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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批评|李音:“世界民”与“地之子”(上)

2017-02-15 李音 文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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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期,由于鲁迅小说创作的典范影响,周作人、茅盾等文学批评家的倡导,以及外国文学的借鉴帮助,中国新文学界涌现出一股乡土文学创作的热潮。1935年鲁迅使用了“乡土文学”这个称谓来概括描述这些创作,但是“乡土文学”的概念既不是鲁迅的发明,也并非为他首次使用。“乡土文学”一词,包括近似的称谓“乡土艺术”、“乡村文学”、“农民文学”等一直散见于二三十年代的文学批评和外国文学译介文章中。作为全球资本主义体系的反应的产物,“乡土文学”或曰“地域文学”在19世纪末成为一个世界现象,中国的乡土小说,自然也属于此世界潮流中的一支,把中国乡土文学的发生放在世界性文学潮流的背景下来理解非常重要。

    虽然新文学早期没有系统的乡土文学理论 ,甚至有作家不赞成其为文学流派,但围绕着“乡土”的种种称谓和话语,明显贯穿和高度凝聚着一种时代思潮和共识。只不过,对其之把握,不能仅凭“文学”内部的辨析。作为新文学首次实绩的“乡土文学”及其建设者所应对和关怀的不仅仅是现代“文学”问题,更是现代“中国”问题;其面对的社会现实和文学参照视野不仅有“国家”,还要有“世界”。与其将中国现代“乡土文学”的发生纳入一类文学流派来考察,不如将其视为一种超越文学的现代知识生产,其发生与现代世界进程和中国民族国家化问题紧密相关。在所谓的、表面的“文学”的话语和理论中,深深地蕴涵着新文学“想象”共同体、缔造民族国家的文化政治诉求,关涉着“世界与地方”、“普遍与特殊”等现代政治问题。 


大时代呼唤真的批评家

 

李音

◆ ◆ ◆ ◆

“世界民”与“地之子”

——早期“乡土文学”对 “民族国家”的书写

(上)

◆ ◆ ◆ ◆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期,由于鲁迅小说创作的典范影响,周作人、茅盾等文学批评家的倡导,以及外国文学的借鉴帮助,新文学界涌现出一股乡土文学创作的热潮。来自浙江的台静农、许钦文、许杰、王任叔、王鲁彦;湖南的黎锦明、彭家煌;贵州的蹇先艾等青年作家,以其丰富多彩的、取材于故乡的现实主义作品,首次展现了新文学实绩。不过,这些作品被命名为“乡土文学”却是在1935年。新文学各派名家合力编写了具有文学史性质的、旨在展示新文学第一个十年成绩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的导言中,鲁迅使用了“乡土文学”这个称谓来概括描述这些创作。鲁迅对“乡土文学”的命名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中具有重大的影响力和规范性、传承性。然而,众所周知,其定义的模糊性、描述性也带来了后继文学史的歧义丛生。“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鲁迅几乎是不加任何解释地使用了这个称谓,没有外延和内涵的概念界定,似乎这是一个大家已经很熟悉的术语。 


《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

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如此。“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知识群体中涌现出“到民间去”的思潮和运动;文学界有“平民文学”、“写实主义”的倡导;各种新知识兴起,如民俗学、民族学等,以及社会普遍觉醒的民族意识均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促使鼓励乡村题材在文学书写中得到关注。与此相应,“地方色彩”问题也被文学、文化批评反复强调和阐释。这些观念合力促成了二十年代乡土文学的出现。而且,“乡土文学”的概念既不是鲁迅的发明,也并非为他首次使用。1910年周作人翻译了匈牙利作家育珂摩耳(Jókai Mór,通译约卡伊•莫尔)的中篇小说《黄蔷薇》,在序言中他称赞《黄蔷薇》为“近世乡土文学之杰作也” 。这本书和周作人的序言虽然于1927年才得以出版面世,但是“乡土文学”一词,包括近似的称谓“乡土艺术”、“乡村文学”、“农民文学”等一直散见于二三十年代的文学批评和外国文学译介文章中,尽管其中有作者在立意或翻译上细微的差别。


作为全球资本主义体系的反应的产物,“乡土文学”或曰“地域文学”在19世纪末成为一个世界现象,其术语、概念在西方文学批评中已经存在。中国的乡土小说,自然也属于此世界潮流中的一支,况且“中国现在的文艺的根芽,来自异域” 。把中国乡土文学的发生放在世界性文学潮流的背景下来理解固然非常重要,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欧美各种乡土文学流派有诸多差异,而且新文学当时不曾像引进“现实主义”一样,相对严谨的、成体系的绍介过任何一种欧西的“乡土文学”理论,包括鲁迅所命名的“乡土文学”也很少被理解为是一个严格的定义。作家蹇先艾就指出,早期乡土文学是没有什么理论的,甚至在盛行之后的三十年代也没有。在这个意义上,他甚至不赞成称乡土文学为一个流派。因为流派,起码要有它的理论和主张,而新文学早期却没有系统的乡土文学理论 。

这当然不意味着中国早期的乡土文学就完全是自发的、本土的产物,也不意味着鲁迅的“乡土文学”命名只是一种题材归类,零散概括。相反,围绕着“乡土”的种种称谓和话语,明显贯穿和高度凝聚着一种时代思潮和共识。只不过,对其之把握,不能仅凭“文学”内部的辨析。作为新文学首次实绩的“乡土文学”及其建设者所应对和关怀的不仅仅是现代“文学”问题,更是现代“中国”问题;其面对的社会现实和文学参照视野不仅有“国家”,还要有“世界”。与其将中国现代“乡土文学”的发生纳入一类文学流派来考察,不如将其视为一种超越文学的现代知识生产,其发生与现代世界进程和中国民族国家化问题紧密相关。在所谓的、表面的“文学”的话语和理论中,深深地蕴涵着新文学“想象”共同体、缔造民族国家的文化政治诉求,关涉着“世界与地方”、“普遍与特殊”等现代政治问题。 


第一章

“乡土文学”与“国民文学”

世界、民族和地方

1

作为“国民文学”的“乡土文学” 


负责选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三集》的创造社作家郑伯奇,曾于1923、1924年之交在《创造周报》上连载论说长文《国民文学论》,呼吁当前凋敝萧索的新文学界向“国民文学”的方向努力。他没有定义何为“国民文学(National Literature)”,只是根据“国民”的含义 大致列举了“国民文学”的要素:含有乡土的感情;潜伏着国民意识;以国民生活为背景。相应地,国民文学家则要具有以下几项资格:要有深刻的国民意识;要有热烈的国民感情;要忠实地研究一般国民生活;要有批评社会的勇气;要能用深刻而富于同情的文字发表他所体验的结果 。郑伯奇在文章中把国民文学与许多其他文学观念,比如“平民文学”、“为人生”等逐一做了辩论,其中一些争论在今天看来或许有些似是而非,或没有必要。然而,由于国民文学涉及“乡土的感情”,郑伯奇对国民文学与乡土文学的区分倒值得一提。


郑伯奇

 

郑文中写道,任何人对故乡的土地,都有执着的感情,或表现为一时的冲动,或渗入在微妙的感情中。这种爱乡心、执着乡土的感情、故乡的记忆,在文学上是很重要的。“爱乡心不仅是文学上的主要成分,实在是一部分文学作品的泉源。所谓乡土文学,乡土艺术,便是这种”。然而,“国民文学不是这样狭小,他要把这乡土感情提高到一个国民共同生活的境地上去。乡土文学固然是很必要的,但是国民文学与写实主义结合到某种程度上,他自然也可以发达。所以在现在提倡乡土文学,不如先建设国民文学:这是顺序上必然的道理”。

郑伯奇接下来解释道,受社会组织发展的影响,类似意识因发达之先后,有浓淡密疏之分,小至部落,大至种族国家,乃至最大限度的“人类”。

虽然目前人们有了人类大同的理想,不过,现实社会发展的情况还不容易涵养出对整个人类的类似意识。并且就现在的风俗、习惯、人情、气质看来,各国民间,显然有很明确深刻的差异。所以我们的类似意识之发达,实际上,是以“国民”为最大限度。同一民族的人们大都属于同一组织的国家;习用同一的语言,具有同一的气质(所谓国民性)风俗习惯相同,利害关系相同,并有共同的历史和传说。无论什么思想家或社会运动家,他们的思想主张都在自己所生活的社会中有很深的根据;文学家也不能免这个例外。但是,

“因为特殊环境的原故,中国人的爱乡心和民族意识成了畸形的发达,差不多到了病态的程度。爱自己的生地Pays natal,是中国人爱乡心的极限,社会生活最重要的国家,反被他们视之度外。招致了现代各省格局的时局便是这种变态的爱乡心发达的结果”。

另外,“中国人的民族意识也很发达,可惜没有脱原始民族的遗习。对于异民族,他们就独断地视为劣等,加以犬养的贱称。但是庚子年八国联军的绿气炮把中国人的妄想打破了。中国人的民族意识又向他方向做了变态的发达,由自尊自大的妄想变成了自卑自小的气象”。郑伯奇呼吁,现在新文学家的第一个问题是从厌世和感伤的小世界中出来,恢复他们的国民的意识 。由此看来,郑伯奇所谓的国民文学,大致可以理解为,新文学的关怀既不要空疏至人类大同的“世界文学”,也不要狭隘地局限于一乡一地的“乡土文学”,以关照和忠实地研究整个国民的情况为宜。

周作人


1925年3月,周作人在《京报副刊》上公开了与创作社友人的书信,回应支持了郑伯奇、穆木天等人的倡议,表示赞同国民文学。他切中肯綮地指出,提倡国民文学是很自然很平常的道理,“不过是民族主义思想之意识地发现到文学上来罢了”。周作人说,

“无论是幸不幸,我们既生为中国人,便不由自主地分有汉族的短长及其运命。我们第一要自承是亚洲人(‘Asiatics’!)中之汉人,拼命地攻上前去,取得在人类中汉族所应享的幸福,成就所能做的工作,——倘若我们不自菲薄,不自认为公共的奴才。只可惜中国人里面外国人太多,西崽气与家奴气太重,国民的自觉太没有,所以政治上既失了独立,学术文艺上也受了影响,没有新的气象。国民文学的呼声可以说是这种堕落民族的一针兴奋剂,虽然效果如何不能预知,总之是适当的办法” 。

周作人还提醒大家,提倡国民文学、鼓吹民族思想的同时,必须提倡个人主义,防止民族的自大、排外、崇拜“国粹”等流弊阻碍民族的革新。1930年代末40年代初,沦陷区文学界出于对民族主义意识的曲晦表达,重提“乡土文学”口号。作家上官筝(关永吉)在《揭起乡土文学之旗》文中追溯了20年代的乡土文学。在他看来,周作人在《与友人论国民文学书》中所解释和赞同的国民文学,实在就是“国民”的“文学”,与“乡土文学”的意义很接近——事实确实如此,周作人对“国民文学”的具体观点和立场,与其谈论“地方与文艺”、乡土艺术之类问题的态度和目的、甚至具体的言语并无出入。上官筝也不例外,尽管他努力在殖民地特殊情形下对“乡土文学”进行新一番的解释和定义,但是,诚如其言,“‘乡土文学’很容易和‘国民文学’相混,而且事实上我们也很难为他们划出一条明确的界限” 。 


实际上,由于20世纪初中国新文学作家们的民族主义意识,20年代兴起的乡土文学无论如何都不是一种提倡地方主义的文学,或旨在保存地方文化。书写一乡一地的、具有地方色彩的乡土文学与民族文学/国民文学的内涵之缠绕、界限之模糊,其根源是在民族国家的世界体系中,(尤其是20世纪前半期)作为话语的“乡土”所指空间的非固定性和延展性。

杜赞奇指出,“对于家乡或乡土的现代迷恋是有关地方(the local)或区域(the regional,汉语中称为乡土、地方)的现代表征的重要组成成分。在20世纪前半叶,“地方”被普遍(尽管并不仅仅被)表征为一个更大的形成物——如民族或文化——之真实价值观念(authentic values)的地点,这种真实价值观念尤其在乡土当中得到具体体现” 。也就是说,有关“乡土”或“地方”的书写,虽然关涉的是某一具体的空间,但也经常被转喻为整个民族国家;乡土或地方的概念既可以是实质性的,也可以用于隐喻某种传统世界。

因此,“乡土文学”与“国民文学”之间并不真正存在郑伯奇所说的孰大孰小之问题,以及地方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冲突。如周作人在《地方与文艺》中所申明的,“中国人平常都抱着地方主义,这是自明的事实……在现今这样的时势之下,再来提倡地方主义的文艺,未免心眼太狭了,决不是我的本意。” ——促使周作人谈论和强调“地方”的真正原因是:晚清以降,天朝秩序崩溃,中国在民族国家转型中从“中央之国”变成了世界上的一个“地方”。

2

“民族”与文学——

“民族主义思想之意识地发现到文学上”(周作人)


19世纪以来,现代资本主义成为世界新秩序的主宰,试图重新安排世界上国与国的关系,民族主义逐渐成为关于现代国家政治合法性的意识形态。这是对一个成员国作为国际社会集团成员的承认,就像公民身份,需具备集体团结要求的一切条件。这种要求族裔的疆界与政治疆界全等的民族国家理论有几个基本、重要的规则,一是基于特定领土的完整的、独一无二的国家主权原则,第二为公民权原则,这规定每个人与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民族是国民的总称,国家乃是由全体国民集合而成、主权独立的政治实体,由此——国家也将是民族政治精神的展现,要做出一系列的文化决定 。也就是说,现代民族国家要求“文化—民族—国家”三位一体。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总是伴随和衍生一种独特的民族文化,对内教育公民,形成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对外区别于其他国家。学者盖尔纳便强调从文化与政治单位结合的角度来定义现代民族:“人民决定与那些共享他们的文化的人(并且只和这些人)在政治上结合起来。然后,政治组织决定把自己的疆界扩展到自身文化单位的边界,用全力的疆界来保护和推向自身的文化”,在他看来,民族主义就是“为使文化和政体一致,努力让文化拥有自己的政治屋顶” 。独特的文化、个体性的观念与表现对于民族的存在是必须的。民族被认为可以不是一个政治、经济共同体,却不能不是一个文化共同体。任何民族都是惟一的,民族的个性堪比人性,被看做以个体形式出现的集体。民族赋予集体以个性,国家是普世的,民族却带来个体性、独特性 。虽然,如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所说,民族文化与其说是某民族的固有的传统文化,不如说是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人为地建构起来的一套新的文化。但民族及民族文化在多半程度上是被人视为具有天生自然性的:共同的族裔,共同的语言,奉行同样的习俗以及与生俱来的特质,与其他人群区隔开来。民族文化——拥有悠久的精英文化传统,并有独特的民族文学与官方语言,构成现代国家主权重要的合法性来源和支持 。



埃里克•霍布斯鲍姆


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在《民族与民族主义》一书中指出,在近代世界民族国家化进程中,近代国家的特征可以说是从法国大革命时代形成的,但至19世纪末,族裔和语言才成为公认的界定民族的重要标准,甚至主导因素。主要原因有三:

第一,发生在19世纪前半叶的德国和意大利两起大规模“非国家民族主义运动”,在本质上都是通过知识分子所使用的高级文化与上乘文学语言,将分属不同国界地域的人民,凝聚成同一个民族。对德国和意大利人来说,民族语言并不只具有方便国家行政、有助全国沟通的功能而已。它们的角色类似于大革命之后的法语,可赋予国民自由、科学及进步等人类真理,可保障他们的平等公民权,并可防治旧制度复辟。民族语言是唯一能使他们成为德国人或意大利人的凭借,并可借此导出深厚的民族认同。第二,由于受到18世纪晚期横扫全欧的浪漫主义影响(特别是受到德国知识分子的影响),欧洲各国都掀起一股崇尚单纯、简朴以及尚未腐化的乡居生活之风,也开始重新发现不同人群特有的民俗传统,而着手整理方言民谣,更是这场尚古之风的重心所在。这场极富民粹精神的文化复兴运动,为日后陆续崛起的数波民族主义运动,奠下了不可动摇的基础。在18世纪80年代到19世纪40年代之间,欧洲各地到处风行文化及语言复兴运动,重新发现民俗传统,将民俗传统转化为“民族传统”,并使久被历史遗忘的乡民跃居为民族主体。第三个理由跟族群性有关。一直要到19世纪末,才发展出具有影响力的生物学理论或伪理论(pseudo-theories),可以说明民族与遗传之间的关系。民族主义在1870到1914年间迅速壮大。在这段时期,各地的民族主义运动简直就像平地一声雷一般,自先前全无民族主义渊源的地方乍然冒出,或从那些原先只对风俗有兴趣的人群中崛起,甚至首席影响到非西方世界的思维


1895年之后,民族主义及民主革命浪潮蔓延至晚清帝国。在备受西方列强侵略之辱,尤其是甲午战败的强烈刺激下,“民族国家”理念以及震耳发聩的“进化论”思想被晚清革新士人引介并迅速广泛散播,冲击着“天下”观,一改梁启超所说的,“我支那人,非无爱国之性质也,其不知爱国者,由不自知其为国也”,“吾国数千年来,常处于独立之势,吾民之称禹域也,谓之为天下,而不谓之为国”,“盖视吾国之外,无他国焉” 。虽然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但新成立的民国却政治窃败,外侮加甚,促使思想界反思并于1917年兴起新文化运动。新文化运动提倡民主与科学,进行白话文运动和文学革命,欲以浅近文艺普遍四周,与一般人生出交涉,将民主革新普遍深入到国民伦理、道德、思想文化层面,冲击封建思想意识,通过对国民普及现代意识来实现真正的共和政体。这场对现代中国的政治、思想、伦理、文学、艺术等方面产生深刻影响的文化转型运动,其核心人物有陈独秀、蔡元培、胡适、钱玄同、李大钊、鲁迅、周作人等等。其中周氏兄弟二人对中国新文学影响尤其巨大。别的领域且不论,有理由相信,周氏兄弟以及新文学文坛接受了,霍布斯鲍姆所说的,18世纪晚期欧洲尤其是德国知识分子对民族与文学的一系列浪漫主义观念的深刻影响。活跃于新文学界的作家和批评家都或强多或弱的具有“文学是国民性、民族性的表现”之意识。比如,1921年胡愈之在《新文学与创作》中说,“文学是国民性的反映,所以一国的文学,都有一国的特点;像我们那样伟大的民族,更应该有一种独特的文学” 。同年,《小说月报》编辑了“被损害民族的文学号”,刊首引言旗帜鲜明地写到:

“一民族的文学是它民族性的表现,是它历史背景合时代思潮的混产品,我们要了解一民族真正的内在精神,从它的文学作品里就能看得出——而且恐怕唯有从文学作品中去找总得找出” 

与此相应,新文学批评也普及、提倡基于生物种族学基础上的泰纳的文学批评法(认为其客观、科学),认为文学作品是由“三个力”必然产生出来的:

“A,人种。作者先天的遗传性质,气质和体格底不同。B,周围。由气候风土物质的与社会的周围而成的地方色彩。C,时代,即从前历史上发达的文字,波及影响到新时代底文学,而且文学总是时代底产物” 

1923年,作家王统照在介绍评论印度诗人泰戈尔的文章中便说到,“文学与文学家能以创造出他自己特别的生命,必有其深远的背景,如研究文学史的所谓风俗,神话,相传的故事,民族的气质,先哲的思想,书籍,对于此一国度一民族的文学家,皆有重大的暗示” 。 


1924年郑振铎和茅盾在《法国文学对于欧洲文学的影响》文章中,则略微详细地介绍了“文学与民族性”观念的渊源:

孟德斯鸠虽是一个法学家,但他的“气候与环境对于民族性之影响极大”一说,却又在文学界得了新领土。那时德国的文学家如赫尔特尔(Herder)和歌德(Goethe)是最先接受孟德斯鸠这理论,而且把它发挥光大了的。赫尔特尔是文学史家,在一七九七年出版的德国《现代文学》一书中首先应用孟德斯鸠对于民族性的见解,去研究德国文学;他说文学是民族性之表现,并由此说明文学发达的公例。他以为文学艺术之最高形式并非全是创作出来的,他们是聚居于一地的人类(即一民族)所接所感之自然的结果。他相信凡在同一境遇同一环境下之人类,其所思所感,皆为整个民族性之一点一滴。孟德斯鸠分析各民族的政制而研究民族性,赫尔特尔则分析一民族的语言宗教文学而研究民族性 。

郁达夫



至1935年,郁达夫的《谈谈民族文艺》一文,显示出新文学作家对“民族文艺”问题非常全面的认识。他指出,民族文艺的叫唤,大抵是某一个民族,受到了其他民族的重压,或某一个民族伸张发展,将对其他民族施以重压时的必然流露;文艺是民族文化的自发表现,亦是对于这民族以后的文化发展发生一种哺育作用的精神力;民族文艺原是有文艺以后,同时就存在的事实,但这观念的发生,却须有一种民族自觉的意识来促成,并且与其他民族的文艺作品总体来做一个比较的时候,这观念才显得格外的明确。在这篇文章中,郁达夫比茅盾和郑振铎更详细具体地阐述了欧洲“民族文学”观念的历史形成: 

民族文艺或国民文学等称号,是十七世纪法国诸批评家为尊重本国文学传统之故而创始的名词……民族文艺的论调,到了一境之隔的德国,经过古艺术史研究家WinckelmaHn(1717-1768)的创导,以为希腊的艺术,就是从希腊的人种、风土、宗教、社会、习惯等全民族的内外生活所发生的精神之果;同时又有诗人Herder(1774-1803)的歌颂人类的大议论(Iden Zur Qeschichteder Menschheit)出现,说到人类的发达,应从国家的民族的团体生活上着眼;凡言语、宗教、法律、文艺等等,都是民族的特质与境遇的必然结果,团体生活的自然的生产;一国的文学全体,都是这一国国民文化的反映,这一国国民的活的生力体系(Ein System Lebendiger Kraft)的表现;诗人就是较周围诸人感觉更灵敏更深刻的民族先觉者,所以文学可以说并不是个人与为个人的产物,也不是可以私有的东西。继这一种见解之后,又来了世界的两大诗人歌德与雪勒的作品的实证,于是民族文艺或国民文学的观念,就根深蒂固地种入在日耳曼民族的脑里了 。

郁达夫扼要精当地介绍了18世纪晚期德国知识分子——从艺术史家温克尔曼,到哲学家、文学批评家赫尔德,至作家歌德等——对“民族文学”观念的重要影响和核心内容。诚如郁达夫所说,民族文艺有危险的地方,狭隘的爱国心和民族主义以及个人英雄崇拜会带来侵略主义。1920年代的新文学界便不主张鼓吹狭隘的民族主义,因此多使用“民族的文学”之说法,但是,如上文所示,那些对文学和民族的浪漫理解当然还是被正面的接受了。1924年之后涌现的乡土文学,便是这些观念首次融入中国新文学实践取得的成果——其间,周作人和鲁迅的理论倡导、创作示范以及翻译文学发挥了重要作用。 



鲁迅



周氏兄弟二人,于民元前留学日本时便接触了18世纪晚期欧洲浪漫主义思想,甚至很具体地吸取了,(上文郁达夫所说)的对民族主义产生重要影响的德国思想家赫尔德的观点。1907、1908年周氏兄弟在《河南》杂志上先后发表了一系列文言文章。其中鲁迅的《摩罗诗力说》和周作人的《论文章之意义暨其使命因及中国近时文论之失》、《哀弦篇》篇章比较集中地谈论了民族文学,或者说文学与民族的关系问题。鲁迅和周作人将“文”的兴衰和民族的活力联系起来,认为“递文事式微,则种人之运命亦尽” ;“一国之有文章,其犹两间之众籁欤?皆所以发扬幽隐。鼓荡生机者也” 。周作人在《论文章之意义暨其使命因及中国近时文论之失》中还明确引用赫尔德的观点——文学是“民声”的表达:

“英人珂尔普(Courthope)曰:‘文章之中可见国民之心意,犹史册之记民生也’。德人海勒兑尔(Herder)字之曰民声。吾国昔称诗言志” 。 

鲁迅在《摩罗诗力说》中亦有相似说法,“盖人文之留遗后世者,最有力莫如心声”,而真正的诗人是能触动人心并属于国民的,“盖诗人者,撄人心者也。凡人之心,无不有诗,如诗人作诗,诗不为诗人独有,凡一读其诗,心即会解者,即无不自有诗人之诗……惟有而未能言,诗人为之语,则握拨一弹,心弦立应” 。周作人则说的更直白些,

“诗人者,国之先知,以预言诏民,而民听之。两间之系属,盖有甚异于他国者也……是故民以诗人为导师,诗人亦视民如一体,群己之间,不存阻阂,性解者即爱国者也。其所为诗,即所以达民情,振民气,用尽其先觉之任而已” 。

其实,鲁迅、周作人所呼吁的(摩罗)诗人就是赫尔德所说的——诗人就是较周围诸人感觉更灵敏更深刻的民族先觉者。文学是民族精神的表达,也影响民族精神,正是鲁迅弃医从文,立志用文学疗救国民的观念根据。在《哀弦篇》中,周作人还提到了国民文学的民族特性,“国民文章之不同,盖以有重因复果,综错其中,而为之大畛者也。治文史者,疏理一国之艺文,将推见本始,得其窥奥,则于国民情形,必致意焉。良以人生之与文章有密驸之谊,而国民之特色殊采,亦即由此得见”。因此,周作人建议阅读其他民族的国民文学时应当采用泰纳的“种性、境地、时序”三结合的文学分析方法。另外,在这一时期,鲁迅和周作人也感染到了18世纪欧洲浪漫主义的“尚古”风潮,开始从民族文化、民族精神的角度关注和重视神话、民俗、民谣以及宗教事物,《破恶声论》、《文化偏至论》、《论文章之意义暨其使命因及中国近时文论之失》等文章都或多或少谈到了这些问题。 





赫尔德


周氏兄弟早年文艺活动反响沉寂,1920年前后则迥然有别,鲁迅以创作《呐喊》文集震撼耀眼于文坛,周作人则以理论和批评成为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关键人物。延续了早年的思想起点,五四时期周作人在其文学评论、对新文学的纲领设想、以及广博的学术关注(包括1918年参与北京大学民谣征集活动)中,明白无误地昭示出一种浪漫主义趋向。学者刘皓明指出,尽管周作人的浪漫主义思想显得零散、不成系统,但这一浪漫主义思想体系非常重要,对理解周作人思想世界有工具之效,由此理解中国现代文学史和思想史,也有很重大的辐射意义和连锁后果 。——对于理解20年代乡土文学现象,当然尤其如此。众所周知,周作人受到了西洋和日本民俗学的影响。但学者陈怀宇的研究发现,周作人作品中的德文词汇以及民俗学民族文学的关键概念表明,他经由日本近代学术的熏陶,受到了德国近代民俗学、人类学的深刻影响,其言述中的民族和国民性话语与德国思想家赫尔德的文化民族主义有着密切关系 。1917年周作人在北京大学讲授欧洲文学史课程,所撰写的讲义次年同名出版。在第五章“18世纪德国文学”中,周作人详细地专节介绍了赫尔德 。从其概述的内容来看,他对赫尔德思想和贡献相当熟悉。刘皓明甚至认为,就热衷于神话、民谣、民间诗歌、儿歌和旧中国的野蛮习俗而言,周作人几乎成了赫尔德的化身,凡是德国和其他欧洲浪漫派作家涉猎过的主题,几乎没有不引起他注意的。1920年前后周作人越来越笔耕勤奋涉猎广泛,其篇章言论显示出,他开始将吸取的文化民族主义思想资源娴熟合理地转化为对中国新文学的批评和意见。这在《旧梦》、《地方与文艺》、《在希腊诸岛(译后记)》等被认为是中国1920年代乡土文学的重要理论文章中,尤其明显。 

3

地方与国家、世界 


如郁达夫所说,“民族文艺原是有文艺以后,同时就存在的事实,但这观念的发生,却须有一种民族自觉的意识来促成” 。1923年周作人在《旧梦》中说, 

我于别的事情都不喜讲地方主义,唯独在艺术上常感到这种区别……我们这时代的人,因为对于褊隘的国家主义的反动,大抵养成一种‘世界民’(Kosmopolites)的态度,容易减少乡土的气味,这虽然是不得已却也是觉得可惜的。我仍然不愿取消世界民的态度,但觉得因此更须感到地方民的资格,因为这二者本是相关的,正如我们因是个人,所以是‘人类一分子’(Homarano)一般。我轻蔑那些传统的爱国的假文学,然而对于乡土艺术很是爱重:我相信强烈的地方趣味也正是“世界的”文学的一个重大成分。具有多方面的趣味,而不相冲突,合成和谐的全体,这是“世界的”文学的价值,否则是“拔起了的树木”,不但不能排到大林中去,不久还将枯槁了。我常怀着这种私见去看诗文,知道的因风土以考察著作,不知道的就著作以推想风土;虽然倘若固就成见,过事穿凿,当然也有弊病,但我觉得有相当的意义。 

这段重要的文字,处处显示出周作人对民族和文化问题的“浪漫主义”见解。周作人所强调的“地方民”之资格,即民族的特殊性,正如真正的“个人”之个性。实际上,民族往往被拟为“个人”,一个民族如同一个共同的个人,会感到幸福、不幸、自豪和羞耻。一方面,民族赋予集体以个性。独特的文化会制约、决定民族成员的行为特征,使其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共同心理素质”——国民性;另一方面,个人身份认同部分地源于其属民族的特殊性,民族的特殊性经常成为个体个性的一种保证。法国思想家吉尔•德拉诺瓦说,个人或个人主义的观念与民族观念形影相随,个体性的观念与表现对于民族的存在是必须的。他还提醒到,浪漫主义思想通过寻求人民的灵魂,寻求从社团主义角度来揭示集体,远比启蒙思想更赞扬个人的天才、天才的个人 。因此,无论是就一个民族而言,还是单独的个人,想要做“世界民”,都“更须感到地方民的资格”,——文学也如此,周作人说,“一个人的思想艺术无论怎样的接触,但是无形中总受着他的民族的总文化的影响,——利益或是限制” 。 


在“民族主义之父”的赫尔德眼里,自然的个人属于物种,民族是可与这物种相比的群体。民族是一种“自然之树”,从其自然性获得独特性。因为在自然界中,从来没有两个物体会一模一样。赫尔德对民族文化独特性的强调是伴随着民族文化多元性的观念的。这种多样性思想认为,文明不是一种,而是多种,人类是各种文明发展的结果。多样性是生命与创造的标志,是诺亚奉上帝之命从洪水中保存下来的东西,最危险的莫过于惟一的文化占据并征服整个世界。整个人类好比一个文明的大花园,各个不同的民族文化是不同的树木、植物,共同促进人类大花园的繁荣。这是一种民族有机论隐喻,民族具有了生物属性,民族统一体拥有搏动的脉搏和永续的生命,其存在化为生命的感知 。很明显,周作人在《旧梦》中的言论,借用和继承了这种具有强烈意象感的民族植物隐喻,以及文化多元论观念。他描述文化、文学的发展亦模拟了有机体生长的节律,具有根芽、长发、开花的过程,受生物遗传因素的支配,民族传统作为根、泥土、水源滋养和繁衍着新的枝叶。 

我们不必一定在材料上有明显的乡土的色彩,只要不钻入哪一派的篱笆里去,任其自然长发,便会到恰好的地步,成为有个性的著作。

 

中国现在文艺的根芽,来自异域,这原是当然的;但种在这古国里,吸收了特殊的土味与空气,将来开出怎样的花来,实在是很可注意的事。

 

……尽量地研究介绍今古的文化,让它自由地渗进去,变成民族精神的滋养料,因此可望发生出新汉族的文明来。 

这种以生物学为根基的民族文化有机观也自然而然地吸纳融合了地理环境决定论。气候、地理、风俗之合力,周作人谓之“风土”。“我们说到地方,并不以籍贯为原则,只是说风土的影响,推重那培养个性的土之力”。“这不限于描写地方生活的乡土艺术,一切的文艺都是如此” 。恰如赫尔德所说,最好的文化成长于民族的特有土壤之上。文艺将自然而然、自由地、不知不觉地从风土的自然性、地方具体性中吸纳和滋长出独特性。同时,文化和地方区域亦结合为一个超机体,如周作人所赞叹的刘大白的诗文与其家乡,“兰亭、鉴湖、射的、平水、木栅那些地方的景色,仿佛觉得朦胧地聚合起来,变成一幅‘混合照相’似的,各个人都从那里可以看出一点形似” 。毫无疑问,一个地区并不仅仅是等同于一些事实的集合体,还有超出物质的和感官的、可见的东西,有着深入心灵和情感的地方特殊的精神——地方色彩,这是民族与自己的文化相一致的实践活动的产物。周作人因而认为,在适当的程度上,可以因风土以考察(文学)著作,就著作以推想风土。 


尽管民族及文化借助了有机体的隐喻,具有自然的外表和特性,但是在实践中却充满人为的建构,十分依赖于宣传、教育等国家现代手段,即便是那些以古老自誉、有着悠久的精英文化的民族——“在某种程度上,以民族的名义可使旧变新,亦可使新变旧。在不同的情况下,民族既可以神化陈旧也可以神化开新” 。新文化运动致力建设的“国语的文学”和“文学的国语”,是缔造和表现民族精神的基础,但更是民族意识的文化加工品。在其建构过程中,既存的旧文学和文化书面语言、日常口语、复杂多样的方言、外来语甚至早已作古的语言,都被召唤征用,经过挑拣、“校正”或模仿、变形,灌注以新的精神,最终以新的标准化面貌出现,并与文学相结合,形成共同的国语和文学。与此相似,各地风俗、神话、民谣也被重新发现,被文学吸纳,作为传统或风土被书写,赋予或提升出新的意义和价值——其中蕴藉着独特的、本真的民族精神。新文化运动以来,周作人广博的学术兴趣和意见言论,从语言、文学到民谣、民俗,涉及了民族文学建构的各个重要方面。对国语和新文学的具体意见之外,他还说:“希腊的民俗研究,可以使我们了解希腊古今的文学;若在中国想建设国民文学,表现大多数民众的性情生活,本国的民俗研究也是必要,这虽然是人类学范围内的学问,却与文学有极重要的关系” 。 


但是,并不是所有民俗都可以被保存、纳入民族建设中,乡土文学也并非是旨在保存和忠实传统的。周作人的态度很明确,

“或者有人疑惑,我所说的近于传统主义,便是中国人最喜欢说的国粹主义。我答他说,决不。我相信,所谓国粹可以分作两部分,活的一部分混在我们的血脉里,这是趣味的遗传,自己无力定他的去留的,当然发表在我们一切的言行上,不必等人去保存他:死的一部分便是过去的道德习俗,不适宜于现在,没有保存之必要,也再不能保存得住。所以主张国粹只是说空话废话,没有一顾的价值”。

鲁迅则主张更加积极的行动,

“倘不深入民众的大层中,于他们的风俗习惯,加以研究,解剖,分别好坏,立存废的标准,而于存于废,都慎选施行的方法,则无论怎样的改革,都将为习惯的岩石所压碎,或者只在表面上浮游一些时” 。

浓郁的地方色彩、现实主义地描摹地方世界,是新文学初期乡土文学的重要特征。然而在1920年代,恐怕也没有别的类型或流派的创作,比乡土小说更具有现实批判性,更多对地方和传统陋习的揭露,充满了社会改革意识。 


因此,所谓的民族精神是一个理想型的、超越个体的整体个性。民族文化中的一部分被视为民族全体的核心和精华。民族个性首先是那些比较活跃的、更强大的因素组成的,而并不是全体大众平等构成的。但是,民族的理想类型同时也反映了个体精神。“民族总是在自然的某种含义中表现为以部分代替整体,然而整体仍然不可或缺,正如头颅不能缺少身体一样” 。埃里克•霍布斯鲍姆说,“要把个人对小家园的真挚情感,转化为对国家民族的爱,并不困难。在子民脱胎换骨为人民之后,一国的公民才可能结成共同体,虽然只是想像的共同体。而共同体成员才会开始去找寻各种共同特征,以作为公民的通性。比方说,共同的地域、习俗、个性、历史记忆、符号与象征等。此外,构成这个民族的不同部分、不同地区和不同地方的传统,也都会被收编为全民族的传统,它们在更高层次的民族主义协调下,达成最终的和解” 。

以中国现代文学最负盛名的作家,也是乡土文学的开拓者鲁迅为例,虽然他的创作多取材于江浙故乡,描写了大量绍兴风俗,但是他的作品(尤其是《阿Q正传》)却被作为国民文学,在“刻画了老中国沉默的国民的灵魂”的意义上被读者接受。当然,这也正是鲁迅的初衷。1925年张定璜在《现代评论》上发表评论文章《鲁迅先生》,说“他的作品满熏者中国的(粗体为笔者加)土气,他可以说是眼前我们唯一的乡土艺术家” 。1931年日本评论家原野昌一郎在《中国新兴文艺与鲁迅》中,视鲁迅为“乡土文艺家”,“表现现代中国最确切的”作家,其作品“把中国人大部分的姿态一一都素描出来”。原野昌一郎还是称赞鲁迅是“中国农村乡土的一个优秀的画家”,将中国特殊的乡土气味、传统的世界、中国人的心理做了忠实的解剖 。在由民族国家组成的世界中,乡土和民俗揭示了一个民族独有、其他文化或人群所没有的特征。因此,地方的特殊性、不可化约性,在面临国家建设时,变成了国家的不可化约性 。 


民族国家世界体系的基本程式是,在一个世界经济体中,国际不纯一性中要求民族同一性,整个国家的相对不纯一中存在着地区同一性 。因此,一方面,民族国家本身就是世界的“地方”;另一方面,民族国家化进程产生出把地方重建为现代国家的强大动力。这正是周作人谈论“地方”与“文艺”的双重原因和双重内涵。周作人在《地方与文艺》中说,

“只要是遗传环境所融合而成的我的真的心搏,只要不是成见的执着主张派别等意见而有意造成的,也便都有发表的权利与价值。这样的作品,自然的具有他应具的特性,便是国民性,地方性与个性,也即是他的生命”。

周作人虽然认为、也承认浙江的文艺有自己独具的性质,但他立刻又弱化了地缘政治因素,提醒说“我们说到地方,并不以籍贯为原则”,而是以“风土的影响”为单位,“推重那培养个性的土之力”,并且号召浙江的文艺跳出国粹乡风这些成见,真实地发挥出自己的特性来,以“造成新国民文学的一部分” 。其实,主张国民文学大于、优先于乡土文学的郑伯奇无非是从另一个方向来看同一个问题:“所谓的国民文学,不得仔细观察体验各社会各阶级各地方的生活,研究其风俗方言,忠实描写”,“乡土文学固然是很必要的,但是国民文学与写实主义结合到某程度上,他自然可以发达” 。 

   (未完待续)


原载《现代民族国家想象与20世纪中国文学》第六章,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 


《现代国家想象与20世纪中国文学》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现代国家想象与20世纪中国文学”结项成果,专题呈现现代国家想象与20世纪中国文学之间的深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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