攻击长沙。长沙失陷,则桂林门户大开,这是胡蝶必须前往重庆的原因。考虑到胡蝶自桂林动身时长沙尚未陷落,其最早于5、6月间抵达独山车站,并向高岳文求助,应当是一个较为合理的判断。


也就是说,在1944年5、6月份之前,根本不可能存在什么“戴笠霸占胡蝶”的事情。杨惠敏晚年说“当胡蝶小姐从惠州辗转到达重庆以后,她向军统局长戴笠将军报告和哭诉,硬说是我抢了她的行李”,只是一种想象。沈醉所谓的“从1943年以后,胡(蝶)便为他(戴笠)所占据,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乡公馆内”,更完全是在信口开河。


(2)戴笠为胡蝶安排住房是正当义务;到重庆后,胡蝶仍自由出外景拍摄爱国影片,“金屋藏娇”之说很荒唐


抵达重庆后,军统为胡蝶全家安排了住所。胡蝶自香港北归,乃军统争取所致,其夫潘友声当时正协助军统抢购物资。军统安排住所,属正当义务。坊间传言戴为胡蝶置办公馆搞“金屋藏娇”,实是不了解潘有声与军统之间的合作关系。


1944年,胡蝶应中国电影制片厂之邀,参加电影《建国之路》的拍摄。胡蝶接下角色后,即与外景队出发前往广西一带拍摄外景。但影片最终没有拍成,胡蝶回忆:


“不料我们抵达桂林不久,正在公路上拍摄外景,就遇上日军最猛烈的湘桂公路总攻击,外景队仓皇撤退,器材在撤退中尽失,外景队人员挤入了盈千累万的难民群中,后面是炮火连天,四周是儿啼女号,寻爹叫娘。……我们沿着公路步行、坐车,脚底起满水泡,身上长满虱子,就这样仓皇回到重庆,《建国之路》的拍摄也自然中断,这是我唯一未拍完的电影。”(21)


胡蝶参与《建国之路》外景拍摄一事,时间约在1944年8-10月份。至1944年12月,胡蝶仍未能回到重庆。据重庆《大公晚报》1944年12月19日的报道:


“(綦江通迅)女明星胡蝶于十四日午后五时许由贵阳抵綦江,因各旅馆均告客满,暂寓县党部内。綦江简师及綦中两校女生闻讯,纷纷前往慰问。闻胡蝶此次拍《建国之路》,于上月抵城江等处,旋战局突紧,交通困难,胡蝶及蔡楚生、吴永刚等均无法后退。有人曾代胡蝶向谷正纲部长(时在六寨)疏通,请允搭难民车西上。谷笑谓,‘胡蝶这样大明星,那怕没有车坐,何必来与难民争坐位去。而且条件也不合。’最后胡蝶卒做(坐)黄鱼到了贵阳云。”


“黄鱼”,其实就是三轮车。试想,如果胡蝶真的已经被戴笠“金屋藏娇”,她为什么还能出来接拍《建国之路》这样危险的电影?有戴笠这样的后盾,为什么还要找关系去坐“难民车”(当时国民政府强制规定,每辆汽车都必须搭载相应数量的难民)?为什么最后连“难民车”都坐不上,只好去坐“黄鱼车”?胡蝶是在湘桂公路上拍摄外景遭遇日军袭击的,时间是1944年10月底之前(10月底日军已开始进攻桂林),到12月14日,胡蝶一行居然才从贵阳撤至綦江县,跋涉两月,显然也没有得到任何特殊的帮助。


如今,胡蝶去世已约30年。这场谣言,该终结了。


注释

①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群众出版社,1962,P116。②黄康永口述笔记,《军统兴衰实录:国民党将领的亲历回忆》,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P164。③杨惠敏,《八百壮士与我》,博爱出版社,1970。④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群众出版社,1962,P04。⑤同上,P120-124。⑥杨惠敏,《八百壮士与我》,博爱出版社,1970。⑦同上。以下凡引自该书者,恕不另注。⑧和久田幸助,《梅兰芳与胡蝶战时在香港》,收录于《中国戏剧大师回忆录》,作家出版社,2012,P175-186。⑨胡蝶/口述、刘慧琴/整理,《胡蝶回忆录》,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P190。⑩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整理,《罗集谊报告汪日活动情况致陈布雷函一组》,《民国档案》1999年第2期。(11)高伯雨,《听雨楼随笔 6》,牛津出版社,2012,P13。(12)该判决书转引自杨惠敏,《八百壮士与我》。杨高度认同该判决书,“在我有生之年如此,将来在我临终之时,我在遗嘱中将嘱咐我的两个儿子必须将它永远保存”。该判决书其实很粗糙,内有“杨惠敏借住罗四维家,系在卅一年夏间,是年并无美机被迫降落之事”——杜立特轰炸队迫降浙江,即是在民国三十一年,岂能谓“是年并无美机被迫降落之事”?(13)傅中,《杜立德B-25轰炸东京的故事》,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P27、P51。(14)黄慕兰,《黄慕兰自传》,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2004,P282-284。(16)《铁骨铮铮的共产党人——陈子涛》,收录于《桂东南英烈传 第一辑》,玉林地委党史办公室/编。(17)曹聚仁,《补记杨惠敏与胡蝶》,收录于《听涛室人物谭》。(18)厉华,《红岩档案解密》,中国青年出版社,2008,P24。(19)胡蝶/口述、刘慧琴/整理,《胡蝶回忆录》,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P192-194。(20)高岳文,《黔南事变历见录》,收录于《粤桂黔滇抗战亲历记》,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P415-424。(21)胡蝶/口述、刘慧琴/整理,《胡蝶回忆录》,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P195。




二、潘友声与军统关系考


以下这些电报,均系戴笠发出,而与胡蝶的丈夫潘友声有关者,藏于台湾“国史馆”之戴笠档案。“()”系笔者辩读不确定之文字。这些电报可以证实,潘当时深度参与了军统的物资抢购工作。


1942/10/31

特急 桂林办公厅谍报组郑兆一兄。密。潘友声先生与胡蝶女士急须来渝报告香港情形,希即转知航检所准予购票可也。


1943年03.17

特急。曲江缉私处李处长崇诗兄。密 即转潘友声兄惠鉴 叙(?)电奉悉。关于抢购物资事,接渝电行政院方面尚有问题待决。故请兄稍缓几日再行进行。弟昨抵福州,在此有三天留……


1943/02/17

()隆中国银行转潘友声 电悉 所列各物此间亦属需要,惟所列价格有超过渝市现价者,希再查明详细电告。又此间缺日用必需品及卫生药品与治疗器具,能否设法抢购并希查复。


1944/04/02

特急 桂林办公厅谍报组曾组()大成兄。密即转潘友声信义路九岗岭新编十二号 潘友声兄大鉴,弟于上月()日回渝。由喻所部交来大札已悉。查东江方面货价太高,兄不必再行进货。至前拨两百五十万圆,原为抢购疋头之用。今兄处之进纱每包须价廿五万圆,超出此间议价甚钜,本局恐将无法接收,弟已交业务处核办矣。此间通济之事,近已抢购到廿支细纱六百件,其价每包不及十万圆也。


1943年2月28日

曲江电政管理局李局长转潘友声:1、水平仪定价较渝市超过甚大,可不必议购。2、福特盘杠外圈,因名称不明,希详加说明再行决定。3、双棉包线希照来电价格打一八折如何。4、美国漆包线希照来电价格议打九折如何。5、风钢钻头价格超过渝市一倍以上,但因需要希照来电价格打七折如何。6、英国钢丝圈与润氏号码机,希照来电价格议打七折如何。7、亨利花线与上海花线因价格超过渝市甚多,希照来电价格议打六折如何。8、显微镜希照来电价格议打九折如何。9、上项各节希即妥商电复以便订购。


1943/02/26

曲江电政管理局李局长转潘友声 汽车零件如系美国道奇本厂出品可照购。惟价格希与前途详商再行核减,款即筹汇。又此间尚须汽车五金及汽车修理工具,能否设法采购,亦希查复。其余各物应否采购,望另电告。


1944/10/14

即电询桂林杨继荣兄 前潘友声送来之铁纱四卷,希即查明交由广西货运处送来重庆转交本局收存,並俟楊继荣復電到時,即電崇詩於貨運局來往賬內劃付潘友声購買鐵紗款兩萬三千五百九十圓,并即复潘。


1943/02/02

曲江电政管理局李局长转潘友声 兹由余平汇李局长收转潘友诚一款希洽。


军统抗战期间的“物资抢购”情形,可参见笔者所撰之《物资抢购:戴笠与军统鲜为人知的另一面》一文。


图:戴笠致潘友声电报,图片来自台湾“国史馆”




三、“戴叶艳闻”考


被1949年后留在大陆的军统人员(如沈醉)所撰写之“文史资料”指为“戴笠情妇”且有名有姓者,共计四人,即:胡蝶、叶霞翟、余素恒、赵霭兰。“戴胡艳闻”,前文已有考据,乃是谣言。


本文集中考据“戴叶艳闻”。


1、沈醉、唐纵口中的“戴叶艳闻”


沈醉1962年出版的《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中,如此描述“戴叶艳闻”:


“他便将一个最心爱的女学生(杭州警官学校特别班毕业的)叶霞弟,亲自送到杨虎家中学习礼节和交际应酬。这个女特务原来在他所办的上海三极无线电学校当事务员,与他发生关系后,非常宠爱。寄在杨家训练了一个时期后,又送她去美国学政治经济,回国后,设法使她在成都华西、金陵等大学当教授,尽力培养她。最后是送给他最好的朋友胡宗南去当老婆,以报答胡宗南对他的帮助。他和胡宗南的交情真不坏,不但是安乐与共,连妻子也是与共的。”①


“在遇到有特别紧急情况时,戴笠总是亲自连夜乘汽车赶去南京,每次除带两个司机轮流驾驶,还带着两个女特务,一个就是以后嫁胡宗南做老婆的叶霞弟,一个是以后嫁与军统电讯处处长魏大铭当老婆的赵霭兰。这两个女特务陪着他坐车,他疲乏了便斜靠在女特务身上休息。这样第二天仍有精神工作。”②


1944年8月,蒋介石侍从室工作人员唐纵,在自己的日记中,也留下了一段关于“戴叶艳闻”的记载。这段记载被视为对沈醉之说的“佐证”。唐纵写道:


“戴的为人更深认识了一层。他想掌握胡宗南的一生,他正为宗南培养一个女人,这是叶霞翟。叶是警校毕业的一个学生,叶毕业后授以特务训练,曾在上海工作。太平洋战争发生之前他送了几个女子往美国读书,叶是其中之一。但是他想掌握她将来,必须掌握她现在一切的活动。在美国时,叶与胡的通讯,他要求经过他的检查,她拒绝了,他恨而停止叶的费用,同时阻止她回国。但叶在他委托监视人萧勃返国时,又居然回到重庆,叶与胡的联系接上了,他又恢复原来的笑脸。”③


2、沈、唐二人的说法,均属谣言


第一,叶霞翟与戴笠止于师生之谊,二人之间不存在任何不正当关系。


查叶霞翟生平:


1930年考取浙江大学农学院附属高中,时年16岁,后转入戴笠执掌的浙江警官学校就读。毕业后入上海光华大学。1936年春,叶念大三,往杭州探亲,于“雨师”戴笠寓所与胡宗南相识。胡随后对叶展开猛烈的爱情攻势,很快进入谈婚论嫁阶段(据叶自述,胡于1937年6月向自己提出“霞,我们今年结婚好不好?”)。稍后,抗战爆发,胡走上淞沪前线,二人婚事自此耽搁。光华大学位于上海大西路的校舍为日军炮火摧毁,叶霞翟转移至愚园路继续求学并参加救护队支援临时伤病医院。1938年2月,叶霞翟随光华大学西迁成都,途中于武汉与胡宗南曾匆匆一会。3月。叶前往成都王家坝报到注册,继续求学。1939年6月,叶大学毕业,计划出国继续求学。8月抵美,入乔治华盛顿大学政治系。1941年6月转入威斯康辛大学。次年5月,获硕士学位,并继续博士学业。1944年春,叶获博士学位;5月底,自美国启程返国,6月抵重庆。7月,叶与胡宗南时隔五年之后,在重庆相见。8月,唐纵在日记中记下了他所听说的“戴笠利用叶霞翟控制胡宗南”的传闻。9月,叶启程前往成都光华大学、金陵大学任教。1946年,叶随金陵大学复员,返回上海。1947年5月28日,叶霞翟与胡宗南正式结婚。④


综上可知,传闻中称叶霞翟是“戴笠的女秘书”之类的说法,是错误的。无论是抗战前,还是抗战期间,叶从未追随戴笠出入于烽火之间。沈醉之言——“戴笠总是亲自连夜乘汽车赶去南京,每次除带两个司机轮流驾驶,还带着两个女特务,一个就是以后嫁胡宗南做老婆的叶霞弟,一个是以后嫁与军统电讯处处长魏大铭当老婆的赵霭兰。这两个女特务陪着他坐车,他疲乏了便斜靠在女特务身上休息。”——显然是凭空杜撰之词。叶在回忆录中,称呼戴笠为“雨师”“老师”,而非如一般军统中人(如沈醉)称呼其为“老板”,亦可知二人的真实关系。


第二,叶霞翟与胡宗南之间,是正常的恋爱关系。


1965年,叶霞翟出版回忆录《天地悠悠》,就其与胡宗南的婚恋经过,做了全盘回忆。据叶的描述,在二人的恋爱过程中,戴笠充当了“介绍人”的角色,但并没有任何为了“掌握胡宗南”而刻意“培养”叶霞翟的举动。2015年,《胡宗南日记》出版。这部生前死后均无意公开的日记,与《天地悠悠》一书对照互勘,为今人探知叶、胡恋情实情,提供了很多非常有价值的信息。


胡日记始于1941年1月1日,几乎逐日记载重要事项。但首次出现与叶霞翟有关的内容,却迟至1943年5月8日。日记云:“叶霞翟先生来函二件”。何以中间有如此长的一段空白?叶霞翟有一段回忆,可充作解释:


“事实上珍珠港事变对我个人并不好,不但家信断绝,接济断绝,南兄(笔者注:胡宗南)的信也不来了。本来他的信就不多,并且每封信都写的很短,常常是看来厚厚的一封信,里面却只有两张很厚的信笺,一张信笺上不过三四行。……现在香港给敌人占领了,航运断绝了,就连那么三五句话也读不到了。我的心情一天比一天的沉重,到了第二年五月底,我得到硕士学位之后,很想即行回国,到华盛顿去请萧先生(笔者注:萧勃)替我打电报去请老师(笔者注:戴笠)帮忙,但得到的回应是叫我继续求学,暂时不要回国。不得已,只好回去念博士学位。”⑥


以常理论,如果戴笠想通过叶霞翟来“掌握胡宗南”,则必不会允许叶霞翟于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从胡宗南的生活中消失(叶这段时间在胡宗南的私人日记里,几乎没有存在感)。中国驻美使馆武官萧勃,乃军统纽约站站长,也并非没有办法帮助胡、叶二人通信——事实上,此一时期,戴笠与萧勃电报往来频繁。在叶不堪“异地恋”之苦向戴求助时,若戴有借叶来“掌握胡宗南”的意图,也应顺水推舟助叶回国,而非要她“继续求学,暂时不要回国”。


此后约一年的时间里,日记也仅出现三次疑似与叶霞翟有关的记载。1943年5月25日,日记云“得某君函,知于二十四日晚到西安,住北京饭店十三号。”1943年11月5日,日记云:“与戴先生通话:嘱某君年内来渝。”1944年6月16日,日记云:“某君自美来长信。某君自渝来信,读之歉然。”


台湾“国史馆”出版的《胡宗南日记》在其“索引”中,将上述“某君”,全部判定为叶霞翟。⑦笔者认为,第一个“某君”,恐非叶霞翟。据叶之回忆录《天地悠悠》,1943年5月叶并未中途回国,更无跑到西安与胡宗南相见之事。此“某君”,或系其他渠道介绍给胡宗南的婚恋对象,比如孔二小姐(胡日记中之“某君”字样,绝大多数系指有所交往的女性)。后三个“某君”,系指叶霞翟的可能性较高。据叶自述,她1944年6月抵达重庆时,胡未得消息,未派人接机。叶闻知胡前线危急,曾主动“起草了一个电稿,请兰姐(笔者注:即各种“戴笠艳史”中常出现的“赵霭兰”)带回去顺便发出”,希望能对胡有所激励。胡日记中所谓“某君自美来长信。某君自渝来信”,前者当是指延迟收到叶的美国来信;后者当是指收到叶刚刚发出的重庆来信(可能是电报)。


叶霞翟回国后,二人的感情又迅速升温。7月份,胡宗南来重庆,与叶相见。叶在胡的日记中出现的频率骤增。1944年8月8日,“叶君转来两函,甚觉愉快”;9月12日,“叶君自渝来信,附杜诗一首:白马金羁辽海东,罗帷绣被卧春风。落月低轩窥烛尽,飞花入户笑床空。”(笔者注:非杜诗,系李白之《春怨》)9月19日,“夜赴王曲。夜与重庆叶君谈话,情意绵绵”;9月23日,“夜与重庆某君通话,不甚清楚,甚可惜也。”9月27日,“晚上与重庆叶君通话,颇慰想念,情致甚佳”⑧……


当然,二人也有矛盾。据《天地悠悠》,因胡无法承诺具体的婚期,叶母对胡是否足以让叶霞翟托付终身有所疑虑;据胡日记,叶在给胡的信中,也曾表露过类似的不安。为安抚叶,1944年11月17日,胡曾向叶如此袒露心迹:


“复叶君一函:某君来此,奉读两函,连前四函皆收到,谢谢。弟在十月前,未能来蓉,已托某君来前申明,此不能责为失信,亦不能疑及其他也。附诗两首以代所怀:八年岁月酸腐甚,锦绣韶华寂寞诗, 犹见天涯奇女子,相逢依旧未嫁时。纵无健翮飞云汉,常有柔情越太华,我亦思君情不胜,为君居处尚无家。重庆十一月十六日于华山。will you please wait?I shall visit you before the end of the year.Don't be over anxious.Don't be sad.Don't be sleepless at night.You are the lovelist creature in the world,you aught to do the most lovable thing. Above all, you aught to marry the bravest and noblest man in the world.”⑨


对照《天地悠悠》,可知胡宗南曾答应叶霞翟前往成都相会,但胡因战事无法抽身而爽约,“此不能责为失信”即指此事。至于“不能疑及其他”,可能是指叶霞翟德来信中的某些不安之辞。“为君居处尚无家”一诗,是对叶表白自己对她的感情值得信任。英文部分表达更为直白。胡希望叶继续等自己;但若不愿再等,胡也祝福叶能够嫁给世界上最勇敢最高贵的男人。


这段中英夹杂的日记,透露出胡对叶确有很深的感情。但婚期矛盾并未解决,至1946年4月26日,胡日记尚云:“中夜忽醒,后不能寐,对上海某君之事,找不出解决方案。”此一时期,胡日记中关于叶霞翟的称呼多变,“叶君”、“某君”、“叶小姐”、“叶先生”等杂糅使用,其中尤以1946年11月24日所用之“叶先生”的称呼最为罕见,似说明二人的关系曾出现一些微妙的危机。1947年4月5日,胡日记云:“魏大名到延安。得叶小姐电……”,省略号系日记出版时因“涉及个人私事”由“传主及其家属删节”,删节部分似亦涉及二人的感情冲突。至5月27日,胡终于前往南京,向蒋介石请示“拟与叶霞翟小姐结婚”,蒋的意见很勉强,“最好在陕北战事结束结婚,然现时亦可照办”。获蒋许可后,胡迫不及待,于次日即将叶霞翟请至西安,“举行极简单而秘密之结婚仪式”。


综上。胡、叶1936-1939年间经历热恋,一度至谈婚论嫁的程度。1939年叶去美,“异地恋”导致二人感情转淡——1941年1月-1944年6月这段时间,叶在胡日记中的存在感很微弱,且胡疑似与“某君”另有交往(主动或被动尚不可知)。1944年6月叶回国后,胡、叶恋情又迅速升温,但又因胡无法确定婚期而长期存在矛盾。以上种种,皆显示叶、胡之间乃是很正常的恋爱关系,并不存在什么“戴笠通过叶霞翟控制胡宗南”的阴谋(另:据胡宗南日记,戴、胡友谊极融洽,戴死后,每年忌日,胡都会有所纪念)。


图:胡宗南与叶霞翟合影


第三、唐纵日记里所记载的传言,存在关键性的事实错误。


唐纵曾长期在蒋介石的侍从室工作,与戴笠有很多交往。《唐纵日记》虽然被史学界公认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但具体到戴笠与叶霞翟的关系,因非唐纵亲历之事,而是其道听途说所得,却存在着一些关键的事实错误。


唐纵称,叶霞翟是戴笠为胡宗南特意培养的女人,戴笠“想掌握她(叶霞翟)将来,必须掌握她现在一切的活动”;唐用以支撑上述“主观判断”的“客观事实”如下:“在美国时,叶与胡的通讯,他要求经过他的检查,她拒绝了,他恨而停止叶的费用,同时阻止她回国。但叶在他委托监视人萧勃返国时,又居然回到重庆,叶与胡的联系接上了,他又恢复原来的笑脸。”


这段话,存在至少三个事实错误:


(1)因香港沦陷后航运中断,叶霞翟确实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接到过来自胡宗南的信函。如果戴笠真希望用叶霞翟来“掌握胡宗南”,则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充分利用军统局的电报系统,帮助“叶与胡的通讯”。戴若以军统密电帮助叶、胡通讯,自可无障碍获悉所有内容,并不需要就检查通讯内容一事征求叶的同意。戴没有这样做,反听任叶、胡通讯中断,感情疏远,恰证明戴无意借叶霞翟来“掌握胡宗南”。


(2)戴笠并没有“停止叶的费用”,相反,在叶霞翟“接济断绝”后,戴曾私人掏腰包负责叶的学费。


据“国史馆”藏“戴公遗墨”,1941年,戴一度希望叶霞翟能回国服务,曾通过萧勃,向叶转达自己的意见:“进惠斯康大学如无多大补益,盼即回国服务,旅费可向余叔恒暂借。”“转学威斯康辛习何科?明年毕业于学业方面可得如何结果?应否即行回国服务或继续学业,盼复。”在叶表示希望继续学业后,戴批示,叶“明年六月可得政治硕士,决留美完成之”,学费可向“余素恒”借用,“准其至明年六月再回国矣”。(11)1942年5月底,叶拿到硕士学位,计划回国,通过萧勃向戴笠寻求帮助,据叶自述,“得到的回应是叫我继续求学,暂时不要回国。不得已,只好回去念博士学位。”据“国史馆”藏“戴公遗墨”,戴笠曾通过萧勃向叶转达自己的意思:“已悉来书,而今尚不能回国。我已电萧勃按月给费。惟读书费系由吾私人负责,希求学当以三民主义为遵。”(12)


以常理论,如果戴笠确如唐纵所言,欲借叶霞翟来“掌握胡宗南”,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积极帮助叶回国,而非令二人长期天各一方。戴一方面确实阻止叶回国,另一方面又不存在唐纵所谓的“停止叶的费用”,恰证明其根本无意借叶霞翟来“掌握胡宗南”。至于戴笠为什么要阻止叶于1942年夏天回国,本文的后半部分,笔者会有解读。


(3)叶霞翟1944年回国,得到了戴笠的帮助。并非如唐纵所言,是叶瞒着戴自行回国,戴见到“叶与胡的联系接上了,他又恢复原来的笑脸。


”据“国史馆”藏“戴公遗墨”,叶因无法买到回国的机票,曾向戴笠求助。戴请萧勃在代购机票一事上“酌量办理”,考虑到“美国在此战时,女子不准购买机票”,戴也指示萧勃“不必勉强”。当时,萧勃曾“欲以公务员名义,向外交部申请购票”,但戴笠认为找外交部交涉“殊多不便,可乘船归”。最后,戴笠致电叶,“望即动身回国,由萧勃代为设法船位,并拨付所需费用”。乘船归国一节,叶在回忆录中亦有描述。(13)


简言之,因存在上述关键性的事实错误,原本极正常的戴、叶关系,在唐纵所听闻的传言里,被彻底扭曲了。


3、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谣言?


显然,沈醉1962年出版的《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中,关于“戴叶艳闻”的说法,乃是1944年8月沈醉所听到的流言的变异。那么,1944年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流言呢?


如下几点事实,值得特别注意:


1、流言系应时而起。


1944年6月,叶霞翟回到重庆;7月,叶与胡宗南在重庆相见。8月中旬,唐纵在日记里记下了他所听到的“戴笠利用叶霞翟控制胡宗南”的流言。


2、叶、胡恋情,事涉宋美龄与宋霭龄。


胡宗南日记中,虽无一字记载其7月中旬与叶霞翟在重庆的相见,却记载了另一件颇为值得玩味的事情。7月6日,胡日记云:“下午四时,谒见夫人于山洞主席官邸,在会客室时,孔二小姐先出相见,酬答之间颇有感情,盖余与孔令侃颇有友谊也。未几,夫人召见,点心后,孔夫人来,孔态度冷落,与前次相见大不同了。未几,辞出。”(14)


据胡宗南之子胡为善披露,宋美龄当年曾“想把孔二小姐孔令伟嫁给我父亲。父亲表面上也不好推辞,暗地里想了很多办法。”(15)熊向晖也讲,“实际上,是宋美龄,不是陈立夫,托人介绍孔祥熙的二姑娘孔令伟给胡宗南。胡宗南到重庆,故意穿士兵衣服,跟宋美龄委托的说媒人说,在抗战期间不谈个人婚姻问题,不结婚,理由是‘匈奴未灭,何以家为?’”(16)


胡、叶恋情中的很多费解之事,纳入宋美龄这一因素后,就都变得非常“合情合理”了。胡宗南无法向叶霞翟承诺一个具体的结婚日期,缘由在此;1942年戴笠阻止叶霞翟回国,缘由也在此(戴不愿与宋美龄交恶,不愿叶回国“破坏”宋美龄的计划);叶在1965年出版回忆录《天地悠悠》,提及自己回国被戴笠所阻,却无一字解释戴笠为何阻止自己回国,缘由也在此(为宋美龄讳)。胡宗南1944年7月6日日记中所云“孔夫人来,孔态度冷落,与前次相见大不同了”,缘由也在此(据叶霞翟回忆,胡宗南当日派人来联络她,是一种秘密行为,使用了化名“叶重庆”)


3、唐纵当日所听闻的流言,并不止于戴笠与叶霞翟。宋子文也在其中。


据唐纵日记:


“(戴笠)对付宋子文的办法 ,他是两个法宝。一是特务威力,一是迷魂的女人。王亚樵案是他换取交情的开始。宋觉得戴某人是有力量的,他在香港为宋预备了个有名容太太的女儿,刚才十六岁献给宋。这年轻而可爱的女人打动宋的心情。容太太是戴的姘头,如果容小姐得了宠,岂非妙喻吕不韦吗?不幸这事情给宋、蒋二夫人风闻在耳,曾在康庄起了风波。他赶急送她往桂林暂避。现在宋的对头走了,容小姐自然回到重庆,宋氏将她藏在郑莱公馆内。”(17)


图:戴笠致宋子文函电


所谓“有名容太太”,很可能是指容显麟的妻子唐瑛。30年代,唐瑛曾是上海有名的交际花,与陆小曼齐名,有“南唐北陆”之称。其兄唐腴庐曾任宋子文秘书。坊间传闻,唐瑛早年与宋子文有过一段热恋。据唐瑛之妹唐薇红称:“我大姐唐瑛还和宋子文谈过恋爱,不知是因为我爸爸缘故还是我哥哥缘故,两人认识的,但是我知道是为什么分开的:我爸爸坚决反对。我爸爸说,家里有一个人搞政治已经够了,叫我姐姐不许和宋子文谈恋爱,怕她嫁给宋子文,家里就卷到政治圈里。”(18)1927年,宋子文与张乐怡结婚;同年,唐瑛亦嫁给李祖法。1931年7月,唐腴庐被欲行刺宋子文的刺客误杀。1937年,唐瑛与李祖法离婚,再嫁容显麟(容从事银行业,其家族在香港渣打银行颇有力量),成为“容夫人”。


“容夫人”唐瑛当然决无可能成为什么“戴的姘头”;也并不存在什么才十六岁的“容太太的女儿”。惟宋子文活跃于金融圈,与容显麟及“容夫人”有机会接触,则是事实。这种接触在宋家内部引发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冲突,也不足为奇。“容太太”的流言同时牵涉到戴笠、宋美龄及宋子文,则非偶然。在宋子文与孔祥熙的斗争中,戴笠与宋子文立场亲近。戴在1943年铁面无情查办了林世良案,与孔祥熙势同水火,与宋美龄的关系也急剧恶化。该年9月10日,贝祖诒在致宋子文的电报中,曾如此描述戴的处境:


“孔夫人与雨兄情感日恶,此为缉私处更动之原因。蒋夫人返国时,对雨益不相容,闻至今尚未与雨兄谈话,甚至对外宾谓政府将令雨兄出国。委座对雨兄信心似未摇动,惟雨兄应付环境痛苦情形,不言而喻,委座亦深感左右为难乎。”(19)


宋接电后,立即回电关照贝祖诒对戴笠的生活要多加关心,若戴在经济上有困难,可“即照数接济,毋须先期电告”。戴、宋二人关系之亲近,可见一斑。


4、戴笠用女色“控制胡宗南”、“对付宋子文”的流言,盛行于1944年6、7月间。恰值孔祥熙政治地位岌岌可危之际。


该年6月,鉴于孔祥熙在国内外舆论中已至人神共愤的程度,蒋介石命其赴美出席国际会议,作为一种台阶,希望孔能借机主动辞职。孔则一面请辞,一面通过宋霭龄、宋美龄的途径,希望能得到蒋的挽留。宋美龄甚至为了保住孔祥熙,当着外国记者,将孔执掌财政部时种种问题的责任,推给宋子文。以致宋子文于6月17日在给李石曾的电报中,愤然说道:


“蒋夫人最近告美国女记者霍明威夫人,谓我财部人员办事不力,大都为文任内之残余,该记者以之转告总统夫人。介公左右对我嫉视太甚。不惜以种种方法,必欲摧残而后快。”(20)


简言之,1944年7月的重庆:孔祥熙深陷政治危境,宋子文有望在孔宋斗争中胜出,宋霭龄、宋美龄仍在为保住孔而奋力一搏;离国5年之久、与戴笠有师生之谊的叶霞翟,在重庆与胡宗南秘密相见;戴笠久已与孔祥熙势同水火,且与宋美龄关系恶劣;孔夫人在宋美龄处见到胡宗南,“态度冷落,与前次相见大不同了”;胡宗南、戴笠、宋子文这一“反孔同盟”,同时陷入莫须有的女色流言之中。


4、余论


(1)戴笠与余素恒的关系


在各种流言所构筑的戴笠的“情妇”名单中,余素恒是非常特别的一位。几乎所有1949年后留在大陆的原军统人员,在诬指余是戴笠的“情妇”的同时,也都提到:戴笠曾想要与余结婚。(21)据台湾“国史馆”藏“戴公遗墨”,可知戴笠对余素恒,实怀有一种纯洁的爱情。(22)


余素恒(又名余叔恒)获博士学位后留在芝加哥,夫君陈鹤梅,主攻政治经济学。学术之外,余晚年还担任过“中美教育基金会”会长等职务。(23)


“戴余恋情”,容后文单独细说。


(2)戴笠与赵霭兰的关系


赵霭兰是军统干将魏大铭的妻子,与叶霞翟关系亲密,叶称之为“兰姐”。诬指赵霭兰系戴笠“情妇”者,主要是沈醉。沈在1962年出版的《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中写道:


“一个就是以后嫁胡宗南做老婆的叶霞弟,一个是以后嫁与军统电讯处处长魏大铭当老婆的赵霭兰。这两个女特务陪着他(戴笠)坐车,他疲乏了便斜靠在女特务身上休息。这样第二天仍有精神工作。”“第四处处长魏大铭,公开申请与戴有过一段相当长久关系的赵霭兰结婚,居然得到戴的批准。”


沈醉的这段文字,存在事实硬伤。赵霭兰与戴笠有师生之谊,但没有在戴笠手下做过特务。赵早年嫁与商人余吾外,余开设有川东公司,赵担任襄理。据地下党人张兴富、周继开等人披露,南方局曾利用赵霭兰的弟弟赵心(川东公司经理),向该公司安插地下党人,发展地下组织。后因“赵心的姐姐赵霭兰与余吾外离了婚,改嫁给军统电讯处处长魏大铭。赵心与魏的关系密切起来,党组织渐渐发觉赵心不可靠,就……采取果断措施,断绝与赵心的关系。一九四三年七月,……党组织已全部撤出。”(24)赵霭兰早年作为富商之妻的优裕生活,叶霞翟在《天地悠悠》中亦有描述,可与上述材料互相佐证。赵霭兰与魏大铭于1943年3月5日结婚,地下党撤离川东公司的日程,亦与之吻合。


其实,沈醉1949年以前的日记中,涉及魏大铭和赵霭兰的婚姻时,并没有任何与“艳史”相关的字眼。如魏大铭婚礼当天,沈醉在日记中写道:


“今天他的工作如此重要,别人有的把他看作圣贤,也有的把他比作魔鬼。圣贤也罢,魔鬼也罢,他总成了一个极值得人们注意的人物。我今天能够直接在他手下工作,这实在是一种光荣,只要生活能安定点,我真没有什么要求了,就这样干几年也是一件顶快活的事。晚间参加大铭兄的婚礼。局中颁布的结婚禁止令尚未取销,而他偏偏要来这一下,这是故意破坏纪律,明知道因为他的工作关系,老板一时不能奈何他,所以如此干。这种行为我相信余先生(笔者注:戴笠)是极端痛恨与极端难过的,我绝对不会原谅这种人。去的人都没有送礼,这是一种暗示,暗示我们不承认这种违纪动作。”(25)


注释

①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群众出版社,1962,P17。②同上,P21-22。③唐纵,《在蒋介石身边八年 侍从室高级幕僚唐纵日记》,群众出版社,1991,P453。④以上行止,系参考叶蘋《天地悠悠》、《胡宗南日记》、《戴公遗墨》等资料还原。⑤胡宗南日记(上册),2015,P206。⑥叶蘋,《天地悠悠》,文坛出版社,1970,P38。⑦胡宗南日记(上册),2015,P213、P276、P361、P704。⑧同上,P369、P382、P384-386。胡叶重庆相见一事,胡日记一字未载,《天地悠悠》一书则有很多的细节描述。值得注意的是,胡日记1944年7月8日云:“下午与袁守谦研究辞职问题,袁表示反对,认为现时如不干,人必认……”此处之省略号,系《胡宗南日记》出版时,因“涉及个人私事”,“由传主及其家属删节,以‘……’标之”。联系到当时重庆已出现种种关于胡、叶的传闻,笔者揣测,此“省略号”后的内容,当与叶霞翟有关。⑨胡宗南日记(上册),2015,P403-404。⑩同上,P557、P640、P653。(11)戴公遗墨,典藏號:144-010107-0003-014;144-010107-0003-015;144-010199-0004-001。遗憾的是,笔者仅能于“国史馆史料文物查询系统”得窥上述档案的“内容描述”,而不能得见档案全文。惟仅据“内容描述”,已可知唐纵所言,存在关键性事实错误。(12)戴公遗墨,典藏號:144-010199-0003-074。(13)戴公遗墨,典藏號:144-010199-0004-015;144-010199-0004-014;144-010113-0005-042;144-010113-0001-017。(14)胡宗南日记(上册),2015,P365。(15)口述/胡为善 整理/李菁,《我的父亲胡宗南》,《三联生活周刊》2010年第41期。(16)熊向晖/口述、杨者圣/整理,《在胡宗南身边的二十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P306。(17)唐纵,《在蒋介石身边八年 侍从室高级幕僚唐纵日记》,群众出版社,1991,P453。(18)蔡登山,《胡适也喜欢陆小曼吗?——兼谈沪上两大名媛》,《历史学家茶座》2008第2辑,P93。(19)郑会欣,《从宋子文赴美期间电报看战时重庆官异动》,收录于《宋子文生平与资料文献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P258。(20)同上。(21)唐生明,《我奉蒋介石命参加汪伪政权的经过》, 《文史资料选辑 14卷 第40辑》;黄康永,《我所知道的戴笠》,《浙江文史资料选辑 第23辑》;王方南,《我在军统十四年的亲历和见闻》,《文史资料选辑 第7辑 总107辑 》;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群众出版社,1962,P124。(22)戴公遗墨,典藏號:144-010199-0004-004;144-010199-0004-005;144-010199-0004-007;144-010199-0003-092;144-010199-0003-085;144-010199-0003-084。(23)《曾宝荪回忆录》,岳麓书社,1986,P160;彭歌,《自信与自知》,三民书局,1980,P223。(24)张兴富,《川东公司统景办事处的兴办与撤出》;周继开,《地下党在统景办事处的活动》。收录于《江北县党史资料汇编 第1辑 抗日战争时期》。(25)沈醉日记,1943年3月5日。




四、“戴余恋情”考


美国汉学家魏斐德(Frederic Evans Wakeman, Jr.)的名作《间谍王:戴笠与中国特工》,是研究军统局领袖戴笠的经典学术著作。但因魏当年所掌握的中文材料,多系原军统人员的口述资料,故该书有些论断,在《戴公遗墨》等档案开放后,已明显站不住脚。比如,魏斐德在谈到戴笠的个人情感生活时,如此写道:


“1940年戴笠引诱他的英文秘书余淑衡,虽然这个年轻的湖南女人已经与军统的一个重要特务订了婚。戴笠说要跟余结婚,但两年后他迷恋上了影星胡蝶,马上用送她去美国学习的方式把已经怀孕的余淑衡抛弃了。”①


这段描述里,戴笠与余叔恒之间存在一段爱情,是确切的;但说戴笠“迷恋上了影星胡蝶后”,就用“送她去美国学习的方式把已经怀孕的余淑衡抛弃了”,则与史实不符,全然颠倒(至于“余淑衡”这个错误的名字,可能是魏斐德的错误,也可能是译者的错误)。


1、戴余感情,并非秘密


戴笠与余叔恒之间的感情,在军统局内部并非秘密。许多军统局成员提到过戴曾有意要与余叔恒结婚。如唐生明称:戴笠的化名“余龙”的来历,“是为了讨好他那个新的情妇余素恒,暗中寓意是余家乘龙快婿”。黄康永称:戴笠曾“表示要同她(余素恒)结婚”。王方南称:“戴笠有个女秘书叫余素恒,原是军统外事训练班的学员,戴有意娶她为妻。”沈醉称:“戴笠很会讨女人的欢喜,当他和女秘书余素恒打得火热时,便连自己的化名也改了姓余,名龙,以暗示他是余家的乘龙快婿。”②


一句题外话:上述原军统局成员都将“余叔恒”误写成了“余素恒”。沈醉最先写错,其他人可能是跟风写错。


2、戴安排余赴美留学


台湾“国史馆”所藏“戴笠史料”中,藏有近30份“余叔恒”相关档案(仅系笔者查询所得,可能不止此数)。根据这些档案,可以确认一件事情:戴笠没有抛弃过余叔恒。


余叔恒生于1918年,小戴笠21岁(戴1897年生人)。余、戴二人何时发生感情,尚无材料可以说明。


1939年,戴笠原配毛氏去世。1940年5月15日,丁文安报告“不识刘阿丽女士”;次日,戴笠批示“可由叔恒同志向李铁铮先生查询”③,可见此时余叔恒已参与军统局的具体工作。


余曾在缅甸仰光为军统工作过一段时间。1941年3月1月,军统缅甸组组长曾图南向戴笠报告,“叔恒决在灰日前飞港”,请求派人前来接替余的工作。戴笠指示:


“余叔恒调离仰光后,该处即须选派一长英文而能译电且有能力者前往接替。为非常时期便于立足计,以行商名义前往为妥。希即照办。因余同志即须离仰,因其护照关系,不能再留也。余离仰光,该处内勤急须干员接之。”④


余叔恒被调离仰光,是因为戴笠已决定让她赴美留学。1941年5月间,戴笠曾多次拜托贝祖诒与杨光泩,请他们利用关系,在香港或马尼拉为余叔恒、李如桐(男,后成为著名翻译家)二人购买船票。最后订购了该年6月19日由香港赴美的“泰来总统轮”。⑤6月中旬,戴笠自重庆飞往香港为余送行,却在机场被英国扣留了12个小时。


余叔恒为何在1941年被戴笠送往美国留学?魏斐德的解释是:戴笠“迷恋上了影星胡蝶”,所以要把余支开。这种说法显然靠不住——众所周知,胡蝶1941年与丈夫潘友声居住在香港。


据笔者推断,这可能与1941年军统局在戴笠的主持下开始严厉整顿“家属问题”有关。据沈醉日记:


1941年5月5日,“在局本部纪念周中,老板(戴笠)特申述非常时期之责任与意义,并以严肃本身生活相劝勉。世瑞(赵炎五)及外训班史副主任(史泓),为了女人问题更被骂得一塌糊涂。”6月11日,“局本部巨头缉私总署副署长赵炎五,近被老板免去本兼各职,原因是为了要讨小老婆。”8月22日,“没有开会,原因是处长太太进了城,老板决心要疏散眷属。”9月1日,“重庆已半年多了。在老板疏散家眷的命令下,太太们都变成了阻碍团体工作发展的罪人,我要为此而鸣不平了!”


唐纵曾批评戴笠这种要求军统局成员与家属隔离的做法不近人情,戴笠则声称这种个人牺牲是抗战所必需。戴如此严厉要求下属,自然必须以身作则;余叔恒赴美留学,应该正是戴笠“以身作则”的结果。


3、余叔恒电报须戴笠亲译


抵美后,余叔恒进入卫斯理女校(Wellesley College)就读。戴笠委托密友、军统美国站站长、华盛顿中国驻美大使馆副武官萧勃负责照顾余。1941年10月25日,戴笠发电报嘱托萧勃:“叔恒在美,望弟与钦妹多予照料。今后有关叔恒事,来电希加亲译两字。”⑦戴请萧勃在所有与余叔恒有关的电报上标注“亲译”二字,显然是为了保护二人的隐私。这是叶霞翟、李如桐等其他军统留美学生所没有的“待遇”。


1941年12月,宋子文之弟宋子安在美结婚。8日、17日,戴笠两次指示萧勃,“希弟代我与胡宗南先生送礼。应送何物希商叔恒。”“子安婚礼,希即商叔恒,以我与胡总司令名义购物相赠,价美金百余圆。”⑧在此等重要的人际交往中,余叔恒拥有可代表戴笠的身份,显见二人的感情关系仍然稳固。


图:戴笠档案。左:余极盼恒有书来也;右:望转告恒在美应埋头读书保重身体


4、余持有与戴电报沟通的密码本


余叔恒赴美后,曾持有军统的电报密码本,可通过华盛顿萧勃处与戴笠作私人通信(据戴笠与萧勃的通信推测,这些信件可能不少,但是否保存下来及有无可能公开,则未可知)。此可证所谓“戴笠抛弃余叔恒”之说的荒谬。1941年12月26日,戴笠发电报给萧勃,询问余叔恒作为一名学生,持有萧给的密码本是否符合美方政策,其身体是否安好:


“如弟之电本交恒保管使用,电报仍由弟收发,华府与威斯理航邮如有检查,则难免被美政府发觉。恒系一学生,不能使用密本,恐有许多不便。又此间发弟两密本,是否均向美政府登记,盼复。如该密本交恒无顾虑,可照办。恒(余叔恒)、翟(叶霞翟)、桐(李如桐)现均已来华府否?何日回校去?恒之身体何如?均盼即复,并祝弟等快乐。”⑨


按戴笠的说法,萧勃手里有两个在美政府登记的密码本。萧回复确有密码本交由余叔恒保管,但没有说明具体是哪一本。这关系到戴笠与余叔恒的电报通信使用何种密码,故12月30日,戴笠再次发电报询问,并关心余叔恒身体健康与否,何时来华盛顿何时回校:


“弟以何种密本由恒保管,来电未曾注明。……又电询恒近来身体如何,与前由仰支所发之信已否完全收到,并询其此次何日来华府,何日回校去,亦无电复,均甚念。李博高随黄秉衡今晨飞印度赴美,我有函物交带弟与恒,明日岁除,我甚念弟与恒等。祝你们快乐。”⑩


5、无余叔恒消息,常令戴笠心焦


异地恋最折磨人者,莫过于得不到对方的消息。戴笠虽能通过电报与身在华盛顿的萧勃随时互通消息,但余叔恒就读的卫斯理女校远在波士顿,所以仍不免出现长时间得不到余叔恒消息的情形。每值此时,心焦的戴笠就会给萧勃去电报,请他查询余叔恒的近况,以及为何没有她的消息。


如:1942年3月8日,戴致电萧勃:“恒尚无电来,切甚念,希以我之行动告恒为要。”4月7日,戴致电萧勃:“迭电迄未得复,致恒电亦无回音。弟之盲肠炎经割治后近状如何?至念。恒已否来华府,梅乐斯已否动身来华,我要恒代买白金时样手表一只,未悉有无寄出,均盼查明即复。”同日再电:“已来华府否,我前电要其代购白金时样手表一只寄来,未悉已否照办?”11月28日,戴致电萧勃:“余迭电叔恒,迄无答复。渠年假应否回华府,由弟与孟妹斟酌情形,与之商决可也。”12月19,戴致电萧勃:“恒已抵华府否,近状如何?”1943年1月10日,戴致电萧勃:“余极盼恒有书来也。恒之近况何如,甚念。”1945年1月19日,戴致电萧勃:“恒病如何,何以久无讯来。盼查复。”10月15日,戴致电萧勃,“叔恒近状如何,盼有复及。”(11)


图:驻美大使馆副武官萧勃(左)与戴笠(中)、美国战略情报局局长邓诺文(右)合影


6、常主动向余叔恒报告行踪


戴笠戎马倥偬,常年奔波于抗战各处战场,在重庆的时间不多,也经常不能按时接收和回复余叔恒的电报。所以,在戴笠给萧勃的电报中,有不少是在主动托萧向余报告自己的行踪。


如:1942年3月8日,戴致电萧勃:“希以我之行动告恒为要”。6月,戴致电萧勃,“巧电由渝转来,已悉。我于昨日自桂林来柳州,主持越南干训班学生毕业。准三日内赴息烽。……恒已赴夏令会否?甚念。……希将我之行动告知宋先生及恒。”10月6日,戴致电萧勃:“我于本日自渝飞来兰州,在此留五日,即赴西安。本月廿日左右定必赶回重庆,希转告叔恒。”11月13日,戴致电萧勃:“我于今日来成都,在此约有五天留,希转告恒。”(12)


重庆相熟同僚赴美,戴笠常托其携带书信(电报交流往往很短,不如书信能够抒情)及物品给余叔恒。有时,相熟同僚赴美而戴笠恰不在重庆,戴也会托萧勃向余叔恒解释。如1942年3月19日,戴致电萧勃:“此次霍亚民先生赴美,因我不在渝,致无函件托其带交恒与弟等,甚怅,望转告恒。”(13)


7、认余为知音;最关心其身体状况


戴笠与余叔恒大洋分隔。但戴似乎深信余是能理解自己志趣之人。1942年2月18日,戴致电萧勃坦陈心迹:


“余年来对各沦陷地区之工作,抱定不怕牺牲不惜金钱前赴后继再接再厉之主旨。故虽负债两千余万,天天向人借钱,我还是要维持工作,因吾人无工作表现即无团体即无同志与我也。此种政治环境弟当可想而知。恒亦能了解也。”(14)


虽然认为自己的志趣“恒亦能了解也”,但戴并不希望余叔恒留学期间仍涉入政治。一方面是戴觉得“叔恒年轻,有时(喜)好讲话”(15),另一方面也是担忧她的身体。


1942-1945年间,余的身体似乎一直欠佳。1942年,戴笠曾托刘瑞恒(哈佛医学博士,曾主持抗战卫生勤务工作)带“详函”给余叔恒,要她保重身体,远离现实政治:“刘瑞恒上周飞美,余曾有详函致弟与叔恒,望转告恒,在美应埋头读书,保重身体,与政府有关之人员不必来往。”同年3月,戴致电萧勃,拜托他们夫妇劝余叔恒要把珍重身体放在学业前面:“恒春假来华府,望弟与孟妹(刘希孟,萧勃之妻)务劝其珍重身体,读书次之。因其读书不必我担忧也。”1943年1月4日,戴致电萧勃,“希嘱恒进院详细检查身体,并以结果详告。”1945年1月19日,戴曾询问萧勃“恒病如何”。(16)


8、对余的真爱,延续至坠机身亡


“国史馆”所藏“戴公遗墨”全数为戴笠当年的亲笔文件,关于戴、余感情,其中并无来自余叔恒方面的材料。但上述材料已足以证明,魏斐德等人“戴笠引诱/强奸余叔恒后又抛弃余叔恒”的传统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戴笠对余叔恒确实有过一番真爱。这种真爱,并未因余赴美留学而告终,而是一直延续到戴笠去世——笔者所见最后一份与余叔恒相关的档案是1945年10月15日;1946年3月17日,戴笠坠机身亡。戴从未抛弃过余,后世关于戴的各种艳史,据笔者此前考证,尚无一例可以证实。(17)


余叔恒在卫斯理学院获得英语硕士学位后,又在芝加哥大学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此后长期在美国大学任教。其夫君陈鹤梅是著名的政治经济学者。1973年,何炳棣于美国亚洲学会年会上谈论大陆问题,其立场与观点曾遭到余叔恒的批评。学术之外,余晚年还担任过“中美教育基金会”会长等职务。(18)1994年,余叔恒去世,享年76岁。(19)


图:余叔恒(Phoebe Chen,偏左侧坐地之东方面孔女性)在卫斯理女校(Wellesley College)宿舍与同学合影


注释

①(美)魏斐德/著、梁禾/译,《间谍王》,新星出版社,2013,P313-314。②唐生明,《我奉蒋介石命参加汪伪政权的经过》,《文史资料选辑 14卷 第40辑》;黄康永,《我所知道的戴笠》,《浙江文史资料选辑 第23辑》;王方南,《我在军统十四年的亲历和见闻》,《文史资料选辑 第7辑 总107辑 》;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群众出版社,1962,P124。③(台)“国史馆”藏戴笠史料,数位典藏号:144-010110-0004-031。④数位典藏号:144-010110-0004-075。⑤数位典藏号:144-010199-0003-087;144-010199-0003-088;144-010199-0003-089。⑥见《沈醉回忆作品全集 第四卷》,P118-119。亦可参见:王方南《我在军统十四年的亲历和见闻》。⑦数位典藏号:144-010199-0003-097。⑧数位典藏号:144-010199-0003-095;144-010199-0003-094。⑨数位典藏号:144-010199-0003-092。括号内文字系笔者所注。⑩数位典藏号:144-010199-0003-084。(11)数位典藏号依次是:144-010105-0005-019;144-010199-0004-005;144-010101-0002-017;144-010199-0004-006;144-010199-0004-007;144-010101-0002-012;144-010199-0003-085;144-010105-0005-016。(12)数位典藏号依次是:144-010105-0005-019;144-010107-0003-017;144-010199-0004-002;144-010112-0005-002;(13)数位典藏号:144-010199-0004-002。(14)数位典藏号:144-010105-0005-012。(15)数位典藏号:144-010105-0005-010。(16)数位典藏号:144-010105-0005-009;144-010199-0004-004;144-010105-0005-014;144-010199-0003-085。(17)可参见笔者所撰系列文章:《“戴笠霸占电影皇后胡蝶”之说,是伪历史》、《沈醉为什么要说“戴笠霸占胡蝶”》、《胡宗南的妻子,没做过戴笠的情妇》等。(18)《曾宝荪回忆录》,岳麓书社,1986,P160;彭歌,《自信与自知》,三民书局,1980,P223。(19)http://articles.chicagotribune.com/1994-02-02/news/9402020066_1_mrs-chen-chinese-cultural-memorial-service


五、沈醉写作戴笠史料考


沈醉1960-1963年的日记,多次提及其写作关于戴笠的历史材料的情形。这些日记显示,在写作材料的过程中,沈醉的出发点的重心,曾发生过一些很有意思的变化。


早期,沈醉一再在日记中强调:自己希望通过写出这些“罪恶材料”,来“向人民赎罪”。


1960年11月9日,沈正式开始写历史材料。当时,沈身在秦城监狱,正为自己能否跻身第二批特赦名单而焦躁不安。11月28日,沈得到特赦。次日,沈在日记中写道:“我是两次特赦中的唯一的特务机关头子。这一方面是我的光荣,争取不易,一方面更值得我有所警惕,特务过去对人民的危害,人民是恨之入骨的,我要用一切好的表现来争取人民对我的好感,用最大努力来赎取过去罪行,才能对得起党和政府。”12月8日,沈在政协主动提出要写戴笠:“我表示可以写出戴笠的生平及一些军统罪恶材料,申老对此很表欢迎。”周恩来对沈的主动给予了鼓励。1961年2月21日,沈在日记中写道:“饭后总理向我们讲了话,他喊着我的名字,叫我多写点材料。这点我今后一定要好好做到。今天真太使我高兴了,这是永远难忘的一天。”


为了表达赎罪的诚意,沈还主动提出放弃文史材料写作应得的稿费。1961年2月27日,沈在日记中写道:“我今天已正式写了一封信给政协文史资料会申副主任,向他提出我愿放弃我应得的稿费,我估计可写30万字左右的材料,可得3000元以上稿费。我决定一文不要。因我在写这些东西时感到无限痛苦,因为这是过去罪恶的交代,人民和党现已宽恕了我,写点这样的材料还要报酬,实在说不过去。”


在写作的过程中,沈醉常常接到来自外界的建议。如1961年10月8日,沈在日记中写到:“上午开始修改戴的材料。当初写时没有安排好,今天来返工,今后得注意一下。”1962年5月19日,沈在日记中写道:“12点半聚餐时,薛部长对我写的材料曾加以称赞,并要我进一步写成故事和小说。我想只要能对后人能起一点教育作用,我一定能把这一工作做好。”①


中后期,沈醉开始在日记中更多地强调:写作文史材料的稿费收入对自己很重要。


照顾孩子、劝说妻子归来,都需要钱。很快,沈醉就对自己主动提出不要稿费一事后悔了。1961年5月26日,沈在日记中写道:“从2月27日起开始写戴笠的材料,到今天刚3个月,全部抄写完毕,共约11万字左右。这都是在利用每周两三个半天写的,如果全天写的话20来天便可写完。一天写5000字左右不成问题,将来仅稿费一项收入每月将在1000元左右,明天便可送去,希望早点得到稿费,可以办一点应办的事。放弃稿费的想法,我决定打消,还是要的好。过去考虑不周,结果弄巧成拙。”


同年11月19日,沈又在日记中写道:“全天写材料。上午写了李、闻案侧记两千字左右,下午写成蒋、李的冲突最尖锐情况,也是两干字。如果有材料,有时间,按照我这样写法,一天四五千字,一月的收入的确可观。但好景不常,顶多可写过十来万字,便没有东西可以写了。今后有家有室,收入多的时候应当好好节省几文,以备不时之需,不能再和过去一样,收入多多花,收入少不花,没有好好地来计划。”


1962年10月29日,沈在日记中写道:“今日基本上已将临训班材料写完,晚上回家校对到11点半。明天便可送出。共写了两万二千多字,至少可得稿费150元左右。买收音机给孩子便得靠它了。”1963年元旦,沈很开心地日记中写道:“去年一年稿费收入大大超过我的薪金,孩子所想的自行车、收音机都有了。此刻我能坐在温暖的房中,在台灯下写日记,听收音机,孩子围在膝前吵着要讲故事。这一切都使我感到幸福和愉快。”


为了追求更多的稿费,沈醉在写材料时掺入了很多的传言、渲染了很多缺乏证据的内容。甚至一度引起了上面的注意。1961年10月16日,沈在日记中写道:“关于我写材料的问题,申老也指出有些地方要注意,如不能肯定的问题,便不肯定,可以不必过多描写,简洁一些。这是我追求字数想多得稿费的毛病,今后必须注意改正。”②不过,沈显然并没有改正。如前所述,1962-1963年,沈一直非常关心稿费的多寡,却又为材料有限而发愁。


将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1963年出版)一书中的“戴笠”,与《沈醉日记(1937年9月-1943年6月)》中的“老板”做一个对比,会很容易发现,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在日记中,沈醉虽然对“老板”的行事风格等有颇多怨言,但“老板”的个人形象却始终非常正面。如沈醉因事开罪上级,酿成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后,“惟老板对此事之处置确最公正,难怪所有的同志都愿为他牺牲而无怨言。”戴在沈的报告上批示“不善应付环境”六字,沈心悦诚服,“此确系一针见血,令人深省。嗣后在不辱人格和不叛团体精神之原则下,似有改革一下个性之必要。”对戴的疾言厉色,沈醉也抱以很大的同情:“在局本部纪念周中,老板每次都会有惊人的报告的,他以痛切的指示出一班机关的官僚化与工作人员的没有责任心。他大声疾呼,恳切劝导,但能够收到多少效果呢?”沈还曾高度评价戴的存在对国民政府吏治的震慑作用:“局本部的几个外勤机关,都奉令改变办公时间,可是谁都不敢照办,为的是怕老板骂。中国有这么一个宝贝,真不知驯服了多少三头六臂的英雄,否则这些自命为圣贤而实际是坏蛋的人,谁能约束得住?”沈甚至常常自责工作没做好,对不起戴:“在我领导下的工作会这样,我真自恨到无地以自容。我太对不住余先生(戴笠的化名)呵!”③


自1937年9月至1949年云南起义,沈醉共写下了17本日记。沈入狱后,日记被收缴,藏于重庆档案馆。迭次动乱,至1985年只剩下6本。虽然戴笠与胡蝶发生交集的1945年前后的沈醉日记已经不存,但就尚存的1937年9月-1943年6月这部分日记而言,沈醉记下了很多同僚的私德问题的同时,并无关于戴笠私生活不检点的记载,且对戴的评价极正面——这显然和沈后来说“从1943年以后,胡(蝶)便为他所占据,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乡公馆内”,是相冲突的。


黄康永是1949年后从香港返回大陆的军统干部,后被送入抚顺战犯管理所,1975年获“特赦”;后又被重新定性为“国民党起义人员”。沈的回忆,写于1960-1963年间。黄的回忆,则成稿于90年代。据帮助黄整理口述材料的朱文楚披露,黄在开始写回忆录之前,与沈醉有过很多交往,且完整读过沈醉的著作《军统内幕》。黄在军统中的级别(湖南站站长)低于沈醉,承认“什么行刺唐继尧、汪精卫之类的大案……实在不知情,至于军统高级特工的人际关系,丝丝网网,乃至戴笠与胡蝶的风流事知道些许”。④


具体到“戴胡艳闻”,黄其实不具备现身说法的资格。黄康永的回忆、文强的回忆,也不宜拿来和沈醉的回忆“互相佐证”——黄身处军统外围,做口述之前细读过沈醉的回忆,受影响很深;文强则是与沈醉合写《戴笠其人》者。反之,写作时均不准备公之于众、也不存在外界压力的《唐纵日记》与《沈醉日记(1937年9月-1943年6月)》,则很有参照比对的价值。《沈醉日记(1937年9月-1943年6月)》对戴笠的描述,已如前述。《唐纵日记》中的描述,也大致相似,如唐纵对戴为了给下属申冤不惜向蒋介石下跪的行为,非常赞赏:“跪恳的事,谁能做,非有人所不能的精神,谁肯如此做。”戴去世后,唐纵也给了他很高的评价:“雨农兄英明果断,机智过人,勇于任事,不辞劳怨,十四年来艰苦奋斗,不遑宁息;对领袖忠诚无间,对朋友热情可亲,处事敏疾神速,约束部下森严可畏,有忍人之心,行忍人之政……”⑤


注释

①②沈美娟/主编,《沈醉回忆作品全集 第4卷》,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P331-557。③《沈醉日记》,1941年5月14日;1941年5月20日;1941年9月8日;1942年7月3日;1943年6月20日。④黄康永/口述、朱文楚/整理,《我所知道的军统兴衰 原国民党军统少将的回忆》,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P370-373(后记)。⑤《唐纵日记》,1938年7月16日;194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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