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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新基建”+国企混改,协同发力“东风”正起!

马喜芳 社会科学报社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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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指出,要加快5G、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4月2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再次强调,要尽快启动5G、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5月22日,“新基建”被首度写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这些步步深入的重要决策充分表明了“新基建”担负着大国重任,我们需要站在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高度,深刻理解和把握“新基建”在战略层面面临的挑战、机遇与对策。


原文 :《推进“新基建”要与国企混改协同发力》

作者 | 上海交通大学行业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马喜芳

图片 | 网络


“新基建”面临的挑战


一是建设资金缺乏。有专家预计,2020年新基建直接投资规模为3万亿左右,未来5年直接投资规模将达到20万亿。而另一方面,政府已经明确提出,与传统基建不同,“新基建”的投资主体不再是地方政府,而是由市场主导。那么,市场有那么多钱吗?如何疏通如此巨大的融资渠道、激发民间投资已成当下新挑战。



二是参与门槛偏高。“新基建”是科技前沿与巨大资金的综合应用。诸多企业尤其是广大民企虽有参与意愿,但由于缺少官方的技术及政策指导,加上需要持续的大规模资金投入,因此切进来参与平台竞争的难度较大。尤其在一些央企、国企巨头面前,民企的平行参与机会小,容易对此望而却步,民企的参与热情容易被阻挡。

  

三是模式有待探索。“新基建”需要由政府与市场协同推进。它既包含了决策层的蓝图布局,又主张与市场、企业的需求耦合。这种新型投资的谋篇布局模式,与政府主导的传统基建有很大不同,因此还有待于探索与磨合。



发展理念上互为包容


从协同视角看,当前蓄势待发的“新基建”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和需求毫无疑问是互为包容、协同一致的。因此,在新基建推进面临挑战的情境下,可以考虑借势国企混改,为新基建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方面,“新基建”倡导的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领方向与国企混改致力投资的重要领域不谋而合。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中深化国企改革关键性节点之年,国企混改是2020年国企改革的重头戏。国资委主任郝鹏多次表示,要把国有资本更多投入到能更好发挥国有企业控制力、影响力、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


另一方面,“新基建”要求的推进社会化资源协作、产业间融通发展的需求,同样与国企混合所有制倡导的不同所有制之间取长补短的理念不约而同。两者都涵盖了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都主张不同投资主体间资源的互通、互补、互动、互赢。



加速国企混改可助推“新基建”发力


首先,进一步引导国企混改在战略性领域的投资,有助于推进“新基建”落地。“新基建”本身代表了战略性新兴产业;而同时,国资委多次强调要重视前瞻性战略产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投资。因此,按照“新基建”的新需求和高标准,巧借“新基建”东风,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加速发展的好时机,同时也将助推“新基建”落地。具体来说,应以服务国家战略为方向,顺应时代要求主动谋划发展蓝图,积极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与领域;以市场为导向,着力突破战略性、前瞻性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花大力气培育一批能够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引领未来科技变革方向的创新力量。在庞大的“新基建”投资蓝图中,抢占商业新机会。

  


其次,加速发挥混合所有制不同所有制资本“融合”的优势,有助于解决“新基建”“融资难”问题。面对万亿级资金缺口,“新基建”亟需更多民间资本。4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新基建”坚持以市场投入为主,支持多元主体参与建设。央企、国企固然是主力军,但“新基建”的投资全部由国有资本来承担,既不现实,也不合理。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是“新基建”不可或缺的投资主体。混改通过市场机制的方式吸纳民企与民间资本参与,极大地促进了不同所有制资本各显所长、各尽其能的优势;不仅促进了国企经营效率的提升,还将极大地缓解“新基建”的资金压力问题。

  


再次,混改过程中引进有优势资源的民企,有助于解决民企平行参与“新基建”问题。由于“新基建”具有技术、资金门槛,其战略性领域平台搭建更青睐国企。然而仅仅依靠国有企业力量是不够的。在互联网、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民营领军企业更具有技术、成本与市场优势。因此,借“新基建”东风,通过将民企引进作为“新基建”的重要承担者之一,不仅能够帮助解决民生就业问题,更为民营资本进入一些传统管制和垄断行业发展、嫁接其它资本产业资源和运营能力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舞台。

  


最后,进一步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为“新基建”多主体合作模式提供范式。国企混改,不仅涉及宏观的所有制结构,还涉及微观的企业管理,如民资所有者的激励机制等。“新基建”新兴产业的建设,同样涉及多投资主体的决策机制、责权利分配等。因此,加快混改步伐,不但能动员与调动多种资本投身“新基建”,更能为提升资本效率提供范式。如借鉴混改成功经验处理好计划与市场、风险与效率的关系;运用法制保障民企参与“新基建”的合法权益与收益,持久激发民企参与“新基建”的投资信心;根据优势互补机制推进资源整合,促进平台平行合作与垂直合作等。

  


总之,“新基建”东风已起,国企混改也正在加速。充分把握两者互为促进、互为包容的关系,借“新基建”东风推进国企混改,通过加速国企混改助力这项规模空前的系统工程,将有助于两者协同发力、融合并进、顺势而上。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激励模式与有效性研究”(项目编号19BGL115)的阶段性成果]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710期第2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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