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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制!河北最新教师招聘来了,岗位表→


招聘速览

>河北工程大学2019年博士人才(团队)招聘公告

>滦南县教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魏县2019年公开选聘高中及职业教育教师的公告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雄县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邢台县2019年公开招聘山区中小学、幼教教师简章

>遵化市关于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公告

>故城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清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高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高阳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南皮县2019年公开选调教师的实施方案

>沧州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关于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河北工程大学2019年博士人才(团队)招聘公告

一、招聘领军人才及团队

1.招聘范围: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科领军人才及团队。

2.基本条件:(1)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海外应聘者可放宽为副教授;(2)年龄在50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3)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建设工程或者荣获省级及以上专家人才称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以首位获得省部级教学奖励(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或科研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团队及项目负责人;(4)身心健康,政治坚定,具有组织管理能力。

3.待遇:具体情况一事一议。

二、招聘博士研究生

1.招聘范围:重点招聘本科阶段为建筑学类、城乡规划类、风景园林类、园林类、设计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学类等专业博士(原则上博士专业不限,本、硕、博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优先招聘)。另外虽不属于上述范围,但博士专业为人居环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园林、设计学、生态学、观赏园艺、地理学、机械设计、计算机应用、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热能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利用与信息技术、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及其他相关专业的视情况招聘。招聘对象不限于应往届未落实单位博士,已有工作的亦可调动接收。

2.基本条件:身心健康,政治坚定,年龄50岁以下。

3.待遇: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岗位,安家费和购房补贴44-46万,科研启动经费5-8万,工资标准外前三年每月再给予1000元生活补贴。在河北省政策范围内,可以安排博士配偶工作(本科聘用、硕士入编)。

招聘详情可咨询文老师,微信hebeuwen,电话17831002017,0310-8578701,接收简历信箱hebeuwe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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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ianzhu.hebeu.edu.cn/info/1075/3042.htm


滦南县教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教龄和教师资格,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

5.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户口登记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06名。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等要求详见《滦南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考生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发布公告

2019年6月26日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滦南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7月9日

8:00-- 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网站(http://60.2.62.166:99/JSZP)。进入“2019年教师招聘”,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层次中的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信息确认及收费

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滦南县教育局进行信息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信息确认、缴费时间:2019年7月8日--10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3)各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08、09岗位不限),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

(4)准考证网上自行打印。

打印时间:2019年7月16日--17日。

(二)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满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报考岗位代码为01-07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60分,教育法律法规占40分。

报考岗位代码为08-25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适应本专业的教育教学知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20分,适应本专业的教育教学知识占80分。

3.笔试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滦南县教育局及时张贴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协议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代码为01-07的,另需提供任教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地点设在滦南县教育局,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和知识掌握水平,面试包括讲课和答辩,讲课内容须与所报学段学科相一致。

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滦南县教育局张贴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指标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岗位代码01-07:按专业技术资格高,任教时间长,学历(学位)高的顺序确定。

岗位代码08-25:学历(学位)高者优先。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再按以下顺序确定: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再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滦南县教育局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六)聘用

考察合格的聘用为编制内人员,由县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办理聘用手续,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所报岗位未明确具体单位的被聘用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对于公告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3.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领取证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聘用前务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否则责任自负。

六、组织领导

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在滦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报名、资格审查由教育局具体负责,笔试、面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组织。

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组织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滦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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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ssydwzpw.com/web/wenjian/20190626164132.html


魏县2019年公开选聘高中及职业教育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高中教师及职业教育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急需,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0名高中及职业教育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方法

公开选聘采取测评、考察等方式进行,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对拟聘用人员公示、选择学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18周岁(2001年7月3日以前出生,含当日)及以上,35周岁(1983年7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及以下;

6、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7月10日之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

7、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相关资格证件取得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7月3日(报名第一天,含第一天);

8、学历及资格要求:

高中教师、职业教育教师: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均不含独立学院),均需为本科一批专业计划录取。需具有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要一致。(其中,“职教法语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高中教师及以上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法语或其他外国语言;所学专业要求: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为“法语语言文学”,本科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为“法语”);

9、普通话水平必须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0、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具体条件

本次共选聘95名高中教师,5名职业教育教师。岗位具体计划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2、现役军人;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魏县服务且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5、魏县在编教师;

6、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布选聘方式、报名时间和地点安排及要求

1、发布公告:在魏县党政网(http://www.wei.gov.cn/)发布公告(2019年6月25日至7月3日),公布选聘岗位和学科信息,以及报名条件、考试招聘等工作的环节和时间节点。

2、选聘方式:采取统一在魏县现场报名,并在魏县进行测评的方式进行选聘。

3、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魏县第三完小。

5、报名方式:采取统一在魏县现场报名,考生本人应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魏县2019年公开选聘高中及职业教育教师报名表》(附件2、从魏县党政网下载)。往届毕业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个人近照(2寸、5张),居民身份证、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近照(2寸、5张)等(未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在校生证明、《就业协议书》)。

6、报名要求:报名者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选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确定为参加测评人员。

(三)测评

1、根据应聘者报名情况依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印制《测评准考证》,《测评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在魏县党政网公布。测评地点在魏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测评准考证》。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如果某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之比超过15:1,增加笔试,有关情况以公告形式告知相关人员,加试的笔试成绩只做筛选,不计入测评总成绩,按进入测评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15:1的比例依据加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测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加试的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测评。测评评委从外地市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评委主要由学科带头人、相应专业高级教师、教育专家等人员组成,评委应具备的条件有:(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和专业水平,有面试工作经验;(2)作风正派、处事公道、严守工作秘密;(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概括能力和判断能力;(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每组由7名评委组成,评委分别给每名考生打分,测评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评委打出的分数,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即为测评人员的测评成绩。

2、测评办法:测评由讲课和答辩两部分组成,测评时间为15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共答辩1道题目。讲课题目组织专家入闱命制,各岗位讲课内容确定后立即在魏县党政网公布;答辩题目委托有关高校和考试机构完成,并签订保密协议。同岗位所有应聘人员讲课和答辩内容相同。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和创建新课堂理念等方面是否适合从事该工作等。测评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60分,答辩40分。测评成绩=讲课成绩+答辩成绩。本次选聘测评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测评当天,应聘者按随机抽取测评顺序进行讲课和答辩。参加测评人员的测评成绩于当日在测评地点公布。

3、依据测评成绩,根据选聘计划,各岗位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测评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讲课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再次测评后,成绩高者为拟进入体检人选。测评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七)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测评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具体学校及岗位(学科)信息详见附件1。考生测评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依次选择学校: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讲课成绩较高者。

(八)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根据所查结果确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合格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须在魏县教育教学岗位服务满3年,服务不足3年的,视为失信,记录失信档案。

五、待遇

被聘用人员,全部纳入魏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编制,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支出,按国家政策确定待遇和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选聘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选择学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选择学校等工作。

咨询电话:魏县人社局 0310--3531201

魏县教育体育局 0310--5201536

举报监督电话:魏县人社局 0310--3536866

详情登录

http://www.wei.gov.cn/newsshow.php?cid=38&id=24615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19年岗位空缺、工作需要,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8年6月及以后出生;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者,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即1986年6月及以后出生。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者方可报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者方可报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50人。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招聘专业均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确定。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大陆承认的学历。

四、招聘程序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学院有关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hebuee.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www.hebuee.edu.cn)人才引进专栏”,下载并按照招聘公告的具体要求填写《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可服从学院岗位调剂)。并发送电子报名材料(电子邮箱为emccrsc@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19年7月15日17时。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2)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教学教研业绩、科研成果证书等材料。

(3)本人本科及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由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

(4)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提供电子材料弄虚作假,责任自负,招聘单位有权随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必须填写常用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发送到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时邮件主题须使用“姓名+岗位名称(代码)+应聘材料”,所有附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压缩包以“姓名+岗位名称(代码)+应聘材料”命名,如:“张三+经济学系教师二(002)+应聘材料”。

2、资格审查。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依照本公告规定及《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中的岗位条件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信息,进行严格报名资格初审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依据报名提交的电子材料确定,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告知初审结果。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资格复审现场完成。复审时间及具体安排待初审结束后于学院网站发布。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学院人事处经电话或邮件通知,并进入下一程序。

(二)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测试)和试讲两部分。

1、笔试(测试)

025岗位参加现场测试和试讲,其他岗位均参加笔试和试讲。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生态环保理论、现代科学技术在高等教育中的应用等相关内容,试题分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地点于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校园网“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笔试结果在校园网“人才招聘”栏发布(http://news.hebuee.edu.cn/rczp.htm)。

(2)测试

025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现场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

025岗位现场测试实行投票和打分双评价办法。评委组对测试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超过2/3的人员通过;按百分制打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做为现场测试成绩。通过的人员中,现场测试成绩排名开考比例以内者(校园网或其他形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025岗位现场测试时间、地点于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校园网“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现场测试结果在校园网“人才招聘”栏发布(http://news.hebuee.edu.cn/rczp.htm)。

2、试讲

(1)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试讲。

(2)试讲人选确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笔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试讲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3:1确定试讲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测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

(3)试讲具体内容及安排于校园网发布。试讲时间共计30分钟/人,其中讲授20分钟,回答专家提问10分钟。

(4)试讲实行投票和打分双评价办法。评委组对试讲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超过2/3的人员通过;按百分制打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通过。按照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做为试讲成绩。试讲通过人员中,笔试(测试)、试讲合成总成绩排名开考比例以内者(校园网或其他形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5)试讲通过结果于校园网公布。

3、总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笔试(测试)、试讲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招聘考试由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试讲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入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对其政治思想表现、纪律规矩意识、家庭成员政治历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档案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学院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院网站(http://www.hebuee.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有违反招聘规定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疑义的应聘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享受学院同类人员待遇,但不纳入正式编制。

五、招聘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www.hebuee.edu.cn)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校园网人才引进专栏公布招聘过程中的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试讲安排及成绩等信息。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本方案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俊杰

联系电话:0335-7815764

电子邮箱: emccrsc@163.com

政策咨询电话:0335-7815764

监督举报电话:0335-7815753

详情登录

http://news.hebuee.edu.cn/info/1242/23273.htm


雄县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了及时有效补充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缺口,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好《雄县“千年大计,教育先行”三年提升计划(2018—2020)》,经新区和县政府研究同意,2019年以人事代理方式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0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

共招聘教师504名。其中普通高中87名、职教中心40名、初中260名、小学60名(含特教2名)、幼儿园57名。详见附件1:《2019年雄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相应阶段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安排;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博士)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本县(含托管三乡镇)户籍且在本县(含托管三乡镇)公办学校(幼儿园)连续代课3年及以上至今在岗,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6.国家重点院校(原985、211范围院校)本科学历应聘人员须在聘用1年内取得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人员需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注: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幼儿园学段以外的低学段岗位,幼儿园岗位只限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报考。报考普通高中、职教中心、初中各学科和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六个学科教师必须具备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不限资格证任教学科;

7.2019年7月底前取得与聘用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证书:

(1)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及职教中心文化、艺术、体育等学科教师岗位需取得本科一批(直本)及以上学历证书。

(2)报考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岗位需取得本科(直本)及以上学历证书。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取得本科二批(直本)及以上学历证书。

(4)报考小学岗位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本县(含托管三乡镇)户籍且在本县(含托管三乡镇)公办学校(幼儿园)连续代课3年及以上至今在岗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5)报考幼儿园岗位需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本县(含托管三乡镇)户籍且在本县(含托管三乡镇)公办学校(幼儿园)连续代课3年及以上至今在岗的,全日制中专学历且取得大专学历。

(6)所有报考使用学历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7)应聘学历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报考小学语文教师的应为文史类毕业生;报考小学数学教师应为理工类毕业生;艺体类毕业生不能报考语文教师和数学教师。

8.因新区政策管控户籍未迁入本县(含托管三乡镇)但配偶(2019年4月30日前取得结婚证)是本县(含托管三乡镇)户籍的参照本县户籍执行;

9.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0.2014——2018年雄县人事代理聘用教师不得报考;

11.在2016——2018年雄县教师招聘各环节放弃聘用资格人员不得报考;

12.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材料、档案、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放弃。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网址:公招网www.gongzhao.net。

2.报名时间:7月5日上午9:00——7月11日下午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3.资格初审:7月5日上午9:00——7月14日下午5:00。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以微信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7月18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察环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6.政策咨询电话:0312--5819309;

技术咨询电话:010—68771225、010—68771332。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学习辅导用书,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2.笔试时间:7月21日。

3.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4.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5.分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组织。

6.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7.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二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不足二倍的,

在未进入面试且服从岗位调剂的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学校间同学科岗位调剂。岗位调剂只进行一次。调剂后,仍不足二倍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计划,直至取消该计划。取消计划涉及到的进入面试人员,调剂到其他岗位。

8.7月25日上午9:00,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9.7月26日上午9:00——7月27日下午5:00,进行岗位调剂。岗位调剂原则: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应岗位序号由小到大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充调剂。

10.7月28日上午9:00,将岗位调剂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于8月4日开始。

2.打印《面试准考证》。考生于8月2日上午9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初定保定)、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采用说课方式;报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说课和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

4.分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组织。

5.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6.设定60分为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报考使用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博士、硕士、211院校、本一、本二、本三)、报考使用学历是否师范类专业、报考使用学历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出生时间较早者。

8.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关注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通知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六、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3.体检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主要考核应聘人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本人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档案;

(4)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科一批(直本)报名的外省生源地人员需提供由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或本科毕业院校出具的本科一批录取证明;

(6)其他有关材料。本县(含托管三乡镇)户籍按放宽条件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初始学历、提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代课经历证明(见附件2)。

4.考察时间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通知。

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1.此次招聘过程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所有应聘该学段该学科岗位考生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3.应聘者应按要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聘用单位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聘期内不得流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5.聘用人员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落实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6.高中聘用“211工程”院校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文史、理工类毕业生,按月发放住房补贴,高中每人每月1500元,初中每人每月1000元,原则上连续发放3年,如果新区政策改革待遇提高则不再发放。

九、岗前培训

1.培训时间:8月中下旬,不少于两周时间。

2.培训内容:

(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2)《素质教育观念学习提要(三十条)》解读;

(3)教师专业标准解读;

(4)课堂教学改革基础知识;

(5)班主任及班级管理;

(6)学校安全管理。

3.培训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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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xjyxx.cn/info/1032/8610.htm


邢台县2019年公开招聘山区中小学、幼教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山区中小学、幼教教师160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山区中小学、幼教教师160名,其中中学教师36名,小学教师104名,幼教教师2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师范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取得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不限户籍;往届毕业生为邢台县或邢台市桥东区、桥西区、高开区户籍,或父母、配偶有一方为邢台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4、年龄18-30周岁(1988年7月10日至2001年7月9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5、应聘幼教教师岗位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且具备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共10个学科,其中招聘语文教师36名、数学教师46名、英语教师21名、生物教师3名、化学教师3名、政治教师5名、音乐教师11名、体育教师6名、美术教师9名、幼教教师2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县2019年公开招聘山区中小学、幼教教师岗位条件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6月28日—7月8日通过邢台县政府网、邢台县发布(微信公众号)、邢台县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邢台县人力资源网、邢台县电视台、邢台日报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邢台县教师发展中心(邢台县会宁中学南邻)。       联系电话: 0319-3227316;     0319-6771030。

4、报名要求:报名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和1张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及特长选择报考规定的相近学科,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报名时填写《邢台县2019年公开招聘山区中小学、幼教教师报名登记表》,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请考生保持所留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信息采集: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摄像、采集指纹。

7、开考比例:同一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该学科招聘计划。

8、准考证发放: 2019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生凭身份证到邢台县教师发展中心领取准考证。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取证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申报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范围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设立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按60%记入总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小数,只入不舍),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另行通知。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采取外包形式,评委全部外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成绩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即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学科分别排名。

总成绩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入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入选;如学历层次相同,师范类毕业生优先入选;如均为师范类或非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者优先入选;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均一致,邢台县户籍者优先入选;如以上情况均相同,以说课形式确定最终人选。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者,县人社局负责对其学历档案进行审查,县教育局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档案材料进行复查核实。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县人社局和县教师发展中心大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学科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

2、拟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岗。

3、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4、本次招聘的山区教师除编制调整或学校合并情况外5年内不准调动,上岗前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岗前培训。

本简章由邢台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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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txzf.gov.cn/article/599/2802.html


遵化市关于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公告

为解决我市教育系统师资不足问题,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7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70名,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遵化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面试考务工作,由遵化市公开招聘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遵化市户籍(含已婚报考人员配偶为遵化市户籍),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双一流大学毕业生、全日制普通类高校2019年毕业生不限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任教资格、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遵化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与要求专业相近,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需具有与报名学历一致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派遣报到证。2019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学位证可先提供《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生证》。报名环节暂不需要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待考核环节验证核实。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

(二)定向招聘对象:

1、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服务于遵化市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大学生村医)人员和我市生源(或户籍)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退伍安置地在遵化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包括2013年冬季大学生退役士兵和2014至2018年度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当年需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

四、招聘程序

2019年6月25日,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遵化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zunhua.tangsh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主要使用“遵化市人民政府网站”,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金卓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东门一楼大厅(二环路西北角,电厂路口西行500米路北),联系电话:0315-6618047。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遵化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毕业生可暂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正式教师资格证尚未发到本人的考试合格人员可暂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报考专技01-07岗位的,另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不需另行提供工作证明材料,其资格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查。报考专技21-22岗位的,另需提供服务基层四项目相关协议、考核表、服务期满合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技23岗位的,另需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配偶为遵化市户籍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收费:每名考生需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6、准考证发放:2019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遵化市教育局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命题、制卷、监考、阅卷、面试、排名等考试相关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1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面向“三支一扶”中支教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40%。

咨询电话:0315-80195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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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unhua.tangshan.gov.cn/zunhua/zunhuatongzhigonggao/20190625/701261.html


故城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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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ucheng.gov.cn/art/2019/6/25/art_426_154706.html


清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19年教师招聘计划及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清河县教育局下属学校(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工作严格按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招聘程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条件、名额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毕业生须本人及配偶一方具有清河户籍或父母一方在清河工作一年以上;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毕业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报考清河中学各科教师的考生,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并学科相符;报考职教中心语文教师的考生,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并学科相符;报考职教中心会计教师和电子商务教师的考生,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专业对口,且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报考初级中学阶段教师的考生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并类别相符;报考小学阶段教师的考生要求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并类别相符,其中报考特教教师的考生需专业对口。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7月1日。

(二)招聘名额

具体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详见《清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6月25日通过清河报社、清河县电台、清河县电视台、清河县政府网(http://www.qinghexian.gov.cn/)、清河人力资源网(http://www.qhxrlzyw.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清河县人力资源市场院内(原亿力大厦南邻),联系电话:0319-8166820,5530619。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教育考试网关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及电子版(100*140像素)。(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和报到证未到者可携带学信网关于本人学籍的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出具证明;教师资格证已经考过但还未取得证书者需出具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关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报名人员应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岗。报名者需填报《清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表格可从清河县人力资源网自行下载),并对填报信息及所提交审核的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履行报考诚信承诺,并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报名现场亲自签字并按手印。在资格审查时,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请考生关注清河县政府网、清河县人力资源网,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及公示

由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河县教育局、清河县监察委组成招聘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对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招聘计划。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定,并及时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合格分数线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高中、职教中心语文岗、初中、小学说课内容为初中现用教材;职教中心会计岗、电子商务岗说课内容为职教中心现用会计和电子商务教材;特教说课内容为特教现用教材,说课时间为8分钟。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清河县政府网、清河人力资源网。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负担。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导致招聘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中,报考初级中学和小学岗位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定聘用单位,聘用单位一旦选定再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情况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教育局等地点(清河县政府网、清河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拟聘人员一旦公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纳入事业编制,经费性质为全额事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319-8166820

监督单位电话:县监察局 0319-816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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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qinghexian.gov.cn/index.aspx?lanmuid=46&sublanmuid=153&id=4429


高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和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0名,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详见《高阳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保定市户籍(含雄安新区三县及定州市);以及生源地为高阳县或配偶户籍为高阳县者;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专科及非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者也可以报名应聘,但聘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由教体局负责落实。

5、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现役军人;(2)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至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3、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等基本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一寸照片4张,填写《高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现场报名,经招聘办资格审查后,交纳100元报名及考务费,摄像备查。(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以网络查询为准)

4、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时,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2019年7月18日9:00-17:00在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笔试。笔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9:00——11:00,共120分钟。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带准考证者不准参加考试,未带身份证者可以参加考试,但在考试后须到考点办公室照相备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为便于应聘者了解、准备和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根据省《教师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本次招聘考试参考内容如下:

(1)教育专业基础知识(约占卷面分值70%)

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以及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包括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2)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

(3)题型及分值

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试题包括单选、多选等;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答题时限120分钟。

5、笔试结束后约3个工作日请考生登录高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达到所有参考考生总平均分的60%方可进入面试;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在合格人选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8月1日,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教体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采取蛇形排队的方法分组,招聘岗位数额同时带入各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计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2道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得分×60%+面试成绩得分×40%。

面试结束约3个工作日在高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总成绩及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核及体检

1、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岗位名额 1:1 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①笔试成绩高的;②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④年龄大的。

2、考核

考核由教体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查阅学生档案,调查原工作单位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

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人社局会同教体局统一组织,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高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人社局备案。

在考核、体检及公示期间有人弃权或经举报并查实影响聘用而出现的空缺,在同组内按考生综合成绩等额递补一次,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具体岗位的确定,参照综合成绩,个人志愿及工作需要,由教体局负责落实。

教体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被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待遇

先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缴纳,当空出编制时纳入全额事业编制。有关政策由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坚持在基层学校工作,5年内不准调入县城任教,同时至少服务本县教育6年。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务必牢记: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2-6699577    0312-669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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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aoyang.gov.cn/info_show.asp?infoid=6224


高阳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的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部分高中教师,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额

高阳中学选聘专任教师20名,职教中心选聘专业教师10名,选聘岗位及数额详见《高阳县2019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高阳县2019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按岗选聘的原则。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 8月 1日以后出生),高中特级教师或具有五年以上教学经验且获得市级以上学科优胜奖(含)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高阳中学:须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一批(直本)及以上,高中特级教师或具有五年以上教学经验且获得市级以上学科优胜奖(含)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二批;职教中心:学历为专业对口本科二批及以上,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也可以报名应聘,但聘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选聘资格:

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选聘办具体负责,依据: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至7月12日8:30—17:00

2、报名地点: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3、资格审查:本人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优秀教师须提供相关证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填写《高阳县公开选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经选聘办资格审查后,交纳100元报名及考务费,摄像备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在现行的高中教材中抽取。根据拟选聘人员学科分布情况,由专家评委根据试讲评分标准,对应聘人员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最低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依据选聘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人选,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为:①所学专业与所聘岗位一致的;②学历高的;③有任教经历的;④年龄大的。

选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体检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选聘办对拟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在高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在考核、体检及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出现并列时同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教体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被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缴纳,当空出编制时纳入全额事业编制。有关政策由县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2-6699577    0312-669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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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2019年公开选调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缓解城区学校师资紧张局面,经县长办公会议批准,决定在全县农村乡镇公办教师(南皮镇区域内各学校教师、2017年及以后县招、特岗除外)队伍中为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200人左右,后经局务会研究,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组织领导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文化考试、年度考核优秀加分、工作年限积分择优选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为切实做好选调工作,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监察委、教育局为成员单位,具体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1、中学(含一中)选调专任教师66名,其中:语文12名、数学10名、英语12名、物理5名、化学4名、历史6名、地理2名、体育5名、政治6名、生物1、微机3名。

2、小学(含东升、馨明小学)选调专任教师157名,其中:语文52名、数学40名、英语14名、音乐11名、美术13名、体育20名、政治2名、微机5名。

各学校及各学科具体选调人数详见《2019年南皮县选调教师学科岗位需求表》。

三、选调条件
(一)全县乡镇学校在岗公办教师(南皮镇区域内各学校教师、2017年及以后县招、特岗除外)。

(二)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德才兼备,热爱学生,积极进取,热爱教育事业,且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应选中学教师岗位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后学历);小学教师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后学历)。

(四)应选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微机岗位的,所学专业与应选学科必须一致;应选其他岗位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应选学科一致。

(五)教师资格种类符合岗位要求。

(六)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

(七)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的在职初中教师,只能报考中学岗位(因中学未设置音乐、美术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学在职教师可报考小学音乐、美术岗位,单独排名各科只取前5名);不具备初级中学任教资格的在职初中教师,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小学、幼儿园教师,各岗位均可报考。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公示及选岗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9年6月24日,通过阳光南皮网(网址:http://www.ygnp.gov.cn)发布选调公告,公布选调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 3日— 7月5日

2、报名地点:所在乡镇中心校、初级中学。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中学xx学科或小学xx学科)。

(2)报名人员需提前在阳光南皮网(网址:http://www.ygnp.gov.cn)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2019年南皮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时,考生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确认并进行信息录入;3张同版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素颜照)粘贴在《报名登记表》指定位置。

(3)要如实填写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5、资格审查。各乡校务于2019年7月8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教育局人事股,人事股按照选调条件,对各中心校、农村各初级中学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查验各类证件,如发现本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直接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于2019年7月 16日—23日在阳光南皮网站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

参加考试人员于2019年7月24日— 26 日到报名所在乡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安排

⑴文化考试总分数为100分,采取分专业命题、分专业编场,统一时间笔试的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文化科目考试,应选中学教师岗位的考高考内容;应选小学教师岗位的以中考和高考内容为主,其中,中考内容占70%左右,高考内容占30%左右;音乐、体育、美术、微机为所报专业专科层次专业理论知识及相关教育教学知识(中小学同学科一张试卷,单独排名)。笔试由有资质的外地中介机构组织。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2019年7月 28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南皮县第二中学。

(五)工作年限加分:根据档案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采取积分制,在基层学校工作满一周年加1.5分(截止2019年6月)。

(六)年度考核加分:自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每获得一次优秀加3分。

工作年限及年度考核加分与文化考试成绩合并,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员(同学科岗位末位如成绩并列,按文化成绩高低、第一学历高低、教龄长短、近二年暑期考核及师德考核排名确定拟选调人员)。

文化成绩与工作年限积分、年度考核加分合并后,于2019年 8月2日在阳光南皮网公布。
五、对拟选调人员在阳光南皮网进行公示。公示如无异议,依据选调人员所报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同学科内总成绩并列人员,按照文化成绩高低、第一学历高低、教龄长短、近二年暑期考核及师德考核排名的顺序依次选择)。

选岗时间:另行通知(关注阳光南皮网)

选岗地点:南皮县第三幼儿园多功能大厅

不得迟到,选岗不到者,将由教育局在剩余岗位中进行统一安置。

六、有关事项

1、拟选调人员在阳光南皮网(网址:http://www.ygn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选调;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选调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后,由教育局将选调教师分配到相应学校,人事关系作相应调整。

2、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名额顺延;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取消其选调资格;发现提供虚假资料者、违纪舞弊者,取消其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政纪责任。

3、第一中学选调专任教师11名(一中2019年县自主招聘40名,鉴于往年高中段自主招聘时会出现缺额的情况,如今年自主招聘时仍出现缺额,可按学科顺延增加选调人数,确保一中51名的补充计划)。

4、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阳光南皮网(网址:http://www.ygnp.gov.cn)。相关事宜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5、《选调方案》解释权在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317—8560197(教育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317—8560197、8560178、856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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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gnp.gov.cn/view/detail.aspx?id=3664


沧州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关于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沧州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中学教师11名,小学教师27名,幼儿园教师100名,营养师2名,保健医5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自觉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3、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携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报考相应的岗位,如于2019年8月10日前仍未能提交教师资格证,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4、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渤海新区航运中心大厦三楼(东侧)报名处,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317-5766953。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前在渤海新区官网下载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学信网带有二维码学历查询电子注册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数与各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人选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保健医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相关知识。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中小学教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中、小学教师采取试讲方式;幼儿教师采取专业能力(音乐、舞蹈、绘画等内容)测试方式。保健医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

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营养师采取直接面试办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

(四)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资格复审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2019年上半年取得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聘考生可以不参加体检,其他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按照考试、体检和复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三年,在三年合同期限内,除法律规定情形以外的,双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六、其他事宜

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复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在渤海新区官网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新区组织人事部不再电话通知,考生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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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hna.gov.cn/DocHtml/1/19/06/00014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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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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