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波尔 | 神的选民
教会是由神的选民所组成,但有形教会的会友,却不一定都是由神所选召得永生的。其中有挂名的基督徒,并非真正的相信,他们不在选民之列;而凡真正的肢体,却都在选民之列。
圣经中最让人起反感的,就是拣选的道理。令人不解的是,甚至那些相信且喜爱圣经的人,也厌恶这道理。其实不但圣经清楚教导有关拣选的道理,而且这道理也极有力地说明,神为祂自己子民所施无限与永远的爱。
假设一教会要建礼拜堂,以供敬拜之用,第一步是请工程师为礼拜堂设计蓝图,选定适用的材料。父神就是教会的建筑师,祂从永远就计划了,特别指出什么样的人要构成祂的教会,为了达成这个目的,神从全人类当中将他们拣选出来。
论到旧约的教会,神说:“……我仆人雅各,我所拣选以色列……。”(赛45:4)。在保罗写给以弗所的书信中,一开头就说:“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祂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各分”(弗1:3-5)。彼得在写第一封书信时,称受信者为“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的人(彼前1:2)。
有些人认为神拣选了所有的人,作基督身体的肢体。并实上,拣选的意思,就是从多数中选出一个或是两个,若是从其中拣选所有的,根本就不是拣选。譬如,我们要从三个候选人中选出一个县长,一些选民因不知该选那一个好,索兴统统圈选,这样一来这张选票就作废了。因此,如果神拣选了所有的人作祂教会的肢体,这就表示祂什么人也没选,这是必然的结论。
也有人以为,人所以成为基督教会的会友,是因为他自己决定要加入教会,换句话说,一个人成为一教会的会友,不是出于神的拣选,乃是他自己的决定。这样的拣选是人的拣选,而非神的拣选,与圣经的思想是互相矛盾的。
紧接着而来的重要问题是:神为何从永远在万人中指定一些人成就祂教会的肢体?有两个相抵触的答案被提出,第一就是阿米念派,他们认为,神拣选某一个人,是因为祂预先知道他们会信基督。第二,改革宗神学坚持,神拣选人唯一的原因,是祂主权的爱;即神从永远就在基督里看见了祂所拣选的对象。根据阿米念派,神拣选的根基是在人里面;而根据改革宗的信仰,神拣选人的根基是在神里面。故前者主张拣选是根据人的信心;而后者主张,信心是拣选的结果,也可以说是证明。
不但圣经支持改革宗的教训,清楚坚称“神按祂自己的美意”(弗1:5),预定了祂教会的肢体。我们又可从神对摩西所说的话得到结论:“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9:15-16)。
阿米念派所引用的圣经章节,不知不觉地就帮了改革宗的忙,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引用罗马书八章29节:“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阿米念派说:“你看,这有多么清楚,神的拣选不是根据神的预知吗?”但这里所说的预知是什么意思呢?问题就出在这里,这是否说在神那方面,预先知道某人会相信呢?绝对不是。这节经文说神预知某些人,意思就是爱某些人,因为“预知”一字在希伯来文中是“爱”的意思。当我们看见神预知某些人的时候,意思是,神从永远就爱了某些人了,因为神从永远就爱了他们,所以就预定他们效法祂儿子的模样。
没有人能说出神爱罪人的原因,因为神的爱并不是人的爱,神的爱是无限的,人的爱却是有限的。但有一点我们知道:神为什么从永远爱某些人,原因不在乎那些人,乃在乎神自己,简言之,祂的爱是有主权的爱。拣选乃是神以无限与主权的爱来爱祂教会肢体的意思,祂在基督里拣选他们,就是蒙祂所爱的(弗1:4-5)。
圣子的买赎我们还是用教会建造礼拜堂的比喻来说明。有了建筑师的设计图以后,第二步就是购买材料,这也是神在建造祂教会上所要做的。神的儿子买赎了祂的选民,就是神指定要他作为教会肢体的人。保罗对以弗所的长老说:他们的责任就是喂养神的教会,而后他说这教会就是神用自己血所买来的(徒 20:28)。
一些初代教父主张,基督将此赎价付给撒但,于是就将选民赎了回来。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是承认撒但在蒙拣选的罪人身上有主权,显然这是一个错误,撒但并没有此主权。事实是,当人犯罪的时候,神好像审判官,断定人有罪而判其入狱,撒但好像那看监狱的人;基督来了,舍命作某些囚犯的赎价,而基督付上代价是给那位审判官,审判官接受了那些赎价,就释放那些被买赎的人。这样,那些罪人就从黑暗的权势中迁到祂爱子的国里(西1:13)。
关于赎价的谬解,目前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说法,就是基督不但用祂的血买赎了选民,也买赎了所有的人,他让每一个人自己决定是否要接受因基督的死而得救的恩典。此说法对于救主为他自己子民死的爱来说,是完全不公平的。要知道,基督之死的能力,足够拯救所有的人,可是我们必须强调,基督用祂血所买来的人,不能在魔鬼的权势之下;祂的爱一定使所有祂所买赎的人,在基督里,并且成为信徒。这并不是出于外在的强迫,乃是由于内在的感召。好牧人为羊舍命(约10:11),好牧人要见到每一只他所舍命而得回的羊,都要回到他的羊圈。
圣经往往以最高的形容词表露祂对教会的爱,例如神说:“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即或有忘记的,我却不忘记你。看哪,我将你铭刻在我掌上,你的墙垣常在我眼前”(赛49:15-16)。这里所用的词句是温柔又刚强的,神为祂教会的爱,在祂儿子用血买赎教会的事上达于顶点。当我们看到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时候,每一个被买赎回来的人都要说:“祂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教会都将异口同声的说:“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罗5:8-10)。信徒在教会中将常唱:
试看主头、主足、主手,忧愁慈爱与血并流;
如此爱忧自古焉有?荆棘反成荣耀冕旒!
我们再假设要建造礼拜堂,已经有了设计图,购进了材料,接着就是如何将这些材料组合,将房子建造起来,如此才能完成礼拜堂。照样,神也是这样建造祂的教会。神从永远就预定,并由神的儿子死在十字架上而买来的那些人,必须由圣灵在历史中,来召集祂的教会。
圣灵赐给选民重生的恩典,集合选民成立教会。他们按本性来说,是死在罪恶过犯之中,但神的爱叫他们活过来(弗2:1),由于神圣灵工作的结果,他们才相信主耶稣。有些选民在婴儿时期就死亡,所有蒙拣选的人,在他们离开今世之前,一定得蒙重生,而且在他们重生的那一刹那,他们就有了得救的信心,使他们成为基督身体的肢体。若问什么年龄选民才能重生,那就要看圣灵的意思了,可是一旦他们重生了,他们就会清楚地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也就是说,圣灵的恩惠早晚要帮助他们成为基督教会的活肢体。
在今日教会中有一盛行的观念,全人类,包括未重生之人,都能靠着自己意志的决定来接受基督为救主,并且加入教会;换句话说,神将人得救的事完全交给了人,而重生不被认为是事先就不可缺少的条件,也不被认为是神所成就的,反而是人信心的结果。这成为教会中非常流行的观念,也是今日基要派最严重的错误,把人立为自己的救赎主,对靠恩得救的圣经真理,形成一种严重的侵犯。
圣经清楚教导说,若不是父神吸引人,就没有一个人来信基督(约6:44);在信成为人的行动之前,这个信乃是神的恩赐(腓1:29);“……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3)。圣经清楚教导说,神把祂的选民召集成为教会,这乃是圣灵藉着彼得的讲道,在五旬节的时候,吸引召集了三千人成为主的教会,将得救的人数天天加给教会(徒2:47),这也是主所作的。
召集神的选民成为教会,这是神的爱荣耀的彰显。假如神要靠祂所拣选成立教会的那人,自己来决定是否要得救,就一定没有一个人会得救;假如在拣选他们、又用神儿子基督的血将他们买赎回来之后,还要凭着他们自己的条件来决定是否接受这成果,那么所有的人都将灭亡。神对人的爱是何等的浩大,以致祂要拯救他们到底。祂不但在创立世界以先拣选他们,又用祂儿子的血买赎他们,又藉着圣灵在他们里面的工作来拣选他们,来买赎他们,使这一切成为有效。圣灵使他们出死人生,并把得救的信心赐给他们,使他们成为基督的肢体,从始至终,他们的得救乃是出于神主权的恩惠与无限的慈爱。教会不是为神所特派的人构成的。
——摘自凯波尔《基督荣耀的身体——教会论》赵中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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