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出,要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然而,目前我国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普遍受到了人才等因素的制约。
为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升我国危险废物治理行业的能力建设水平,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储备,推动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危险废物管理迈上新台阶,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危险废物行业举办“第四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诚邀危险废物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6月13-16日(三天课程,13日全天报到)
地点:济南
二、培训主题
危险废物协同处置规范化管理、设施运营与关键技术
三、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四、课程特色
1、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辅以大量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2、授课形式将采用集中授课、交互式教学、小组案例教学、现场实例教学(暂定)等,避免教条式教学方式,便于学员知识吸收,并能得到更多实践经验。
3、课前开展摸底评测,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授课老师因材施教,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训内容
时间 | 课程安排 |
6月13日 | 注册报到 |
6月14-16日 | 固体废物概念及常识
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技术与设备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与管理
固体废物政策法规及管理
固体废物污染管理与环境风险防范
危险废物实验室检测
经营单位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管理
危险废物焚烧及其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及其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管理经验分享 互动教学环节(经验交流、疑难问题解答) |
6月16日 下午 | 考试 |
六、培训费用
A类:培训费4300元/人(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专家费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B类:培训费4800元/人(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考核、工本、专家费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增值服务
1、技术服务:如园区或企业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组织专家赴实地调研,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及整体解决方案。
2、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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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报名回执表
第四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报名回执表
单位名称 | 行业类别 | ||||||||||||||
通讯地址 | 省/市 市/区 | 邮编 | |||||||||||||
是否无忧固废网会员 | 是□ 普通会员□ 高级会员□ VIP合作单位□ 战略合作单位□ 否□ | ||||||||||||||
联系人 | 部门 | 职务 | 手机 | ||||||||||||
电话 | 传真 | ||||||||||||||
学员姓名 | 性别 | 部门 | 职务 | 手机 | 邮箱 | ||||||||||
希望交流的问题 | |||||||||||||||
住宿安排 | 单住□ 标间□ 订房数量 间 入住日期 退房日期 自行安排□ | ||||||||||||||
费用总额 |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小写 | ¥: | ||||||||||||
指定收款账户 | 户名:创环国际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北苑家园支行 帐号:0200292409020129620 请注明:第四期特训营 | 请参会单位把参会回执回传或E-mail至秘书处,在报名3日内将会务费通过银行或邮局等方式付款,秘书处确认到款后即发《报到通知》,其中将详细注明报到时间、报到地点、食宿等具体安排事项,各参会代表凭证入场。 | |||||||||||||
单位意见 |
参会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
联系人:靳艳云15340187079 (同微信) 办公室电话:010-80456638 邮箱:jinyanyun @51gufei.com
注:通知文件有限,请协助转发组织相关单位报名参加。报名请回执jinyanyun@51gufei.com
附件2 发票申请表
第四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发票申请表
单位名称(发票抬头) | |||
公司性质 |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 ||
发票类型 | 普票□ 专票□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开户行及账号 | |||
地址、电话 | |||
付款方式 | 金额 | ||
发票邮寄地址 | |||
特殊要求 | |||
备注:请认真填写发票信息,如因信息错误造成发票作废或重开需自行承担税点。 |
附件3 职业资格证书鉴定条件及证书样本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鉴定条件
1.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2.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