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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招500人!免笔试!还犹豫什么,报名已开始

2018-04-19 新疆公务员人事考试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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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阜康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公开招聘3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全面加强社会面治安整体防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积极回应各族群众的期待和要求,经阜康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阜康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男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4月16日至2000年4月16日期间出生),身高165厘米以上,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其中:汉族应聘者户籍在疆外的,须有阜康市公安局在职民辅警介绍方可报名,三人以上集体报名的不受此限制;少数民族应聘者须有昌吉州域内户籍;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在阜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


  员岗位辞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


  5、道德败坏、被发现有轻微违法行为或曾被治安处罚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


  刑、正在服刑、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或为等邪教组织成员的;


  7、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聘)过程中


  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于公安事业;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


  4、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7日至5月17日


  (2)报名地点: 阜康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反恐训练基地)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复转退伍军人需携带服兵役证件原件、复印件;持有A2及以上驾驶执照的应聘者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初审确认后,填写《阜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如提供情况不实,后果自负。报名人员的年龄界定,均以2018年4月16日为准进行推算。


  (4)报名材料概不退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8年乌苏市公开招聘第二批辅助性工作人员简章


  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乌苏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助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待遇


  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人数为200名。其中:男性100人,不限民族;女性100人(汉族70人,少数民族30人)


  相关待遇:


  月收入本科5660元、大专5422元、高中、中专及以下5368元。(其中含伙食费每月500元、缴纳五金1645.7136元)。


  另外用人单位提供食宿、发放服装(冬季、夏季),每年购买价值400元保险。


  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岗满一年者,可参加塔城地区特定岗位事业编制招录考试;在岗满3个月者,可参加乌苏市参照事业编制管理人员招聘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二)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


  (三)此次公开招聘年龄:


  1、男性: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0年4月15日至1978年4月15日期间出生),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女性: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0年4月15日至1983年4月15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单裸视力在4.7(含)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等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犯罪活动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1、从事过相关工作,被辞退的;1年内自主申请辞职的;


  12、其他不符合辅助性工作人员录用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4日—4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乌苏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报名人员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相关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其他费用按文件规定执行,复转军人持复员证可免报名费。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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