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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帖封不尽,律师与雷-洋家人紧急声明!下一个雷-洋就是你

2016-12-26 醉传播

律师与雷-洋家人紧急声明

为履行被害人代理人法定职责和应有义务,回应社会各界的各种关切,消除疑虑和各种指责,虽然一再接到各种善意的提醒和警告,我微博也已经于四天前被禁言无法发言,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现仍决定就雷-洋案检察机关宣布不起诉后的最新进展,和社会各界关切的若干问题,作一个尽量审慎的、可以公开内容的说明。

一、雷-洋家属23日(周五),在家中接到了对邢永瑞、周晶、孙东飞、孔磊、张英勋等五位犯罪嫌疑人不起诉的五份[2016]197号到201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当面听取了不起诉理由的说明。这五份公开法律文书,雷的家属已经隐去嫌疑人地址,在微博上公布。但是随即被屏蔽封号。

二、代理律师23日(周五)已经当面向丰台检察院递交了27000余字的全面阅卷后的《关于建议对雷洋案退回补充侦查查明真相、准确定性的律师意见书》。代理律师是于12月11日获准阅卷的,全体办案律师12天中,日以继夜地全面审阅研究了31本案卷,根据丰台检察院的要求,书面提交了审查起诉阶段意见。因为这些内容涉及案卷中的内容,检察机关在同意复制时有明确要求,在公开开庭前,案卷中证据内容,律师无法向社会公布。

三、明天(12月26日)是周一,检察机关上班,雷-洋家属将依照《刑事诉讼法》176条的规定,和《不起诉决定书》中的权利告知,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当面提交《关于要求严惩罪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将雷洋案全部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申诉书》,由上级检察机关启动法律监督程序。由于本案侦查即是由北京市检察院进行,这份监督申诉书,将同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送达。

四、如果上级检察机关审查后维持不起诉决定,雷-洋家属已经商定,以五个直系亲属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滥用职权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的刑事自诉。要求追究五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鉴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以上,故将依《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五、雷洋家属直系亲属5位,可以聘请10位自诉代理律师。鉴于本案影响巨大,责任重大,办案律师面临很大压力,也将面临很大风险。侦查、起诉阶段的律师工作已经完成,现在告一段落。京衡律师所原参加办案的所有其他律师,将不再参加下一阶段的代理活动。雷洋家属除继续聘请陈有西、龚丽平两位律师帮助诉讼活动外,现在向全国征求8位理性、担当、坚定、负责的刑事自诉法律援助律师。有愿意帮助的律师,请直接联系雷-洋家属,签订委托手续。

六、检察机关在宣布不起诉的同时,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发表了《答记者问》,称雷洋有嫖娼情节,并自己吃饱剧烈挣扎致死。这一散布的消息,严重不负责任,涂污无辜被伤害致死的雷洋的声誉,没有经过法庭的调查质证和审查认定。雷洋家属和代理律师完全不能认可。家属已经于23日当天,在微博上发布了不能同意检察结论的《声明》。代理律师提交给丰台检察院的27000余字的《关于建议对雷-洋案退回补充侦查查明真相、准确定性的律师意见书》中,已经有充分举证和分析说明。由于这份意见书的具体内容,涉及案卷机密现在不能公开,现仅将八个部分的目录公布:(一)尸检报告证实本案完全符合故意伤害致死特征;(二)本案雷洋嫖娼没有证据可以证实只有犯罪嫌疑人单方说法;(三)案发后各嫌疑人进行系列销毁证据阻挠侦查行为;(四)本案关键证据缺失导致事实定性错误;(五)本案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六)本案符合滥用职权罪特征;(七)本案符合帮助伪造证据罪特征;(八)本案各嫌疑人只有加重情节没有从轻情节;(九)本案若干关键事实和证据需要退侦查明。

七、无论在监督申诉期间,还是刑事自诉期间,案件没有终审之前,雷-洋家属都将不同意火化雷洋尸体,以备保留直接证据,进行复检。

八、雷-洋案将穷尽一切合法的、理性的救济渠道,恢复真相,依法维护被害人雷洋和雷洋家属的合法权益。现在国家公诉已经决定撤退,正面工作留给了雷-洋案的律师。形势不容乐观,达致目的艰难。但是我们不会退缩。为了冤死的雷洋,也为了我们心中那份追求公平正义的理想。同时,我们将严格保持理性,准确得当地表达意见,严格在法律框架内行动和发言,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继续依靠体制内外的健康正义的力量,继续寻求检察机关国家公诉权的支持和法律监督,让雷-洋案有一个公正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结果。在此也感谢并期望社会各界对本案的持续关注和支持。

特此声明

陈有西 律师

2016年12月25日


举世瞩目的雷1洋案就这样以检方不起诉而收场。雷1洋就这样沦为冤死鬼。

那么,下一个雷1洋会是谁?是你?对,就是你!别逃,也逃不掉,下一个雷1洋就是你!

你可能会问:别吓我,别危言耸听,OK?亲,我没想吓唬你,更不是危言耸听。不信?请看:

首先,你总会外出吧?

比如,你总会外出购物,去买粮油米面,去买衣服买鞋子买生活用品吧?你总会外出和朋友吃个饭、喝个茶、聊个天、K个歌吧?如果你还青春年少,你会外出泡个妞、约个会、把个妹吧?……总之,你总会外出吧?不会不出门吧?

其次,很抱歉,你外出在路上走的时候,恰好公安正在路边蹲守……

公安蹲守干啥?

名堂多着呢。比如,抓嫖。

以雷1洋案为例。在5月7日晚上8点多,公安就在路边蹲守,准备抓嫖。(你可能会感到奇怪,既然事先蹲守,那就说明公安事先知道这儿有性工作者,可是公安为何不把这些性工作者抓走,直接打掉这个卖淫窝点?呵呵,如果你真这样想,那你就“Too young to simple”了,你就不知道这是公安故意容留这些卖淫窝点,以便隔三差五地去抓嫖,从而赚取巨额罚款,谋取巨大好处了。)9点多的时候,雷1洋路过;因为要到机场接人,故雷1洋走得比较匆忙。这时,蹲守在路边的公安一涌而上,将雷1洋按倒。雷1洋反抗。公安予以暴打,制服,抓走。途中,雷1洋逃跑,被抓回,再被暴打。不久,雷1洋死去。很快,派出所说雷1洋带套打飞机了;央视出面洗地;有妓女上电视台,承认为雷1洋提供了性服务;公安给出死因:雷1洋死于心脏病……

再如,抓嫌疑犯。以聂树斌案为例。被害人康某被强奸杀害后,为抓获犯罪嫌疑人,公安在路边蹲守。此时,聂树斌恰好路过,公安一涌而上将其抓获。后经刑讯逼供,聂树斌招认罪行。很快,聂树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聂树斌就这样成了冤死鬼。

再次,公安一涌而上,将你抓住,你的下场会如何?

公安将你抓住时,出于本能,你可能会反抗。然而,反抗无效,甚至可能招致暴打,如雷1洋。进而,你会遭到审讯。审讯中,你可能遭到刑讯逼供,如聂树斌。最后,你本来没有犯罪,但是你招认了,你可能招认嫖娼了,也可能招认强奸杀人了。结果呢?你就很可能成为冤死鬼,如聂树斌,如雷1洋。

这样,稀里糊涂地,你就成了下一个雷1洋。

变成下一个雷1洋后,你的家属痛不欲生,可能会想方设法为你伸冤。不过,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试想,雷1洋死后,家属用尽全力伸冤了吧?聘请了全国著名的陈有西律师为他打官司了吧?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集体发声为雷1洋呼喊了吧?举国上下关注了吧?可结果呢?雷1洋还是死翘翘了,还是被官方定性为嫖娼了。再想一想,如果你成为了下一个雷1洋,你的家属有雷1洋家属这样的能力为你伸冤吗?有全国著名的律师为你打官司吗?冤狱遍地,举国上下会关注到你这一起吗?有人民大学校友会这样的团体为你呼喊吗?没有吧?!可即使是有,又能怎样?雷1洋还不是死了么?

亲,我没有吓唬你吧?没有危言耸听吧?

在这人人自危的社会,作为老百姓,谁都逃不掉,也休想逃,下一个雷1洋就是你!也可能是我!也可能是他!

要想逃脱这种厄运,除非你移民到民主自由国度,或者真正地将权力关进笼子,在中国建立真正的自由、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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