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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农民工遇上“老赖”,如何拿回6万元血汗钱?

2017-03-16 李成龙 河源民生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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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老赖”是近两年来的一个热门词,它指的是那些欠了人钱迟迟不还的人。而这样一些人呢,往往是跟工程项目有关系。不少包工头利用农民工法律知识缺乏的特点,故意拖欠工人工资;今天我们栏目要说的,就是一个“老赖”被惩治,农民工拿回血汗钱的故事。


上周末,在源城区法院执行局的门口,农民工马先生和自己的老婆一起,为执行局的工作人员送上了一面锦旗。而这面锦旗的背后,包含着他6年来维权的苦辣酸甜。

1农民工马先生: 还我一个清白,其他工人知道我没拿那个钱嘛,我心里很高兴的。


6年前,马先生带着几个老乡在李某某的一处工地做工,本想着完工拿钱,没想到对方伪造了他领取工资的签名,声称他已经领取了全部工资;而被蒙在鼓里的工友们也都误会马先生独吞了这笔钱。无奈之下他只好向法院起诉。


这起案件马先生最终胜诉,法院判决对方赔偿他的工程款及相关费用共计6万余元。该案移交至法院的执行局后,发现被告李某某的银行账户上并没有钱,名下仅有一套房产。经过综合考虑,执行员最终采取了将被执行人李某某列入全国失信名单的惩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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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赖慧婕:  

把他们列入失信黑民单以后他们是不能再乘坐飞机啊、高铁啊、还有银行贷款啊、将会直接的对他们的生活还有工作带来非常大的不变。

将李某某列入黑名单的同时,执行员也始终密切关注他的银行账户情况,并坚持不定期查询,终于在对方一次交易的间隙查询到账户有6万元汇入,执行员及书记员立即采取扣划措施,将该6万元扣划至法院账户,并第一时间安排马先生前来领取款项。

在这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员不仅维护了农民工马先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兼顾了被告一方的实际情况,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发挥出了基层人民法院应有的社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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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赖慧婕:

我们也做了农民工朋友的工作,就说他对没有扣除到的(利息)部分就不再追究了,因为利息这方面我们可以做一个和解工作;那么被执行人就是包工头一方呢我们也跟他说有一些利息我们是没有扣除你的,所以他就相对来说不会有那么大的意见,所以就比较好的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原告满意,被告也不会闹情绪,一桩“案结事了”的案件执行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记者 | 李成龙 廖璐

编辑 | 梁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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