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所系列之46:Winston & Strawn LLP(美国温斯顿律师事务所)
Winston & Strawn LLP(美国温斯顿律师事务所)最早是弗雷德里克·温斯顿(Frederick Hampden Winston)和诺尔曼·贾德(Norman Buel Judd)在1853年设立的。弗雷德里克·温斯顿1830年出生于佐治亚,后随家举迁到肯塔基,1852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法学院毕业后,弗雷德里克·温斯顿先是去纽约做了一年律师,然后来到芝加哥。1853年,弗雷德里克·温斯顿开始与诺尔曼·贾德合伙执业,直到1861年诺尔曼·贾德被林肯任命为驻柏林全权公使。之后,弗雷德里克·温斯顿与亨利·布洛杰特(Henry Williams Blodgett)合伙,后者在1870年被格兰特总统任命为联邦伊利诺伊北区法院法官。弗雷德里克·温斯顿本人也在1885年被克利夫兰总统任命为美国驻波斯部长(相当于现在的美国驻伊朗大使),律师儿子继续经营着律所,彼时律所叫Winston & Meagher。
在弗雷德里克·温斯顿1853年设立律所的时候,西拉斯·斯特朗(Silas Hardy Strawn)还没出生。西拉斯·斯特朗于1866年出生于伊利诺伊州渥太华附近的家庭农场,在家乡的律师事务所学习的法律,并创办过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西拉斯·斯特朗1891年来到芝加哥,并在1892年加入当时的Winston & Meagher律师事务所,两年后成为了合伙人。1902年Meagher退休,律所名称变为Winston, Strawn & Shaw。西拉斯·斯特朗在律所干了五十多年,其中做管理合伙人做了四十年,并在1927-1928年间担任过美国律师协会(ABA)主席。律所名称在20世纪变了好几次,最终在1972年定为Winston & Strawn。
1970年Winston & Strawn在DC设立芝加哥以外的第一个办公室,1989年并购了纽约一家将近百名律师的律所,1990年又在DC收购了一家七十多名律师的律所,2012年纽约办公室在杜威路博律师事务所(Dewey & LeBoeuf)进入破产后揽入一个六十名律师的诉讼团队。通过不断新设办公室、兼并其他律所或者从其他律所挖人,如今Winston & Strawn在全球拥有16个办公室和约1000名律师。
Winston & Strawn曾在亚太设有北京、上海、香港和台北四个办公室,全部位于大中华区。2017年,Winston & Strawn宣布关闭北京和台北两个办公室,只留下上海办公室和香港办公室,大中华区合伙人从14名降至9名。Winston & Strawn台北办公室设立于2014年,仅存续了三年,即使在那三年间也没有合伙人驻扎。Winston & Strawn的北京和上海两个办公室是2009年底同时设立的。Winston & Strawn的网站不怎么友好,小编想查下上海办公室有几个人怎么也查不了,当然别的办公室也查不了。
Winston & Strawn的主要业务是诉讼,IP业务和体育法业务也不错,许多NFL球员是Winston & Strawn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