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约翰| 从《圣经》看爱之为爱(下)
问世间情为何物?
从《圣经》看爱之为爱
文/小约翰
三、从《雅歌》和《路得记》看《圣经》之爱观
《圣经》中的爱是指什么?如果具体到爱情来说,可以用两个字来表达:一个是"悦","两情相悦"的"悦";另一个是"许","以身相许"的"许"。我们以《圣经》的《雅歌》和《路得记》为例来看。
首先,爱是一种积极的评价,一种吸引和欣赏。《雅歌》就让我们看到这样一种爱。《雅歌》是约三千年前署名所罗门王所写的一首情歌。在教父和中世纪的解经传统里,一直有把这首情歌给寓意化解释的倾向,认为表达的是神与他的子民――教会――之间契合无间的关系。"中古世纪教会的禁欲主义和神秘主义使寓意解经的发展更变本加厉。这是因为教会向来有一种错误的柏拉图或诺斯底式的信念,认为物质的世界(包括肉体,尤其是那些与性有关的)本质上都是邪恶的,是那些追求属灵生命的人应该避开的事。"其实,这种观念决不是《圣经》的观念。今天来看《雅歌》,还是解释成一首情歌更加合乎这首歌的实际内容吧。因为这首诗歌从头至尾并没有出现任何宗教字眼,但描绘爱情心理却非常地道适切。你不妨欣赏一下《圣经》里所描绘的这种丝毫不比现代人逊色的浓烈奔放的爱情:
1、从女孩子的角度来看,一上场就写少女被所爱的牧羊的小伙子所吸引,写出了爱情的甜蜜与幽怨、吸引与矜持、大胆与羞涩、患得与患失等微妙心理,活脱脱就是初恋心理的描写――
愿他用口与我亲嘴。因你的爱情比酒更美。
你的膏油馨香。你的名如同倒出来的香膏,所以众童女都爱你。
愿你吸引我,我们就快跑跟随你。王带我进了内室,我们必因你欢喜快乐。我们要称赞你的爱情,胜似称赞美酒。他们爱你是理所当然的。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阿,我虽然黑,却是秀美,如同基达的帐棚,好像所罗门的幔子。
不要因日头把我晒黑了,就轻看我。我同母的弟兄向我发怒,他们使我看守葡萄园,我自己的葡萄园却没有看守。
我心所爱的阿,求你告诉我,你在何处牧羊,晌午在何处使羊歇卧。我何必在你同伴的羊群旁边,好像蒙着脸的人呢?(《雅歌》1:2-7)
你看多么精妙细微,因着爱上了对方备觉自己的孤独和伤心,因着爱上了对方连对方的名字和牧羊的所在都成了膏油一般,散发着馨香。
下边就写约会的情境,在初恋之后进入两情相悦的佳境,还是从少女的视角来看,真是"柔情似水,佳期如梦"――
我的良人在男子中,如同苹果树在树林中。我欢欢喜喜坐在他的荫下,尝他果子的滋味,觉得甘甜。
他带我入筵宴所,以爱为旗在我以上。
求你们给我葡萄乾增补我力,给我苹果畅快我心,因我思爱成病。
他的左手在我头下,他的右手将我抱住。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阿,我指着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嘱咐你们,不要惊动,不要叫醒我所亲爱的,等他自己情愿(不要叫醒云云或作不要激动爱情等它自发)。 (《雅歌》2:3-7)
当然,这里不是在写我们今天很普遍的婚前同居之类,但也不一定没有道学家所拒斥的相拥相吻之类。但写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情浓欲殷、雅洁芬芳确是实情。这里既有"为君消得人憔悴"的相思之苦,又有"不知今夕何夕"的如梦佳期,同时又点出了相爱的秘密:"等他自己情愿"。你看,连羚羊和田野的母鹿都到了时候就情思萌动,难道君却只不过因为我爱你而被动爱我么?
接下来,女子和良人的关系进入磨擦生隙阶段,就像宝黛的那种关系,有争吵有不和但又全是一腔急欲更加亲密的殷切情怀――
我夜间躺卧在床上,寻找我心所爱的。我寻找他,却寻不见。
我说,我要起来,游行城中,在街市上,在宽阔处,寻找我心所爱的。我寻找他,却寻不见。
城中巡逻看守的人遇见我。我问他们,你们看见我心所爱的没有。
我刚离开他们,就遇见我心所爱的。我拉住他,不容他走,领他入我母家,到怀我者的内室。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阿,我指着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嘱咐你们,不要惊动,不要叫醒我所亲爱的,等他自己情愿(不要叫醒云云或作不要激动爱情等它自发)。 (《雅歌》3:1-3:5)
我回答说,我脱了衣裳,怎能再穿上呢?我洗了脚,怎能再玷污呢?
我的良人从门孔里伸进手来,我便因他动了心。
我起来,要给我良人开门。我的两手滴下没药,我的指头有没药汁滴在门闩上。
我给我的良人开了门。我的良人却已转身走了。他说话的时候,我神不守舍。我寻找他,竟寻不见。我呼叫他,他却不回答。
城中巡逻看守的人遇见我,打了我,伤了我。看守城墙的人夺去我的披肩。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阿,我嘱咐你们。若遇见我的良人,要告诉他,我因思爱成病。 (《雅歌》5:3-5:8)
爱不见答的悲痛和相爱过程中的磨合,在这里通过两个片断表达出来。第二个片断比第一个更加严重一些,在爱的过程中,女孩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自我中心,也逐渐学会为了爱付出代价,并因为爱的脆弱与曾经的失落而更加学会珍惜爱。这份感情由初恋时的娇羞、矜持变成了热恋时的外露和炽烈。前边,还不要耶路撒冷的众女子说出内心的感情,现在却嘱咐众女子要去说了。
之后就进入嫁娶阶段,当时何等喜乐!情歌通过几句对轿子的描写表达新娘的喜悦之情――
那从旷野上来,形状如烟柱,没药和乳香并商人各样香粉薰的是谁呢?
看哪,是所罗门的轿。四围有六十个勇士,都是以色列中的勇士。
手都持刀,善於争战,腰间佩刀,防备夜间有惊慌。
所罗门王用黎巴嫩木,为自己制造一乘华轿。
轿柱是用银做的,轿底是用金做的。坐垫是紫色的,其中所铺的乃耶路撒冷众女子的爱情。
锡安的众女子阿,你们出去观看所罗门王,头戴冠冕,是在他婚筵的日子,心中喜乐的时候,他母亲给他戴上的。(《雅歌》3:6-3:11)
之后,新娘子对良人的评价渐渐进入高潮――
我的良人,白而且红,超乎万人之上。
他的头像至精的金子。他的头发厚密累垂,黑如乌鸦。
他的眼如溪水旁的鸽子眼,用奶洗净,安得合式。
他的两腮如香花畦,如香草台。他的嘴唇像百合花,且滴下没药汁。
他的两手好像金管,镶嵌水苍玉。他的身体如同雕刻的象牙,周围镶嵌蓝宝石。
他的腿好像白玉石柱,安在精金座上。他的形状如利巴嫩,且佳美如香柏树。
他的口极其甘甜。他全然可爱。耶路撒冷的众女子阿,这是我的良人,这是我的朋友。 (《雅歌》5:10-5:16)
你有没有发现这非常像是《陌上桑》?这里也是歌唱自己的良人何其美好、俊雅和出色。但《陌上桑》比较注重良人的社会地位,这里却是坦率、大方地对良人身体的恋慕和推重。相比之下,《雅歌》更近于爱情的本质,因为爱一个人,爱的不是他的地位,而是他这个人,这个有形有体的人。所以,新娘最后发出爱的誓言才那么水到渠成――
求你将我放在心上如印记,带在你臂上如戳记。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嫉恨如阴间之残忍。所发的电光,是火焰的电光,是耶和华的烈焰。
爱情众水不能息灭,大水也不能淹没。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就全被藐视。 (《雅歌》8:6-8:7)
这又多么像是我们中国的民歌《上邪》――"上邪,我欲与君相知,常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爱情在这里达到《诗经·击鼓》中"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美好境界。爱达到爱的纯粹本质,没有任何功利色彩,单单因为爱而相爱;这种爱可以在神面前立下永远的誓约,可以超越时间,甚至可以和死亡的力量来争衡。因为经不起时间考验的爱情说到底也许只不过是转瞬即逝的情欲而已。
爱的确是一种积极的评价,在爱人的眼中,对方无不美好可爱,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也。
2、我们再来看看良人对情人(那位少女)的评价是否如此
你这女子中极美丽的,你若不知道,只管跟随羊群的脚踪去,把你的山羊羔牧放在牧人帐棚的旁边。
我的佳偶,我将你比法老车上套的骏马。
你的两腮因发辫而秀美,你的颈项因珠串而华丽。
我们要为你编上金辫,镶上银钉。(《雅歌》1:8-1:11)
我的佳偶,我的美人,起来,与我同去。
因为冬天已往。雨水止住过去了。
地上百花开放。百鸟呜叫的时候(或作修理葡萄树的时候)已经来到,斑鸠的声音在我们境内也听见了。
无花果树的果子渐渐成熟,葡萄树开花放香。我的佳偶,我的美人,起来,与我同去。
我的鸽子阿,你在磐石穴中,在陡岩的隐密处。求你容我得见你的面貌,得听你的声音。因为你的声音柔和,你的面貌秀美。(《雅歌》2:10-2:14)
如果说这里的两段描写中,上一段是良人对情人初见时的美好印象,有一见钟情的喜悦和爱慕的话,第二段就是良人与情人关系进一步发展中,良人对情人的呼唤与"好逑"之意。爱的与被爱的能够互相应答,这真是美好的事情。何况你看到这个女子并不特别美丽(她自己还因为自己肤色黑而感到自卑呢),但在良人眼中是唯一的、独特的、最美丽的;那种美藏在"磐石穴中,在陡岩的隐密处",一般人看不到,但当爱上对方了,就发现了对方惊人的美丽。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而美丽。
这两段文字文采质朴、蕴藉无穷。接下来,良人对自己新人的歌颂就真是绚烂丰瞻、浓艳华美了――
我的佳偶,你甚美丽,你甚美丽。你的眼在帕子内好像鸽子眼。你的头发如同山羊群卧在基列山旁。
你的牙齿如新剪毛的一群母羊,洗净上来,个个都有双生,没有一只丧掉子的。
你的唇好像一条朱红线,你的嘴也秀美。你的两太阳在帕子内,如同一块石榴。
你的颈项好像大卫建造收藏军器的高台,其上悬挂一千盾牌,都是勇士的藤牌。
你的两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对小鹿,就是母鹿双生的。
我要往没药山和乳香冈去,直等到天起凉风,日影飞去的时候回来。
我的佳偶,你全然美丽,毫无瑕疵。(《雅歌》4:1-4:7)
这是纯然对造物主之造物的歌颂,是对不染纤尘的美的欣赏,是因着爱而一种最为积极的评价和欣赏。在这里你尽可以大声朗诵而没有丝毫的猥亵之感。你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比兴之妙和典雅之美。
这是对爱的第一种定义,我想您已经领略了这一层爱之为爱的内蕴了。《圣经》看不出是在宣扬禁欲主义。在以色列人看来,智慧和爱情都是神美好的赐与,从根本上就是属于神的礼物,用神圣的眼光来看待并用感恩的心来接受,连凡俗也成了神圣。从更本质上来说呢,生命就是神的礼物,怀着感谢的心来领受就没有可废弃的、可羞耻的。所以,奥古斯丁说,神把万物赐给人,是让人藉着万物来享受神。
其次,《圣经》讲到的爱,决不要忘记另一种本质。就是《新约》的《罗马书》五章八节所讲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还有《新约》的《约翰一书》四章十节所讲的"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和《约翰一书》四章十九到二十一节所讲的"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这是建立在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和被钉十字架的事件上,由此看到神的"挚爱",因此而能怀神圣心态入人间凡尘,接受了爱之后也分享,按照神爱我的爱来接纳,爱别人和给与别人之举。
我们可以以《旧约》的《路得记》为例来看一下。路得的故事在西方可以说是家喻户晓,有很多女孩子起名就叫"路得"(Ruth)。英国有一位二十六岁就去世的诗人济慈(John Keats,1795-1821),在他的名诗《夜莺颂》(Ode to a Nightingale)里写到路得说:
Perhaps the self-same song that found a path
Through the sad heart of Ruth, when ,sick for home,
She stood in the tears amid the alien corn.
查良铮先生翻译为:
或许这同样的歌也曾激荡
露丝忧郁的心,使她不禁落泪,
站在异邦的谷田里想着家。
这里的"露丝"就是《圣经》里的路得。不过这里来这样形容路得并不贴切,最后一行的corn 在翻译时应该是指"麦田"而不是"谷田"。
《路得记》在"旧约"叙事文学中被称为是典范之作,其文笔简洁生动,写的是三千年前的一曲真实、温馨、优美而又深具戏剧效果的爱之颂歌。当然,它的主题不单是爱,而是和以色列人的"救赎"有关。我们在这里只看爱的本质这一方面。
路得本不是以色列的女子,却嫁给了一个全家寄居在她的国家的以色列人。没想到过了才几年,她的公公、丈夫和丈夫的兄弟都去世了,只剩下路得和路得的嫂子与她的婆婆拿俄米。拿俄米几乎绝望了,遂决定搬回自己的故乡伯利恒居住。因为考虑到三个人都是寡妇,外邦人尤其是外邦女子更尤其是外邦人嫁给以色列人又成了寡妇在以色列人中是备受歧视甚至欺凌的;所以,拿俄米就劝自己的两个儿媳妇回自己娘家去,趁着年轻改嫁。路得的嫂子离开了婆婆,但路得却舍不得离开拿俄米――
拿俄米说:"看哪,你嫂子已经回她本国,和她所拜的神那里去了,你也跟着你嫂子回去吧。"
路得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你在哪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与我。"(《路得记》1:16-1:17)
这就是著名的"路得式承诺"(the Promise of Ruth)。于是,路得为了照顾伤心绝望、孤苦伶仃的婆婆,就跟着婆婆来到了以色列人的聚居地伯利恒。前边已经说过,以色列人看外邦人本来就像狗一样,何况又是女子,又是被神击打的为人所不齿的没有生育的寡妇呢?你无法想象到路得的艰难和勇气。
路得随着婆婆来到来到伯利恒之后,恰逢当地大麦丰收季节。婆媳二人无依无靠,只有路得去田间地头拾些人家遗落的麦穗充饥。可以想见,很多以色列人大概会对路得侧目而视或不屑一顾。谁知,路得竟然遇到一个好心的大富户波阿斯,对她敬重尤加。路得感激涕零之余,没想到婆婆居然要路得去向波阿斯求婚。这怎么可能?原来,波阿斯是路得的丈夫的近亲。根据以色列人记载在《圣经》中的律法:"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 虽律法上这样说,但这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万一只生一个孩子的话,那娶寡妇的人的产业岂不就归了别人的名下?所以,本来有比波阿斯更为至近的亲属,那人不愿意娶路得。结果,波阿斯心甘情愿娶了路得为妻。后来,路得居然成了大卫王的曾祖母,成了耶稣基督家谱中出现的人物。这件美好的姻缘的发生,当然是因为路得甘心付出的爱心所致,也是波阿斯乐意接纳外邦女子所致。
真正的爱不是占有,而是给与;不是情欲的满足,而是甘心乐意地承担责任;不是计算和比较,而是付出和牺牲;不是按我的想法改变对方,而是按对方本来的样子接纳对方。《圣经》中用极其美好的、后来被千古传颂的文字写到――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呜的锣,响的钹一般。
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
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
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爱是永不止息。 (《哥林多前书》13:1-13:8)
你看,在这种伟大的爱里,战胜了一切自私和猜疑,超越了时间和死亡,穿透了知识的虚空和善行的肤浅,真就像神爱人那样"天生烝民"的无私之爱,像母亲爱孩子那样不计代价的甘心之爱,像大海接纳百川那样浩瀚无边的博大之爱。这也就是前文虞格仁所说的Agape 之类型的爱。
四、《圣经》爱观的延伸与现实性之考察
总之,上述两种爱的本质,"悦"与"许"之爱。两情相"悦"的爱比较注重纯净欲望的吸引,以身相"许"的爱比较注重美好感情的施与。说到底两者都反对情欲的喧嚣与自我的满足,都反对以自我为中心的爱。因为,这都是神美好的赐与,理应在享受爱中享受神。"挚爱"与"欲爱"本没有分裂,在神亦无割裂。如果过分强调二者的割裂,很容易掉进希腊哲学的"灵"、"体"斗争的二元论里头去;也有易陷入过分推崇"挚爱"的禁欲主义的泥沼中去的危险。今天就有很多基督徒认为自己的爱情完全是"属灵"的,完全和"世俗"的爱情不同。其实,爱情只有一种,爱的两个本质是统一的,不是完全不相干的。只不过因为人类偏离了纯净的"欲爱",在堕落中把爱的真意给扭曲了。于是,爱就成了满足自我的借口,情欲就打着爱情的旗帜招摇撞骗。在越来越多的男欢女爱的欲望浊流中,"挚爱"被淹没,"欲爱"也变成了"力必多"的满足而已。
张爱玲的名篇《红玫瑰与白玫瑰》就写了"爱"与"欲"的割裂,男主角佟振保自以为自己爱"红玫瑰"王娇蕊的灵魂,但到最后却发现自己想要的只不过是对方的身体,一旦占有对方的欲望满足了,对方对自己也就从红红的玫瑰变成了一抹蚊子血。当人完全从满足自己的欲望为出发点的时候,对方就成了满足自己欲望的工具,也成了发泄自己欲望的工具,那么人所谓的"爱"与一条发情的狗之"情"有何区别?
所以,这样的一种"欲爱"最后就变成了:被爱和被满足。在这种爱里最常问的问题是:你是不是爱我?为什么你不像我爱你一样来爱我?所以就需要天天煲电话粥,需要时时有礼品有鲜花有冲动有狂热有刺激,需要常常被呵护被怜惜被疼爱被崇拜,这种爱是不断计算是要讲条件的。因为两个人都渴望被满足,于是就不断吵不断好、好了又吵,最后分手拉倒。
在这样一种爱的视角下,爱就成了跟着感觉走,成了一种触电的感觉。很不幸的是这种触电的感觉据说只能维持十八个月。当"爱情荷尔蒙"消失之后,何以为爱又以何为爱呢?奇怪的是人就情愿相信自己的感觉,人殚精竭虑的理智还常常不可靠,而一见钟情的感觉却是如此被推崇?这一见钟情,到最后你发现只不过是外表的美丽或者情境的浪漫而已。而所爱的人,自己竟然如此陌生,陌生到连自己身上的丑陋在对方身上发现也会大吃一惊。
这样的爱的视角当然无法理解"挚爱"之爱。无法明白真正的爱不是被爱,而是去爱;不是成全自己,而是成全对方;不是占有,而是施与;不是在自己的幻想中,而是在具体的实践中;不是寄予抽象的群体,而是关注身边的个体;不是讲条件,而是不讲条件(或者说什么时候你忘了条件和计算,才开始在爱了)。不理解这种爱,就会误把非爱当成爱,或把情欲当作爱;更可悲的是不单不知真爱,还嘲笑真爱。一个故事说,一个小男孩在雨后的海滩,把一条条在将要干涸的水洼里死去的小鱼扔回大海里边,一个大人嘲笑他说:"你看这么多的鱼,谁需要你这种傻傻的举动呢?"小男孩捧起一条小鱼扔回大海,说:"这一条需要。"又捧起一条扔回大海说:"这一条也需要!"是的,我所做的可能很渺小,是亿万分之一,但是做在这一个个体身上就是百分之百。所以,才会主动去付出,去承担,而不是借口自己力量渺小就不做。当每个人都献出这样的一点爱,这世界就是美好的人间。因此,当特里莎修女(1910-1997)收养了四点六万印度贫民的时候,她的爱在看似绝对不可能实行的人间感动了全世界。她的名言是:"爱,直到受伤。"
但是,"挚爱"之爱如果脱离了"肉身",进入了柏拉图式的精神境界,其实爱最终也不过是"镜中月,水中花"而已。中国当代作家北村有一篇非常深刻的探讨爱情的小说《玛卓的爱情》,就讲到虚幻的爱、狂热的情根本就不可能在柴米油盐的实际生活中持续下去,于是就借助各种外部的力量来挽回或者归咎于物质的贫困从而去追逐物质,但是有了钱又怎么样呢?玛卓和深爱她的丈夫刘仁一先一后在异国自杀了。爱本身必须有所附丽,否则爱只能毁灭自己。爱的附丽是什么?应该是信念与信仰。没有伟大的、真正的爱的理念与信仰支撑的爱只能或迟或早酿造或有事或无事的悲剧。所以,在国家道德资源亏空的今天来重温基督教爱之理念也许并不过时吧。
愿有情人终成眷属,愿施爱者蒙受祝福。因为有情的本身就意味着已经结合,施爱的本身就已是幸福。
编辑:M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