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基层法治建设年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0年7月,肇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在全省创新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年专项行动。为检验一年来专项行动工作成果,自今年6月起,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全市基层法治建设年专项行动开展了验收评估。经过各地各单位自查自评、指标初评等环节,8月中上旬,分别由市委法治办副主任、市委政法委一级调研员江任良,市委法治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王军,市委法治办成员、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富权率3个工作组到各县(市、区)对指标初评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工作。
▲江任良同志率队检查
各核查组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到镇街实地了解、查阅工作台账等方式,重点了解化解基层社会矛盾、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开展基层普法教育、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等工作,进一步评估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
▲工作组查阅台账
核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在全面全力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年专项行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认为各地各单位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有力有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基层执法司法工作改革模式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多样化精准化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压紧压实;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成立全面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实现全覆盖。
▲王富权同志率队检查
各地工作措施亮点突出,如端州区着力加强“服务共享”“文明共创”“平安共管”“民生共促”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鼎湖区打造社区矫正+“心”品牌,在全市率先成立心理矫治中心开展心理服务;四会市检察机关用好检察建议,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广宁县设立24小时“关爱生命”热线,为公众心理健康搭起爱的桥梁;德庆县优化整合镇域基层治理组织资源,夯实政法基层单位建设;怀集县强化校园安保整治工作,有效防范校园霸凌发生等,全市基层法治建设年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王军同志率队检查
8月18日,王军同志在高要区实地核查中,就进一步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年专项行动强调:
一、政治站位要再提升,在强化领导推动工作上更加担当。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肇庆、法治肇庆提供坚强保障。
二、机制措施要再完善,在立足基层确保实效上更加精准。要认真总结、巩固完善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更好推动工作进一步深入深化,又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多建共同治理机制、多出实招好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开创基层法治建设新局面。
三、工作责任要再压实,在系统集成紧密协同上更加高效。要坚持部门牵头聚力、基层主动发力、抓住重点着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主责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整体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定计划、定任务、定责任,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要履行好分工负责、衔接联动的直接责任,把专项行动工作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结合起来,共同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夯实基础要再强化,在推进基层常治长效上更加牢固。各级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政治责任,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实现基层常治长效。要把推动基层法治建设与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着眼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各级各部门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肇庆市司法局新媒体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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