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河北1市将全面控烟!全市范围,违者罚款!
在连续摘取
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两项桂冠后,
2018年初,秦皇岛市委、市政府
高视站位、情牵民生,
向下一个目标吹响了冲锋的号角:
一鼓作气、再接再厉,
力争用3年时间
将秦皇岛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
无烟环境
是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
也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一支点燃的香烟,
不仅吞噬着人类的身体健康,
还严重影响了城市文明。
记者从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
《秦皇岛市控制吸烟办法》
已经2019年6月20日
秦皇岛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
海滨浴场、沙滩等场所纳入禁烟范围。
秦皇岛将成为全国第一座
全面控烟的海滨旅游城市。
《办法》规定,本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此外,这些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场所(区域)禁止吸烟,包括妇幼保健机构;
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教育或者活动场所;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学校、培训机构的室外教学区域;
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
健身场所、体育场馆的室外比赛区和座席区;
敬老院、生活小区的健身区域;
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售票场所、等候区域;
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风景名胜区;
海滨浴场、沙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场所停止吸烟;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履行禁止吸烟义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为12345。
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区域)吸烟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建立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国家工作人员、社会公众人物等应当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不吸烟”,控烟工作将纳入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考核内容。
本市禁止设置户外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移动通信、互联网等媒介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健康是城市的发展之基、
百姓的生活之本,
更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矢志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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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秦皇岛晚报、秦皇岛日报、秦皇岛市创卫
编辑|吕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