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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说 | 斯蒂芬·金:世界上有很多坏作家

2017-02-03 斯蒂芬·金 原鄉書院


一本广受欢迎的驯狗指南书的标题说,世上没有坏狗,但是千万别对那些孩子被比特或者罗威纳犬咬过的家长说这话,他们肯定会恨不得撕烂你的鸟嘴。而无论我多么想要鼓励那些首次尝试严肃写作的男男女女,我也不能撒谎说世上没有坏作家。

这么说我很抱歉,但是世上有许多坏作家。有些在你们当地报纸供职,通常写些小制作的剧评,或是对当地球队指手画脚或是大加吹捧。有些还这么一路乱写,竟然也在加勒比海边买上了房子,身后拖着一长串跳跳跶跶的副词、木呆呆的人物形象,还有丢人的被动语态结构。还有些坏作家出现在大众诗歌会上,身穿黑色高领衫、皱巴巴的卡其裤,冲口而出的打油诗说的都是“我愤怒的女同性恋的乳房”还有“在那崎岖的小巷里我大喊母亲的名字”这种调调。

正如我们在一切人类天才和创造领域所见的那样,作家的群体也是呈金字塔状。金字塔的底部是坏作家。上面一层是不那么重要却广受欢迎的一群,他们是称职的作家。地方小报的作者队伍里也有这样的写手,地方书店的书架上也有这种作家的身影,大众诗歌朗诵会上也听得到他们的声音。这些兄弟总能够理解,女同性恋再怎么愤怒,她的乳房也还是乳房而已。



再上面一层就要小得多了。他们是真正的好作家。而他们的上面——在我们大多数人上面——是莎士比亚、福克纳、叶芝、萧伯纳还有尤多拉·韦尔蒂这些人。他们是天才,是造物的神来之笔,他们的天分非你我所能明了,更不要说获得了。见鬼,大多数的天才自己也搞不明白,他们中许多人生活得很痛苦,知道(至少一定程度上知道)自己不过是运气好一点的怪胎而已,就像T台模特,只是碰巧脸颊胸脯长得对,符合某个时代的形象要求。 

在本书进入核心部分之前,我提出两个简单主题。第一,要写出好作品就必须掌握基础(词汇、语法、风格的要素),还要往你工具箱的第三层装满称手的工具。第二,坏写手怎么也不可能改造成称职的作家,同样,好作家再怎么努力也成不了伟大的大师,但是经过辛勤的工作,身心的投入,得到及时的帮助,有了这些,一个勉强称职的作家就能进步成为一个好作家。

缪斯确实存在,但他决不会飘到你的书房,然后把创作的仙尘洒满你的打字机或是电脑。他住在地下,是个地下室住客。你得降到他的位置,到了以后还得给他装修出一个房间居住。这些苦差必得由你亲自完成,换句话说就是,这位缪斯坐在一旁抽着雪茄欣赏他的保龄球奖杯,假装完全无视你的存在。你认为这公平吗?我觉得这很公平。缪斯这家伙可能看起来不咋地,可能也不大好说话(我的缪斯经常只给我几声不耐烦的哼哼,除非他正当班),但他有灵感。你就该当辛苦干活点灯熬油,因为这个抽雪茄长小翅膀的家伙有一袋子魔法。那里面的东西足以改变你的人生。

相信我,我知道的。

如果你想成为作家,有两件事必须首先得做到:多读,多写。据我所知别无捷径,绕不开这两样。我看书速度很慢,但通常我每年要看七八十本书,其中多半都是小说。我读书并非为了学习写作;我读书是因为我就喜欢。瘫倒在我的蓝椅子上读书,这是我晚间的消遣。同样,我读小说并非为了研究小说的艺术,而纯粹是因为我喜欢故事。但不知不觉中我还是在学习。你拿起来读的每一本书都有教益,通常写得不好的书比好书教益还要多。

这本《星际矿工》在我的读者生涯中算得上一本重要的书。大概每个人都记得自己失去童贞的经历,而大多数的作家也都记得自己丢下手的第一本书,心里想:我都能写得比这本书强些。见鬼,我本来就比他写得好!当一位艰苦奋斗的作家发觉,自己的作品毫无疑问要比某个靠写作赚到钱的人写得更棒的时候,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他/她感到鼓舞的?

通过阅读烂文章,人最是能清楚学会不该怎么写——只需要一本《星际矿工》这样的小说,就比得过上好的写作学校一学期的课程,还得连上那些名人讲座都算在内。

而好的作品能教给学习写作的人以风格、优雅叙事、情节发展、丰满可信的人物创作,还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一部像《愤怒的葡萄》这样的小说可以令一个新手作家充满绝望之情,还有那种美好老派的妒忌感——“我永远写不了这么好,哪怕我活上个一千年呢”——但这种感受又可以作为一种激励,诱使作家更加努力,目标定得更高远。一个好故事再加上好文笔,看得人血脉贲张,仿佛被击倒在地,这是任何一个作家经受锻造的必由之路。除非你曾被好作品震倒,否则你决不可能希望让自己的作品也有如此力量,将读者震住。

因此我们阅读、体会那些平庸之作,以及那些绝对的烂书,这样的经验会帮助我们,当这些东西悄然出现在自己作品中的时候我们能有所识别,免得写成那样。同样,我们阅读也是为了拿自己跟好作家及伟大的作品做个比对,对自己能做到哪一步心里有个数。我们阅读还为了体验不同的写作风格。

你可能会发觉自己借用了一种特别触动自己的写作风格,这没什么不妥。像这种不同风格的混合杂糅在形成你个人风格的过程中必不可少,却不是凭空发生的。你必须得广泛阅读涉猎,同时不断精炼并且重新定义自己的作品。我很难相信那些很少阅读的人(有的根本一点书都不读)竟然也打算写作,并且期望别人喜欢他们的著作,但我知道确有这种人。如果每次有人告诉我说他/她想当作家,却“没时间读书”,我就可以收到一毛钱的话,攒到今天我收的钱足够吃一顿很不错的牛排大餐了。就这个话题可否容我直言不讳?如果你没时间读书,那你就没时间(也没工具)写作。道理就这么简单。

阅读在一个作家的生活里就是他的创作核心。我走到哪里都带着本书,我发现有的是机会让我抽空读上几页。这技巧就是要教会自己读书既可一气呵成,也可以浅斟小酌。就餐时阅读在文明社会被认为是失礼之举,但倘若你期望成为一位成功的作家,粗鲁失礼这些该是你最不需计较的第二件事。而你最最不需要计较的头一件事,正是这文明社会和它对你的期许。如果你有心真诚坦白地写作,横竖你作为文明社会一员的日子也快到头了。



天赋问题使得练习这回事完全失去了意义;如果你发现某件事上你天赋异禀,你就会主动去做(不管是什么事),直到你手指流血,眼睛都要从脑袋里掉出来为止。即便没有人听你演奏(或是读你写的东西,看你的表演),每次出手都是一场炫技表演,因为你作为创作者会感到快乐,甚至是狂喜。这说法适用于读书写作,同样适用于玩乐器、打球,或者跑马拉松。如果你乐在其中并且有这方面的天赋,那么我倡导的这种刻苦阅读和写作的模式——每天四到六小时,天天如此——就不会显得太艰苦;事实上很可能你已经在这么做了。但是,如果你觉得需要某种许可才可以这么畅快地读书写作,我在此衷心赋予你这种权力,放手去做就好。

阅读真正的意义在于,它能够让写作变得容易上手;当你来到作家国度的时候,应该准备好各种证书文件。持续的阅读会将你带入这样一种状态,你可以很迫切很放松地写作。同样阅读也能持续告诉:前人都做过些什么,还有什么没做,哪些是陈腔滥调,什么才令人耳目一新,怎么写算是言之有物,或者死气沉沉。你读得越多,下笔或者往键盘上敲的时候才越不会显得像个傻瓜。

如果说“多读多写”是第一戒律——我敢保证的确如此——那么写多少才算得上多呢?当然这点因人而异。

我本人的时间表基本很清晰。上午用来写新作品——进行中的著作。下午小睡一会,处理信件。晚间用来阅读,陪伴家人,看电视转播的红袜队比赛,如果有稿子非校不可就校稿子。基本上来说,我主要的写作时间是在上午。写作最棒的时候——向来如此,亘古不变——就是当作家觉得他是满怀灵感享受写作的时候。如果不得已我也可以不动感情地写,但我最喜欢鲜活滚烫、几乎灼人的写作状态。

我曾经对采访我的人说我每天都写,除了圣诞节、国庆节还有我本人的生日。我那是撒谎。我那么说是因为你得给记者提供素材,如果你的段子多少有点俏皮就更好。同样,我那么说是因为我不想让自己显得像个工作狂马屁精(我猜最多是工作狂而已)。事实是在我写作过程中,我每天都要写,管他工作狂马屁精什么的,包括圣诞节、国庆节还有我的生日(在我这把年纪,反正生日总是宁肯不过最好)。当我不工作的时候,我就根本不写,但这些完全停工的日子里我通常会有些自我放纵,夜里还睡不好觉。对我来说,不写作才是真正的工作。当我写作的时候,就像在游乐场,哪怕我待在其中最糟糕的三个钟头感觉也还是真他妈的爽。 

(本文节选自斯蒂芬·金《写作这回事》,张坤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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