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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所系列之25:Kennedys(肯尼狄)
Kennedys(肯尼狄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伦敦律师事务所,以保险诉讼业务见长,由查尔斯·肯尼迪(Charles Kennedy)于1899年设立,此后将近一百年的时间都只有伦敦一处办公室。自从1988年在伦敦东边的布伦特伍德设立办公室和1996年设立贝尔法斯特办公室以来,肯尼狄迅速在国内国外通过新设和合并扩大了规模。目前,肯尼狄在欧洲、美洲、亚太和中东拥有37个办公室和800多名律师,此外还拥有20个合作办公室。
1960年代的时候,肯尼狄律师事务所有着一个很长的名称。由于名称太长不好叫,更主要是美国出现了肯尼迪(John F. Kennedy )总统,肯尼狄决定将律所称为Kennedys,目前肯尼狄的全称是Kennedys Law LLP。
肯尼狄在中国设有香港办公室,设立时间是2000年,如今有30多名律师,主要业务是保险和争议解决。在大陆,肯尼狄与安杰律师事务所之间有战略合作协议,借助安杰的北京、上海和深圳办公室开展业务。
肯尼狄在2018/19财年创收2.18亿英镑(2.84亿美元),其中英国本土创收1.26亿英镑,美国创收3590万英镑,亚太创收3570万英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