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森特·贾洪 文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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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女儿之名

导演: 文森特·贾洪

编剧: 文森特·贾洪 / 朱利安·罗贝侬

主演: 丹尼尔·奥特伊 / 塞巴斯蒂安·科赫 / 玛丽-乔西·克罗兹 / 克里斯特尔·科尼尔 / 利拉-萝丝·吉尔贝蒂 / 更多...

类型: 剧情 / 传记

制片国家/地区: 法国 / 德国

语言: 法语 / 德语 / 英语

上映日期: 2016-03-16(法国)

片长: 87分钟

又名: 以我女儿之名 / Bamberski: The Kalinka Case / Kalinka



剧情

简介


一个法国家庭,父母离异后,母亲再嫁一德国医生,一双儿女由父亲抚养。

1982年,14岁的女儿Kalinka在德国继父家中度假时死去,她继父解释说是因为中暑去世的...尸检草草进行,虽然法医看到了女孩儿身体有异样,但没有详细检查,只是在报告中说死亡原因可疑...因为这位继父是很有名的医生,在当地很有声望,在政商圈很有人脉....



人在法国的Kalinka生父不相信女儿就这么死去,在德国报案无果的情况下,他回法国报案,法国警方展开调查,再次尸检时发现,女孩儿的私处已经消失不见了。他去德国找前妻,与继父对质;他聘请律师,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法院拒绝;他与翻译在大街上发传单,请求公众的支持,希望舆论的压力迫使法院重新开庭,被警察抓走,被起诉“扰乱公共秩序罪”,强制离开德国。他自学法律,请求律师的支援:请帮助我,别让我女儿的死亡被遗忘。

法国法院以强奸致死罪判德国医生15年监禁,但德国拒绝遣送医生到法国受审...调查期间有其他德国少女报案,告德国医生给她们治疗时注射安眠药并侵犯她们,医生却说双方是自愿的...其它案件要么过了追诉期,要么没有证据,只有一例案件有证据,医生也只是被判两年缓刑...



绝望的父亲在百般打探之后,找到了凶犯的住址,联系跨国黑帮组织,将其五花大绑并海扁一顿后,把他扔在法国检察官办公室外,终于让罪犯受到应有的审判。而此时,已经过去了三十年。



精彩

影评


前十四年的父女情深,后三十年的舐犊情深。十四岁的卡琳卡遭继父迷奸致死,在异国去世。继父因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干涉了法医取证,再加上德国国籍保护而成功逃避审判。安然无恙的做名医名流,娶娇妻生幼儿。父亲一个人,从嚎啕哭女,到恍然不解,再到悲愤于真相,再到为女儿寻求正义和公平,走过三十年。从踏上这条路,他是破碎的,是克制的,是无助的,也是不退缩的。他失去了希望,扛起了绝望,一路飘摇,可以说他为此付出了事业、家庭和幸福,三十年从没有停止抗争。

除了作为父亲的天性,没有什么能使人这样冷静又这样愤怒,去撼动现实巨石压顶。这个案件的终局,也为后来受害者维权撬开了巨石,漏进了阳光点点。

演员演的太好。把一位性格内敛的父亲与女儿之间,生死之间的感情表现的太真切了。以至于感受那种爱和痛苦,都不需要真是一名父亲,就从心底锥心感受到。

全剧里,父亲都是极其克制内敛的。从悲剧打击而来那一刻,他感情的波动爆发都是与女儿有关。接到噩耗,从冷静直接到崩溃嚎啕,像个孩子;见到遗体,抚过女儿的头发和脸,颤抖像风中枯叶;葬礼之后,从葬礼上强抑悲痛到枯坐墓前,像是随她死去,追诉受挫,他又枯坐墓前,剪影苍老疲惫,也没有表情,天地却随之大悲大怆,屏幕都挡不住。最后,他以身试法,绑架犯人回法国伏法,在墓前,和女儿有了对白:你今天就44岁了。

永远十四岁的卡琳卡,这一天,只有她父亲认为她四十四岁了。在他心里,女儿大约从没远走更没消失。他们父女一直在一起。

——淡淡(豆瓣)



当司法无法维护我们的权益时,普通公民可以作何选择?

于是有人站起来说,那我就做一个父亲可以做的全部。

《以女儿之名》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问,一答。

 原著《Pour que justice te soit rendue》是邦贝奇先生自己的作品,14岁的女儿卡琳卡在异国被杀,从1982年到2009年,他用半生时间去寻求一种正义,一个审判。书籍出版后,他被称为“papa combatant(战士爸爸)”。

 一个半小时的电影还原了整个事件的经过。从父亲的角度,由开始的疑惑到中途突破种种困难的抗争再到最后走投无路的极端绑架。有一幕让我浑身生出寒意:“好人”坐在去警局的车上,而“坏人”却被送往医院,两辆车分道扬镳。

明明是“好人”,为什么会落得这个结局?

我们该去怨恨谁?警察的不作为?官员的互相包庇官官相护?还是整个司法制度的冗杂,司法体系的不作为?

这是电影留给观众的思考之一。

而另一个更深刻的思考是,主人公邦贝奇先生作为普通公民,在二十七年的时间里,他熬白了头发,熬花了眼睛,他发过传单去过相邻所有边界写过无数封信,他撞得头破血流失去所有,他绝望过,愤怒过,他甚至绑架完罪犯没有处决他而是报了警,他始终恪守着公民责任,他希望用法律换以公道,他在最大限度地维护着司法正义。

可司法又是如何答复公民权益的?

判了15年,罪名是过失杀人,强暴罪没有成立。

——小小格(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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