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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所系列之72:Locke Lord LLP(美国洛克律师事务所)

比哥 逼格佬 2021-09-18


Locke Lord LLP是多起律所合并产生的大所,前身主要是三家律所:莫里斯·洛克(Maurice Locke)于1891年设立于达拉斯的Locke Liddell & Sapp律师事务所,约翰·洛德(John Lord)等人于1914年设立的芝加哥律所Lord Bissell & Brook,以及始于1887年的波士顿律所Edwards Wildman Palmer。达拉斯Locke Liddell & Sapp律师事务所和芝加哥Lord Bissell & Brook律师事务所在2007年合并为Locke Lord Bissell & Liddell LLP,并从2011年起称Locke Lord LLP。2015年,Locke Lord合并掉波士顿律所Edwards Wildman Palmer。


合并跟动荡并存。Locke Lord在2017年流失了十分之一的律师,收入也减少了9.8%。目前,Locke Lord在全球有20间办公室和700多名律师,其中18间办公室在美国,2间在海外,分别是伦敦和香港。发迹于德州、芝加哥和波士顿,Locke Lord在当地都是非常不错的律所。洛克香港办公室设立于2011年,目前有4位合伙人、3位Of Counsel、1位Senior Associate和3位Associate。


Locke Lord的业务覆盖公司交易、银行与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诉讼和税务。作为一家德州律所,Locke Lord的石油天然气业务相当好。在主要法律市场,Locke Lord的起薪匹配Cravath标准,但在其他城市会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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