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对策研究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战略前沿技术
作者:陶春 郭百森 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国家层面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健全国防工业体系。发挥军工创新优势带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是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当前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军工和区域发展的共同需求。经过多年的军民融合发展探索,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与国民经济的结合日益紧密,形成了若干具有区域特色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地,大量军工技术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得到应用,有力地促进了地方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如陕西省、四川省等地区军工带动作用十分明显。但总体来看,我国还存在着军民融合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提升区域创新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效率不高、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特别是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或地区,较早地实现了军民融合发展,在军民融合过程中通过增强创新要素的流动,提升了区域的自主创新能力。例如,美国为开辟国防科技创新的新途径,拟把硅谷作为军民融合创新特区,在硅谷设立国防创新实验单元(DIUx),以促进军民融合在区域内的落地。除此之外,马里兰州、华盛顿州和弗吉尼亚州等美国国防工业的重点区域,也都积极通过推动军民融
合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在欧洲,欧空局(ESA)和欧盟共同创建了欧洲空间孵化网络,分布在比利时、保加利亚、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和乌克兰等12个国家,不仅催生了一批新的创新企业,也促进了航天产业和非航天产业的技术交流,有效地促进了当地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本文基于对国外军民融合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等方面的研究与分析,提出了对我国军民融合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对策建议。
发挥国家在军民融合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中的主导作用
在国家层面,美国政府积极推动创新,支持创新,推动军民一体化建设,鼓励军、民领域研究机构、大学、企业之间的技术转移、信息共享,支持研究机构、大学、企业对公众(包括教育人员、学生)等进行设备设施开放与信息共享,为企业创造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机会,培育创新精神,促进科技进步与经济繁荣。我国政府也要进一步加大对军民融合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军民创新资源的交流与互动,提升信息共享层级,提高技术转移效果,特别是加强地方政府对军民融合项目的支持,把军民融合项目引入到区域创新与发展中,充分发挥军民融合对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促进作用。
在区域层面,地方政府要鼓励和扶持本地区的军工、民营等相关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建立企业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孵化器等,建立区域性研发中心或技术转移中心,协同创新,从而提高区域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不同区域要结合本区域军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技术资源特点和优势,有重点地组织相关单位对共性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以及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新兴产业的技术推广等,促进战略产业技术的突破、提升和创新。
进一步完善军民融合产业园的服务机制
自美国斯坦福大学为发展高新技术,成功创建了首个科学园区以来,其产业园区发展模式不断被借鉴和模仿,类似于硅谷科学园的创新区域在全球竞相出现。在我国,高等学校每年产生的科技成果约有6000~8000项,但成果转化率不足8%,在高新技术产业结构中的产值仅占3%左右,这与我国高校每年60多万科技人员和12多万研究生的投入是不相称的。美国学者安纳利·萨克森宁认为,决定一个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状况的主要因素,不在于新技术发明的数量,而在于其制度安排、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为充分发挥军民融合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中的作用,政府要不断推进专业化军民融合产业园区的建设,以产业园区建设为抓手,促进军地科技资源融合,以适应高技术产业集群化、区域化、规模化的发展趋势;通过产业园区的建设,发挥军事需求的牵引作用,以及政府的引导协调作用,在军事采购、资源配置、产业支撑、科研攻关等领域深化合作、协调推进,切实推进我国武器装备创新发展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政府除完善军民融合园区建设以外,还需在资金、人才、税收、外贸等方面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形成宽松的政策环境,推进产业集群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服务政策逐步完善,搭建明显优于其他地区的政策平台,以吸引高科技人才、高新技术成果和高技术企业入园发展。同时,针对军事科研机构、高校,以及军工院所、军工院校等在园区的落地发展,地方政府应给予最优惠的政策,形成良好的创新环境,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公共机构及各种中介组织在军民融合园区的集聚,发挥技术溢出等辐射效应,带动整个区域的创新能力提升。
建立产学研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机制
军民融合发展中涉及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是目前实现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重要方式之一。该方式的有效运行需要有效的机制作为保障,建立产、学、研、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机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加快军民融合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建立。组织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瓶颈问题,形成重要的产业技术标准;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同时,加强军民融合区域自主创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创造条件、优化环境、深化改革,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和活力。
二是要加强军民融合区域自主创新平台的基础载体建设。区域自主创新平台基础载体建设要以信息、网络等技术为支撑,通过研究实验基地、大型科学设施和仪器设备、科学数据与信息、自然科技资源等已有资源平台的有效配置和共享,为全社会的科技创新支撑体系提供服务。
三是要建立军民融合技术转移的内在动力机制。内在动力机制主要涉及以下3个方面:一是军工院校和科研机构应提高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移应用及产业化的意愿;二是政府应加强对军工企业机制创新的支持;三是提高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打破军工企业面临的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特别是在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方面,应在法律许可的框架下,激发出军工企业的活力,使其真正成为技术成果转化的主动参与者。
加强军民融合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激发各方活力
军民融合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应该服务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大局,既要体现区域发展的具体目标,更要反映国家的安全利益和战略目标。军民融合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应充分发挥军工企业作为区域创新主体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创新服务体
系,加强区域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推动国防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为生产力。市场竞争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动力源,技术创新是企业提高竞争力的根本途径。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军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其在军民融合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中的核心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对区域创新能力应有的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促使军工企业成为区域创新真正的主体,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政府积极引导推动、各方科技力量支持的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体系,实现“转移技术—消化吸收—创新开发—提高竞争力”的良性循环。要加快以军民融合中介服务机构为核心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要根据新时期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以“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各类创新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提供社会化公共服务”为重点,建设面向全社会的创新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技术转移中心、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各类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整合创新资源,强化政策激励,显著提升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效益。要加强区域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关键。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主要是建立和完善由国家和地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创新平台构成的多层次产业创新支撑体系,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
健康发展。要加快推动国防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引导和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要通过财政、金融、投资、政府采购政策,以及产业、能源、环境保护等政策,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产业化,缩短产业化周期。
建立军民融合创新中心,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依托区域现有的军民融合资源与优势,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在军民融合的重要前沿领域(如新兴前沿军民两用交叉领域、我国具有军民融合优势的领域等),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军工集团等军民融合创新主体,建设一批能力强、水平高、学科综合交叉的国家创新中心和科学研究实验基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建设基于科技条件资源的信息化科技平台,构建网络科研创新环境,促进科学数据与文献资源的共享,推动科学研究手段、方式的变革,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主要包括区域原始创新能力、区域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能力,以及区域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等方面。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应该着重于从以下3个方面带动整体能力的提升:首先,可通过强化基础科学研究、战略高新技术研究为支撑条件,提升区域原始创新能力,增强科技引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其次,可通过完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条件,增强区域集成创新能力,从而有效提升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力和带动能力。第三,可通过增强在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点工程设计等方面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幅提升区域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增强重点工程和重大任务的保障能力。
提高军民融合区域创新的综合能力,一是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坚持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有效整合产、学、研、用各方力量,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积极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服务、产学研用多种形式结合的新机制,使企业获得持续创新的源泉;二是要建立、健全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三是要创造良好的区域自主创新环境,促进自主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区域自主创新活动提供更加有效的体制和政策保障,以及全面的服务和条件支撑,建设优势突出的区域自主创新体系,并充分结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统筹规划区域自主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
促进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开放式转型升级
产业集群的形成是产业空间布局日趋完善的表现形式。产业集群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产业发达与成熟程度的体现,是工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推动力量,是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促进技术研发、提高产业集中度、强化专业化分工、推进加工深度和延伸产业链的重要载体。在产业集聚区内,通过建设公共制造平台、公共研发平台、金融服务平台、物流中心等,可为企业集群创造良好的产业环境,发展中小企业配套,拉长产业链,形成集聚发展效应。在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过程中,要促进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实现开放式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群的发展水平和质量,使其能够通过军工企业的带动、民营企业的参与、产业链条的优化和完善,实现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显著提升,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建设多层次区域创新体系
传统的行政区划界限使得地区之间相互分割,阻碍了区域内资本和要素的流动,使得区域之间在某些领域存在盲目竞争现象,甚至导致相关项目、设施重复建设等问题严重,浪费了社会资源。在区域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中,要改变不利于国家及区域发展的传统体制和习惯做法,突破行政区划界限,调整不适应形势发展的组织方式,打破妨碍资源优化配置、阻碍创新产业化效率提高的利益格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区域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多层次军民融合区域自主创新体系建设。跨行政区域甚至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区域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对于实现区域间的联动、跨越发展,构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区域创新源,推动形成各具特色、优势明显、高水平、多层次的军民融合区域创新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例如,我国目前正在推行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就将京津冀三地作为一个整体协同发展体系,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驱动。另外,大型企业集团跨行政区域的产业布局,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也可带动相关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有利于实现区域间的发展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