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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批评 | 程光炜:当代文学阶段的划分问题

程光炜 文艺批评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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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中国当代文学:发展与变化”笔谈系列


     文学史的分期问题,一直是文学史研究中的重要问题。当代文学史的分期问题,也一直是当代文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关于1990年代之前的文学史分期问题,研究者有基本的“共识”,但涉及1990年代及其后续的文学史分期问题,却仍处于“探讨”阶段。有鉴于此,2020年10月9日—10日,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大学、中国现代文学馆、广州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学者在长春举行“中国当代文学:发展与变化”研讨会,就当代文学的新变与分期就行了深入而广泛的讨论,并最终以“‘中国当代文学:发展与变化’笔谈”的系列文章形式刊发于《文艺争鸣》2021年第2期上。文艺批评今日推送该笔谈系列之程光炜老师的文章,以飨读者。

     文学史家们对学科分期的忧虑,实际上反映了当代文学在运行七十年之后需要告一段落的自身要求。程光炜老师认为提出当代文学下限这一问题的重要前提之一在于按照当代文学概念提出时对自身性质和任务的界定,当代文学早已完成自身阶段性任务。结合八十年代以来当代文学的重要转向和其外延的拓展情况,程光炜老师从文学与社会史和重要作家作品两个角度出发,提出将2009 年作为当代文学发展阶段的一个地标性年头,由此观察前后阶段当代文学的特征。程老师认为讨论当代文学史的下限势必会面临文学史分期命名,作品创作阶段划分等具体问题,但总体而言应对当代文学史的下限问题有所共识。

本文原载于《文艺争鸣》期刊2021年第2期史论【“中国当代文学:发展与变化”笔谈】专栏,感谢《文艺争鸣》期刊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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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光炜





    在今天上午的会议上,吴俊教授讲的一个观点我比较认同。他说如果当代文学史没有下限,这个学科就无法成立。(1) 几年前,黄发有教授也表达过类似看法:“当代文学是一门没有时间下限的学科,而且,随着历史的推进,对于当代文学的历史起点也陆续响起了质疑之声。”(2)文学史家们对学科本身的忧虑,并非个人看法,而是反映了当代文学在运行了七十年之后,需要告一段落的自身要求。对之,我表示极大的赞成。


吴俊


黄发有


    提出当代文学下限这个问题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周扬在第一次文代会的报告,以及第四次文代会的“祝词”,它们对当代文学性质和任务的界定所决定的。按照这个界定,当代文学实际早已完成了自身的阶段性任务,至于以后的文学应该怎样命名,那是在此之后的下一个问题,可以在另一问题层面上来讨论。


    如果从当代文学已完成自身任务的角度来看问题,我认为有几个截止点可以考虑:一是1984 年,原因是1985 年寻根、先锋文学思潮,改变了当代文学的方向;二是1993 年,文学从文学与社会,转向文学与市场、大众媒体的关系上来,《废都》风波是其中一个标志;三是2001年,即中国申奥成功和加入WTO,这个节点的缺点是,没有有力的文学作品予以支持。这几个截止点过后的文学,是否还可以叫作当代文学,是存在很大的疑问的。但经过通盘考虑,我个人认为将截止点设定在2009 年比较合适。从时间上说,正好是“当代文学六十年”。



    下面就说说我的理由:


    我个人认为,文学史阶段的划分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文学与社会史的角度;另一个是重要作家作品的角度。我主要说第一个角度。


    众所周知,当代文学阶段的划分,一般是根据传统史学的习惯做法来进行的,例如十七年文学、新时期文学等。有些是依据历史事件,有的也可以依据一些历史地标。2001 年,中国申奥成功,正式加入WTO。2008 年中国成功举办了举世瞩目的夏季奥运会。这一连串的地标,是否把文学史划分的可能性提出来了呢?大家看到,2001 年至2008 年之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功申奥和加入WTO,再到奥运会举办,表明中国确立了一种面向世界的开放性姿态。人们发现,现在互联网上世界发生的任何一件大事,都能牵动中国人的神经。当代文学,实际很难只是一种内部生产和消化的文学,而需要面向世界文学,参与全球性的文学生产和消费,当然,它也要坚持自己的民族形式和民族特色。而生活在这种历史情境的中国当代作家,已无法置身事外,莫言获得2012 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就是证明。基于以上理由,我比较倾向把2009 年作为当代文学发展阶段中的一个地标性的年头。


莫言


    因为有诸多问题还没有厘清,对相关问题也许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所以,现在只能比较笼统地说。如果2009 年作为当代文学前后阶段的一个地标,我们可以大致观察到前后阶段当代文学的某些特征。例如,前一阶段当代文学具有社会动员的功能,因为需要动员民众参与国家的变革,因此文学呈现出一种内部生产和消费的特征。处在这个阶段的作家,比较注意描绘重大历史事件,及其这些事件对于人们精神生活的影响。后一阶段的当代文学,顺应市场经济的潮流,开始改变内部生产和消费的状况,注意与市场结合,与世界接轨,比如很多作家开始重视自己作品的外译。莫言之所以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没有这种外译,是不可能的。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变化,是作家开始由对外部事件的兴趣,转向自我经验、日常生活方面。他们对作品稿酬和版税,也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让当代文学在内部生产和消费,也是不大可能的。


    如果描述上述状态,可能需要写很多文章,即使写很多文章,也不一定能够说得清楚。我比较关心的是,前一阶段的文学叫当代文学是可以的;后一阶段的文学,我们应该叫它什么呢?能不能找到一个容易被大家记住,且会被学术界逐渐接受的文学名称呢?我们知道,现代文学“三十年”,是在现代文学结束(1949)之后将近30 年(1987),由钱理群等一些年轻学者在文学史教材中提出来的。在此前后,也即1980 年代初,就已有学者对这三十年做了一些切分,比如,提出“第一个十年”“第二个十年”和“第三个十年”的概念。但当时不是这种说法,而是“五四十年”“三十年代”等等。而我们当代文学,还在发展的过程中,是否可以预先提出什么概念,或做一些讨论,有没有这样的可能性?今天有现代文学的学者在场,他们可以告诉我们一些成功的经验。


    从文学与社会史的角度谈下限问题,比较容易说清楚。但如果顾及到另一个角度,即重要作家作品的标准,可能会有一点麻烦。我们知道,一般文学阶段的划分,是以一代大作家创作的起落为边界的。而且在我心目中,能够代表当代文学史第二个阶段的大作家,(3) 应该是50 后作家(4)。划分文学史段落,应该以他们创作的起落为标准。然而现在麻烦的是,他们目前的创作热情仍然很高,新作不断,其文学创作期,远远超过了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前一个阶段,即现代文学几代作家的创作寿命,而且现在也没有停止的意思。对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可以拿出来,在另外一个场合来讨论。我认为,比较稳妥的办法是将他们的创作分前后期,前期创作的作品,可以放到当代文学史中来,后期创作的作品,就不一定了。当然,这种看法肯定会引起质疑的声音,甚至有人持反对态度,这都很正常。因为,大家还都不习惯当代文学史下限的划分,不习惯宣布当代文学史已经告一段落,不习惯吴俊、黄发有两位教授的见解,当代文学史应该可以作为一个完整的学科来研究了。



本文原载于《文艺争鸣》期刊2021年第2期的史论【“中国当代文学:发展与变化”笔谈】专栏

END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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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俊是在 2020 年10 月10 日《文艺争鸣》召开的的“当代文学史:发展和变化座谈会”上,发表这一看法的。

[2]黄发有:《重新理解当代文学史》,《当代作家评论》2017 年第2 期。

[3]如果按照蔡翔、罗岗和倪文尖当代文学有“两个三十年”的说法,第一个阶段是十七年文学、“文革”文学;第二个阶段就是新时期文学了。

[4]年龄不是绝对因素,比如40 后的张承志,60 年代初的余华、苏童和格非,也属于这一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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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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