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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包公廉政文化研讨会在肇庆闭幕:包公给肇庆留下了什么法治遗产?

2018-04-20 肇庆司法

导读

  4月19日、20日,为期两天的全国性包公廉政文化研讨会在肇庆开幕,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齐聚包公“青天之名”的发端地——肇庆端州,探寻包公足迹,为弘扬包公廉政文化、推进反腐倡廉建言献策,携手打造新时代包公廉政文化品牌。

梁志强摄,来自肇庆市旅游局


市委书记赖泽华在研讨会开幕致辞中指出:

  弘扬包公廉政文化,就是要弘扬他秉公执法的浩然正气,肇庆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包公“后任者”,必须坚持厉行法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小婉子摄


以上两图 梁志强摄,来自肇庆市旅游局

  包公任端州知府三年,是其重视法治,严格做到依法办事,为民请命,不畏权贵,不徇私情的“包青天”形象树立的开始,可惜留下来的传世文字不多。

  但《书端州郡斋壁》这首明志诗,却是包公一生仅存于史册、流传后世的唯一诗篇: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



  包公的这首明志诗,深刻反映了其内心深处廉政为民的思想品格,充分体现了包公清廉正直、为民造福、无愧于后人的执政理念与实践。但对于肇庆人民来说,包公更让人津津乐道的是其“不持一砚归”的美谈。

 

  端砚当时已经名闻天下,朝廷限额开采。之前的地方官往往带头违法,开采数量远超限额,以便上京“使用”,谋升迁。但在包拯任上,这股歪风被刹住了。他离任时,有百姓选了上好的几方精砚送给他,但他一方都不要。

  船行至西江羚羊峡口,他发现当地百姓和士绅在他船舱里藏了一方砚,便将之抛入江中。这就是包公端州为官三年,不持一砚归的美谈。



  包公虽然是历史是真实存在的一名清官,但他也在广大人民群众的传颂中不断被虚构、升华,逐渐变成一个理想式的完美人物,这体现了在司法不公的封建社会中,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而这种“为民作主”式的贤人政治,却不是现代法治追求的目标。现代法治需要一批有追求的精英法官,而保证这些法官公正司法关键要靠制度,靠司法制度本身的魅力,这正是法治与人治的本质区别。 



  有关包公办案的故事和传说不胜枚举,以下略举一二:

◆包公不徇私情,判处“贪赃罔上”的萧山县知县、也是自己的侄儿包勉死刑。包公劝“嫂娘”的一段唱,可谓情真意切,荡气回肠,感天动地,也集中展示了包公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的精神品格。然而用现代法治的标准去审视,包公虽然在案件中做到了实体公正,但已违背是程序正义价值取向。因为,他本就不应该办这起案子,而应回避。


◆在著名京剧《铡美案》中有这样一段家喻户晓的唱词:“曾记得端午日朝贺天子,我与你在朝房曾把话提,说起了招赘事你神色不定,我料你在原郡定有前妻”。通过当事人的表情,进行推理判断,是古代法官断案的重要方法和技巧,即所谓“五听”:辞听,理屈者则言语错乱;色听,理屈者则面红;气听,无理则喘息;耳听,理亏则听不清法官的话;目听,无理则双目失神。这种审判中的察颜观色与推理,是古代法官审案的重要手段,但如今看来,这显然不符合现代法治的证据观,而其思维方式的先入为主,也与“无罪推定”司法理念相悖。  



  所以,今天我们弘扬“包公”精神, 是学习“包青天”明察秋毫、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清正廉明、执法如山的品格,而不是模仿着包公办案。而在法治化进程中,不仅需要培养造就一批“包公式”的职业法官,而更重要的是,建立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和审判工作规律的司法制度,这才是法治的根本,也是政治文明的体现。



编辑 肇庆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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