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市任免+任职公示!局长副局长、区委副书记…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治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根据市委张干字〔2019〕63号文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张治学同志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杨俊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朱晔、院爱莉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艳坤、荆俊同志在市政府办公室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职级;
董贵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王建平同志挂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处),不再担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刘春飞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许磊、马伏江同志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职级;
李庆文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崔树林同志任市教育局调研员;
王玉龙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云霞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列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调研员;
赵炜同志挂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保留正处级非领导职务职级);
刘海峰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调硏员职务;
刘光祯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调研员,不再担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张宗起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调研员,不再担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职务;
姚长友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刘润江同志任市民政局调研员,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志军同志任市民政局调研员,不再担任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秘书处专职副秘书长职务;
赵英杰同志挂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白云峰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冯雅男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静同志挂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文选、王新印、高平、郭有忠、闫树军、余彪、孔昭申、张红梅、吴建春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范明、郭峰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员;
史桂枝、朱建明、薛亮、李占全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高晓春、韩国钰、赵强、路文莉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进发、段黄男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
曹世平同志挂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高军、陈双庆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不再担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杨泓乾、程文跃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绍忠同志挂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李部军、张冰峰、陈永明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军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调研员;
苗庆国、边文胜、王焱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
董少峰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处);
刘建玲同志在市交通运输局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职级,不再担任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出资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副总监职务;
李治江同志任市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水务局副调研员职务;
岳守光同志任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
王登月同志任市水务局调研员;
章跃武同志任市水务局副调研员;
曹振斌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处);
忻鸣、袁连秋、王效军、梁新盼、王登星、刘冠成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乔发、孟翠勉、刘铁军、李生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调研员;
刘娟梅、张宝清、李万宇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调研员;
高斌同志任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陈恒滨同志挂任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徐海占、张俊峰同志任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王迎春同志任市林业和草原局调研员;
韩春明同志任市林业和草原局副调研员;
张根恒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淼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许亚林同志挂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于瑞军、白永红、翟玉峰同志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树海同志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调研员;
甄桂峰同志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调研员;
赵向英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市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正处);
梁岩茹、王振强、曹中林、王桂林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杨武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书峰、王建新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调研员;
佟建东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调研员,不再担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志勇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调研员;
赵水清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调研员;
杨春雨同志挂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保留正处级非领导职务职级);
左树斌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孟来年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文亚玲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副调研员职务;
王振清、李芳、李海龙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洪坤、苏宾、赵赪民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调研员;
胡锋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杜永祥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
李进勇同志挂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处级非领导职务职级);
胡学渊同志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陈万军同志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长青同志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
王山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处);
赵志强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处级非领导职务职级),不再担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职务;
杨林同志挂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处级非领导职务职级),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韩洪生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文斌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李军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维成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不再担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文杰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范守荣同志挂任市体育局副局长;
冯向前同志任市体育局副局长;
李中法、郭金林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张树旺、张进明、侯福海、李凤元、孙思策同志任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范怀珍同志任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时间自2018年11月);
闫利东、秦丽欣同志任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调研员;
王果明同志任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秦占勇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管涛同志任市能源局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闫海同志任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靳选兵、王众力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张家口市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张家口商会)副会长;
孙海英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副处);
李炜杰同志任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常务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校长职务;
胡伟奇同志任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刘子林同志任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千河同志不再担任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杜平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慧勇同志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宗学同志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
王成生同志不再担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
李红讯同志不再担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待遇,到龄退休;
李兆俭、赵铁君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保留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到龄退休;
张富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到龄退体;
张东升同志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到龄退休;
丁志刚同志不再担任市司法局副调研员职务,保留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到龄退休;
杨贵忠同志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留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到龄退休;
连胜、张明、杨学雅同志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留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张宏同志不再担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周永玺同志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保留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到龄退休;
王高勇同志不再担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处级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到龄退休;
王明绪同志不再担任市水务局副局长,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陈立志、郭志龙同志在市农业农村局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待遇;
侯仲仁同志在市农业农村局保留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康成福同志在市林业和草原局保留正处级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
张国庆同志在市林业和草原局保留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王玮同志不再担任市商务局调研员职务,保留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张明同志不再担任市商务局副调研员职务,保留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
胡建忠同志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保留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张蕾青同志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保留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
张佃山同志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
高建峰同志不再担任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职务,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
郭伟同志不再担任市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职务,保留正处级领导职务待遇,到龄退休;
谢海峰同志在市应急管理局保留正处级领导职务待遇;
郭文奎同志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留正处级领导职务待遇;
冯永江同志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待遇,到龄退休;
胡志有同志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
孙振海同志不再担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职务,保留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
时伊仲同志不再担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调研员职务,保留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到龄遇休;
赵兰学同志不再担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
任杰同志不再担任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待遇,到龄退休;
吴复来同志不再担任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待遇;
路广平同志不再担任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萍同志不再担任市行政学院副调研员职务,保留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到龄退休;
刘雪峰、许志红同志不再担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张家口市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张家口商会)副会长职务,保留副处级领导职务待遇,做专项工作。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5日
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关于张晶等38名同志的任职公示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干部任职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出意见。
公示干部具体情况为:
张晶,男,现任海港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免海港区委办公室主任,拟任海港区委副书记。
杨忠权(满),男,现任海港区政府副区长;拟任海港区委常委(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王洪泉,男,现任海港区委建管工委书记、区政府党组成员、范家店片区拆迁指挥长;拟任海港区政府副区长。
刘永丰,男,现任昌黎县朱各庄镇党委书记;拟任海港区政府副区长。
张立红(满),女,现任北戴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会主任;免北戴河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会主任,拟任北戴河区委副书记。
冯宝珍,男,现任抚宁区委副书记;免现职,拟任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
王华(满),男,现任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拟任抚宁区政府副区长。
史国伟,男,现任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拟任山海关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郭继东,男,现任山海关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免现职,拟任昌黎县委副书记。
马继军,男,现任昌黎县财政局局长;拟任昌黎县政府副县长。
曹永生,男,现任卢龙县财政局局长;拟任昌黎县政府副县长。
鲍成超(满),男,现任昌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免现职,拟任卢龙县委副书记。
张德龙,男,现任市政府办公室工交处处长;拟任卢龙县政府副县长。
周庚全,男,现任卢龙县发改局局长;拟任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坤(满),男,现任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拟任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鹏林,男,现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局长;拟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副调研员。
冯岩,男,现任市委副秘书长;免现职,拟任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王春雨,男,现任秦皇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免秦皇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拟任秦皇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张志民,男,现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科科长;拟任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党工委副调研员。
王学峰(满),男,现任青龙满族自治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拟任市委保密机要局副调研员。
刘颖,女,现任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主任,原驻青龙满族自治县马圈子镇椤滩村第一书记;拟任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冯秀芳,女,现任市国资委收益与审计科科长,原驻青龙满族自治县土门子镇东蒿村第一书记;拟任市国资委工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勇,男,现任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技术科科长,原驻青龙满族自治县马圈子镇三十六磙子村第一书记;拟任市西港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副调研员。
刘中华,男,现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原驻青龙满族自治县三拨子乡蛮子地村第一书记;拟任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吴慧敏,女,现任市科技局创新指导科科长;拟任市纪委监委副县级纪检监察员。
王艳敏(满),女,现任市教育局德体卫科科长;拟任市民宗局副调研员。
翟振刚,男,现任抚宁区委正科级干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副局长(挂职);拟任市文联副调研员。
陈艳玲,女,现任市农业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拟任市档案馆副调研员。
齐海璎,男,现任市委办公室副调研员;免现职,拟任市委办公室调研员。
王素艳(满),女,现任市纪委常委、市监委会委员;拟任市纪委监委正县级纪检监察员。
王伟,男,现任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拟任市纪委监委第十三审查调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建荣,女,现任市委副秘书长;免现职,拟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郭瑞峰,男,现任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免现职,拟任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康宇,男,现任市政府办公室建设处处长;拟任市政府办公室副县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孙世辉,男,现任市委统战部副调研员;免现职,拟任市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王建成,男,现任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免现职,拟任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调研员。
王利民,男,现任市法院副县级审判员;免现职,拟任市法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张利剑,男,现任市委编委办体制改革科科长;拟任市九龙山医院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受理单位: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联系电话:12380,3220370,3220100(只限公示期间使用)
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3日
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自张家口发布、秦皇岛日报
编辑|李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