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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河北一县委原书记被双开!还有1市多人被查处!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最新对外公布↓↓↓


涿鹿县委原书记高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涿鹿县委原书记高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薇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情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和礼品;违规变相支付工程款等费用,对国有资产疏于监管,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高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一届张家口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张家口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承德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兰旗卡伦乡劳动保障事务站工作人员刘佳杰、乡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工作人员冯丽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刘佳杰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因工作失职,致使126户危房改造资金160.84万元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冯丽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因工作失职,致使该乡不符合条件的4户违规获得预发危房补助资金5.51万元。2019年1月,刘佳杰、冯丽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滦平县五道营子乡原副乡长张海龙、扶贫办项目股原股长张海平等人未认真履职问题。2016年,五道营子乡西甸子村党支部书记郭文国等人协助滦平县某合作社弄虚作假,骗取种植业扶贫资金28.459万元,张海龙、张海平在对该项目验收过程中不认真履职,未能及时发现该问题。2019年1月,郭文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海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海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兴隆县挂兰峪镇金山子村党支部书记陈立军等人未认真履职问题。2014年,陈立军和原村会计邢义民在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未认真履职,致使该村2户村民多领取危房改造资金2.1万元。2019年4月,陈立军、邢义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隆化县七家镇刘家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夏金跃违规分配扶贫资金等问题。2012年,夏金跃私自决定,违规分配扶贫养牛项目资金10万元。此外,夏金跃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夏金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平泉市台头山镇于杖子村主任王志来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至2017年,王志来工作失职失责,未能及时将本村死亡低保人员名单上报,造成于杖子村10名已死亡低保人员的家属冒领低保金1.64万元。2019年4月,王志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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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自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承德日报社

编辑|吴潇、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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