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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避让救护车,肇庆怀集一男子被依法处理!

肇庆司法 2019-05-13

相信大部分司机

在路上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

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让行”

你知道吗?

如果未及时避让救护车,

也可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事件回顾

  6月11日12:30分左右,怀集县诗洞镇卫生院接到紧急通知,健丰村有一妇女因被黄蜂蛰到,人已处于昏迷状态,随时有生命危险,急需救治。

  当时,救护车沿着乡道一路前行,但一台车牌号为粤H8B***的蓝色小车却长时间占道行驶,救护车一直响着警报也不理不睬。

  事件引起了怀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关注,大队民警立即对视频中的涉事车辆粤H8B***轿车展开调查,并迅速查明事实真相。



  当日下午,该小车驾驶人孔某(25岁,怀城镇人)主动到交警大队诗洞中队接受调查。



  经民警询问,孔某如实承认了未及时避让救护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孔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及行为的危害性,后悔不已。


普法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1款、第90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9项之规定,交警部门对孔某处以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温馨提示


  社会车辆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应当让行,期间如果产生交通违法,交警部门核实后是不会追究的,大家尽可放心。


  但是,如果可以避让而未避让的,经调查核实后,交警部门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1款、第90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9项的规定对违法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急救车辆通行规则和社会车辆避让原则

1


高速公路


  急救车辆应借用应急车道。



  社会车辆不得占用应急车道。



2


城市高架桥


  急救车辆应在最右侧车道通行,并选择临近下桥口进入地面交通道路,社会车辆应依次向左侧行驶避让。



3


隧道


  急救车辆应在中间车道通行,社会车辆应依次向两侧行驶避让。



4


设有公交车道的道路


  急救车辆应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公交车辆应向左侧行驶避让或选择临近公交港湾停靠避让。



5


设有非机动车车道的道路


  急救车辆可以借用非机动车道通行,社会非机动车辆应靠右侧停车避让。



6


未设置中心隔离护栏的道路


  急救车辆应靠近道路中心线行驶,顺向、逆向社会车辆应靠右行驶避让。



7


其他道路


  急救车辆在行经其他道路,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社会车辆应根据急救车辆通行路线主动避让。



来源:肇庆交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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