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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为什么搞不了“明治维新”? | 短史记

谌旭彬 短史记 2019-01-07

问:今年是日本明治维新150周年。编辑能否讲一讲为何日本的明治维新可以成功,学习明治维新的清末新政却失败了?


文 | 谌旭彬


很有意思的问题。


确实,在具体的改革内容上,清末新政与明治维新几乎如出一辙。


比如,政治上,明治维新追求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清末新政也在追求爱新觉罗皇权的重振。经济上,日本殖产兴业,中国也在奖励工商、鼓励实业。教育上,日本派人出国考察、办新式学堂;中国也组织了五大臣出洋、废科举办新学、选派留学生。军事上,日本向西方学习改革军制,中国也在编练新军。……


甚至在改革的步调上,清末新政也充分借鉴了明治维新——日本1868年启动维新,17年之后,才开始实施内阁制;再过4年,才颁布宪法;又再过1年,才开设国会。清廷于1901年宣布新政,7年之后才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计划再过9年才颁布正式宪法,然后再召集国会(后因形势所迫宣布缩短时限)


最终的结果,也确实可以说是大相径庭。明治政府在东亚确立了自己的霸权,爱新觉罗家族却在辛亥年丧失了他们的皇位。


何以如此?学术界有很多很多研究,或侧重于改革领导层的能力与见识,或强调两国民族性格的不同,或归因为改革策略的失误。


其实,所有的改革,实质都是“权力与利益的重新分配”。检讨改革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自然也应该从“权力与利益的重新分配”这个角度着眼。


先说清末新政。


清末新政是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的直接产物。为了能够回到紫禁城而不被联军清算,慈禧不得不对列强摆出开明的接纳姿态;京城沦陷帝后外逃,如此奇耻大辱,也使得清廷内部再无人能成为有影响的改革反对者。


改革成了共识。但往哪个方向改,因为直接关系到权力与利益的重新分配,仍然存在争议。


太平天国之后,地方督抚在财权、人事权和兵权方面的坐大,一直是清廷的一块心病。期间,慈禧也采取过一些有效的压制措施,比如1870年代曾利用“杨乃武案”整肃江浙官场。1900年,慈禧操弄义和团,引致京城沦陷,让之前的所有努力付诸流水,地方督抚拒绝响应诏书北上勤王、越过朝廷与列强签订“东南互保”协议,这是清廷立国以来前所未有的事情。


也就是说,庚子之乱沉重打击了中央朝廷的威望,地方督抚的财权、人事权和兵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张在1901年启动的新政里,中央朝廷希望效仿明治维新,走“日式立宪”之路,重申君权的至高无上,将财权、人事权和兵权从地方督抚手里夺回来;地方督抚则希望效仿英国,走“英式立宪”之路,将自己手里的财权、人事权、行政权、司法权乃至军权合法化。


甚至于,当时还出现了一种将爱新觉罗变成虚君的倾向


比如,两广总督陶模1902年上奏,请求朝廷设立议院,变更决策机制,“议院议政,而行政之权仍在政府,交相为用,两不相侵”,将国家事务的决策权交给议院,不再由慈禧等一、二人独裁。陶模敢上奏谈这种问题,与慈禧在庚子年的昏庸决策铸成大错,有直接关系。往前回溯4年,因为担心光绪不满,康有为在对“开议院”一事只字不提。往前回溯18年,中法战争期间,两广总督张树声只敢用“遗折”的形式呼吁朝廷开设议院、建议用“内部民主决策机制”取代慈禧的个人独裁。


以上,是清末新政期间,最核心的利益冲突。


至于鼓励工商发展实业、废科举兴学堂、改革兵制编练新军……这些其实是朝廷和地方督抚都认同的改革措施。分歧实际上在于:实业放在谁的碗里?学堂控制在何人之手?军队究竟是谁的军队?朝廷的禁烟令,无法肃清地方的罂粟种植;朝廷想通过赎买实现铁路国有,也会引发地方士绅的保路运动;……都是上述分歧的产物。


1906年是双方冲突激化的一个重要节点。这一年,宗室载泽从伊藤博文处取经归来,以密折成功说动慈禧开启“日式立宪”的序幕,拟用“立宪”的名义,通过改革官制,从地方督抚们手里“合法”夺权。结果因地方督抚的抵制,直接导致官制改革流产。在地方督抚的运作下,“日式立宪”在舆论上也陷入了“人人喊打”的困境。督抚们甚至还反将一军,给朝廷施加压力,要求改军机处体制为内阁总理体制,逼得慈禧下诏宣布“五不议”——军机处事不议,八旗事不议,内务府事不议,翰林院事不议,太监事不议。


如此,朝廷无法压迫地方督抚进入自己的轨道,地方督抚也无法让朝廷屈服于自己的诉求,权力与利益的重新分配难有结果,那些双方都认同的改革措施——鼓励工商发展实业、废科举兴学堂、改革兵制编练新军,自然也只能是陷入内耗,徒有其表。再往后,慈禧去世,中央朝廷实力骤减,而向地方督抚夺权的力度加剧,双方冲突急速升级,1911年,终于一拍两散,清廷与改革一并寿终正寝。


图:充斥着各种“议院不得干预”的清廷《钦定宪法大纲》


再来看明治维新。


1853年黑船事件之前,日本近似于一种“封建诸侯”的状态,天皇并没有多少实际权力,国家控制在幕府将军手里,下面还有许多大名。大体上,天皇类似于周天子,将军类似霸主,大名则是诸侯。在长达600多年的时间里,三者保持着一种动态的权力与利益平衡。


黑船(美国舰队)的到来,打破了这种平衡。幕府被迫开国,于1858年与美、英、法、俄、荷签订《修好通商条约》。这对幕府的威望而言,是极大的打击(类似于庚子之变对慈禧威望的打击),社会上出现了对幕府不满、主张“攘夷”的力量。同时,幕府与诸藩之间,在权力与利益的分配上,当时也存在着很尖锐的冲突,不少藩的财政陷入破产,藩内武士生计艰难,不满在财力上再被幕府控制。这两股力量以“尊王攘夷”的名义合流,对幕府的统治构成了挑战。


幕府的一种应对之策是“公武合体”。公,指的是天皇;武,指幕府与强藩。通过“公武合体”,天皇与幕府联姻强化了存在感,幕府获得天皇和强藩的支持巩固了执政地位,强藩可以获得政治上更大的发言权,看似是皆大欢喜之事。但强藩要与幕府争夺对外贸易的权利,天皇不满自己虚君的地位,“公武合体”最终归于流产,留给彼此的,只剩下刺杀与战争。


如果以是否支持“开国”为标准,来评判倒幕运动中的各方势力,那么,天皇、强藩与攘夷志士恐怕很难被归为正面力量。攘夷志士自不必说,锁国是他们的核心诉求;天皇在“公武合体”中应允与幕府联姻,其中一个条件是幕府将集结军事力量驱逐夷人重新锁国;萨摩藩、长州藩认识到西方国家的先进与强大,立场由攘夷转向开国,得等到1863年的萨英战争和1864年的马关战争之后。


倒是幕府,如井上清所言,因为“直接受外国的压迫”,知晓国力差距所在,所以对殖产兴业、新式学堂、军事改革这些举措,并不反对。当然,和中国的情况一样,幕府更关心这些改革的成果(比如军队)最后会掌控在谁手里;在攘夷锁国的声浪占据绝对优势时,为了维系自己的权势,幕府也曾宣布将每年的5月10日定为“全国攘夷日”。


幕府被武力推翻后,1868年,明治天皇对天地神明起誓,发布了五条誓文。其中第五条是:


“吸取世界上的先进文明,使天皇中心的国家更加兴隆。”


这标志着天皇正式放弃了攘夷思想,转向了开国。明治维新也由此起步。


与慈禧的新政相似,明治天皇的维新,最核心的利益冲突,也在于中央朝廷与地方诸藩。中央希望实现中央集权,将财权、人事权与军权从诸藩手里收上来,诸藩(尤其是强藩)希望将自己在倒幕运动中获得的财权、人事权与军权方面的利益,固化乃至扩大。


明治二年的中央财政,实际上是完全破产的。当时朝廷控制的赋税主要来自从德川幕府及其他敌对藩属手中夺取的土地。虽然对外号称“八百万石之政府”,但实际估算能收到的谷米只有320万石,而最终实际所得,不足200万石,不必说推动维新事业,连维持朝廷的基本支出都很困难。所以,当时提出来的目标,是要变成一个“三千万石之朝廷”。


自然,只能向诸藩开刀。


第一刀叫做“版籍奉还”(1869年)简单说来,就是各藩藩主将自己的版图(封地)和户籍(臣民)返还给天皇。如果是真还,藩主们肯定不会乐意,所以当时的办法是先由藩主们“主动”把封地和臣民还给天皇,天皇再把这些领地重新委任给藩主们去统治。


即便如此,当时在征求各藩代表意见时,仍是赞成、反对不相上下,且只有不到一半的代表参与意见署名。最后,为了安抚各藩,又出台政策,将285家旧藩主的诸侯、142家公卿列为华族,将之定性为仅次于皇族的贵族,以保障他们的政治、经济特权。


“版籍奉还”后,藩主成了藩知事,其统治领地依旧,但统治的名义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图:表现萨摩等四藩“主动版籍奉还”的绘画


第二刀叫做“废藩置县”(1871年)这个容易理解,以前叫做藩,藩主拥有相对独立的财权、人事权和军权;现在改成县,由朝廷直接管辖,其财权、人事权与军权俱被收归到了中央。由此,明治政府完成了自己的中央集权。


与清廷重塑中央集权所遭遇的挫败不同,明治政府的废藩置县比较顺利。这种顺利,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1)宣布废藩置县之前,明治政府已从萨摩、长州、土佐等藩抽调了相当数量的藩兵,组成了天皇的亲兵队。


如谷川岳所言,“(废藩置县)这是继王政复古(也就是推翻幕府)后的第二次政变。……废藩置县之所以在没有遭到旧藩主对抗中实施了,在于各藩主已经向御亲兵提供了藩兵,自己手头并没有多少兵力,也就是说他们上了新政府的当。”胜部真长也说,“废藩置县的命令对这些藩知事无异于晴天霹雳。新政府实施废藩置县之前,先设置了御亲兵,然后依靠这一武力基础来进行地方制度的改革。这种做法简直就是一种政变。”


(2)倒幕运动之前的日本存在着300多个藩,这些藩大多数在经济上陷入困境。进入明治维新时代后,境况也没有什么改善。


首先,多数中小藩处于一种无力兑现藩札(各藩独自发行的货币)的破产边缘,如果中央愿意替他们承担债务,藩主们并不抗拒归附中央。去东京做富家翁,不比做没油水还欠债的藩主差。


其次,大藩当中,因为支持天皇参与倒幕的缘故,很多也已不堪庞大的军费开支而濒临财政崩溃。长州藩是其中的典型。战后,该藩无力支付承诺给士兵的赏赐,也无力维持5000余人的部队规模,最后不得不抛弃下级武士和民兵。1869年,长州奇兵队过半数的士兵因不满参加了叛乱。


唯一可能对中央构成强力威胁的,只有萨摩藩。依赖与琉球交易所获得的财富,该藩在战后兑现了给士兵的赏赐,还将本该遣散归农的下级士族收编为藩兵,军事力量扩充到了1.3万人。不过,长期维持如此规模的军队,对萨摩藩而言,仍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所以,当西乡隆盛被邀请进入中央政府后,他提议从萨摩藩的军队里抽调士兵援助中央成立正规军,既可以强化自己在中央的力量,也减轻了萨摩的财政负担。如此,萨摩藩也不再拥有反对废藩置县的力量。


当300多个藩被改造为3府72县(明治4年),日本也就正式完成了从“诸侯封建”到“中央集权”的转型。政治框架稳定下来之后,殖产兴业、新式学堂、军事改革这些事,也很自然地开始渐见成效。


综上,清末新政之所以与明治维新命运迥异,有两个核心原因:


(1)一切改革的出发点,都是纠错。清末新政的出发点是庚子之乱,它要改革经济、改革教育、改革军制,但它最核心的改革诉求,是纠正酿成庚子之乱的朝廷决策机制,也就是要用一种新的制度,来取代慈禧的“一、二人决策于深宫”,以求不要再出现操弄义和团、引致八国联军攻陷京城、巨额赔款全民遭殃这样的惨剧。改革的出发点如此,慈禧仍试图借“日式立宪”重塑“君上大权”,二者的冲突显而易见。反观明治维新,其改革出发点是“幕府被黑船强迫开国”,然后天皇联合诸藩及攘夷志士合力推翻幕府,改革的核心诉求是变“幕府封建制”为“中央集权制”,改革出发点与改革诉求之间,没有冲突。


(2)一切改革的实质,都是权力与利益的重新分配。清末新政与明治维新的成败,均取决于中央政府与地方督抚(诸藩)能否达成妥协。区别在于,在中国,清廷中央是庚子年的犯错者,是需要改革的核心对象;地方督抚是庚子年挽救危局的功臣,而且辖地广阔、实力强劲。后者为自身利益计,不会同意前者走“日式立宪”之路;前者不具备压制地方督抚的实力而又孜孜于此。反观日本,犯错者是无力抵御黑船的幕府,它已经被推翻。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朝廷,与地方诸藩同为挽救危局的功臣。天皇在倒幕运动中积攒起了可观的政治资源(如“天下为天皇一人之天下,而并非为幕府之天下”这类思想宣传已深入人心),而地方诸藩在战后多已处于经济破产、军事难以为继的困境。


最后,有必要补充的是:明治维新的“成功”,需要打上一个引号。它完成的是一种从周制(诸侯分封)到秦制(中央集权)的转变,而非由秦制变为现代民主社会。它所宣扬的爹亲娘亲不如天皇亲的武士道精神,最终于走向了一条非常残暴的道路。


图:明治维新后的日本,最后走上了对外侵略之路


参考资料

①史料搬运工,《“清廷为何会灭亡”的一点技术分析》。

②(日)梅村又次、(日)山本有造/编;李星、杨耀录/译,《开港与维新》,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 1997,第139~141页。

③汤重南、王仲涛,《日本近现代史 近代卷》,现代出版社,2013,第39~113页。

④谷川岳,《东瀛政坛轶史》,上海远东出版社,2016,第217页。

⑥胜田政治,《废藩置县“明治国家”诞生之日》,转引自:(日)鹿岛茂,《日本商业之父涩泽荣一传》,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第247~248页。

⑦(日)胜部真长主编,《明治维新逸史》,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第2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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