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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权利与妇女权利

2017-02-06 蒋劲松 心斋老蒋



話說1792年,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發表了《為婦女權利辯護》,主張男女平等。這個觀點在當時被普遍認為荒唐可笑,不值一駁。很快就有一本匿名作者的諷刺性模仿的書籍出版,題目是:《為畜生權利辯護》。這本書的思路是這樣的:既然你認為男女是平等的,婦女可以有權利,那狗、貓、馬等動物不也是一樣可以有權利嗎?既然二者邏輯上是一致的,由於當時人們認為動物擁有權利顯然是可笑的,所以就可以推出:婦女擁有權力也同樣是荒誕無稽的。後來人們才知道這位匿名作者居然是劍橋大學著名哲學家托馬斯·泰勒。 



今天,男女平等的觀念早已深入人心,性別歧視已經是政治不正確的了。那托馬斯·泰勒當年用來否定婦女權利的諷刺性著作就有了一個意想不到的新功能了——既然論證的邏輯是一致的,大家又一致接受婦女的權利,人們是不是也該接受動物的權利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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