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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批评 | 赵刚:反帝,与反帝之难(下)

2017-01-17 赵刚 文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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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谁抓住了一个时代的美学,谁就掌握了这个时代最大的政治。凭借小说《六月里的玫瑰花》,陈映真做出了对二十世纪种族主义美学政治霸权的独特思考。本文认为,陈映真出于对书写对象以及对书写者自我的双重诚实,并没有将故事处理成对于显在的帝国主义种族主义戕害的简单批判。他正视了自己内心对于“美”的犹疑,通过深刻的自省而终于颠覆了被视为西方「文明先进」与东方「野蛮落后」的二元性。在这个意义上,他为我们揭示了反帝之难不仅“在知识与道德,甚至是狭义的「实践」层次上,而更是存在于那深入我们日常无意识的美感经验与判断层次上”。而这正是他超越时代的与众不同,也正是我们向他致敬的原因。

 

感谢赵刚老师授权文艺批评发表



反帝,与反帝之难:

陈映真《六月里的玫瑰花》的刺与美

(下)



赵刚


3

从情色邂逅到爱的救赎 


刚遇见巴尼,艾密对他有好感,因为他温柔也懂得调情,使她开心于碰到一个好客人。之后,艾密在安慰因荣升军曹而痛哭失声的巴尼时,也有一种情绪的感染,从而「眼圈红了起来」(3:8)。这些虽都为后来两人的情感进展提供了一些有利条件,但它们最多只是这种职场中常见的拟似恋爱状态,但还没有转化到一种非关直接交易的、有双方共同未来的投射的,甚至具有某种占有欲,且与嫉妒做起伙伴了的「爱情」状态。

 

然而,在短短的假期中,两人的感情慢慢地在变化中。巴尼在「上校梦」做得有滋有味、飘然忘我之际,因为一种纯属空想的飞黄腾达于将来,竟也萌生了一种势利之心,对贫贱之交艾密黄产生了微微的糟糠厌弃之感。读者们,「请不要发笑罢」(借用陈映真在《猎人之死》[2:41]里对读者的请求),毕竟巴尼实在难以想象这个黄种人、前养女、现吧女艾密,要如何嵌进那个像《飘》一样的南方豪宅景致中。其实,就连他自己也难以想象如何得以入镜其中了。敏感的艾密立即感受到了巴尼微妙的心理变化;几分钟前还同是沦落人,转眼之间贵贱殊途。这种见弃的落寞与寂寥,使她「不能专心做爱」(3:13)了。可怜的艾密已经从一种夹杂着情欲以及职业所配备的些许入戏感的特殊交易状态,进入到一种更复杂的、更纠结于她的自我的精神状态了。或者,我们不妨说,她「爱上」巴尼了。这之前忠诚扮演着在非洲君王巴尼身旁叽喳不停的「王的麻雀」突然说:


「巴尔奈上校,」伊低声说:「你没提到上校夫人呢?」

军曹欢喜地吃了一惊。他的小麻雀正忧愁地玩弄着一只银色的发夹。他伸手去拥抱伊,他说:「你是我的宝贝,我的小麻雀……。」伊没做声,却驯良一如鸽子,任他亲昵。但伊始终不能专心。(3:12-13)



 之后,不管巴尼如何安慰她,甚至作超过他那时所能真诚承担之虚伪应诺,好比「谁也不娶,我只娶你」(3:13),艾密却也只有更加柔顺且惹人怜爱,一如一只静静的、敏感的、易受伤的土拨鼠。但她却怎么也无法再忘我地沈溺于肌肤之乐了──她痛苦地想起她自己来了。她因为巴尼的上校梦或美国梦而自惭形秽。巴尼要变成「高尚的人」了,把她孤单地留在这个与阳光与大地隔绝,只有一堆自己疲倦也让人疲倦的假月亮的酒吧地窖中,不知何年何月方能如土拨鼠一样,从地底下冒出头来,看到真正的和风丽日清晖朗月?巴尼也许曾是一个她依稀盼望但也不敢真正想象的未来希望,而一旦这个希望陡然飘去时,她又难免产生了一种离弃感,以及与这个离弃感共生的自卑且自尊的复杂情感。于是,她对巴尼说:「我只不过是吧女,我不能做上校夫人」,并且向巴尼诉说了她的三代养女的身世(3:14)。但或许恰恰因为艾密将她自我认同中的私密伤疤摊展开来和巴尼裸裎相见,巴尼才得以从「上校梦」降回到平地,折回到他类似的(或许更)卑微的身世,并与艾密共勉未来:


「耶稣!」军曹叹息着说:「一百年前,我们曾经像牲口般被拍卖!可是你瞧,现在我是个军曹哩……。」(3:14)



这个相逢何必曾相识的身世背景,让巴尼放弃了准上校作态,以一个平等相爱者应有的姿态牵起了艾密的手,并且鼓励艾密与他一起向前。这安慰了艾密,使艾密再度快乐起来,重燃对一个共同的未来的盼望:


「是的,我为你高兴。」小麻雀快乐地说:「我从小就在那些阴暗的房子里长大。你看到乡下的那种房子的。但有什么关系?我现在比他们谁人都活得舒服,就好比你现在是个军曹,明天你可能是个神气的上校。」(3:14)



可不是吗?巴尼的曾祖父还是个南军的马夫,而他现在已经是军曹了,而艾密也从三代养女熬出来,「比他们谁人都活得舒服」(3:14)。那未来不也一样是值得盼望与作梦的吗?于是他们俩在一种「美梦」(携手打拼、胜过他人、脱离苦海?)终将实现的共同期待中,以及艾密在一种因感动与爱而无畏的冲动中,「开始兴奋起来,然后在疲倦中熟睡」,但悲剧的种子(以及,希望的胚胎)已经在无识的欢乐耕耘中着床了。之前,艾密关于她自己成长经验中的乡下「阴暗的房子」的无心叙述,竟然顶起了巴尼努力企图关闭的记忆黑暗闸门。就在这个夜晚,他发了病,「在睡梦中啸喊起来」(3:16)。不管他们多么努力营织他们的灿烂阳光未来,但那「阴暗的房子」其实像是两座坟一般盘据在各自的心头之上。

 

底层民众的过去、现在与未来都不容易,因此,他们的爱情关系也不容易;在爱的平静海上随时都会因疮疤的掀开而波涛骤至。这当然不如中产阶级男女的欢爱怨嗔妒喜,来得那么拘谨细腻曲致周折。也更是远远不如政商高层连姻来得那么高山仰止,把爱情婚姻拿来私事公办,一切皆为权钱交换与经营布局。「爱情」向来不存在于真空状态中,而是反映了两个爱人的真实生命状态与社会存在。底层人民如艾密巴尼者,他们的成长与生活经历如果是坑坑洼洼、瘢痕点点,那么他们的爱情也一定程度反映了这个主体状态。如果非是,那才奇怪。



《夜行货车》是陈映真出狱后写的首篇作品,小说以女秘书刘小玲与林荣平、詹奕宠的感情纠葛为线索,以跨国公司老板在台湾超越经济的渗透为背景,来展开复杂的矛盾冲突,由此揭示了台湾社会工商化、经济国际化过程中所出现的社会病态,也涉及到当代台湾知识分子的分化和走向,从中传达出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和回归乡土的愿望。


巴尼是一个拎着相机、轻哼着歌、看来愉快的度假大兵男孩,但却带着无人能体会的严重内伤。但就在这个本来与真爱无缘、似乎也没有任何救赎与希望可能的交易空间中,巴尼遇到了艾密──一个受着虽不同但一样严重的伤害的台湾底层人家女子。是这个女子,在她自己必须担负着受损的自我的同时,却把她的爱给予了这个大男孩。在他住在精神病院的60年代下半的某个六月里,艾密每天都将一朶玫瑰花送到医院,让花朶代她讲着爱的语言,让巴尼在他的人生中首度经验到被爱,同时也萌发了一种爱人的感觉。在蝉鸣的七月的一天,巴尼离开医院再度与小麻雀相逢时,他说:


「在医院的时候,我对我自己说:平生第一次,有个人使我觉得我自己有多重要。那个人就是你,我的小麻雀。我又对我自己说:平生第一次,我的生命里有了一个目的,为它奋斗。」「我爱你。」小麻雀叹息着说:「我爱你。」(3:29)



终于,巴尼得到了爱的救赎,他终于被爱也从而能爱己、爱人了。这个救赎是几乎有着宗教性意义的,而陈映真是重视这个爱的救赎的,这也是这篇小说为何以「六月里的玫瑰花」为名的原因罢。这个救赎虽然短暂,夏吻冬泣,但毕竟它一度照亮了巴尼长期以来的不曾真正黎明过的黑暗长夜;巴尼见到了光见到了爱。我认为,爱所带来的救赎的「福音」,虽然短暂而有限,但却是陈映真这篇小说所投出的最核心讯息。艾密的爱让巴尼找到了人生奋斗目标。但可悲的是,巴尼所能找到的奋斗手段竟然是「回到战场」。他说:


「我要杀光那些躲在森林里的黑色的山蚂蚁,那些狗娘养的。我要成为一个勇敢的军人,一个上校。我要成为你的骄傲。」(3:29)



这个「上校梦」虽然是一样的荒诞可悲,但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做这个梦的人的主体的改变。之前,他做上校梦是为了舔舐他自己的认同伤口,现在,同一个梦是为了爱其所爱。上校梦让他选择再度回到战场。但这不单是巴尼的「愚」所可以解释的,关键在于那个种族与帝国的罪恶体制仍然「客观」存在,仍然支配着小人物的命运。为了爱,巴尼要为艾密奋斗,而这意味了巴尼想要脱离他打仗前的那个只有「一丁点」而且是「那么失望,肮脏」(3:20)的世界。他能把他所爱的艾密也拖进那个世界吗?不成!他要努力翻身,而唯一的途径就是回到战场,拼个上校回来娶艾密。

 

巴尼最终战死了。帝国取消了两个活生生的人的爱情关系,取消了他们的未来,但帝国并无法取消巴尼因爱而受到救赎这一经历。在这个巨大的罪恶网罟之中,巴尼爱过,也被爱过。他们甚至也定下了爱的盟誓与仪式。那「红色的头巾」,像是一顶红色的盖头一般,见证了一个极简而真诚的「婚礼」,于其中,有着「愉快地翕动着的」塌鼻子的小麻雀不住地说:「我永远是你的新娘」(3:27-28)。

 

 因此,小说最后一节的题称──「灿烂的阳光」,就有了两层意义。本来,这个标题只有一种黑色幽默的意义。巴尼登舰赴战场的时候,「灿烂的阳光照耀在那只巨大无比的战舰上,也照着他的崭新的卡其军装」(3:30),但这阳光的灿烂是欺罔的,它后头的乌云将把他带到生命的黑暗终点。但现在似乎还有第二层意义:黑人大兵巴尼长期以来的压抑、苦恼、阴郁的受伤心灵状态,在艾密的爱的救赎下,重新回复到一种和煦与光明的状态,像是照耀在「灿烂的阳光」下一般。虽然海上的阳光是欺罔的,但又有什么关系呢?谁又能剥夺巴尼已经得到爱的救赎这一事实呢?又,毕竟艾密还怀着一个希望的胚胎;她怀着巴尼的小孩了。

 

 在这篇小说因其鲜明的批判与讽刺的语言所造成的黑暗冷酷的大面积覆盖下,我们看到了一个由红色的、黄色的玫瑰花所构成的一个小小的温暖明亮之点。这让《六月里的玫瑰花》好像一幅太极图一样,蕴含着一个对现状的否定,一个希望,一个可能剥极而复的因子。这一点让这篇小说和《文学季刊》时期的其它三篇,有了重大的不同,因为无论是《最后的夏日》、《唐倩的喜剧》或是《第一件差事》,似乎都在一路讽刺与批判中,没有回到陈映真那来自基督教(或其它源头)的那一抹信念、希望与爱的本初。这篇小说,则在一路的批判与质疑中,念念不忘于怀望抱爱。


4

「人民的美学」?:

挣扎于苏丝黄与艾密黄之间


之前,我的讨论着重在小说的内容,在这最后一节,我将把注意力集中在作者的书写状态上头。之前,我们看到,当作者在政治的或道德的层次上与帝国主义、侵略战争,以及种族主义短兵相接时,作者的批判立场是明确乃至决然的;他认为帝国的、战争的与种族的论述充斥着谎言、欺骗与压迫;他确信它们既不真且不善。但是,当我们进而察看作者与它们在美感层次上的相遇时,我们发现作者原先展现在政治与道德层次上的明确决然消失了,他的感觉与判断似乎变得浑沌暧昧了,他遭遇到困扰了。这是怎么回事?这个现象又有着什么意义?

 

我相信,陈映真在知识与理性的层次上,应是认为凡不真不善之物也必将不美,这应是没有问题的。但他在真实的创作历程中,因为文学所要求于严肃创作者的真诚,而非「政治正确」(或其实是「美学正确」),让他直面了原先在知识、理性或理论层次上不成问题的问题,从而展开了某种暧昧、矛盾与挣扎的书写。一般而言,在关于帝国主义、第三世界或种族主义的批判理论或政治书写中,这个「美感问题」或许可以藉由对西方或是帝国的信誓旦旦的批判,或是藉由抽象层次的升高,而轻松绕过,但好的文学本身所必然预设的对书写对象以及对书写者自我的双重诚实性格,则使它无法绕过这个实际存在的、无法藉由批判理论或是政治正确来开脱的「美感问题」。这么说好了,在一篇有着巴尼、艾密、伯齐排长,与「苏丝黄小姐」等角色的小说,故事只要一开始说,人物只要一出场,就无法绕过这个难以回避的形象书写问题。

 

陈映真所诚实显露出来的书写状态,以及从而呈现出来的问题,是他给我们的礼物。他间接提出了一个高度尖锐的问题:帝国主义是要反抗的,而反抗是艰难的,但这个艰难并不仅仅存在于政治或是道德的一般意义上的理论与实践层面,艰难还在于反帝者的美感经验与判断,关于什么是「美」的态度感受──特别是在政治与道德和美感经验与判断的交接之处。这是一个高度敏感、高度暧昧且难以处理的议题,看似非关政治但其实高度政治斗争,看似非关道德但其实高度道德紧张。直白地说,问题可以这样表述:在政治上、在道德上,作者是站在艾密黄与巴尼这一边,这是没问题的,那么,在审美上呢?作者是否也是自然而然、一以贯之地站在他们这一边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得把艾密黄与巴尼,以及作为他们的对立面(或至少是对照面)的「苏丝黄」与白人军官从小说中给找出来,并严格审视作者在美感层面上如何描述他们。首先,我们一起看看「苏丝黄」。在那个昏暗酒吧中,和英俊白人军官史坦莱‧伯齐跳冲浪舞的那个「漂亮得令人嫉妒的女人」(3:5),应就是「苏丝黄」罢。在舞池的一角,艾密黄拥着新结识的巴尼,聚精会神地瞅着的就是这个女子:

 

那个白白的女人留着一头长长的苏西黄式的长发。伊的舞姿像满月下的潮汐,冰凝而激烈的。[……] 伊从而说:

「巴尼,我要你看一个漂亮的×货。」伊用力按住他贴着伊的头:「不过你不许爱上她。」(3:5)。



这位「苏丝黄」的确是集现代感(此处也就是西方感)里的白皙、美丽、都会与性感,于一身的女子,连作者似乎也在女神如满月潮汐之舞姿下为之神迷目眩。但是,相对于这个「白白的」苏丝黄女子,我们的女主人公艾密黄一点也不白。陈映真强调再三艾密的不白:「并不白皙的手」、「并不白皙的背」、「伊断不是一个色白的女子」(3:4、5、10)。这是什么意思?当然可以说,这样写是企图透过肤色展露女主人公所从来的社会身份。她的肤色与她的体态特征(好比,「伊是个健壮的女人。这只要看见伊的特别宽阔的肩背就能明白了」[3:5];「伊的肩背宽大而光滑,好像一个等待开垦的山坡」[3:10]……),一起钩画出艾密的社会身份:她是出身台湾农村贫苦家庭的苦命女子;一个三代养女,母亲和外祖母都是养女(3:14)。她的肤色与她的体格在在无言地指出她的生命曾是和这整个苦难的、坚实的、滋润的大地牢牢地绑在一块儿的。相对于苏丝黄女子,艾密既谈不上漂亮也说不上性感,连她的乳房也都褪除了情色意涵,而被这般描述:「伊的乳房垂在床单上,好像一对果实,在丰收的时节静静地悬垂着」(3:9)。

 

我们比较能确定的是,陈映真对艾密的情色过滤后的、象征了大地、劳动、生育与生命的身体描述,反衬出了某种社会与道德的正面意涵。但比较难确定的是:作者是否陷于一种道德意识与美感意识之间的内在不协调呢?例如,他是否在肯定艾密的「不白」所代表的一种劳动的、道德的生活,但他却又「知黑守白」,骨子里难以抗拒将「白」与「美丽性感」联系起来的美感直观呢?这似乎是作者所意识到的某种应该要逃离但却始终无法真正逃离的「致命吸引力」。从苏丝黄,我想到了陈映真更早的作品〈故乡〉里被那个废颓了的大哥所包养的「小女人」,就是「披着长而散的发,苍白但在某一方面却显饱实的」、「桌子底下的伊的肉白的踝和腿」(1:53-54)。而正是这个「小女人」,就是一心要逃离故乡而流浪的「弟弟」所无法逃离的,心知其非但无可奈何的追逐形象。「白」暗示了它后头的一大串黑暗势力,而主体常常在道德上、政治上反对那些黑暗势力,但却不由自主地被它们的美学门面所吸引。

 

以上讨论的是苏丝黄与艾密黄这一组女性,那么男性呢?陈映真是如何描述巴尼大兵与伯齐排长呢?因为明显的原因,巴尼在白与不白的讨论上有豁免权。但作者对巴尼的形貌体态似乎更有一种超乎寻常的描述兴致,常以各种牲畜、野生动物,甚或大自然的形状来描写巴尼。这和艾密也常以「土拨鼠」或是「小麻雀」被描述颇似,但尤有过之。在陈映真的描述下,巴尼「他的雪白的马牙齿被厚厚的嘴唇盖着」、「他有一对大大的突出的眼睛……令伊想起故乡的一只操劳过度的老黄牛」(3:2)、「他开心地笑起来,瞇着他的快乐的牛眼睛」(3:3)、「他站起来,像一只长脚的海蜘蛛」、「他的指甲像一颗颗乳褐色的小石头,在沙滩上被溪水冲涮得好干净(3:4)」、「他的黑色的身体像一株野生的热带树」(3:9)、她「抱着他像抱着一株高过围墙的树」(3:8)、他的胸膛像「一片黑泥土的大地」(3:9)、「他的厚厚的嘴唇像吸盘一样有力地吸吮着伊的手臂」(3:11)、「他的眼泪静静地滑下他黝黑的脸颊,像一粒雨珠挂在古老的、黑色的岩石上」(3:25)。如同艾密,巴尼的身体也让我们直观地联系上一个旷久的、坚实的、苦难的大地。但,这只是我的阅读感觉之一面。

 

在读这篇小说时,对这类的叙述,我同时也产生了一种复杂的感觉,怕忘掉,我把它记在小说集子的空白处:


陈映真虽显然站在巴尼/艾密的角度说故事,同情他们,并讽刺他们的对立面,那些「自信、骄傲和高尚的人们」──特别是那自以为是的精神科医生(「骄傲的鸭子」)。但是,在小说中,那个洋人军官史坦莱‧伯齐,却是有些奇怪地过于闪亮英挺。相对于陈对黑人巴尼的那些突梯滑稽的描写,这是不是泄露了作者的某种幽微的对第一世界的无意识欲望呢?果如此,那么这篇写作似乎也可以说是一种自我治疗与抵抗,抗拒他无意识中挥之不去的对由军官与绅士所代表的那体面与性感的英语世界的某种艳羡。这个感觉恐怕曾让作者惊恐无地罢。



这些「突梯滑稽的描写」,除了上述马牙齿、牛眼睛、吸盘般的厚嘴唇、海蜘蛛的脚之外,更包括了简直是神来之笔的对巴尼大兵头发的描写:


他的头发像刚刚拆下来的毛线,密密麻麻地卷着,看起来彷佛只是用浆糊贴在他的突着后脑的头上。(3:2)



这些「自然性描述」虽然不一定让人读得舒服,但的确还够不上歧视,因为我们读者的确丝毫感受不到陈映真有任何歧视的「存心」。这些突梯滑稽的比喻语言,可以是一个特定文化与一方水土的观察者,在对一个相对陌生的对象进行形象描述时,会从他所熟悉的经验中寻找比附的经常作法。例如,杜甫要描写老鹰的眼神,就用盛唐以来长安唐人都比较常见的、印象深刻的胡人眼睛来比喻,所谓「侧目似愁胡」。而这说得上是歧视老鹰或是歧视胡人吗?因此,我的不安感应是来自于关系中的对照。相对于对巴尼的「自然性描述」,作者是以一种「文明性描述」,来描写「那个英俊的白人军官」(3:5)在看到巴尼大兵时的仪态:


军官朗朗地笑了起来。露出一排健康的牙齿。他的胸膛宽阔,薄薄的嘴上留着很精神的短髭。金黄色的头发整齐地贴着他方形的头颅……他是个典型的东部世家子弟。军官的脸不知道是日晒或醉酒而发红,显得精神抖擞。他神气地凝望着一下子拘谨起来的黑人小兵。(3:6)



这个上国仪态的描写当然也不可以说就一定反映了作者对这样的一种美的认同。我们当然理解这可以是在展现一种对照,一个「真正的第一世界」与一个「第一世界里的第三世界」的遭遇,而且,唯有当巴尼长得不帅,而同时排长是个英俊男子之时,才能在阅读感觉上展现霸权的全面优势位置。但这还是免不了一个质疑:相对于巴尼,伯齐「英俊」在哪儿?(以及因此之故,相对于艾密黄,那个「漂亮得令人嫉妒的」苏丝黄又「漂亮」在哪儿?)。



小说之外的广大天地之中,是存在着一种可能,那就是巴尼与伯齐这两者各有各的「美」,是不用比,也不能比的,就如同象牙与乌木各是其美一般。但可惜,这个「听起来太美以至于难以信其为真」的美感判断相对主义,虽然政治正确,但却在这篇小说里被作者忍痛割除了──作者已经指出了展现在伯齐排长身上的一种挟带着帝国优势的美感高姿态,而当他与巴尼相对,纵然还说不上是美与丑的对立,但至少是「英俊」与「不算漂亮」甚或是「突梯滑稽」的对照。那么,要如何解释这个对照呢?纯就逻辑而言,我想有两个可能。其一,巴尼这个人帅或不帅在黑人里面难说,但若是不幸地与白人遭遇,相比之下,他则难以称帅。为何?因为他是黑人,这让他赛前就扣五十分,而伯齐则同理而反之。我认为,这其实是美学霸权比较真实的施展。以前有一本书,书名就是「白皮肤的薪资」(the Wage of Whiteness),指出了缘种族而生的社会赋予与剥夺效应;而如果在物质层面如此,那么在美感层面其实也是如此。另一个可能则是比较「逻辑」,因此也比较不「真实」。一定会有人说,没这么多计较,其实不过就是巴尼这个「个人」正好不帅,而伯齐这个「个人」正好帅──这无关种族,而是美丑有一个普世的标准。但样的「公正」姿态又不期然得面对一个问题:在当代,具体而言,这个「普世美感」是以哪些标准作为衡量尺度的?而这些标准是否又「恰好」印证于某个文明或种族?因此,这两种可能的回答其实都陷入了一种美感判断的「普世主义」,而白人因为「种」(即,命定的)的原因,占据了这个举世唯一的美感金字塔顶端。把这种美感判断绝对化当然是反映了历史感的欠缺。我难免狐疑地想,以及狐疑地想陈映真是否也曾如此狐疑地想过,如果是汉唐盛世君子,持其羽扇纶巾,见到「典型的东部世家的子弟」的合众国陆军排长史坦莱‧伯齐时,会如何描述他的形体神态气质?会不会说该员毛色如猿、锐头小面、眸子如闪鬼火、身形野犷、颠倒喜怒殊欠中和,更且,短髭薄唇无乃势利小人之相……?换句话说,置诸历史中的世界文明(埃及、阿拉伯、犹太─希腊─罗马、印度、中国与印加……),在所谓文明或野蛮、美或丑的判断上,应该存在着一个不算小的相对空间。但这样的一种「历史知识」,似乎也只能让我们「推论」美感的历史性与相对性,但并不意味我们能够藉由这般的推论,解放我们自己被我们的这个时代所规矩的美感经验与判断──因此陈映真不由改写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名言,我们或许可以说:「在任何一个时代,支配性的美感经验恰恰就是帝国霸权的美感经验」。因此,陈映真的书写没有刻意地造作某种美感的平衡(例如把伯齐排长妖魔化或是把巴尼俊美化),其实是真实地展现他反抗以及同时受制于这个时代霸权的真实过程。

 

那么,陈映真以「文明性」为原则描述排长伯齐,以及以「自然性」为原则来描述士兵巴尼,就比较容易理解了。这个理解不能是非此即彼,而必须要掌握住陈映真的浑沌与清晰、暧昧与决心、脆弱与坚强的二元特质。我们必须也得看到陈映真的浑沌、暧昧与脆弱,因为陈映真也是当代人,也当然受限于我们这个当代的美学霸权,从而在一种无意识的层次上,以黑人的形象为「滑稽」、「可爱」,或是「有趣」,而白人则是简白的美,一种比较没有问题的美,只是,这种美挟其背后的政经文化霸权,也太让人感觉「霸道」了,而他也在这里不安于他的这种审美无意识,从而他要反抗。

 

看到陈映真纠结于受制状态的反抗,我们能够理解陈映真以「自然性」词汇描述巴尼(与艾密),是为了彰显那个以文明之名压迫他们的各种罪恶,包括,阶级社会、种族主义、帝国主义以及现代战争;这些实质上野蛮的罪恶却又以「文明」之名傲慢地展现自己,并总是企图「教化」其征服压迫之对象。从而,这个被剥削宰制的大地与自然,反倒以征服者的意象想象它自己,并企图遗忘它原来的自己,都争先恐后地往那个白晃晃的隧道终点奔去。又,由于那个已经在那儿的终点,被说成是唯一的文明,那么奔赴者就自然身处野蛮之中,而有着「野蛮」或「落后」的自卑意识。

 

在第一世界里有一个第三世界黑点,但那个黑点梦想同化为白(例如巴尼,又例如《唐倩的喜剧》里的乔治周)。而第三世界里的那个「白点」则在一直扩大。那个「能说一口很好的英文」的「自信、骄傲和高尚」的精神科医生是一个白点;「白白的」、「漂亮得让人嫉妒的」苏丝黄们也想当白点,方法是用黄丝缠住飞进她们的世界的白点。扩而言之,我们可以说,那些在跨国公司体制中努力迎合洋主子的经理们(如「华盛顿大楼系列」的主人公们)、那些一心一意想要出国的都会年轻人(如《凄惨的无言的嘴》、《最后的夏日》的主人公们)、那些只在意随时跟上欧风美雨流行思潮,以西方理论、美感或价值审视自身的「读书界」(如《唐倩的喜剧》的老莫、罗大头),以及那些没有主体自觉,以美国马首是瞻的统治者(如《云》的宋老板),也其实都是欲想要变成白点的男性苏丝黄们。这么一想,其实蛮可怕的:这幅「太极图」竟将失其两仪而大化于白。至少在东亚这边,其实已是白茫茫一片,都想美白,都想当西方,都以为自己(将)是第一世界,都怕黑,都歧视黑人(以及深色皮肤的「外劳」或「农民」),都想象西方是光明的、文明的、「阳光灿烂,碧波万顷」,「在海外太阳是五色,路上的石头都会轻轻地唱歌」(3:40)──〈永恒的大地〉里那个本地女子「伊」就这么兀自想象。



第一世界的「白」以及第三世界的「白点」的自我意识,其实又是建立在一种更广泛的阶级关系上。他(她)们的体面、品味、优雅与上流自觉,是以中下阶级劳动民众,特别是农民,为对照或衬托而自显的。他们的美学的社会基础是建立在对那和大自然互动的劳动的否定之上。陈映真想必对这个时刻在召唤着他、意欲对他进行殖民的美学,有着痛苦的自觉与深刻的反思。[1]是在这个复杂的、矛盾的感情状态与自觉中,陈映真逼迫自己指出巴尼是农民(3:15)。而这是关键的,因为这不仅仅表现了对农民的某种「社会主义」感情,更是表现了农民与某种文明价值之间的深刻内在关连;对农民的感情认同,也是一种对大地、自然、动物、植物,与泥土的感情。是在这个脉络下,「市镇小知识分子」陈映真对巴尼的描述,就不应是一种对黑人的歧视美学,而更是一种正面美学。他们(巴尼和艾密)「并不漂亮」(3:4),但都让人联系上一种属于大地的、质朴的、诚实的、粗粝的、培育的、收成的、滋润的,有本源的美。那么,陈映真以「自然」与「大地」的词汇描述巴尼与艾密,所欲建立的恰恰就是一种以受苦的「自然」与「大地」为意象的美学敏感基地,以抵抗那闪耀君临的「文明」。当然,这是很辛苦的,因为整个世界(包括「人民」,甚至还包括他自己的无意识)的美感论断是朝向他所「意愿」的反方向。

 

陈映真以黑人巴尼(以及黄种人艾密)代表并体现一种现代人所陌生了的与疏离了的大地与自然,以及它们的坚韧、活力与滋生。陈映真在这篇小说中建立了一种第一世界与第三世界的一种颜色形上学对比:「文明的」第一世界是白色的,「自然的」第三世界是黑色与黄色的。而陈映真明显是站在第三世界的立场,讲述一种白色的美学政治对第三世界的剥夺、压迫与扭曲。他要救赎那长期以来因发展与科技落后,从而被视为道德野蛮,从而被丑化的大地的、人民的,与生命的美的形象。换句话说,他要颠覆那长期以来被视为西方「文明先进」与东方「野蛮落后」的二元性,指出那所谓文明中的野蛮,以及那所谓美丽中的丑陋。帝国主义的「文明」常是一张画皮,而画皮的嘴讲着绚烂的道德话语。这能不让人警觉于小说里那个只是抱着断臂布偶的越南小女孩的不言不语不哭不喊、巴尼在睡梦中的「前语言」梦魇啸喊,这两者与伯齐排长的滔滔雄辩之间的对照,而让人对「文明」的语言或论述中的魔道,产生一种惕怵之感吗?

 

因此,我们势必得重新体会那白人军官的看似「滔滔言词」与「磊磊行止」。我们的一种「道德的─美感的」直观,经常不自觉地与白人军官(或以此之故,那专门挖掘「真实」的精神科医生)接近,因为我们不喜欢不坦率、不喜欢掩藏、不喜欢说谎,更别说我们惧怕听到巴尼的午夜原始啸喊。但如果换一个角度思考黑人大兵的「说谎」与白人军官的「磊落」,那么我们是否能看到,巴尼的谎言与伪装,是受害者的疮疤,不好看,甚至令人不安,但却真实──因为它真实地诉说了这个体制所加诸于他的残害,道道伤疤都是张张「凄惨的无言的嘴」(陈映真1964年同名小说)。对照起来,白人军官的「磊落」,竟可以是加害者的明火执杖与鼓噪扬声,在施展暴力的同时还取得绝对的话语权和美学高姿态。因此,伯齐的动人辞藻与雄辩,好听,但虚假,因为它企图掩盖帝国所加诸于众多相关者(它的侵略对象以及它自己的卒子)的暴力。因此,我们看到了伯齐排长以那么雄辩的身姿荣耀巴尼,也是为了同时遮掩那个如「美莱村事屠杀」一般的秽闻丑行;荣耀是为了遮盖。顺道说一下,「伯齐」是一个很怪的名字,以作者「每次要为故事中的人物取名的时候,总是感到盎然的兴味」[2]的特质而言,肯定和伯夷与叔齐那两位古之贤圣无关。或许,伯齐的英文原名就是Birch,而这个名也许可以让陈映真「感到盎然的兴味」,因为有一个恶名昭彰的美国极右组织正是唤作「约翰‧伯齐社」(John Birch Society)。[3]

 

帝国不仁。而这就是陈映真何以使用那么多的自然的、大地的形象来描写男女主人公的原因罢。但,以陈映真「市镇小知识分子」的背景,以及西方美感标准毕竟长期内化于他的身体感觉之中的前提而言,他在这个他努力取得的「第三世界的」、「人民的」美感意识中,应该也不是那么完全自在的罢。我想要指出的是,陈映真应该不是在美感与道德的体会上有什么圣贤的天纵之处,而似乎应是他很努力地剖析他自己的美感与道德无意识,并与之对抗。他惊鸿一瞥地看到那个正在跳着冲浪舞的「漂亮得令人嫉妒的女人」苏丝黄,但旋即非礼勿视地请她离开小说,因为他要勉励(或勉强)自己在那以西方审美观点看来「不算漂亮」的巴尼与艾密身上,体察出他们的美(与德)。如果帝国主义是一张画皮,那么画皮不正是在「冰凝而激烈」引诱着、低声呼唤著作者吗?作者应该还不太是如泉之自流地「好」巴尼与艾密之「美」,而更是「恶」伯齐(及于苏丝黄)的「不美」,而不美乃因鉴于其行事与用心之不仁。小说展现出一种艰苦的美感挣扎,以「美」为不美,以「不美」为美。


1991年陈映真在“五一”游行中


这篇小说在美感书写上,诚实地、深刻地展露出一种书写者的诚实。陈映真的可贵之处在于他并没有作伪,他真实地展现了他的所知、所信与所感之间的矛盾,以及一个批判的政治与道德主体的美学脆弱。孟子曾说:「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陈映真的「人民美学」应该只是努力地「行仁义」,还不算是「如泉之自流」,他是在深刻的受制状态中反抗,好像梦魇中的挣扎──但这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了。


5

结语:

反帝之难


借由一段黑色的爱情,陈映真说了一个关于文明和野蛮的辩证的故事。由这篇小说所开启的思想,在当时台湾的知识界与思想界是当然先锋。四十余年后,陈映真仍然是先锋,因为整个知识界与思想界对于第一世界的知识、道德与政治依附仍然结构未改,虽然或许陈映真多了一些在不同时间点上跟上来的后行者。陈映真对帝国主义的批判,对于文明与野蛮的辩证的思考,在二十一世纪仍然吾往也地展现于他对某女士站在帝国肩膀上的「文明论」的批判。[4]而这个批判的思想原型,我们可以看到,已毕现于几十年前的这篇小说。 

   

但,对我而言,这篇小说的更重要的,但同时却是隐藏起来的价值,可能还不在于对帝国主义的政治与道德批判(即「刺」),而更是在「美」的层次上。陈映真的礼物是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帝国主义是要反对的,但反抗是艰难的。而这个艰难却又不仅仅在知识与道德,甚至是狭义的「实践」层次上,而更是存在于那深入我们日常无意识的美感经验与判断层次上。

 

可贵的是,陈映真透过文学所说的这个道理,是借着把他自己的状态给诚实地反映出来而为之的。这让我们读者或许得以在他铺展他的欲望、脆弱与自省的同时,反观我们自己的美感经验与判断状态。可贵的是,陈映真并不曾以他已经克服了这个问题的伪装姿态来写这篇小说,从而取得了一个高高在上的训诫位置。这是小说家陈映真不同于他的芸芸论敌的真正所在。向在文学上孜孜矻矻地实践其诚实与民主的陈映真致敬罢。


本文收录于《求索:陈映真的文学之路》

台湾联经出版社2011年


注释

[1] 阶级与美学品味的反思与忏悔也深刻地表现在〈兀自照耀着的太阳〉这篇小说。关于它的分析阐释,请参考赵刚,〈阶级与人性状态:试论陈映真「兀自照耀着的太阳」中的现实主义〉,《淡江中文学报》,第22期,2010年。

[2] 陈映真,〈鞭子和提灯〉,《陈映真散文集1》,台北:洪范,2004,第6页。

[3] 陈映真在1980年写的一篇文章,提到过这个组织「约翰‧伯奇社」(John Birch Society),并定位它为「新法西斯组织」。见,陈映真,〈法西斯主义的幻想〉,《中国结:陈映真作品集11》台北:人间出版社,1988,第83页。

[4] 陈映真,〈文明和野蛮的辩证〉,《联合报》,2006年2月19-20日。


文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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