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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城区道路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的通告
仙桃市公安局 仙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在城区道路开展货车超限超载
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运输秩序,严厉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有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治超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城区道路东至叶王路、南至沔州大道、西至丝宝路、北至沿河大道区域及城区周边货运站场、建筑工地、大件货物集散场所等超限超载违法突出的路段。
车货总质量超过国家标准(GB1589-2016)最大允许轴荷限值重量的中型以上货车,超限超载的工程运输车为重点整治车辆。
(一)货车违反规定超限超载;
(二)货车违反交通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
(三)货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即改装钢板底盘、加高加长载货车厢等违法行为。
对违反规定超限超载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一律依法予以从严处理;对违禁通行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对非法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一律收缴非法装置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凡因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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