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所系列之47:Fried, Frank, Harris, Shriver & Jacobson LLP
Fried Frank最早由一群德裔犹太律师在1890年代设立,那时候大部分纽约律师事务所都不聘用犹太律师,于是犹太律师们自己抱团取暖。1929年,沃尔特·弗里德(Walter J. Fried)加入律所的前身之一,专注房地产业务,直到1979年退休。汉斯·弗兰克(Hans J. Frank)在1943年加入律所。
1971年的时候,律所采用了现在的名称Fried, Frank, Harris, Shriver & Jacobson。山姆·哈里斯(Sam Harris)早期在SEC工作,并在纽伦堡审判中担任检察官。萨金特·施赖弗(Sargent Shriver)是肯尼迪总统的妹夫,也是和平队(Peace Corps)和特奥会(Special Olympics)的创始人。另一个命名合伙人是莱斯利·雅各布森(Leslie Jacobson)。
Fried Frank在1949年设立了DC办公室,萨金特·施赖弗1971年起在这个办公室执业。Fried Frank的海外之旅开始于1970年,那一年他们开设了伦敦办公室,1993年在巴黎开了一个办公室,2004年开设了法兰克福办公室,2006年和2007年相继开设了香港办公室和上海办公室,中文名叫美国法郎克律师事务所。在2008年金融危机前夕,Fried Frank达到了一个巅峰,在美国内外有7个办公室。2008年金融危机对Fried Frank打击非常大,Fried Frank在金融危机期间进行了大量裁员。金融危机后,Fried Frank中国区也一直不景气,于是香港办公室和上海办公室在2015年被关闭了。Fried Frank香港办公室和上海办公室的关闭也拉开近年来外资所撤华的序幕。最近,Fried Frank巴黎办公室也被关掉了。
在国内,Fried Frank在1985年设立了洛杉矶办公室,但在2005年关闭了。目前Fried Frank在全球有纽约、DC、伦敦和法兰克福四个办公室,将近500名律师。
Fried Frank在Vault 2018最适宜工作的律所排名中名列第二,是一家最佳雇主级别的律所,在最佳暑期实习项目的排名中名列第一。但考虑到金融危机期间的大量裁员,很多Associate和Summer Associate估计会心头一慌,难怪在Above the Law上的内部评价中,Fried Frank仅仅被自家律师评为C级,几乎是垫底的。
Fried Frank的明星业务是房地产,常年全美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