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发布首个地方性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认定评价方法
4月17日,湖州市在北京发布《湖州市绿色企业认定评价方法》和《湖州市绿色项目认定评价方法》,并召开专家论证会。据悉,目前国内尚没有统一的关于绿色企业和项目的认定评价标准,湖州市发布的两项方法学将在当地先行先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升,力争为绿色金融的地方试点贡献经验做法。
湖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丁泉观出席会议,湖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钱洪文主持本次专家论证会。中国证监会中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马险峰、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处长陈继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局处长李晓文、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安国俊、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嘉龙、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节能室主任李鹏程、兴业银行绿色金融部专业支持处处长陈亚芹出席专家论证会。湖州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人行湖州中支、湖州银监分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论证会。
论证会上,湖州市金融办副主任刘一闻代表湖州方课题组详细阐述了《湖州市绿色企业认定评价方法》和《湖州市绿色项目认定评价方法》的研究背景、创新内容和运用方向。
中诚信副总裁沈双波介绍了两项方法学的制定过程,中诚信项目负责人李占宇代表中诚信课题组对两项方法学进行了详细说明。
与会专家在认真听取了方法学的汇报后,对有关具体内容进行了询问,课题组就专家提问做出详细解答。经过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本次发布的《湖州市绿色企业认定评价方法》和《湖州市绿色项目认定评价方法》所选择的指标全面、客观,并对两项方法学的现实意义均表示一致认可。
丁泉观进行会议总结时介绍了湖州金融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并表示湖州市政府将全力推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湖州市绿色企业认定评价方法》和《湖州市绿色项目认定评价方法》是在结合国际经验、国内相关标准和产业政策、浙江省和湖州市相关标准和产业政策基础上制定的,该方法学旨在科学认定评价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打通绿色金融落地的关键瓶颈,为下一步将企业项目的绿色表现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挂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发布的两项方法学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
引入“普绿”概念。根据该市面广量大的小微企业难以提供认定评价方法量化数据的现状实际,对规上和规下企业实施差别化的认定评价。首先对企业(包括规上和规下企业)主营业务所属行业进行认定,识别“普绿”与“非绿”;在“普绿”的基础上,再对规上企业按照业务表现、环境表现和社会表现评价其绿度,按绿色程度分为“深绿、中绿和浅绿”。
建立“银行+中介”评价模式。建立“企业申请,主办银行初评,第三方中介机构复评”的评价模式。通过引入主办银行初评,将评价任务分解到各个银行,既缓解了政府机构人力量不足的矛盾,又能倒逼银行提升能力建设。同时通过第三方评级机构复评,也可以防止以主观判断代替客观认定,避免“刷绿”、“洗绿”等行为
实施在线绿色评价。将“方法体系+打分卡”嵌入湖州市绿色金融在线服务平台,金融机构信贷员在线输入企业(项目)各项指标数据,即可得自动得出评价结果,开展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认定评价更加方便快捷。
编辑:中国金融信息网绿色金融频道
官方网址:www.greenfinanc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