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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几种人算命不能收钱?

2017-05-26 算命占卜风水学



千百年以来民间一直流传着一种说法:如果一个人去找算命先生算命,算完后算命先生告诉他他的命不用付卦金了。这个人就会大哭一场!


为什么不收他卦金,他不仅不高兴反而会大哭一场呢?


现在的人他求你给他算命他还想不付钱呢!占了便宜可能为了不想付钱还倒打一耙,说你算的不准呢!


算命先生算卦收钱,一是天经地义的事,二是算命先生本身也要吃饭住店穿衣喝水,也是需要钱的。


真是奇怪了,算命先生主动不收,不用付钱白算命的人还会大哭一场,这到底为的是什么呢?


原来一切都是因为算命行业的三条哪些人算命不能收钱的行规!


各行有各行的行规。哪些人来算命应该收卦金,该收多少;哪些人来算命不应该收卦金,这也是算命行业千百年以来流传下来的一种行规。


不过现代人讲究破旧立新,不太遵守行规了。但行规还是行规。遵守不遵守是你个人的事。几条行规可以流传几千年,并且代代相传,每代人都会自觉的去遵守,那么肯定还是有他的一定的道理的。存在就合理嘛。


算命行规中关于收费标准的有以下几条:

















《老子》是中国哲学的珍贵典籍,文约义丰,言简意赅。这部分地是因为《老子》中大量运用了比喻的写作手法,各类比喻俯拾皆是,散见于全书各章节。对老子的比喻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其思想实质。下面按比喻所体现的思想内涵,结合其表现形式,将《老子》中的比喻分为五类进行剖析:


一、“母”、“子”喻


这类比喻出现的频率很高,是拟人化类比造成的隐喻。


“母”、“子”的本义是家庭伦理意义上的“母亲”和“孩子”,昭示了这样一种基本关系:母生子。后来“母”、“子”的衍生意义越来越广泛,凡表示“制造”与“被制造”、“产生”与“被产生”等关系的概念,均可用“母”、“子”作喻。需要说明的是,这不仅指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更重要的是指逻辑上的先后关系。基于“母生子”的大众化理解,老子频频以“母”、“子”作喻,能更简洁有效地说明其深奥晦涩的哲学概念。比如在第一章,为了说明“有”这个抽象概念,在正面解说存在诸多困难的情况下,老子称其为“万物之母”,这样就清晰而形象地给读者一个印象:“有”是万物之来源。又如在第四章,关于“道”的地位,老子仅以“吾不知谁之子”,就简洁地说明了“道”的存在的终极性:在“道”之前(逻辑上)没有其它东西,“道”是从来就有的,因其甚至在“象帝之先”,并将永远存在下去。这样,我们就对“道”的来源和存在状态有了更多的把握。


在“母”、“子”这一对范畴中,还隐含了另一层关系,即“母”是“根本”,“子”是“末节”,“母”重“子”轻。如果把“母”、“子”视为一对矛盾的话,那么“母”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子”是矛盾的次要方面,“母”、“子”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因此,老子以“母”、“子”作喻,还暗示了其所喻的本体的重要程度不同,一为主,另一为次。如在第五十二章,“天下母”喻指天下万物的根本,掌握了这个根本,就可以认识万物的特性,而知晓了万物的特性,再回头坚守“天下母”这个根本,终身没有危险。这就是以“母”、“子”作喻体所阐述的认识论。认真考察一下此例中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后,“母”、“子”孰重孰轻,显而易见。


二、“婴儿”(赤子)喻


这是老子比较独特的一类比喻,很少在其它地方见到。


“赤子”即“婴儿”。刚出生的婴儿,对于外部世界没有任何认识,对于所处环境没有任何了解,完全处于“无知”的状态。正因为其“无知”,缺乏对有差异性的事物做出鉴别和选择的能力,所以,整个世界在它看来是“一”,没有什么区别,因而它也就没有什么偏好或倾向,即“无欲”。无知无欲,是婴儿的存在状态。老子讲修身养性,讲处世养生,基本方法就是不断地去私微妄见,日渐返朴归真,最终达到“清静无为”的境界。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呢?老子设喻了,要如婴儿般无知无欲,浑朴抱一。显然,用婴儿喻指修养所要达到的境界,恰如其分,两者有着内在的一致性。


用婴儿作比喻,仅仅是比喻罢了,并不是说圣人的“无知无欲”和婴儿的“无知无欲”一样。圣人的“无知无欲”是一个自觉的修养过程的结果,要有“含德之厚”。按照老子的辩证法,圣人知之太多,大智若愚,所以“无知”;他视己与万物同一,人与宇宙同一,所以“无欲”。圣人的“无知无欲”是精神的创造,而婴儿的“无知无欲”完全是自然的结果,二者只是形式相同,而本质却有根本的不同。这一点,我们应该看得很清楚。


三、“水”、“谷”(江海)喻


这几个喻体具有相似的特点,故归为一类。


“水”、“谷”、“江海”的共同特点是趋下、居下。水乃“处众人之所恶”,江海则“以其善下”,正所谓水往低处流,这与自然界中万物竞相勃发、蒸蒸日上的情状恰好相反。水又是非常重要的,它“善利万物”,是生命之源,万物的生长都离不开它。江海则雍容大度,海纳百川,气吞山河,“故能为百谷王”。喻体的这些自然品格恰好符合老子对圣人的要求:不争。何以能“不争”呢?在处世哲学上,圣人要“居善地”,如水之处下;在政治理想上,圣人要“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圣人具有高尚的人格,不但做有利于众人的事而不与之争,而且还宽宏大量,愿意去众人不愿去的卑下地方,做别人不愿做的事情。他忍辱负重,任劳任怨,尽其所能地贡献自己的力量帮助别人,而不与人争功争名争利,此谓之“不争”。“不争”之后又如何呢?老子回答说“夫唯不争,故无尤”,这清楚地表明了老子的人生态度和处世哲学。可见,以水之品格喻圣人之“不争”,涵义十分深刻。


不仅如此。水性曰“至柔”,“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水最为柔弱,却可以穿透坚硬的岩石;水表面上软弱无力,却有任何力量都不能抵挡的力量。这是从自然界直接观察得到的结论,水滴石穿即是“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的经典例子。老子借此阐明“柔弱胜刚强”的道理,其中也包含了辩证法思想。人之趋下居卑,反而能保持向上居高的地位;人之示弱持柔,却能胜强克刚,正所谓“强大处下,柔弱处上”(《老子•第76章》)。现在就有一个问题:前述“不争”的思想,这里又说“至柔”胜“至坚”,岂不是自相矛盾?并不是这样的。“不争”是指人生态度和政治哲学,表明一种状态:“柔弱胜刚强”是指人的潜势和能力,表明一种结果。这两者是从不同的角度阐发思想,讲明道理,并不冲突。正如一个人具有举重100公斤的能力,但他不一定时时举着这么一个重物(状态)。以水作喻,正显作者“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第66章》)的高明之处。


四、个性化比喻


与前三类相比,此类比喻显得非常独特:喻体卓然不群,个性鲜明,《老子》全书再没有第二个雷同例子,并且这些比喻在具体的语境中又极为贴切,舍此而无更为合适的了。其中有些比喻已经成为名言警句。


“小鲜”即小鱼。“治大国”怎么能和“烹小鲜”联系在一起呢?这两者之间肯定有共通之处。很明显,这里强调的不是“大国”、“小鲜”,而是“治”、“烹”的方法。小鱼很鲜嫩,若在锅里频频搅动,很容易就碎了,因此“烹小鲜”要尽量“无为”,虽“无为”而“有为”(煎熟小鱼)。“无为”是老子的重要主张,他提出“无为”,“为无为”,提出“无为而无不为”,反复说明这个道理,多方运用这个道理。“治大国”的“为无为,则无不治”,就是“无为”主张在政治上的运用。这里所讲的“无为”,并不是单纯的、消极的无为,而是在认清客观规律、顺势而为基础上的“无为”,它的理论基础是“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既然如此,“治大国”的“无为”和“烹小鲜”的“无为”就具有相同的性质,以之作喻,顺理成章。


老子认为,“天之道”,即自然规律是普遍存在的:在空间上,它存在于万事万物中;在时间上,它无始无终,永恒不灭。如何描述“天之道”广延无边,包罗万象的存在状态呢?老子设想了一张无边无际的“天网”,它所覆盖的范围和“天之道”同样广大,无所不包。然而,“天之道”虽存在于万事万物中,却并不是触手可及,活灵活现的具体物,而是渗透到事物内部、需要逻辑思维才能把握的抽象物。为了精确地表示“天之道”与万事万物的这种关系,老子称之为“疏而不失”。与其它比喻不同,这里的喻体“天网”是凭空设想的(尽管有现实的网),其存在状态亦是想当然描绘的,却更准确更形象地阐明了“天之道”,堪称经典之喻。


老子还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天之道”。所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老子•第77章》),是有着认识论上的根据的。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统一的,既对立又同一,保持着内在的和谐和大致的均衡,如昼夜交替,寒来暑往等自然现象,均表现为均衡、统一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既不是外力给予的,也不是人为作用的,完全是由事物本身的内在矛盾所推动,通过自然而然的自身运动所表现。“天之道”,正是对万事万物运动变化规律的直观把握和经验概括。“张弓”是符合“天之道”的,它要求“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张弓”与“天之道”是具体和抽象、特殊和一般的关系。以“张弓”喻“天之道”,把抽象的事物具体化,是比喻的标准用法之一。


五、其它比喻


这类比喻的特点是由一个或一组句子构成,而非前述的一个词组,因而容量较大,喻意更复杂。


前例乍看起来是描述自然现象,但老子不是文学家,也不是科学家,而是一位思想家、哲学家,他不可能浪费笔墨去写一些无关主旨的东西,这段描述肯定另有所指。所指什么呢?结合具体的上下文我们可以看到,老子的落脚点放在“人”上,他以自然现象之“道”譬为政之“道”。老子用自然界狂风暴雨必不持久的事实作比喻,告诫统治者少以强制性的法令横加干涉,更不要施行暴政,而要行“清静无为”之政,才符合自然规律,即“道”,使百姓安然畅适。倘若以法令戒律强制人民,用苛捐杂税榨取百姓,那么人民就会以背戾抗拒的行动对待施政者,其统治必“不终朝”,“不终日”,暴政将不会持久。这里的喻意是非常深刻的,足以为统治者所戒!


后例的意义更为复杂。一方面,我们可以把前句视为后句的比喻,即以自然现象比喻社会现象,说明“国之利器”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不可炫耀于人;另一方面,结合具体的语义环境,我们可以视该例为一个整体,从自然和社会的角度出发阐述“柔弱胜刚强”(《老子•第36章》)的道理。鱼儿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动,一旦奋力跃出水面,“脱于渊”,则看似“刚强”,却走向死亡,不如处于水中之“柔弱”;“国之利器”,深藏不露,一旦拿出来威吓人民,制裁人民,则貌似“刚强”,但暴政却不会持久。更进一步,“物壮则老”、“强势必弱”只是老子关于“道”的运动变化法则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而已。老子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老子•第40章》)。由此,我们从更宽的视界更可看出该例的深义。


《老子》五千言素有“哲学诗”的美誉,部分原因就是比喻的广泛运用。比喻总是建立在想象的基础上,产生出某种视觉效果,使抽象的思辨获得形象生动的间接表达。从前述各例,我们可以看出比喻在阐释老子重要哲学概念,论述其思想体系时所起的巨大作用。当然,这些例子只是老子比喻之很少一部分,限于篇幅,其它喻例不能一一解析。然而,得出这样一种结论却是毋庸置疑的,即大量比喻之用的背后是老子独特的思维方式。非如此不足以解释这样一个表面上自相矛盾的现象:老子既声称“信言不美”(《老子•第81章》),却为什么要用如此之多的比喻去美化自己的哲理著述呢?唯一的解释只能是:比喻就是老子思维方式的一种表达方式。


老子的思维方式是典型的中国哲学思维方式:直觉思维。直觉是指超越一般感性和理性的内心直观方法,是一种不经过逻辑分析而直接洞察事物本质的思维过程。现代思维科学认为,直觉思维往往在抽象思维无能为力的情况下突然发生,并直视事物的全体和本质,所以在认识功能上,有优于抽象思维的方面。下面以老子对“道”的体认为例说明直觉思维方式的特征。


“道”是看不见、听不着、摸不到的一种实存,它具有如下特点:(1)人们无法用感官感觉到它,但它是人们可以认知的一种理性上的真实存在。(2)“道”在逻辑上先于个别事物而存在。因为“道”是对物的本质概括和抽象,它在认识上比物更根本,从本质高于个别现象而存在这个意义上讲,“道”在物先。(3)“道”在客观上产生万物。正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由“道”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认识“道”不能依靠人的感觉器官,因为感觉器官只能认识有形的东西,对于无形的“道”则无能为力。所以,认识“道”要超越一般感性。那么,能否用概念、定义、判断和推理等理性方法把握“道”呢?也是不行的。因为“道常无名”(《老子•第32章》),难以下定义,甚至,“道”本身也是“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第25章》),显然不能用概念的方法去认识。同时,“道”又无形、不确定,也不能用判断、推理的方法去认识。所以,把握“道”要超越一般理性。


老子认为,真正能够认识“道”、把握“道”的方法是直觉。直觉思维的实质是一种潜(下)意识中静极而生的萌发,其结果是瞬间内凝神观照的具体结晶,其显著标志是静观。要使直觉的体道方法真正发挥作用,最重要的是保持思维的明澈性、纯净性,使思维真正发挥能动的直观作用。正如老子所说的:“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老子•第16章》),“涤除玄览,能无疵乎”(《老子•第10章》)。只有揩净思想上的尘垢,在体认道的时候才不会出现差错;如果思想不纯净,就体悟不出“道”。而“涤除玄览”,保持思想纯净,其实就是要排除人的感性认识。在老子看来,人如果有了感性认识,就有了一种先入为主的偏见,带着偏见去体认“道”,就会歪曲“道”,使“道”带上感性色彩。只有一步步地抛弃感性认识,然后抛弃理性对外物所作的判定,最后使思想在纯净的本然状态中升华和飞跃,一下子把握整体性的理性对象―――“道”,如此就可以“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老子•第47章》)。所以老子认为“为学”(《老子•第48章》)的认识方法并不能带来真正的知识,即对“道”的认识,只有用直觉的体道方法,才能获得“见天道”的真知。


老子的直觉思维方式产生两个后果:一是由于没有精密推理和详细论证,其了悟所得和所得之由缺乏逻辑联系,其思想难以被人理解。老子采用比喻的表达方式,一方面方便他人理解自己的思想,另一方面也说明比喻即是其思路历程。二是受比喻本身表达力的限制,读者对老子的真正思想可能出现理解偏差。也就是说,读者所理解的思想可能和老子真正想表达的思想不一致。老子以比喻作为其思维方式的载体,暗示有余,明晰不足。然而,这何尝不是老子思想的魅力所在呢?



一、富贵者多收。


对于命运好的人,有富贵之命的人,卦金不能太少,太少不合天道,富贵之命的人,对社会的影响力极大,是好是坏影响的范围比较程度都比较深。泄露天机的危害极大。县长影响一个县的百姓,市长影响一市之百姓,帝王影响一国之百姓。不可不分。


二、贫穷者少收。


对于命运一般或是穷苦之命者,卦金尽量要少收。平民百姓之命,对社会的影响比较小,泄露天机的危害也就小。


三、但不能不收。


算命不收命金则等于白送人一条命,对来算命者不利,对泄露天机者亦不利。


四、以下三类命不收,收者会损阴德。


1、阳寿将尽者不收。阳寿将尽者,就是说一个活不了多久了的人来算命是不能收钱的,因为活人不收死人钱。


2、大祸临身不可避者不收。大难即将来临,而且又无法避免者,不收卦金。此指大难难躲,不死也伤。或全家将败亡。


3、再无好运者不收。此人已经衰败,后面的大运越来越差了,永无翻身的机会了,此种人不收卦金。


所以到现在为止,民间特别是在农村,算完命而不收钱,是人人都忌讳的事,谁都不情愿遇到这样的事。


如果算命先生帮某人算完之后,说你不用付卦金了,你用不着高兴,因为你肯定是上面所说的三种情况中的一种了。


算命先生说不收你钱,是在委婉的告诉你你的命已经符合了以上的三种信息之一:要么阳寿将尽,要么大难将来而无法避免,要么后运越来越差。


现在人往往敢于创新,能做一切事,而不计后果。甚至找人算命,算完了还不想给钱也是很正常的。更有的算完命了不想给钱,故意的找事生非的也不少。所以大家看了就看了,信不信由你。希望你在算命时不要遇到算命先生说不收你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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