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四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数字经济如何高质量发展? | 社会科学报
数字经济继2017年、2019年、2020年后,在今年被第四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从2017年的“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到2019年的“壮大数字经济”,到2020年的“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再到今年“十四五”规划“建设数字中国”,可谓一步一个台阶,充分表明了我国政府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决心。
原文 :《“十四五”规划引领数字经济迈向高质量》
作者 |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彭娟
图片 | 网络
展望未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将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拓展,我国数字经济红利将进一步释放,向着数据流通服务创新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更深层次融合,数字基建全面推进,新业态,新模式日益成熟,治理数字化更加务实,数字贸易水平进一步提升等方向迈进。具体表现如下:
我国基础软件、高端芯片、核心元器件等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投入将持续加大,数据赋能效应与技术乘数效应相叠加,将推动以要素共融、资源共享、价值共创为核心的应用场景创新走向深入,加速产业要素裂变、融合、重构,引爆数字经济一个又一个新的增长点,为国内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动力。
公共领域和重点行业“双向发力”,数据流通服务创新将大量兴起,数据要素市场领先优势争夺将日益激烈。
国有大型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数字化“携手并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将持续深入,数字强链、稳链成为重要方向。
以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基建”将从投资期加速向建设运营期迈进,在区域一体化战略引导下,各地政府将立足“数字基建”纵深推进,补充、优化、延伸打造具有地区特色的数字产业链,为构建梯次分明、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提供坚实支撑。
传统行业与智能技术碰撞产生的新业态、新模式“火花”将不断涌现,为消费者带来更智能的交互终端、更丰富的内容资源、更有趣的场景体验,为生产者提供更智慧的生产决策、更精准的流程控制、更低廉的人力和资源成本。
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协同并进,将有更多地方致力于打造统一集约的“城市大脑”平台,基于政务数据整合共享进一步推进各领域数据的汇聚、融合和治理,通过平台数据、技术、工具的逐步丰富,不断强化软件定义、灵活配置、按需调用、安全可靠的“城市智脑”能力,赋能政府管理、城市治理、民生服务、行业应用等各类场景建设。
服务输出和规则输出两相并重,数字贸易将成对外开放核心议题,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加快构建。
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数字经济在蓬勃发展的过程中也呈现出如下几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是数字经济发展路径同质化趋势明显,资金、人才等关键资源争夺加剧不平衡发展。各地政府纷纷把数字经济作为“十四五”规划的重点领域,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智慧城市、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等方面都进一步加大投入。但由于缺少地区间统筹规划和分工协同,大多数地区在产业方向、政策设计、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举措和路径相似,并没有深入思考和研究本地区的天然禀赋和条件约束,导致数字经济规划特色和亮点不足,而没有产生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是企业经营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增加,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面对当前需求更多元、产品迭代更快的市场,企业经营诉求已从便捷准入向政策宣贯、精准补贴、市场对接、包容创新等方向转变,而部分现行政策扶持精准度不高、奖励兑现较慢、“刚性兑现”不足等问题亟待进一步优化。
三是数字平台垄断监管加强可能阻碍市场创新,平台自治、数据垄断等监管难点亟待突破。随着数字平台规模的不断扩大,平台对资本、流量、技术、数据等的控制力随之增强,“大数据杀熟”“二选一”等利用算法规制用户的现象频出,平台对于用户行为、企业运作、市场运营等的自治规则有强买强卖的胁迫行为。如何在监管加强时,不影响平台企业的创新、自治,这是考验监管机构管理艺术和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担当的问题。
进一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进一步加强数字经济协同发展顶层设计。1.总结和推广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的特色经验,进一步扩大试验区范围,推动试验主体向市区县级下沉,聚焦新基建、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贸易等发展主题,支持探索立足地方产业基础、体现区域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路径。2.结合京津冀协同、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支持组建区域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协作小组,以开放、共享、共建、共赢为原则,以数字基础设施通、数据要素市场通、智慧城市服务通、数字产业集群等“三通一集群”建设发展为牵引,以数字经济赋能跨区域、跨领域、跨主体资源优化配置和要素融合创新,打造数字经济区域发展高地。3.聚焦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命脉的数字产业,实施全国统筹和相对集中布局,结合地区优势推进产业链协同建设和供应链高效配置,避免各地全产业链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和重复投入。
持续推进数字经济政策服务手段创新。1.深化各类数字技术在问题研究、政策设计、落地实施、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充分掌握企业在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拓展、上下游协作、培训咨询等方面的需求,主动精准施策,提高服务效能。2.完善重大政策和专项基金的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疏通企业及个人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水平。3.支持有能力的地区和研究机构研究发布数字经济相关业态指数,为企业战略制定、市场拓展等提供指引。
构建公平透明高效的多元协同监管体系。1.明确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各主体的责权利,针对不同类型的数字平台实行差别化监管、精准施策。2.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平台治理与监管中的应用,提高监管效率,创新监管模式。3.遵循平台经济的发展规律,厘清数字平台的责任与义务,明确互联网服务模式的监管范围,优化平台治理方式,激发市场创新能力。
统筹推进、分类施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在充分考虑各地财务和债务承受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明确“数字基建”涉及各领域投资重点和次序,制订详细的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做到建设“一盘棋”。另一方面,对“数字基建”不同领域实施不同发展策略,比如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数字基建”,包括5G基站、轨道交通、能源互联网等,应该由政府主导;对于涉及高新技术和专门领域的“数字基建”,如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新能源充电设备以及部分大数据中心等,应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政府则重点做好环境营造和政策引导工作。
数字经济以信息网络作为基础设施,以平台应用作为生产工具,以数据作为基本生产要素,其发展对地理、资源、环境依赖度更小,更加符合新发展理念的要求。但从数字经济自身发展而言,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创新、监管治理能力提升,数字经济发展也是一个逐步升级、不断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的过程。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749期第2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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