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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关锁国”,何罪之有?

刘仰 刘仰 2022-09-05


    关于“闭关锁国”的话题近日有点火。看了一些文章,忍不住说几句。

    很多年前,一位朋友要出一套丛书,邀请我就“闭关锁国”的话题专门写一本。我当时拒绝了。原因一是他给的立意——明清时期的中国没有闭关锁国。我觉得这个立意没多大意思,罗列一些数据说明一个事实,仅此而已。二是我当时没时间。三是,我认为这个话题的图书出版,市场前景预计并不太好。所以,这篇文章也不想写太长,把我的主要观点说明白即可。

    有没有闭关锁国的事实,在我看来是一个次要问题。首要问题是——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有没有闭关锁国的权利?好比一个人如果不喜欢某人,是否有权不与此人交往?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至于不喜欢某人的理由,也可以有很多。比方说,那人长得太漂亮,貌如潘安,还经常利用这一点到处招摇,一上街便引得疯狂的女士们“掷果盈车”。不想与这种人交往,谁也奈何不了。对于一个国家也同样。如果某个国家的对外行径令人反感,一个主权国家针对性的闭关锁国,毫无疑问是它的权利。如果一个主权国家认为很多国家针对本国的外交行为都难以接受,大范围的闭关锁国,也无可厚非。如果一个主权国家认为自己受到来自外部的严重威胁,闭关锁国某种程度上就好比当敌人海军入侵,本国海防拒敌于国门之外;当敌人陆军长驱直入,本国防守关闭城门、保护百姓,是同样的道理。


    然而,当我写下此文的标题,当我们开始讨论这个话题,我们可能已经落入了一个话语陷阱。“闭关锁国”是一个具有明确贬义的标签。人类历史中,几乎从来没有真正的“闭关锁国”。战争状态下可能会有,那也只是阶段性地针对交战方,而不会针对所有国家。一些太平洋海岛很久以前可能也有类似“闭关锁国”的状态,但那主要是因为地理原因造成的被动,一旦有可能,他们还是希望与外界交往。欧洲大航海以前的太平洋海岛居民,很多根本就没有海关或国家,“闭关锁国”对于他们只是类比的方便。

    站在中国立场,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数千年来,中国从来没有“闭关锁国”。“闭关锁国”是站在西方立场上,对于不符合西方利益的某些国家主权行为的指责。因此,中国历史研究院课题组《明清时期“闭关锁国”问题新探》一文,使用“自主限关”一词,是更准确的概念。它体现了在探讨此话题时,对主权国家自主权利的必要认识。长期以来,“闭关锁国”一词在中国学术、传媒领域有极高的传播率和知名度,这个现象本身说明我们自主性的某种丧失,传媒术语叫做“议题设定”。我们在西方先行设置的议题下展开讨论,没开口就被动了,已经让我们处于不利的一方,逼迫我们不得不用大量精力,费大量口舌来证明——我们没有闭关锁国。如果有人诬告某人杀人,被诬告者要花费精力和成本洗清自己。在法律规则中,如果证明是诬告,指控不实,诬告者会受到惩罚,被诬告者花费精力和成本也算有所收获。然而,在“闭关锁国”议题的自辩中,我们花费的所有精力,几乎统统是浪费。因为,错误指责我们“闭关锁国”的当事人,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即便我们自我辩护成功,认定中国曾经“闭关锁国”的结论甚至都不会有任何影响。这也是我当初拒绝丛书策划的原因。因此,本文行文中,所有提到“闭关锁国”的地方,其实都可以替换为“自主限关”。如果没有替换,只是为了蹭那个该死的历史热度。


    假设一个国家的确“闭关锁国”了,我们应该问一问,它伤害谁了?我们可以说,一个闭关锁国的国家,不会伤害任何其他人。如果某人说,“你不让我赚你的钱,就是伤害我”,我们可以认定此人是寻衅滋事的流氓,是无法无天的黑社会。“闭关锁国”是否会伤害自己?后面再说。假设一种极端状态:如果所有国家都闭关锁国会怎样?结果就是老子所言“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在这种状态下,至少谁都不会去伤害别人,大家都自娱自乐、自得其乐,何罪之有?西方一直有世界和平的愿望。愿望是好的,按照西方的理念能否做到,是另一回事。在我看来,除非有合法、公正、高效、廉洁的世界政府,否则,实现世界和平唯一的可能,大概只有全体闭关锁国。

    如果全世界都闭关锁国,就不会有达伽马、哥伦布;就不会有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就不会有黑奴贸易;就不会有殖民主义渗入世界每个角落;就不会有西方列强为争霸世界而头破血流,殃及池鱼;就不会有已经发生的和未来可能发生的世界大战;就不会有希特勒;就不会有当今米国遍布世界的几百个军事基地……。如果全世界都闭关锁国,虽然不是大同世界,不是人类命运共同体,至少可能是天下太平。所以,闭关锁国虽不是人类最优选项,但也不是人类最差选项,反而可能是次优选项,至少它将保证“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被普遍遵守、落实。

    那么,谁会反对闭关锁国呢?对于中国,反对闭关锁国的声音基本上来自外部西方世界,或者是接受西方思想的某些内部人士。这个外部源头其实就是奉行重商主义的小国。欧洲由于种种原因,长期未能实现统一,形成很多小公国、小邦国、城邦国,即便欧洲的大国、强国,从人口、地理角度说,也只相当于中国的一个省。这些小国自身资源有限,创造财富能力有限或者单一,要想发财,只能借助特权和贸易。如果别的国家闭关锁国,奉行重商主义的小国就很难赚钱,很难获得持久发展。人类历史上还有一些没有祖国的民族,靠分布在世界各地同族的帮衬从事贸易,主权国家的闭关锁国对他们利益的影响也相当大。在农业经济背景下,大家守着自己的土地,将商业放在次要位置,闭关锁国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是安分守己。因此,那些完全靠跨国长途贸易为生的人,是闭关锁国最坚定的反对者,这些人今天被称为资产阶级。

    反对闭关锁国的另一个重要源头是宗教。某些宗教自认为掌握了唯一的真理,把传教当成神赋予的使命,一定要让自己信奉的神占领全世界,消灭其他一切神祇。而很多传教活动都与商业贸易紧密联系,其他国家若闭关锁国,在他们看来既是影响他们发财的障碍,也是魔鬼控制的邪恶所在,闭关锁国因此成为他们眼中不可饶恕的罪恶。这种顽固而疯狂的宗教痴迷,至今仍未消失,成为反对闭关锁国说不出口的内在强大动机。历史告诉我们,各个宗教、各个宗教内部五花八门的教派都以传教为宗旨,是造成流血冲突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每个人都自认为掌握了唯一真理,都认为自己是天选之子,自己发财是天经地义,其他人受穷是活该,死乞白赖纠缠他人或用武力强迫他人,千百年来导致了无数尸骨如山、血流成河。面对罄竹难书的历史悲剧,闭关锁国在这里可以对应转述成“互不传教”——你信你的,我信我的,他信他的,世界的确会太平很多。然而,这是某些宗教狂徒绝不愿接受的。

    米国之所以能变成一个大国、强国,有一个很重要原因被人忽视了。米国五花八门的新教教派曾经达成了一项协议,内容就是“互不传教”,各教派之间,彼此都不劝诱改宗,信徒若改换门庭,改变信仰,皈依别派,只凭个人自愿。而且,信徒个人自愿改宗,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干涉阻拦。这种和平共处的内部宗教自由,实际上就各教派在类似“闭关锁国”(也许可以称为“闭教锁派”)原则下实现的。当然,米国在新教之外、基督教之外的做法另当别论,美国对内对外并没有做到孔夫子所说的“一以贯之”。

    回到前文的设问:闭关锁国是否会伤害自己?在某些条件下,答案是肯定的。从最原始的动机上说,反对闭关锁国的理由可能就是人口繁衍。如果一个国家太小,例如欧洲至今还有人口只有几万、几十万的小国,闭关锁国的结果可能就是近亲繁殖,人口质量下降,最终亡国。古希腊的斯巴达是这种结局的典型。此外,历史上一些游牧民族、山地民族也有此类焦虑。草原土地、偏远山地承载财富的能力有限,地广人稀是常态。人口繁衍是个大问题,有些草原民族曾经有一个传统,父兄死后,子弟会继承父兄留下的所有遗孀寡妇,加上对所谓高贵血统纯洁性的要求,以及对外交往有限,人口素质退化经常成为草原民族、偏远山地民族的宿命。对于中国来说,这个问题早就不存在了。

    闭关锁国可能伤害自己的另一种状态是,一个小国或财富单一的游牧、山地民族,如果闭关锁国,有些必要的物资就难以获得,例如盐或铁等。轻则影响生活,重则影响生存。因此,这些国家或民族断不能接受闭关锁国。这个问题对于中国同样不重要。中国有地大物博之称,中国的自然地理形态在全世界各国中是最丰富、最齐全的。当年乾隆说“天朝无所不有”,在农业经济时代,此话并不过分。因此,从历史角度看,反对闭关锁国实际上是政治统一进程落后的阶段产物。对于中国这样政治统一领先于世界的大国来说,“闭关锁国”一方面已是内部的历史过往,另一方面是外部的和平宣言。在这里,我应该不怕麻烦地使用“自主限关”一词,它至少是不侵略他人的体现。


    当然,对于近代中国来说,闭关锁国最大的“自我伤害”是,由于不充分了解外部世界,由于不能尽快掌握先进技术,当别人打上门来时,我们无法有效抵抗。加上传统农业经济效率的确不高,工业经济、信息经济创造的财富远超农业经济,使得闭关锁国成为批评对象,近日对“闭关锁国”话题的热议,大都集中于此。然而,这涉及到国际政治的一个重大道德问题。如果一个人被强盗抢劫了,我们应该责怪被抢的受害人没有练好武功吗?这个问题如同前面说“闭关锁国”的自身危害,如果要解决人口繁衍问题,就到处抢女人;如果要解决资源缺乏问题,就策马四方抢钱物,只能算野蛮。那么,“闭关锁国”可以说是较为仁慈的抵抗野蛮的手段。如同通婚的前提是平等,通商的前提当然也应该是平等。如果因通商需求,因占有市场的需求而随意使用武力,即便中国败于战争,错也不在中国。“落后就要挨打”是事实,但决不能说这个事实就是善,绝不能说实践这个事实的人是道德楷模。“落后就要挨打”如果不能改变,只能说它的推行者被恶控制了,或者本身就是恶。面对这种野蛮,“闭关锁国”是一个主权国家的理性选择之一,也是一种善。在当今世界体系下,“闭关锁国”之所以依然可能伤害自己,仍然是因为西方可能发动战争。如果排除了来自外部的战争可能,“闭关锁国”在技术上发展可能慢一些,赚钱可能少一些,又如何?大家都轻松些,悠闲点,关心人重于关心物,不好吗?


    当我们说开放是更好的选项,前提条件必须是相互平等。从民族角度说是没有歧视,从经济角度说是互利共赢,从信仰角度说是互不传教,从政治角度说是不以武力强迫他人。这才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质内涵。如果这些前提做不到,如果西方仍然不能真正理解和遵行这些原则,开放还不如闭关锁国(自主限关)——我不惹你,你也别来惹我。

    中国数千年历史上从来没有真正的“闭关锁国”。“闭关锁国”这个概念是因为中国的主权行为不符合西方的要求而强加给中国的,是没有根据的夸大其词,也是一种标签化的污蔑。用“自主限关”的概念代替“闭关锁国”是正确的学术方向。“自主限关”就是说在对外关系中,中国有完整的、不受限制的自己决定的权利。西方人反对,无非是因为中国的自主决定不符合它的利益。所以,当赫德掌握了中国海关,制定了有利于罂国而严重伤害中国本土工业的关税时,西方就不再说中国是“闭关锁国”了。

    事实上,米国从建国开始就是具备“闭关锁国”性质的国家,门罗主义是一个放大版的“闭关锁国”。但米国自己闭关锁国,却不希望别人也闭关锁国。通俗点说就是,米国可以随便到别人家去,但不允许别人随便到他家里去。米国对于闭关锁国的双重标准,至今依然如故。在芯片领域制裁中国,是明显的有选择性的闭关锁国。但在其他很多领域,例如金融,米国始终希望中国按照米国规则开放。说实话,对于米国在芯片领域的“自主限关”,我们没有什么反对理由,那是它的主权。我们之所以对米国的举动不满,是因为它的言行不一:口口声声自由贸易,随时随地自主限关(闭关锁国)。这种双重标准,米国运用起来得心应手,从不脸红心跳,从不感到羞耻。这才是问题所在。米国这一特征本质上依然是传教:只能我向你传教,不能你向我传教,因为我的教是真理,你的教是邪恶。在这种完全不公正的思维主导下,米国才会单方面输出自以为是的理念,到处搞颜色革命。而米国在国内新教教派之间“互不传教”的约定,并没有“一以贯之”地推行到国际社会。然而,中国的儒家理念几千年来都不主动输出,除非别人自愿接受、采纳。就此而言,若拿当今米国比照中国文化,米国属于只学到了皮毛,还没有毕业。当今中国针对米国自主限关,如果被污蔑成“闭关锁国”,只能说明米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狭隘。

    人类历史上,如果说有“闭关锁国”,唯一相对符合的,大约只有日本。唐朝时期的日本没有闭关锁国,中国也没有欺负日本,那时的中日关系相当不错。忽必烈远征日本,伤害了两国关系。明朝时期西方传教士到达日本,日本接受了西方的开放,出现丰臣秀吉,试图报复,要征服东亚、征服中国、征服印度。很少有人知道,当时日本派遣了两名使者远赴欧洲,出席梵蒂冈新教皇的就职典礼。而丰臣秀吉的武功所依仗的,无非是洋人提供的枪械。幸亏那时日本羽翼未丰,中国还有能力遏制日本的疯狂。丰臣秀吉死后,德川幕府改弦更张,进入了人类历史上最接近“闭关锁国”的状态,时间长达二百多年。在那一时期,日本几乎杀光了国内所有天主教徒,赶走了西方传教士,只是很有限地与中国交往,并在某个隔离岛上,允许少量荷兰人居住。此外,日本国人不许出海,日本海外侨民禁止回国。日本成为西方眼中的“隐士国家”。在此二百多年闭关锁国的历史中,日本没有危害他人,也没有因为闭关锁国而贫穷落后。亚当·斯密曾经说,日本等亚洲地区比欧洲更符合他“看不见的手”理论。说明闭关锁国的日本依然得到发展。关键是,由于地理等原因,闭关锁国使得日本逃脱了被殖民的命运。等到米国海军将领佩里驾驶军舰叩开日本国门,德川幕府倒台,日本脱亚入欧,加入西方开放体系,“黑船事件”彻底改变了日本的命运。此后不到一百年间,加入西方开放体系的日本,危害中国、危害亚洲、危害米国,与法西斯主义一起危害世界。虽然历史不能假设,但我还是要假设一下:如果日本没有放弃闭关锁国,或者日本没有全身心地投入西方开放体系,它至少不会成为全世界唯一挨了两颗原子弹的国家。


    “闭关锁国”虽然是西方强加的概念,但是,“自主限关”的确是主权国家的合法权益之一。一个主权国家有权阻挡某些外来物,有权选择允许进入的外来物,这是一个主权国家天经地义的权利。如果说这就是闭关锁国,那么,这种闭关锁国(自主限关)没什么不好。要彻底消除闭关锁国(自主限关),只有当全世界出现一个公正合法的世界政府才有可能。而当今世界,联合国尚不能承担这种职能,米国充当世界警察,离合法公正,差十万八千里。因此,主权国家“闭关锁国(自主限关)”的权利依然是民主导致的必然要求。近五百年来,在西方主导的不平等、不公正的世界秩序中,闭关锁国(自主限关)只是西方眼中的罪。转换到非西方立场,何罪之有?面对不平等、不公正的国际秩序,闭关锁国(自主限关)是拒绝与恶为伍的正当权利,是拒绝被恶所害的自我保护,是天下太平的唯一可能。除非改变不公正的世界秩序,否则,一个主权国家闭关锁国(自主限关)的权利,谁也不能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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