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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报!河北6市多人被查处!移送司法、开除党籍……


廊坊

廊坊纪检监察网日前对外公布↓↓↓

1.大厂回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刘伟被开除党籍。大厂回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刘伟,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伟开除党籍处分;经大厂回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刘伟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下发监察建议,由大厂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审查调查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对刘伟作出相应处理。


2.霸州市胜芳镇南楼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蔡军河被开除党籍。霸州市胜芳镇南楼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蔡军河,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蔡军河开除党籍处分。


3.大厂回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李其瑞被开除党籍。大厂回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李其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其瑞开除党籍处分;经大厂回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并下发监察建议,由大厂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审查调查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对李其瑞作出相应处理。

承德

承德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

1.丰宁满族自治县选将营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原站长张国新等人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时任该乡民政所所长张国新利用职务便利,与时任该乡偏道子村村委会主任杨小杰(非党员)共同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8.7万元;与时任该乡娘娘庙村村委会主任左云龙(非党员)共同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4万元、节能门窗补助资金3万元;不正确履职造成国家损失59.4万元;侵吞低保和优抚补贴8.8万元;挪用危房改造资金5.8万元;此外,张国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张国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张国新、杨小杰左云龙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隆化县韩家店乡原副主任科员方树强挪用种植扶贫项目资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5年,方树强分管危房改造工作期间,违规申报、发放危房改造资金172.3万元,违规指定供应商以料抵顶危房改造补助款67万元,未认真履职,致使他人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42.4万元;2016年,挪用车道沟村和新兴庄村种植扶贫项目苗木款17.9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8年7月,方树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滦平县马营子乡石门村村委会原主任范瑞国非法占有扶贫基础设施资金等问题。2017年,范瑞国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扶贫基础设施资金5.1万元。此外,范瑞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9月,范瑞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公诉,违纪资金正在追缴。


4.宽城满族自治县塌山乡西沟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郭志文等人套取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8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郭志文、村委会主任李竟生、会计孟庆东、村委会妇女主任张雪梅利用职务便利,弄虚做假套取公益林补助资金27.3万元,其中10.8万元被四人占为己有,其余16.5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2018年10月,郭志文、张雪梅孟庆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李竟生被取消中共预备党员资格,四人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公诉,违纪资金已追缴。

秦皇岛

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

1.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违反中央及省市关于禁止违规增加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的要求,给厂内职工发放加班补贴和中层以上人员岗位补贴(操心费)。对此,吴学富作为第三污水处理厂厂长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吴学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2.抚宁区疾控中心违规接待问题。经查,2015年5月至2017年6月,抚宁区疾控中心接待活动均没有公函和接待清单且招待费用过高。对此,马炳杰作为疾控中心主任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马炳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海港区驻操营镇党委副书记文智博、纪委书记高山两个责任落实不到问题。经查,2018年1月1日至7月11日,海港区驻操营镇15名工作人员存在长期病假未履行请假手续、长期不在岗等旷工问题,被省大督查组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文智博做为该镇主管组织、人事和分管负责考勤工作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委书记高山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2018年12月,文智博高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昌黎县两山乡后营村党支部委员司玉民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4年,时任两山乡后营村村委会主任司玉民,在协助上级政府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帮助村民司某等人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49万元,2018年8月,司玉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资金正在追缴中。


2.卢龙县卢龙镇朱庄子村党支部支委张振河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13年9月,时任卢龙镇朱庄子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振河在明知自己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不法手段,获得危改资格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75万元。2019年1月,张振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资金已收缴。


3.青龙满族自治县草碾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王玉丰低保工作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6年8月,王玉丰在收到某村上报的低保名单后,未按照相关规定,对低保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便审核通过。2018年12月,王玉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唐山

唐山市纪委监委网站日前对外公布↓↓↓

唐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工程处处长孙卫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石家庄

石家庄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鹿泉区上庄镇谷家庄村时任村委会副主任谷海山不正确履职问题。谷海山在负责该村民政工作期间,明知低保户谷某某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未向上庄镇政府报告,致使谷某某家庭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违规领取低保金9080元,谷海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享受的低保金已追回。


2.赞皇县院头镇瓦窑村时任党支部副书记魏庆民违规为其父办理低保问题。2013年6月,魏庆民在其父魏某某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编写、上报相关资料,违规为其父办理低保,院头镇民政助理田凯峰未严格审核,致使魏某某通过审批违规享受低保金等共计8149.4元。魏庆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田凯峰受到责令检查处理。违规享受的低保金等已追回。

沧州

沧州市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海兴县农场党委委员井树伟等人违纪问题。2018年1月,在沧州市重点工作大督查组转来县农场对十九大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交办件中,海兴县农场党委委员井树伟、宣教室主任秦晓寒没有对农场职工的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进行认真检查,督导落实不力,致使存在农场职工十九大学习笔记记录内容少、乱,心得体会雷同的问题。2018年2月3日,井树伟、秦晓寒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青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杨连胜履职不力问题。杨连胜于2013年未按规定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中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在审核签批时未发现陈某审核时间早于出生证明材料落款时间的问题、张某出生时间与出生顺序(胎数)逻辑关系不合理的问题、李某向县妇幼保健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且在其中三份证明材料中均将生育人名字写错的问题。2018年9月19日,杨连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献县公安局开发区中队副队长李书雷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7月26日,献县公安局开发区中队接到陈某报案。办案人员李书雷认为是经济纠纷,在进行口头调解后,只对陈某做了询问笔录,未对王某等涉案人员的身份及涉案情况进行核实、调查、询问等处理,未发现王某因非法拘禁罪于2017年7月被献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的情况,也未对该案件进行受案登记。2018年12月12日,李书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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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自廊坊纪检监察网、秦皇岛市纪委监委、承德市纪委监委、石家庄市纪委监委网站、唐山市纪委监委网站、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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