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必看 !河北5市医保新政来啦!看病有这些变化→


日前,河北5市陆续推出医保新政,快随小编一起来看↓↓↓


石家庄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水平,规范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内容,改进提升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日前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9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和大病保险政策。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

(一)个人缴费标准。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新乐市城乡居民个人每人每年260元,其中10元为长期护理保险费,其余县(市、区)为每人每年25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180元,其中市财政补贴每人每年20元,以后年度逐步提高到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


(二)财政补助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520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及待遇

(一)大病保险筹资标准。2019年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60元增加到75元。


(二)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全市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3400元,分段报销比例为:起付线以上0至10万元报销60%;10万元至20万元报销70%;20万元以上至最高报销限额报销比例为80%。


(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加大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此次提高报销比例和取消封顶线带来的新增资金由大病保险基金负担。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石政办发〔2016〕78号)调整政策所提高的资金,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四)以上大病保险待遇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不补报1-8月份大病保险提高的待遇。


秦皇岛

记者从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今年8月底,市、县区两级已全部实现异地就医网上备案。此外,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因病就医跑腿垫资的负担,市医保局出台一系列政策简化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手续。



哪些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如何办理?

且听小编为您一一道来↓↓↓


★异地就医人员范围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


★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或异地长期务工的人员;


★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即受医疗条件所限或病情需要等原因向外地转诊转院的人员。


异地就医人员无需在我秦皇岛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可在“河北省异地就医备案平台”上自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未来,医保部门还准备推出微信公众号、传真、手机APP备案等多个备案渠道;


也可直接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本人办理的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持办理人身份证和就医人社会保障卡。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原则上半年内不得再次变更就医地。确需变更的,按异地转诊转院人员类型备案并执行相应待遇政策。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居住、异地工作等3类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依据个人需求可选择在参保地保留享受医保待遇,由经办机构在医保系统中予以标注。


★转诊转院的仅限当次异地就医使用,时效为1年,报销待遇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再次转诊转院须重新申请备案。


秦皇岛市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发生特殊情况(如病情紧急),可不受异地就医备案管理限制先行住院,10日内补办备案手续即可。




★在异地直接划社会保障卡结算的,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


★如因故未能直接划卡结算的,则需回参保地进行手工结算,此种情况执行参保地医保目录和医保报销政策。


★参保人可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 http: //y1bzj.  hebei. gov. cn),查询已开通跨省联网的异地定点医院和省内异地定点医院、药店。


辛集

即日起,辛集市的参保患者异地转诊转院(指转往辛集市外就医)的备案手续可以网上办理了。异地转诊转院就医人员可通过辛集发布微信公众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然后使用社保卡在异地定点医院登记住院,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即报。


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必须于就医前在平台上或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到便民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备案手续。同时,转诊转院备案仅限当次异地就医使用,时效为一年,再次转诊转院须重新申请备案。

重  要  提  醒

对于未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请大家一定要按要求备案,切记!切记!切记!


异地就医备案事项咨询电话:0311-83308609;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唐山

9月4日,唐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发布《唐山市市本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事项须知》,明确参保人已办理异地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在已签署《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医疗服务协议》的18家异地定点医院出院结算的,支付标准按照唐山市就医标准执行。


唐山市市本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事项须知


一、人员范围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符合条件的转诊转院人员。


二、备案方式

可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和其微信公众号、唐山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智慧社保(唐山人社)手机APP自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首次办理转院备案手续后,需持社会保障卡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卡鉴权和出省检测。


三、所需材料

本人办理需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持办理人身份证和就医人身份证、社保卡。


四、异地就医范围

异地转诊转院原则上应转往就医地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专科异地就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安置和转诊转院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参保人员按照转院原则,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五、异地转诊转院时限

异地转诊转院备案成功后,仅限当次异地就医使用,时效为一年;再次转诊转院须重新申请备案。


六、异地就医待遇标准

(一)“三类”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工作(务工)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参保地不可使用社保卡就医,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起付线、支付比例按照唐山市就医标准执行。异地就医每次住院结算后再住院不需重新申请备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半年内一般不得再次变更就医地,半年内确需变更的,在变更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按异地转诊转院人员类型回参保地进行报销,门诊特殊疾病费用不予报销;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参保地有关规定执行;属性由异地更改为本地后,半年以上可再变更为异地。

(二)转诊转院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10%,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唐山市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标准执行。参保人已办理异地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在已签署《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医疗服务协议》的异地定点医院出院结算的,支付标准按照唐山市就医标准执行。


具体医院名单为:


七、异地直接结算政策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政策待遇。就医地目录: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待遇: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


八、其他事项

(一)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备案仅限参保人因疾病导致的异地住院治疗,不适用于生育、意外伤害、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等情况。


(二)参保人可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已开通跨省联网的异地定点医院和省内异地定点医院、药店(省医疗保障局网址:


(三)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行就医前备案管理,特殊情况(如病情危急)可先行住院,10日内补办备案。


(四)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后,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在未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回参保地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报销。


(五)在已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住院因个人原因未直接结算的,以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住院医疗费用,需回参保地申请报销的,按参保地有关规定办理。


(六)异地就医业务咨询电话:0315-5908000 唐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19年9月4日


保定

日前,记者从保定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新缴费基数调整日期由每年1月改为每年7月。同时,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有所调整,由3191元下调至2833元。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金额。本次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按8%比例缴费的调至226.64元/月,按5%比例缴费的调至141.65元/月。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按8%或5%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半年缴费,即分今年7月至9月和明年1月至3月两次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20元,每年1月至3月缴纳。


据此计算,按8%比例缴费的,今年7月至9月缴纳1359.84元,明年1月至3月缴纳1479.84元(含大额保险费120元)。按5%比例缴费的,今年7月至9月缴纳849.9元,明年1月至3月缴纳969.9元(含大额保险费120元)。参保人员向医保绑定的银行卡内存入足额费用即可。缴费比例为5%的参保人员,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不设立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后,从当月起设立个人账户。按8%比例缴费的,可设立个人账户。基数调整后,8%比例缴费的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内的划入金额也会相应发生变化。


已达到规定年限的灵活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保中心按照核定基数的4%每月为其划拨个人账户。灵活就业原按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继续按原核定缴费基数的7.5%缴纳,每年1月和7月预交半年相应的医保费。达到规定年限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欠费超过3个月的,补缴欠费后,从补缴到账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保定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也同时调整。根据市统计局公布数据,2018年保定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671元,月平均工资4722元。低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以2833元为月缴费基数,高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


此次医保新缴费基数调整从今年5月起执行,各级经办机构完成调整缴费基数工作后,将对已缴纳医保费(不包含补缴、趸缴医保费)按新的缴费基数规定进行差额补收或退款。


推荐阅读

4年定副连!上北大清华免费!空军河北招飞啦

连下4天!中雨→大雨→暴雨!河北大范围降雨来袭,中秋能赏月吗?快看→

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自石家庄日报、秦皇岛新闻网、辛集发布、唐山劳动日报、保定日报等

编辑|吕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