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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 张天潘 2018-05-27


“王凤雅小朋友之死”事件昨日在网络迅速发酵,小凤雅之母杨美芹疑似诈捐的行为遭到大众围堵、批判。截止昨晚,当事人与相关机构对其中一些说法进行了调查。整起事件尚有迷雾亟待拨开。但不可否认的是,此次事件给公益慈善管理出了一道考题:如何更好地规范个人募款行为,避免善心被存心不良的募款人利用?


去年9月,河南省太康县2岁半的小朋友王凤雅被查出视网膜母细胞瘤,其父母利用多个网络众筹平台为她募捐。遗憾的是,5月4日,3岁的王凤雅小朋友不幸去世。


网上流传甚广的一种说法是,小凤雅的父母通过众筹平台募捐到至少15万元,但是最终,这些钱却没有用来治疗小凤雅,导致她的死亡;小凤雅还有一个患唇腭裂的哥哥,由于重男轻女思想作祟,钱都用来治疗病情并不严重的哥哥了。


截至昨晚,在当地警方、媒体等相关机构的介入下,以上说法已经被认定为与事实不符。


水滴筹的声明。(截图)


5月24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致电由李亚鹏创立的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得到证实:小凤雅弟弟到北京治疗唇腭裂的费用,是嫣然天使基金会出的。(截图)


而昨日,另一起善款“失踪”事件也在网络迅速发酵。一位白血病患儿的母亲卷走爱心人士捐给其孩子的善款“失联”。


这两起事件,引发了公众对爱心募捐的不信任。而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如何避免善心被存心不良的募款人利用?

 

小凤雅事件暴露出当前针对个人募款的管理之困。(网络图)


从公益慈善规范和管理的角度来看,两起事件也有很多值得反思之处。

 

首先是个人求助的规范问题。

 

《慈善法》规定,个人为解决自己或家庭困难发布求助信息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个人负责,不属于慈善法的调整范围。也就是说,个人求助和个人救济并不是《慈善法》管辖的范围,如此一来,民政部门是无法介入的,否则就构成越权。该条款的本意也是为了保障公民互助和社会救助的基本权利。

 

但在现实中,尴尬之处在于:公众很难区分公开募捐和个人求助。一旦个人求助领域出现负面事件,伤害可能会波及整个公益行业。因此,从社会舆论的角度,又不得不从公益慈善的范畴去通盘探讨这个问题。

 

在小凤雅事件中,个人求助是通过水滴筹、火山小视频、快手等平台发布的,不属于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募捐平台。从规范性的角度来看,虽然此类平台不归民政部门管理,但民政部门对这些平台也有要求,如,为个人求助者提供发布求助信息服务的平台,要进行风险提示,提醒受众这是个人求助,而非慈善募捐,并且要和公开募捐分开。

 

同时,平台应有序引导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并加强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强化信息公开和使用反馈,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因此,公众在面对此类个人求助信息时,最好通过民政部指定的平台渠道来进行捐款,完善的制度保障可最大化地避免上当受骗。 

 

如何使善款为募款人“合理”使用,显然是规范个人筹款行为必答的一道难题。(网络图)


其次是如何规避用户对同一事件在多个平台发布求助的问题。

 

小凤雅一事就是其母在不同平台发布同一求助信息。如果不规避这个问题,可能会造成社会爱心资源的浪费。

 

要解决这样的问题,我们就必须要有一些权威的中间机构做“信息中介”,如借助区块链技术,或者自媒体、直播等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

 

此外,对于网信部门和民政部门而言,有必要对新兴的直播平台、视频网站进行审查监管。

 

目前,诸如火山小视频、快手、抖音等新兴视频平台,都不属于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由于其直观性,视频求助显然优于传统的文字图片筹款,未来,视频求助可能会是一个大的趋势。相关管理部门对此应该有相当的预见。

 

小凤雅事件的教训在于,这些不被承认的平台一旦出现捐款使用不当,甚或诈捐的问题,相关民政部门却无法介入。而如果后续对此类平台进行规范审核,创建一些后续的管理机制,即使发现问题,民政部也可责令平台立即终止筹款。

 

如此一来,比起目前平台毫无风险提示、善款直接进入求助者账户的情况,相关管理部门能够更主动、更有效地进行管理,从而化被动为主动。

 

责任编辑:张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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