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剧情反转:Type-C商标宣告无效?

2017-08-08 oncletao 充电头网

6月底,我们充电头网率先报道了Type-C下架门事件:因商品标题、产品描述中使用Type-C字样,包括小米移动电源厂商ZMI紫米在内的多家淘宝网店遭到“TYPE-C”注册商标持有者投诉,商品被下架。事件一经发布,各大媒体争相转载报道。而时隔一个多月,该事件又有了新进展:有组织或个人存在异议,已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现已启动审查流程。


事件前情回顾是这样的,投诉方是东莞市鼎友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TYPE-C”注册商标。新闻发出后,微博、微信网友反响热烈,一边倒的认为Type-C不应成为专享商标。随着各大媒体的转载报道以及持续扩散,最终甚至还惊动了USB-IF协会(USB Type-C标准制定者),协会主席表示将介入调查。随后事件主角东莞鼎友联系到我们,以一篇长文解释了他们为什么要抢注TYPE-C商标,得到授权后我们将该文发布到网上,毫无意外的再次引发热议,甚至一度出现180°大反转的剧情,不少网友倒戈支持鼎友,自此形成两大完全对立的观点态度。直至现在该话题热度丝毫不减,中国之声、中青报、新华网等各大权威媒体也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事件还在继续发酵传播中。



目前,在中国商标网查询“TYPE-C”商标的注册信息,商标流程显示已于7月18日收到“无效宣告”申请,商标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这不代表该商标已经无效,接下来需要进行一系列答辩及评审流程,直至审理终结才能知道最终的裁定结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相关法律条款表明,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是由商标局根据相关规定依据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决定,或者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所以对于该“无效宣告”申请,个人猜测应该是USB-IF协会介入提出的,当然也不排除东莞鼎友主动提出撤销的可能性。若是前者,最终裁定结果如何,“无效宣告”申请能否成功?这些都还不得而知,我们充电头网也会继续跟踪报道。


————— 往 期 文 章 精 选 —————

第01期:Type-C下架门:多卖家惨遭Type-C商标持有方投诉,商品被下架

第02期:Type-C下架门后续进展:USB-IF协会将介入调查

第03期:我为什么要注册TYPE-C商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