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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开四十年,感谢那些率先吃螃蟹的普通人 | 短史记

谌旭彬 短史记 2018-12-21

文 | 谌旭彬


1978年11月底,天天看《人民日报》的广东肇庆高要县农民陈志雄,被一则题为《群众创造了加快发展养猪事业的经验》的报道吸引住了。


新闻里说,广西实行了一种新政策,允许农民自己养猪,“凡向国家交售一头肥猪,可以自宰一头,允许上集市出售。……肥猪很快就多起来了”;北京通县也出现了“把仔猪下放给社员寄养”的新现象。新闻还说,那些否定上述新政策、新现象的声音,是“‘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流毒还远远没有肃清”。①


仔细读完报纸后,陈志雄告诉家人,他决定“要干一件大事”。②


图:人民日报1979年11月29日关于允许农民自己养猪的报道


他拿着报纸来到大队党支部书记梁新家中,问梁新:“你说,是不是怪事?是不是气候要变了?”③


梁新无法确切回答陈志雄的问题,但他支持陈志雄去干他的“大事”——承包生产队几无产出的8亩烂水塘,前提是不宣传、不推广、不留文字材料,陈志雄一年要向生产队上交1700元。


1979年,扣除承包费和生产成本,陈志雄从鱼塘挣了6100元。这一年,中国农民的人均年纯收入是160.17元。


1980年,陈志雄将承包面积扩大至141亩,承包费上升至11570元。年末算账,减去承包费、生产成本和雇佣工资,他从鱼塘挣了10150元。这一年,中国农民的人均年纯收入是191.3元。④


但麻烦也随之而来。


1979年的8亩鱼塘,主要靠陈志雄夫妻二人起早贪黑经营。1980年变成141亩,不得不雇请固定工1人,临时工400多个工日。1981年扩大至497亩,不得不雇请固定工5人,临时工1000多个工日。


1980年的75号文件有明确规定:个体经济“不准雇工”。⑤


图:陈志雄


对陈志雄的质疑与指责,迅速从广东扩散到了全国。


1981年5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一场关于承包鱼塘的争论》,介绍了陈志雄承包鱼塘、雇佣劳工的情况。文章说,人们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有分歧,争论的焦点是:


“雇工算不算剥削?”


文章介绍了各种不同意见,特别详述了“不能算是剥削”这一派意见背后的种种理由。但只在文末留下一句“这些争论还在继续中”,并未对“可不可以雇工”给出明确结论。⑥


图:人民日报刊文《一场关于承包鱼塘的争论》


在之后的三个月里,《人民日报》接到了近千篇争鸣稿件,编辑部择要刊发了其中的20余篇。最末一篇题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搞活经济》,相当于对此次争鸣的一个总结。文章认为,陈志雄可以雇工,雇工不算剥削,他收入比其他人高,“主要是多劳多得,是无可非议的”。


这场争鸣最重要的成果,是中央书记处政策研究室的林子力,从《资本论》的一个算例中,“推导”出一个结论:


“8个人以下就叫做请帮手,8个人以上就叫雇工,8人以下不算剥削。”


自此,“七上八下”成为一条铁的界线,进入了中央文件。凡家庭专业户、个体经营户,雇工一律不许超过8个,否则就要限制,就算进入了“剥削”范畴。


“七上八下”政策的具体表述是:


“对个体工商户,应当允许经营者请2人以内的帮手,有特殊技艺的可以带5个以内的学徒。”⑧


2加5得7。也就是说,7个可以,8个不行。


图:参与人民日报发起的“承包鱼塘大讨论”的民众,喊出了“这里有个陈志雄就好了”的心声


陈志雄很小心地将鱼塘雇工维持在8个人以下。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1981年8月,广东省社科院的两名学者来到陈志雄承包的鱼塘调查,回去后写成一份长达1.2万字的“调查报告”,对陈志雄承包鱼塘且雇佣工人的做法,提出了严厉的批判。“调查报告”在广东遭到冷遇,但在1982年1月于昆明召开的“全国农业生产责任制讨论会”上,却引爆了与会者的激烈争论,最后由新华社记者写成内参,刊登于1月17日的《国内动态清样》——那是一份最高决策层经常阅读的资料。


自北京传来的高层指示充满分歧。


有些态度模糊,遣词造句里多是“注意”“提醒”“此事请酌处”;有些很欢悦,“承包鱼塘可以么,多收点鱼税银子就是了”,“对农民发展商品经济的积极性要珍惜和保护,不可轻易用老框框来套”;有些却是坚定反对,认为“需要作出明确规定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在全省通报”……


1982年2月份,广东省不得不做出检讨。


震荡传递到高要县,已是1982年的5月。大队党支部书记梁新因支持陈志雄搞“雇工剥削”被撤销了职务。不过,没有人去碰陈志雄的鱼塘,也没有人阻止他继续雇工。梁新给前来安慰自己的陈志雄打气:


“你放心,中国迟早会放得更开的……”⑨


时代确实在一点点放得更开。


1983年1月,中央就全国各地出现的雇工现象,定下了一条“三不”原则:“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


1984年10月22日,针对“傻子瓜子”年广久的雇工问题,邓小平又说了一番话:


“前些时候那个雇工问题,相当震动呀,大家担心得不得了。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你解决了一个‘傻子瓜子’,会牵动人心不安,没有益处。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⑩


但陈志雄的鱼塘,没能撑到时代放得更开。


1983年,对未来充满信心的陈志雄,向银行贷款10万元,以每年上缴14万元的条件,承包了2000余亩鱼塘,“光遛完鱼塘的边缘,就需要一个上午”。但7个雇工远不足以应付鱼塘扩张后的工作量;包产到户又让临时雇用日工变得困难,选苗、育苗、割草、防病虫、供氧、销售等工作环节全乱了章法,大面积死鱼成了常见现象。20岁的次子在处理鱼塘供氧设备时不慎触电身亡,带来的打击尤其沉重。


1984年底,陈志雄赔尽资产,黯然去做了别人的雇工。


三年后,1987年的中央5号文件,首次取消了对雇工数量的限制。再过一年,1988年4月,新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里增入了一条——“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这是“私营经济”这个名词,首次被国家的根本大法承认,而“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一句入宪,还有十六年的漫长道路要走。


1996年夏天的一个中午,刚刚玩过一场“麻将赛”的陈志雄,突发脑溢血去世。


几乎没有任何媒体报道。


一如那些因为率先吃螃蟹,而在改开起始年代饱经时代风霜的千千万万的普通人。

①《众创造了加快发展养猪事业的经验》,人民日报1978年11月29日,第三版。

②《雇工讨论:剥削还是多劳多得?承包鱼塘引发的一场风波》,《新京报》2008年6月30日。

③黎鹤、张东升,《先行壮歌:震动中国的“鱼塘风波”和“雇工挑战”纪实》,广东旅游出版社,2009,第11页。

④陈志雄的年收入,以广东省农委调查组的调查数据为准,转引自:周彬彬,《关于陈志雄承包鱼塘问题座谈会纪要》,《农业经济丛刊》1982年第5期。农民人均收入数据,引用自:李百汉,《1978~1983年我国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增长情况(元)》,《理论学刊》1984年第2期。

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1980年9月27日。原文是:“对于包产到户的社队,应当经过工作,通过群众讨论,做到以下几点:……(2)重申不准买卖土地,不准雇工,不准放高利贷;……”

⑥陈处兮,《一场关于承包鱼塘的争论》,1981年5月29日,第2版。

⑦吴象、马立诚,《报春燕与探索者——缅怀经济学家林子力》,《经济观察报》,2009年9月14日,第46版。

⑧《关于广开就业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1981年10月17日。

⑨黎鹤、张东升,《震动中国的鱼塘和前行者的背影(报告文学)——广东肇庆鼎湖陈志雄“鱼塘风波”与新中国“雇工”全程记录》,下文引自该报告的资料,不再赘注。

⑩《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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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万千沉默心流,拉开了自由表达的序幕


1979:时代终于承认“青年人爱美是正当的”


1980:上亿人轻易成了“气功大师”的俘虏 


1981:中国口红解禁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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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越过长城,抵达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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