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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死亡!三明一未成年无证醉驾发生事故..
福建交警通报了一起
发生在三明的交通事故
该事故造成一名少女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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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7日5时01分许,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载周某豪),自三明市沙县区城南加油站沿凤凰路往索桥方向行驶,行驶至凤凰路66-6翠绿小区公交站点路段,碰撞路牙后车辆翻倒,事故造成驾驶员刘某当场死亡,周某豪受伤,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沙县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认定: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周某豪在明知刘某未满十八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的情况下,将车辆交由刘某驾驶,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现移送沙县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醉酒、无证、超速、未成年,花样年纪在凌晨5点的街头,戛然而止,令人惋惜。心痛不已。
2021年9月17日5时01分许,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载周某豪),自三明市沙县区城南加油站沿凤凰路往索桥方向行驶,行驶至凤凰路66-6翠绿小区公交站点路段,碰撞路牙后车辆翻倒,事故造成驾驶员刘某当场死亡,周某豪受伤,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沙县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认定: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周某豪在明知刘某未满十八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的情况下,将车辆交由刘某驾驶,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现移送沙县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醉酒、无证、超速、未成年,花样年纪在凌晨5点的街头,戛然而止,令人惋惜。心痛不已。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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