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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区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 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高要司法 高要司法 2019-05-12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宪法新修订后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由高要区普法领导小组主办的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高要区园林园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举行。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邱成光,区政协副主席陈劭敏,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莫康,区司法局局长陈瑞明,团区委书记武静,以及区普法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普法工作志愿者和现场群众500多人参加了活动。


区领导邱成光在讲话时指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就是要让每个人奉宪法为准绳,通过有效的宪法实施,让宪法和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信仰。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不断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建设法治高要、平安高要。一是将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二是紧密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三是推动媒体履行宪法宣传的公益普法责任。四是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形式,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声势大效果好。区领导陈劭敏主持了活动仪式。


在活动仪式上,区领导邱成光带领全体参加人员向宪法宣誓,彰显了我区国家公职人员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的坚强决心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更好地带动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营造推崇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宣传活动中,区普法成员单位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落实行政执法单位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在现场设立咨询服务点,宣传各自的工作内容、办理事项、执法流程等,详细解答现场市民的法律咨询,重点宣传普及《宪法》和行政执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市民群众了解更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学会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市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活动当天,我区参与宣传普法成员单位45家,出动法治宣传工作者100余人,摆放普法展板30余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近150多人(次),营造全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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