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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囧途2】陇南环保局的变脸术

2016-12-22 周公子 小玉儿 刻真

随着信息公开申请越做越多,屡屡吃闭门羹。我们已经申请了7份信息公开,全部被直接或间接地拒绝。


起初愤怒,现在习惯了,心绪平和下来,打算开跑一场马拉松,将见闻一一记录,每月写个“申请囧途”。这种事,唯其做过,才知艰难。我们现在每天都觉得自己活在卡夫卡笔下的《城堡》。


不仅是艰难,更准确的词应该是这些:荒诞、欺骗、扮傻、避重就轻、装聋作哑……来讲讲和陇南环保局的故事吧。


2016年10月31日,我们去陇南环保局当面递交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陇南市境内,嘉陵江流域地表水监测断面、重金属监测断面、地下水监测断面的重金属浓度监测值。


为什么要申请公开河流水质的重金属浓度?


原因一,自上世纪80年代,陇南市境内铅锌矿被疯狂采掘,早期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直排河道,严重污染河水。但近八年来,由于环保处理设施逐步得到采用,加上产业萎缩,很多矿因为效益不好而关停,照理说水质应该有好转。正好我们在做嘉陵江上游流域的研究项目,很关系如今的水质如何。


原因二,陇南环保局官方网站上每季度公布水质检测情况,但只说达标与否,而且自有记录以来,我查到的全是100%达标,非常简单,除此没有更多信息。


由于当地矿多,水体重金属超标风险大,所以该市设了5个重金属监测断面。有意思的是,这几个断面的检测结果总是三类水——刚好在达标的临界点。


如此说来,仅仅说该市河流断面全部达标,这个信息太模糊了,特别是对于重金属断面,为什么总是恰好在达标临界点,具体浓度到底是什么水平呢?即便是普通人,在看到这些数据,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


更重要的是,同一条河流,同一个地区,水利部长江委员会的数据则是另一番面貌——在2015年1月到2016年8月,西汉水、礼县成县保留区,这20个月份里,10个月数据空白,另外10个有监测记录的月份里,7个月水质不达标,仅3个月达标。其中2015年8月还是劣五类水。


而在青泥河西和、徽县保留区,这20个月里,18个月无数据,仅2个月有监测数据,一个月达标,一个月未达标,而且是汞超标。


环保和水利部门的数据差别如此之大,更让我们想知道,陇南环保局的监测数据浓度值到底是什么水平?


10月31日上午,我们在陇南环保局办公室当面和监测站的张站长沟通。他很和蔼,对我们的问题也耐心解答。看过我们的申请表之后,他说,这个陇南环保局官网上都有啊!


我只好解释,网站上只写了达标,并没有具体浓度值,所以我们才来申请监测数据公开。


他很直爽:“那我向分管领导请示一下,如果可以,该提供就提供。”


我们也很高兴。他说,按照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从2013年开始,陇南市环保局每个月都会进行地表水24项、地下水23项指标的监测。


然后我们就回重庆等着了。11月25日,回复寄来,一看,傻眼了。“陇南市境内嘉陵江流域地表水监测断面、重金属监测断面、地下水监测断面的重金属浓度监测值已在我局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lnepa.gov.cn/),请到网站查询。”回复函里这样写到。


事实上,我们多次查询陇南市环保局网站,都只看到如下图所示内容,只有水质类别和达标率,并无浓度监测值。很明显,这样的回复并不符合我们提出的具体申请。


为此,我们致电陇南市环保局办公室,希望问清楚,如你们所说,网站上哪里有公开?


工作人员给了我们一个监测站具体办事人员的电话,打过去,刚自报家门,对方就把电话直接给挂了。


随后我们辗转拿到张站长的电话,先是打电话未接,后来发去短信表明来意,对方只是简单的回复“在开会”、“抱歉,我正在开会”、“这几天非常繁忙,不是推拖,理解一下”……


这样反复来回拖了一周后,我们表达了“如果再不给我们解释的话,就只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跟督查组反映。”的意思,莫非恰好此时开完会了?对方发来很长的回复,解释环保部局数据与水利部长江委不一致的原因。


根据他的解释,长江委和环保部门的数据打架由来已久,这好比盲人摸象,由于两者监测的河流断面不一样,所以会出现数据不一致,“好比一棵树,他看到的是某一枝杈枯萎了,说整个树枯了这不科学啊!”


当然他说的这番话,我们理解。但长期数据严重不符,这不是简单一句“盲人摸象”就可以解释清楚的。


更何况,两部门数据打架缘由,并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我们是在申请监测数据公开。第二天进行电话联系,张站长告诉我们,他向甘肃省环保厅监测站的领导请示过,结果是不能对我们公布具体的监测数值,给媒体和公众发布的只能是监测站评估后的水质类别和达标情况,理由是怕普通老百姓不会引用数据造成误解。


他还说如果需要具体监测数值,我们得以单位的名义写个便函向陇南市环保局申请公开,如此那我们之前当面提交的申请难道不算数了吗?


张站长在电话里的回答,也与陇南市环保局在回复函里的表述明显不一致,明明没有的数据,硬说成有,这是不是一种“欺瞒”行为?


此外,我们还向陇南环保局申请了一些企业的环评公开。当时环评科科长说,我们要申请的、环保局批的那几个企业,都是08年之前做的环评,资料不好找。让我们先回去,他们再做回复。


结果同样令人吃惊:“由于这些项目审批时间已久,我局仅有存档本,且没有电子版,如需查询,请到我局查阅。”这样的答复冷不丁杀了我们一个回马枪,当初我们在他们局里的时候,为啥不这样说呢?


再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行政机关有义务公开删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我单位过往跟其它地区环保部门申请环评信息公开,对方都会以寄送复印本的方式作为回复。


对于公民申请信息公开的正当要求,陇南环保局三番五次地、拿出不同理由来搪塞,真是颇费苦心。■


(两位作者就职于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这是一家专注于工业污染防治的环保公益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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