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恩 | 如何正确地传福音 (之一)
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
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
一提起传福音,最重要的经文就是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9-20节,即通常所说的大使命。在这段经文中不难看到,主耶稣在大使命中所说的至少有三件事:第一,“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这应该是指传福音;第二,“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即为那些相信而作主门徒的人施洗,意思是组建有形教会或接纳他们加入有形教会;第三,“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意思是在有形教会内牧养他们。这三件事要一直持续到世界的末了。
十一个门徒领受这大使命是在北部的加利利山上,之后,主并没有让他们立刻去做这几件事,而是让他们再到南部的橄榄山上,在升天前嘱咐他们说:“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应许的,就是你们听见我说过的。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几日,你们要受圣灵的洗。”(徒1:4-5)又说:“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
之后,他们在耶路撒冷等候,直到五旬节圣灵降临。当他们领受了圣灵之后,才开始去做那三件事。这三件事包含了教会全部的工作,但不论做哪一件,都需要圣灵的能力,也可以说是住在人里面的圣灵借着信徒工作,换句话说,也是一个重生得救之人在这些工作中因着圣灵内在的能力来见证主耶稣。
“见证”(martus)的原文有殉道的意思,作主的见证意思是要用生命为主作见证,或成为主的见证,因为是“作”见证,而不是“做”见证。由此可知,传福音、施洗、牧养教会,或说教会的所有事情,不论你在“做”哪件事,都要借着这些工作“作”主的见证。
先从狭义的角度来理解大使命,可以说这大使命并不是给每一个人的,而是给主所设立的使徒的。我们知道旧约的先知和新约的使徒都是教会的临时职分,既然大使命的三件事要持续到世界末了,说明得有人接续使徒的工作。从使徒行传可以看到,把福音传给万民确实主要是由使徒们完成的,他们仅在三十年左右就把福音从耶路撒冷传到了当时的地极(整个罗马帝国),组建了许多教会,在各教会中按立了长老,并且还成立了许多长老会区会。之后,大使命中的三件事就由区会监督下的牧师、长老、教师接续使徒们继续下去,就像保罗在以弗所书所说的:“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 (弗4:11-16)所以,大使命中主耶稣所吩咐的三大工作,在使徒后的新约教会主要是由牧师(教导长老)、教师(神学院教授神学的牧师或神学毕业还未按立的预备牧师等)来完成的。
如果暂时还不能接受我的观点以上观点,至少可以确定第二项“施洗”和第三项“牧养”都是由牧师和教师来完成的,这是再清楚不过的。
至于第一项“传福音”,是不是由传福音者(或说宣教牧师)专职来做,或许争议比较大。就这一点我们或许可以这样理解,即传福音是教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完成这项工作需要教会全体共同参与,不过也需要对传福音的工作有些界定:
(1)对一些跨国籍、文化与民族的传福音工作,通常称为宣教,这种工作就需要特别有恩赐的人,除了有丰富的圣经和神学知识外,还要有丰富的文化知识和语言能力,并且还得是经区会按立差派的牧师,至少一个宣教小分队中要有一位这样职分的牧师,因为开荒传道之后,对信的人要给他们施洗,另外还当有区会的授权,可以组建地方堂会。
(2)对一些在本地的传福音工作,应该就是每个信徒的责任。这种传福音不是独立于地方教会之外的个人行动,而是教会的工作,意思是任何人传福音,都要把所传的那个信的人带到所属的教会,或介绍到距离对方较近的正统教会。
为了把以上这两种传福音工作加以区别,我们称前一种的传福音叫宣教(主在大使命中所吩咐的传福音应该就是指这种工作说的),后一种,即本地的这种叫传福音(与主在大使命中所吩咐的传福音应该有所不同)。
本地的传福音(以下简称传福音),是在已有教会的前提下进行的,是与教会全体的共同工作,主耶稣是教会的头,教会是祂的身体,正如保罗所说的:“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 (弗4:16)一个地方教会在基督这全体身上仅仅是一间小房子而已,在这小房子上,我们个人又算得什么,最多也就是一块砖瓦。
所以不论是谁,若随便传几个人,然后就像宣教牧师似的,私自施洗、建立教会,再自封牧师,开始牧养,完全脱离地方教会自立山头,都是极其错误的。相信一个有圣灵内住的人绝不会自视甚高,“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罗12:3),更不会结党、纷争,分裂神的教会。凡不是由使徒传承的区会所组建的聚会,最多只能算是一个聚会点或祷告会,此会点中的任何人都无权和资格为他人施洗,因此也就不能接纳经传福音而信的人加入到有形教会。仅管一些圣经很熟却不服约束的人,千方百计地为自己的骄傲行为找出许多经文作为支持,但这种做法都是为自己的聚会点埋下了日后分裂的地雷,而终将自食其果。
一个得救的人就是基督用祂宝血所买赎的人,因此这个人的身体、灵魂就都不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信实的救主耶稣基督。既然这个人已完全属于主了,请问他还有什么不是主的,还有什么不是为主而作的呢?所以,从个人、家庭,再到工作等方方面面,都是在为主而作,为见证主而作,为荣耀神而作,凡不是以这样的心生活的,都是犯罪得罪神。因此,不论是学生团契,还是家庭学校,或是开办企业、公司、结婚、生子等等,都当在教会的监督之下,因为,每项工作都是教会——基督这身体上的一分子,都当与全体保持和谐一致,成为见证主、传福音的媒介。
所谓的地方教会的传福音,只是一个统称,意思是教会全体,即从牧师到信徒,都当“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全身都靠主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 (弗4:11-16)所以,每个人都当在自己每天不同各各工作岗位上见证主,其本身就是在传福音。
一个建全的地方教会(或堂会),是由至少一位牧师,两位以上的长老,数位执事,还有一群信徒所组成。全时间服事的牧师、长老和执事,并不是他们比其他信徒更属灵,而是他们更具备专职服事的恩赐,因此被呼召承当圣职的工作,没有全时间事奉的长老和执事,并非他们不属灵,而是上帝除了呼召他们承当这职事外,另外呼召他们在其他的领域服事见证主,每个弟兄姊妹也都一样,都有几样不同的工作,如被神呼召作学生、老师、丈夫、妻子、父母、儿女、老板、员工等等,不论在哪项工作中,都当成为主的见证。
主耶稣说:“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28:19)。“门徒”即门生,并非单单信,而是要效法祂,学祂的样式,不单外表学得像,还当有祂的生命,其实就是一个与主联合的人。祂曾教导信祂的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约8:31)又说:“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5)使徒行传记载初期教会的门徒增长时说:“他们天天同心合意恒切地在殿里,且在家中擘饼,存着欢喜、诚实的心用饭,赞美神,得众民的喜爱。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徒2:46-47)所以,如果一个地方教会,其中一大部分成员都不能在生活的各个方面见证主,不能遵行神的道,不能彼此相爱,得救的人数非但不能加增,反倒要减少了。
传福音固然重要,但是,在生活中遵行主道、彼此相爱、见证主、荣耀神,更为重要。否则,一切的传道都是枉然,教会人数的增长就只是假象。现今的教会,大部分都不注重这内在生命的建造,至少是把传福音与生命建造给割裂了,仅仅为了教会人数的增长,甚至把人数增长看作是教会复兴的唯一标记,这就使得各教会,想方设法利用人为的各种措施诱骗人进入教会,因此就发明了各种传福音的方法和技巧,给人的错觉似乎是这些人很爱主,不以福音为耻,岂不知他们是“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太23:15)
当虚假的复兴遍及各处,充斥神的教会时,神就会借着敌基督的人来迫害教会,其目的是洁净祂的教会。当然,祂会在迫害中保守祂自己的儿女,使他们在迫害中不致跌倒,反倒为主作更美好的见证。与此同时,借着迫害就筛出了那些假基督徒。神以此炼净祂的教会,使祂的教会总是以生命的见证,在工作的各各领域传扬福音。
所以,合乎圣经的传福音,乃是:(1)在工作中活出基督;(2)传讲正确纯正的福音内容。当然,并不是每个为主而活的人都能把自己所信的正确地传讲出来,所以,有一个合乎圣经的福音单张备在身边,在有机会时,尤其是当人看到你为主所作的见证,来问询你的信仰时,能把单张送给对方,并简单介绍自己的信仰,是最好的,正如彼得所说:“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
如何有效的传福音?首先,在各各领域活出基督,留心抓住每一个向他人见证主的机会;然后,再一对一地把福音传给对方,因为对方已经知道你所做的一切确实对他都是好的,都是在关爱他,不像是搞传销的总是在利用他,只有这样传福音才会有成效。所以,有效的传福音路径乃是:活出基督,见证基督,传扬基督。
在现今一个严重缺乏真爱与信任的社会里,惟有真基督徒才能在这黑暗的世界里发光,虽然教会的光越来越微弱,但是由于世界的无此黑暗,微弱的光也会很刺眼,然而最可怕的是基督徒连最微弱的光也没有。基督若真在我们心里,而祂就是那真光,无论如何总能发出光来照亮你周围的人,除非你是一个里面没有灯的灯笼。
主耶稣说:“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本节经文的这一句可以说有广泛的应用,也就是说区会、堂会及个人都有其自身的耶路撒冷、犹太全地、撒玛利亚和地极。在这篇短文里,我暂且不论区会,单说说在堂会牧养下的信徒或门徒当如何正确地应用这经文。
对堂会牧养下的信徒个人而言,对我们而言,耶路撒冷就是自己的家里,即生活在一起的人;犹太全地就是经常见面的、打交道的、同事、老熟人;撒玛利亚就是我们的邻居,最主要的是我们所厌恶的人,不愿见的人(参路10:25-37),主耶稣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清楚教导了犹太人,他们所厌恶的撒玛利亚人就是他们的邻舍;地极的人,就是一面之缘的人。所以,我们当画四个同心圆(如图),把属于你的这四种人填进去,甚至可以把名字写进去,每天为这四种人祷告,求神预备对方的心,求神给你向他见证主的机会,好能把福音传给他们。
不仅仅个人,区会和堂会也当以一个集体单位来划分出自身的这四大福音领域,不过我还是以个人为主,因为不论是在堂会,还是区会,仍是从个人做起的。
(1)如何向耶路撒冷的人传福音?比如:向不信的丈夫或妻子,向不信的婆婆或儿媳等等,其实这一领域是最难的,因为主耶稣说:“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太10:35)既然他们都知道你是信耶稣的,有时因为你信耶稣他们还故意给你制造各种难题,所以向这些人传福音,多说没用,而是首先要坚守自己的信仰,然后在不违背信仰的前提下,在其他各方面都要忍让,更多付出,用神的爱感动他们,带着盼望的心等候神,就如保罗所说:“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林前7:16)要常常祷告,求神给你一个能感动他们的爱的机会,以致使他们悔改归向神。
(2)如何向犹太全地的人传福音?就像你的同事、同学、朋友、邻舍等等,向这一领域的人传福音,同样是自身和自家要先有好的见证,其次是对待他们也当和睦相处,无论做什么事都像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做的,在有好见证的情况下,有机会就多向他们介绍耶稣,传讲福音,送一些福音性的小册子、书籍和圣经。
(3)如何向撒玛利亚的人传福音?主耶稣说:“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太5:44),保罗说:“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12:20-21),除了这些原则之外,其他的都不好使。
(4)如何向地极的人传福音?因为这一领域是偶尔见面的人,见了这次不一定会有下次,就如坐车时同坐的人,来你店里买东西的顾客,总之就是那些能聊上话的陌生人,对这样的人传福音,或许福音单张是个好帮手,随身带些好的福音单张,在有机会时,顺便发给对方,并向对方介绍福音,或作一下个人信主的好见证。
总之,“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提后4:2)
【待续】
谢恩 | 救恩论:罗马书5-8章国庆讲座(附大纲与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