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栾城区融媒体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90001


电动二轮车因方便快捷的特点

是很多人短程出行的首选



但电动车安装遮阳篷(伞)

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严格规范电动车管理秩序,

近期,

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研判辖区电动车突出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规律特点,

开展治理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按照大队统一部署,每周一、五为电动车综合治理统一行动日,在凌空桥路小学(新开街大桥路口)、兴安大街小学(兴大街宏远路口)、宏远路小学(太行大街宏远路口)、天阳外国语学校(宏远路泰安街)等五个电动车通行流量大的路口安排民辅警、文明劝导员开展集中统一行动,采取纠正引导、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改装改型、逆行、闯红灯等重点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拆除私装车棚电动车20余辆,教育警示群众500余人。



      按照市交管局电动车治理工作部署,栾城大队负责南三环与石栾路交叉口、南三环与裕翔街交叉口两个管控点的劝返工作。该大队专门安排警力,严格按照“三环劝返、二环严管、中心打击查扣”整治模式,在管控点从早7点至晚19点对进市方向摩托车(包含燃油、电动两、三轮普通),拼装、非法改装电动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和在电动车上加装车篷、挡风罩、支架等影响通行安全装置行为上道路行驶的予以劝返。截止目前共劝返进市电动车230余辆。



     城区中队以城区主干道及各主要路口为重点区域,以定点执勤加机动巡逻的方式,加大对电动车逆行、乱停乱放、加装雨棚货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纠违制止、警告教育、违法查处。



       全面治理电动车违法行为,大队宣传股积极联合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源头管理与大规模宣传教育工作。依托农村“大喇叭”、融媒体中心、掌上栾城等平台,通过对外发放、播出、刊登宣传资料、宣传视频、美篇等方式进行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视频


在此

栾城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禁止对销售后的电动车实施

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

行至路口请减速慢行,注意观察

牢记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图文|霍晓琳

视频|梁栋

编辑制作|岳琳

来源|市公安局栾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这里是掌上栾城 

 欢迎您的关注

本公众号信息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电话:0311-85537685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