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所系列之41:Cadwalader, Wickersham & Taft LLP(美国凯威莱德律师事务所)
清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华盛顿再次当选为美国总统,约翰·威尔斯(John Wells)在曼哈顿下城开始律师执业。约翰·威尔斯建立的律师事务所是华尔街最古老的律师事务所,也是美国现存最古老的律师事务所。同是1792年,一些证券经纪人在华尔街一棵梧桐树下签署了梧桐树协议,这就是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雏形。
1818年的时候,乔治·华盛顿·斯特朗(George Washington Strong)加入约翰·威尔斯,两人组建了Wells & Strong律师事务所。在威尔斯和斯特朗去世后,斯特朗的后代们继续经营着这间律所。1870年代,在查尔斯·斯特朗(Charles E. Strong)掌管这间律所的时候,查尔斯·斯特朗差点将律所关门转为银行。
在威尔斯设立律所将近一个世纪后,前助理国务卿约翰·卡德瓦拉德(John Lambert Cadwalader)于1878年加入了这间当时由查尔斯·斯特朗管理的律所,并将之变成Strong & Cadwalader律师事务所。卡德瓦拉德的父亲是一名少将,祖父是新泽西州参加大陆会议的代表。卡德瓦拉德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从哈佛法学院取得法学学位。
1883年,乔治·威克沙姆(George W. Wickersham)加入Strong & Cadwalader律师事务所,并在四年后成为合伙人。威克沙姆后来在塔夫脱当总统的期间担任司法部部长。
塔夫脱总统的弟弟亨利·塔夫脱(Henry Waters Taft)在1889年加入律所。亨利·塔夫脱毕业于耶鲁大学,是骷髅会成员,并在辛辛那提和哥大法学院学习法律。威克沙姆和亨利·塔夫脱都是反垄断专家。1914年,律所改名Cadwalader, Wickersham & Taft(美国凯威莱德律师事务所)。
Cadwalader在1967年设立DC办公室,1996年设立夏洛特办公室,1997年设立伦敦办公室。2005年,Cadwalader在北京开设办公室,并在2010年开设香港办公室。然而,仅仅在进入中国十一年之后,Cadwalader在2016年宣布关闭北京办公室和香港办公室,成为继Fried Frank(美国法朗克律师事务所)和Chadbourne & Parke(美国查德本•派克律师事务所)之后又一家退出中国的美国大所。关门之后,Cadwalader中国区的20多名律师不得不另找下家,例如合伙人李大诚便加盟了金杜。
目前,Cadwalader在纽约、DC、夏洛特、伦敦和布鲁塞尔有五处办公室,不过布鲁塞尔办公室基本是一个空壳,这些办公室总共300多名律师,其中纽约办公室有200名律师。
与纽约证券交易所同岁,Cadwalader的知名业务有资本市场和证券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